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小说 » 玄幻奇幻 » 阴阳序:人与鬼怪之章 » 白狐之名

白狐之名

    关于狐狸,一位台上的说书人说道:关于狐狸,人们都以为是妖艳妩媚为主,可这一回我要说的故事,有所不同。

    此时,一位书生正在大雪磅礴的屋中写着故事,他所在的地方是最为繁茂的艳和街道,这位书生的房子在太弱桥后稍微偏僻,但却与最繁华的阁楼街道只隔一桥之隔,在两条大径直道的左右两侧,左边有着最繁华的欢鹊阁,以及,一些民俗楼阁和商店,从左边大道径直的中间的尽头,便是处理整个镇子上的大小事务的办公楼阁,光是这一条大道,便整日没夜的灯火通明,而与之相对的,右侧则是平民街道,他们身上衣服褴褛,很多时候要被要求强收保护费,所以就会出现很多不一样的事。

    在右边桥大道的右后方,大刀的两侧皆是无数的住宅再往后相隔百米后,便是那书生的房子,那已经是相当偏僻的地方,但却对于非常偏僻的地方来说,它却又隔着镇子以及中心地段非常的近,但却又时常被人忽略,到了冬天,大雪一来,整个屋子就会被白雪覆盖成一层白妆,使得他的注意力就更低了,不过收租的时候却从来没有少过。

    这位书生叫千禾,身穿一袭青袍,年有十八岁,在家中苦读书,准备考取一番功名,毕竟这是最直接了当的方式。

    由大多数木头所组成的棕色的木屋,到了冬天也经常升煤油灯,因为千禾经常看书到深夜。

    这一晚有所不同,屋外的星空闪闪发光,在一片灰暗的天中显得格外不一样,少年伸着煤油灯在桌上摆着无数的书钻研苦读,屋外的雪却从未停过,这时,正值11月,按往常来算,也是二到五月为春,六到八月为夏,九、十为秋,但是冬天却要延续到了来年的二月份末。所以这是一个漫长的雪亦。尤其是这个在地理上更偏向北方的城镇。

    谦和也有很多次出去,买书或者卖鸡的蛋,亦或是果子结的果,他的父母对于他现在来说是遥不可及的陌生人,他的父亲在朝中为官,位却不小,母亲是青楼中的妓女。他很早便被偷偷的生了出来,他的父母对他很是疼爱,但却又不敢公之于众。直到被正宫发现。他的母亲被迫害受了劫竹之刑置死。他的父亲无奈将他送养了出去。给的钱却不少,但是没隔多久又被转让,直道他十六岁时自己出来,或是在饭店里打工挣点零花钱,或是帮人做事挣点小钱,或是表演挣了一些小钱,便请了一些懂得装修的人来一起做了他人生中第一个房屋,而后修修补补便成了现在这个房子,现在的他,便是为了考取功名,原因之一也是为了劳苦的百姓,不在受到压迫,自己任朝为官。

    在这一夜,正值二更的时候,他听到屋后有一阵异响,起先过了几分钟,发现没有什么,也没有去管它,到了半夜,他头脑有些昏昏沉沉想睡觉,这个时候已经三更了,刚好从窗外传来一阵锣鼓声,是打更人从窗外路过,“半夜三更,小心火烛”,这也便是打更人的吆喝声,其实很多时候也是靠他们传递时间,很多人家里发现了异事也会先请打更人去看。

    千禾撑不住了,近日来全是在苦读一些书,饭也没吃。估计是饿的头昏了,家里的老母鸡也没下蛋。冬天的果老是不熟。穷人家要是没有人给予一定的钱财的话,很难考取功名。

    千禾就在这昏沉沉的夜里,扑通一声,昏倒在桌子上,黄色的桌子上仍然燃烧着的煤油灯,显得房屋里昏黄。逐渐逐渐的,连着煤油也烧尽了。房屋里昏暗下来。这位书生更是长时间没有吃饭,也不知道是死是活。

    就在这时,房屋里昏暗的角落传来一震啾啾的狐鸣声,一个白色的头上有两只短耳朵的,有点像松鼠的动物,爬上了这位书生的肩膀上,望着窗外的东西。舔着书生的脖子。千河在半昏半醒的状态中流离,眼睛一睁一眨,但却浑然没有发现这只小动物。这只雪白毛茸茸的小动物,猛地一下跳出了窗外。

    过了一会儿,这只动物嘴里叼着,一条纤细的鱼。出现在书生的眼前。书生此时已经醒了,千禾望着这只爬到窗上的动物。浑然没有感觉,这只动物爬到桌子上,把鱼放在他桌上,仿佛示意着让他吃。千河嗖的一声把鱼放在,铁锅里煮,等了好一会儿才回来。

