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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白驹过隙(1)

    ①

    在我逐渐知世的学生时代,父亲的形象总在我的心里清晰一点,敬重似乎也要多上一分,毕竟相伴弥久感触弥深,但讲我父亲总还得从母亲说起,背后深层次的原因大抵也是因为穷。贫穷的童年,让我对琐碎往事记忆犹新。

    小时候家里那是真穷,我记得自己穿着平底胶鞋走在中学的地坝里,落大雨,平地起水,伞挡不住,湿了个透。然后得了脚气,晚上闷声在床尾的铁栏杆上来回蹭,梦里想起奶奶的脚,刨得像老荒瓜,“咵咵”地响。感觉跟做贼一样,不敢稍有嚣张,又如打了麻药一般,忍受着它的腐烂,享受着它的痛楚。

    妈给我钱去买新鞋,陈老勇家副食店的可选项少得可怜,弓箭坪那两个店也看了,那个时候我不知道分类有运动鞋、休闲鞋、劳保鞋,就支支吾吾说想要同班同学穿的那种“波鞋”,统统没有,挑了双白色的征峰胶鞋。我买来码子小了不太合脚,穿着去家婆屋,回来的时候脚疼得要命,妈看出问我怎么了?我照实说,她就带着怒气和无奈喊道:不能穿还穿?你说一声嘛?穿不得咱不穿,啊?

    汶川某一年闹了大地震,学校组织高年级到操场过夜,第二天我看到一条被抛弃的灯草尼裤子。或许是个好兆头,那年我当上了班长,班主任钦点的,我也奉天承运,顺其自然。班里有一个同学叫佳杰,和我同道,家只隔了一座大山。他家里也是蛮清苦的,只有老爸在,你说我为什么这么清楚,因为我们于课堂打闹时,松了我一颗牙齿,回到家便掉了,血嗞呼啦的,擦干了,还是被老妈发现。问清原委之后,她表现出了相当的强势,逮着我翻垭口去到佳杰屋,找他爸商讨医药费。他爸和我爸一样,面憨而寡语。山那边的村支书和我妈辩了一下午,我在竹林的阴影里来回踱步,我用左脚跟并住右脚尖,再用右脚跟并住左脚尖,挪到竹林东面的界限,然后回踩自己的脚印倒退到西界限。商议结果出来了,趁第二天赶场,佳杰他爸花了一百大洋,替我换了两颗牙齿。没想到的是,我的牙齿在秋天的时候重新长了出来,并且顶掉了牙箍,还原一口整整齐齐的牙齿。

    我感到抱歉,本来大家都不富裕,从零食费就可以看出来,不过我俩渐渐忘记了这茬。我重新正视佳杰的时候是因为他好像变了一个人,变得很有钱——在几乎每次下课的间隙他都回去买一趟零食。我揣测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他暴富了,果不其然,听同学们说,他妈妈回来了,隔天又说,他妈妈走了。我不清楚这一来一去的含义,我只知道佳杰多了一笔巨款,还有自己特别羡慕某些同学可以跟佳杰分一根辣条。

    如果也跟大家一样去跟佳杰说:“给我吃点?”到底觉得脸上无光,索性我起了一个大胆的想法——把佳杰的钱财纳为己有,然后再花出去。说白了,不问而取是为盗,我走的是更卑劣的方式。

    “富贵”险中求,为达目的我还是得亲身犯险,我尝试性在佳杰买完东西后跟在他身边,让人误以为是“伸手党”要辣条,但我并不开口,佳杰对我很是反感,毕竟“掉牙”风波后咱俩就很少说话,他像甩跟屁虫一样把我甩掉两次。

    我决定在第四节课课余时间动手,因为足足有四十分钟。

    佳杰买了东西依然是看到我扭头就走,但我屁颠屁颠跟着他,不知疲倦,他绕了两圈之后,在花坛边的围墙处停了下来,他把双手和辣条都放到墙台上,眼神漠视前方。我也学着他的模样靠在墙上,假装是览风景,侧眼望到他吞咽食物时蠕动的喉结,忍不住吞口水。此处乃是绕坛而建进教学楼的第二条路,台阶升到落脚的地方有一块平台,说视野开阔也开阔,说人多眼杂也多杂。

    但我决定下手。佳杰依然在专注地吃着东西,我悄然又挪近一步,使出“二指禅”伸进他的裤兜,我本猜测他放在这个兜里,没想到无比顺利,自然而然就揪出一张纸币来,蓝色十元,和我想象的大钞一个数。

    一切都进行得太顺利了,心里竟然有点异样的感觉。

    这时候我好像听到一个奇怪的声音在耳畔吼我:当子啊当子啊,你可是班长啊!我听了一惊,回头望哪里有人在?我的手似乎卡在那里进也不是出也不是。

    时不我待,但我的“信念”已经受了动摇,我想到我拿走了钱佳杰一定会发现钱不在了的,钱一旦不在了佳杰肯定会怀疑被人偷了,至少也会给班主任报告,而这两天我行踪可疑,到时候班主任查出来是我,肯定会对我大失所望的。我不知道从哪里借过来一股人间正气,“陈当,你不该拿他的钱的,你是班长。一旦得手,你将变成小偷。”

    于是我把他露出头的钞票卷按了下去,离开佳杰回到教室,感到一身轻松。我走的时候,佳杰依然还在专注地吃着东西,我暗自祈祷他什么也没发现。

    越穷越喜欢攒钱,我也刻意练习,但花一块总是比花五毛来得爽,我存下的不过是几张老式零钞和一把硬币,我把这些都放在一个从衣服上卸下来的棉帽子里,帽子被松紧绳绑在墙板钉上。我睁开眼便能看见我的小金库,做梦也能遇见摇钱树。新春开学后,我的金库失窃。我一眼就怀疑上了我的妹妹陈一念,她那时刚跟我分流上学,拉开年级了。我找上她时,她既不承认也不否认,只是以一种木讷受怕的表情看着我。第一次可忍,第二次难逃,一周回来我帽子里的纸钞竟然不翼而飞,硬币却完好无损。其实硬币也能花出去,但陈一念没有这么选,我感到心疼,因为那种老钞票是绝版的。我训斥了她,声明要给她点颜色看看。于是我又放了一块钱进去,故意为之。我是想让她改改臭毛病的,没想到适得其反,等我回来的时候钱又不在了。“星期三拿的。”毕竟星期一和星期二我刚离开,不宜下手,星期四和星期五我即将回来,下手就岌岌可危,只有周三,是个中性的日子……一审就出来,我很生气,把她拉到屋当门竹林头烤烟房旁边,时值秋天,万物衰朽,加上放养的鸡群刨食,那条小道显得很整洁,除了长久积淀下来的塑料垃圾。

    我命令她把那些零食口袋都捡起来,然后吃掉。她弯腰捡了一个,捡了两个,噙泪看着我,不肯吃下去。“吃了!你不是喜欢吃嘛?!”我吼道。四娘上来借甑箅,问我俩那是干什么,我不耐烦地讲了,她表示认可:“那是哦,好吃狗儿习着手脚不干净,(把垃圾)都吃了都要得!”等她回来看到我俩还在,又劝道:“算了卅,陈当,你当哥哥的教育一下妹妹是应该的,哪里能真吃耶?”我想了想,算了,放她回去,当然,我再也不把钱存在明处了。

    反正这事儿我一直记得,现在想起也觉得不应该,就是不知陈一念是否也记得,果真如此,她应该会怪我的。

    都说一切是命,可无知者无畏,我过得还是相当快乐。长大才会明白这些烦恼和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