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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第一次社会性死亡

    夜色越来越黑,因为天气太阴了,星星和月亮都被厚厚的乌云死死的盖住了。

    高力士孤孤单单地走出了破庙,四顾茫然。

    他不知道要往哪里走,他从大唐穿越而来,在大夏国他举目无亲,一个熟人都没有,别说认识人,就连一只老鼠都不认识。

    “让我买蜡烛,我特么到哪里买啊,这黑灯瞎火的荒郊野外,说不定……会有狼。”高力士那男子与的说到狼,浑身一凛,脑门直冒冷汗。

    他怕死!

    哗!

    冷汗一把。

    “我可不想被狼吃掉,我还没有活够呢。”高力士心里说着,四周警惕性很高地看看,没有看见狼的影子,也没有听到嗷嗷的狼嚎。

    他渐渐放下心来。

    但他心里忽然又滋生出厌烦情绪,当即心情也败坏起来,就像一棵白菜正在烂掉。

    李隆基和杨玉环对于高力士的担心不无道理,他们害怕高力士不辞而别离开他们,那事就要发生了。

    李隆基和杨玉环二人心里都明镜似的,他们都知道自己离不开高力士的左右伺候。

    在众多的太监之中,高力士是最尽心尽责的,他曾经为李隆基立下过汗马功劳。

    高力士不仅仅救过李隆基的命,还对李隆基和杨玉环忠心耿耿,简直就是一只不可多得的舔狗。

    在这个人心叵测的社会能得到一个如此忠实的奴才,那简直就是打着灯笼也难找。

    “你特么……”高力士站在那座破庙跟前,回味着李隆基和杨玉环他们,不去使唤赵宝军和司徒大河那些年轻力壮的年轻人,反而对他颐指气使,让他心如冷灰,他恼恨地想,“我不伺候你们了,我走。”

    “天下之大,总有我高力士的立足之地。”高力士愤恨的说,“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处处不留爷,爷去卖红薯。”

    一个人做出的重大决定,有时候不会纠结再三,就在一瞬间。

    高力士决定离开李隆基和杨玉环,去过自由自在,闲云野鹤的生活。

    “我走啊,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挥一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高力士嘴角一歪,冷鼻一哼,“在哪里打打工都能养活自己,卖个苦力,自食其力,挣下一些钱,日后找一个对象,生个一男半女也是很好的……”

    高力士的话没有说完,他很快就有点悲悲戚戚了,因为他是一个阉人,他被一把锋利的刀子割掉了命根。

    好悲惨,这个世界真特么不要脸。

    ……高力士想起自己被封建王朝阉割,就悲从中来,伤心欲绝。

    他就是死了,也不会忘记自己被阉割的灾难日子。

    他记得那是一个阴郁的天气,操刀师傅用利刃割开了他男性阴囊,剥出睾丸,他因为害怕和失血过多,过于痛疼导致他昏迷,给他止血消炎措施也非常简单,只是以草灰当药,草草敷之。

    他被人用凉水泼醒以后,由人搀扶着在室内遛二至三个小时,这才横卧休息。

    阉割手术之后的第三天,是他最难熬的时光。

    在这三天里,他躺在特制的门板上,双手、双腿,都被套锁牢牢地捆住,根本动弹不得,目的主要是避免触摸创口,以免感染。

    门板中间还留有带活板的小洞口,供他大小便时使用。

    特么糟心。

    当时医疗条件特别有限,更没有好些的止痛消炎手段,为了避免伤口感染,还严禁高力士饮水,可谓是痛苦异常。

    苦苦熬到三天以后,尿液能够排出,手术这才宣告成功。

    但高力士的苦难并没有过去,最重要的是抻腿,每抻一次都痛得心肝碎裂、浑身发颤,但这对他这位阉割者来说是必须的,否则可能导致腰佝偻,一生都不能伸直,所以只能忍受这种剧痛。

    此后,他的调养期仍需百日左右。

    那次活生生的阉割,也就断送了高家的生命之根,这让他痛彻心扉。

    在这之后他已经习惯了当太监的屈辱,渐渐在他身上挥之而去,带走了一大片阴影云彩。

    ……今晚那份伤悲又回来了,因为他特别想自立门户,娶一个女人生儿育女,然后让儿女为他养老送终,但这一切都不能实现了,因为他成了一个阉人。

    如果说,有一点安慰的是,他已经年龄很大了,生就是有生儿育女怕也是力不从心了,但他迎着冷风一想,不对,解决不对,蜜蜂苍蝇不配对。

    俗话说,人生八十八,还会开花也结瓜。

    他听说,大唐长安城里有一个八十八岁的老汉,找了一个十八岁的漂亮姑娘,过的日子也是一树梨花压海棠。

    八十八岁老汉跟女家娃折腾了一段时间,女方肚子就隆起来了,最后生了一个可爱的娃娃,那老汉真是让人学习的好榜样。

    但高利士想,我这辈子恐怕就完蛋了,自愧不如啊。

    高力士胡思乱想的走了一会,面对的苍茫的黑夜,他不知道往哪里去。

    他听说现在工作很难找,每年毕业的大学生多少多少千万,很多人都难以找到工作。听说研究生就业都很困难,有的大学生去当外卖小哥了。

    这在冥冥之中,让高力士想起一首新民谣:

    “少壮不努力,

    长大当快递,

    读书不用功,

    就当清洁工。”

    人家那么多大学生,研究生都找不到工作,何况我高力士是一个没有文凭的人,怎么能够找到工作?