    他回来竟发现这只动物还在,真是奇怪,他心里想着,伸着手去触碰那小动物的绒毛,那只动物居然没有躲,千鹤来回用手摩擦着,这只动物的毛很舒服,啾,的一声,它又从桌子上爬到了书生的胳膊上,在他的肩膀上,蹭着书生的脸。千禾对这只动物很是欢喜,整天为了他跑好几里的路去摘果子,给他吃,有时候还带他一起去钓鱼,钓的多的鱼,他们晚上会就地在草地上把鱼架在木架上烤着吃,他会把一只鱼丢在草地上,让这只小动物吃。他总是自言自语的说道:“你要是人该有多好啊”

    就这样长时间的相处下来,他们之间很是依赖,不久千河中了进士。

    在这之后的一段时间里,他更专心的研读,有些忽略了对这只动物的照顾,这只小动物时不时的去蹭他的手,他看到只会说小家伙去一边,我在忙正事呢,改天再陪你玩,在一周之后,这只不同于其他动物的小动物便在一个清晨消失了,千河以为他是回去找自己的父母了,或者是玩腻了,回去了。便也不再管这件事。他殊不知,这第一次见面将是他最后的第三面

    在一阵春雨机场在千河的房子过后,千河回会想起那只小动物,与上次相隔一年后,千禾有了财政收入,甚至有了他的相好,一位面容皎洁的普通人家的少女。

    但是千和始终盼着那只小动物又来找他,他也时不时常的和他的妻子说起那只白绒绒的绒毛头上长着两只乖巧小耳朵,惹人爱怜的小动物。女子问他,这只动物叫什么的时候,天河响了半场,来回踱步,最终说出了:“狐,叫他狐狸”。怎么样?这个名字很好听吧?

    在他所处的年代,甚至从未有相传有狐狸这种东西,他只凭自己印象创造出了新的文字,这时的千河才19岁,他将拥有更为波澜壮阔的人生。

    千河,在这一年里,写出了很多有名的诗词,由于那些宦官非常喜欢便经常流传在皇帝的耳朵里。所以他也经常被传入宫中,又是一个雨天,夏天总是炎热的令人难忘,所以为了避暑在阴凉的屋中是最好的回答。

    这个夏天,千河仍然在那个屋中看着书,在窗外又响起了啾啾的鸣声,只是这一次,声音更为雄壮。千禾猛然爬过窗户去看,他发现了一只硕大的,有两米高的,如同狼一般形状的白色绒毛的怪物,先是把千河吓了一跳,由于是在深夜,千河提起煤油盏,探向窗外,发现它嘴里叼着一匹狼。狼身上正在掉血。清河发现它身上的绒毛,千河发现与之前那只小动物非常相似,千河激动地爬出窗外,拿着煤油灯,向他探去,还有些隐隐的往后退,千河便缓慢的伸出手,他似乎坚信,他就是之前的“狐”

    这只狐狸放下了狼,动了起来,千禾冷的一惊,却仍然没有回手,因为他相信是他,那只是庞大的狐狸把头伸向了千和面前,只见他缓缓的伸出舌头,舔了舔千河的手,千河猛的抱紧他的头,激动得快要哭出泪说道:“我就知道是你,欢迎回家”

    又过了数月,在这几个月中,我对他无微不至的照顾,在房屋的后花园中全是金黄色的草皮,种了两棵巨大的枫树,时不时都会落下浅黄里透着红的叶瓣,这一日让你搞得他与我站在后院里,我正在想剪它的毛,因为它的毛太长了,我正抚摸这他的毛,对他说道:一般来说,你要是女的该多好啊,只听到一种震声音,可惜并不是。我一听声音,竟是狐狸对着我张着口在说话,我望着他的脸,他说道:“要不你把我变成和人一样,把脸上的毛给剃了”我拿着剪刀,小心翼翼的剪着他脸上的毛,惊奇的发现,里面居然长着和我一样肉黄色的肉,最后我把他身体其他的毛全部都剃了一层,在踢的过程中,我剪到了中间,他突然两脚着地,前两只脚触了起来,站了起来,我对他说:“这是怎么回事?”他对我说道:“如果我说我能变成和你一样,你信吗?”他不仅站立起来前两只脚竟然像手一样活动了起来,我觉得不可思议,如果在经过一番锻炼的话,一定能像人一样,它的五只猪阿姨也像我的手指一样,能灵活运作,什么紧握成一拳头的样子,松开手指,用一根手指指着我我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就是我能。我倒吸了一口气,开始为他继续剪毛,他说着把我的毛剪光吧,我想以人类的方式与你交友,我开始剪,开始胡思乱想,剪到中间的地方的时候,我只是冷冷的一笑,然后开始剪其他的地方,然后他对我说:“怎么了?”我说:“没什么。”不过一想到他是男生的话,也到心平气和起来,毕竟不是女生,而且遇到困难的时候,他还能用利爪保护我,这么想起来,他可真是厉害。想到这里,我心里又平添一丝慰藉。