    高力士想到这,身不由己,不寒而栗,打个寒噤。

    他悲从中来,打消了离开李隆基和杨玉环的想法。

    “唉,这是我的命。”高力士想,跟着他们虽然受气挨骂,有的时候还会有砍头的危险。如今伴君如伴虎,但是他想皇上和杨玉环还是爱他的,赏他一碗饭吃,这就够了。

    没有一个好爸爸,咱就草木一秋吧。

    自己这么大年龄了,还折腾什么呢?不如继续给李隆基和杨玉环那对狗男女打打工,混碗饭吃得了。

    高力士这么想着,决定还是要完成李隆基的吩咐,去弄几根蜡烛,给杨玉环一束光,要不然他就会倒霉遭殃。

    高力士东看看,西看看,最后他不知走了多远,走到人困马乏的时候,他看到了一片光有光的地方。

    他顺着光快速的走了下去,他看见了一座村庄,这座村庄人好像不是很多,在村口他看见了一家小卖店,还没有进门,眼尖的高力士在货架上看到了蜡烛,让他眼睛一亮。

    “有货!”高力士摸摸口袋,口袋空空如也。

    别说没有人民币,也没有美元,连越南盾和老挝币都没有,大唐的一个铜板都没有钱,怎么能够买蜡烛?

    高力士犯难了,心里嘀咕着,不管怎么样,我要把这蜡烛弄到手,先把今天晚上对付过去再说。

    高力士这么想着,就走进了小卖店。这个店的主人是一个中年妇女,她要收拾家,所以就让男人临时看一下店。

    男人做生意,没有女人活泛,顾客上门了,女的会主动打招呼,你好,买什么东西呢?但眼下这个男的就态度非常冷漠,顾客进来他连眼皮都不抬一下,在那乐滋乐呵的玩手机、刷视频,玩抖音。

    高力士进了小卖店以后,没有敢直接偷蜡烛,他假装溜溜探探,看东西挑货,很快来到了卖蜡烛的柜台前。

    其实,高力士一进门,就被男主盯上了,那是因为高力士的装束。

    男主觉得这个人穿的很奇怪,不像一个现代人的装束,而像唐朝还是汉朝,什么鬼朝代打扮的人,难道他是穿越过来的?

    男主心想着,苦笑一下,暗自思忖,心说可能是什么剧组的演员或者是群众演员,现在很多人挤破头都想挤进娱乐圈,想一夜暴富。

    接一部片子,火了以后,身价就是上千万甚至上亿,就连那些十八线演小演员,有的时候会接到一个大活,演播一部戏,就会癞蛤蟆变成龙,乌鸦变凤凰。

    男人虽然手脚忙乱地刷视频,玩抖音,但是他可以一心二用,一双眼睛,暗戳戳地死死盯住了高力士,觉得高力士的眼神不对,好像一个贼。

    男人从高力士的身上,闻到了一股贼的味道。

    所以,男人特别的关注高力士,他看到高力士走到了蜡烛跟前,斜眼看了看玩手机刷视频的男主,觉得男主十分投入的玩手机,脸上还带着听到笑话之类的东西的微笑。

    瞅准一个机会,高力士迅速的把三根蜡烛拿到手里,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装进了他的口袋里。

    稳住!

    打枪的不要。

    高力士那厮瞥一眼还在玩手机的男人,没有发现什么情况,男主依然玩手机,玩的兴高采,忽视如今世界。

    高力士坦然了起来,暗暗地舒了一口气。

    走!

    赶紧暴走,此地不宜久留。

    高力士体验了一把做贼的感觉,真是不好受,浑身直冒虚汗,当贼,这个职业真是不好干,体验的滋味真的很难受。

    高力士今天第一次做贼,而且是穿越到了二十一世纪做贼,竟然神不知鬼不觉地得手了,这让他吃了开心果一样,感觉特别的开心。

    高力士偷到了三根蜡烛以后,看准了机会,趁别人买单的时候,他就要溜出去,还没有走出去,一把被中年男人薅住了。

    “站住,还想跑,没门。”

    高力士一听,头轰的响了一声。

    他想,完蛋了,被抓住了,但是高力士还心存侥幸,装作一副无辜的样子问中年男人:“怎么了?”

    中年男人一撇嘴,冷冷的说:“怎么了?难道你不知道吗?贼!”

    贼!

    抓到贼了!

    好兴奋!

    这时候大家唰的一声,把目光都集中在了身穿大唐服装的高力士身上。

    “他偷东西,罚款十倍!”

    “打死这个老贼,我最恨贼了。”

    “这么大年龄,还做贼,怎么还有脸活着,赶紧死了去吧。”

    吃到大瓜的群众,有人上来就要打高力士,吓得高力士裤裆一热,他尿了。

    “他吓得尿裤子了,哈哈哈……”一个少年儿童奚落着高力士。

    “我知罪……”高力士求饶,说他老弱病残,让大家不要打他。

    大家不打他了,但嘻嘻哈哈围着他,看动物一样戏耍他,让羞臊难耐的高力士,深刻体验了第一次社会性死亡,真是出师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