    此后几个月里,我与他又去逛了,镇中那条最繁华的街道,只不过这一次他穿的是人类的衣服,它耳朵上的毛,我也给他剃光了,他把耳朵往下移了一下,我竟然不知道还能移位置,看起来就活脱脱的像一个帅男子,只不过耳朵有点尖而已。这一次我带他去的途中路过风俗楼阁,里面有一些花枝招展的女生,把他给招了进去,那些女生使劲的夸他好帅气,但却从来没有管我们这些人,我好生怀疑也跟着也一起进了去,然后硬拉着他出来了,我们去云海阁那里喝茶,恰巧我做了近士,身上现在还有些钱财,带他逍遥一把,我们坐在靠窗的一角的座椅上,他坐在一端,我坐在另一端,旁边桌子座位上有一个头发没过脸颊,根根发丝像刘海一样梳起来后面头发盘圈起来的女生,我端庄定睛一看,穿着黄色连衣裙的汉服,外面套着青绿色的小褂,上面印着黄色龙的形状,拿着一把白色的扇子,她看了我一眼,我便撇过头去看窗外的风景,我对面的“狐”,只静静地笑道,那个女子看狐目不转睛,我很不解,急忙拉他离开了阁楼,那个女生也走了出来,拉着狐的另一只手说道,公子有兴趣,今晚一起用餐吗?我的心理很是不平衡,那个女生我一眼就看出来的,肯定是世家大族的女子,那身上的龙纹很是罕见,绝不是乱印的。我对此早有过研究。狐说:“不用了小姐,下次吧!”急忙之中那个女生塞了一只手帕塞到狐的衣服口袋里,随后狐急忙拉我离开了这里,大街旁的许多女生都在向我旁边的狐看,我不知道为何,或许是长相秀丽吧,途中有不少年轻漂亮的女子过来搭讪,指名道姓要狐陪她去做事,当狐询问我意见的时候,我只是冷笑着说道:“你去吧,我在这里等你便是”

    这件事过去之后,我又陪他如此玩耍几个月之后,我事后觉得不对,便让他之后的几个月,恢复了那巨大的狐狸的形态。

    但是街坊邻居看到,总是疑神疑鬼,甚至有不少文学家跑过来取材,千禾总是拒绝的,甚至有好几件事闹出过人命,都怀疑说是狐狸干的,听那些受害人家里说,每当到深夜就会听到一阵嗷的声音,千随即便看到一只双眼有着四肢健硕,接近两米高身材的怪物杀人。千禾虽然力争,辩解。但一条动物,而且形状怪异,甚至对人来说,已经有些庞大,高已经快接近两米的身高有着健硕的四肢,很难不相信说是他杀的人,我又只得把庞大的它隐藏起来。

    没过几日,像这般的谣言,越传越广,事件也越来越多,甚至惊动了官府,派出了数位壮悍的甲兵前来捉拿。

    “开门”一阵轰隆的敲雷声,从屋外响起,千禾只好,放下喂狐的午饭的手。千河跑到,门前打开门房伐,刹那间就被数位甲兵围住,随后走来,一位领队的甲兵说道,听不少人家投案说你们家养了一条巨大的类似狼一般的动物,杀害了无数户人家的家人的性命,我们就是受官府之命前来捉拿的。还望谅解。

    千河想快速跑进房内,却被拦住了,他只能看着这些官兵去找,千河想起如果这个案件是按杀死了无数人幸命的话来算,多半是会被当场处死。他非常着急,他急忙的想要跑回房间里,想让狐狸赶紧跑,让那些官兵交叉着长枪,拦在四周,千和的身体想要冲过兵器,手伸过长枪交叉的地方脸上的鼻涕也露了出来,他眼角的泪水快速的划过脸颊。最后,他只能跪倒在地用双手捶打着地面:“喊着,不要死啊!狐狸”

    可是一番搜查过后,那两个官兵竟空手走了回来,向身旁的那位长官说道报告长官,什么都没查到。那个长官撇过头看向我。向我说道,竟然没有找到,那就改日再来拜会先生,吿辞。

    望着那群人远去,我急忙的跑回房中,发现并没有在,我根本不知道他去了哪里,难道是我和他经常去的枫树林?我急忙跑向那个地方,一块空地上出现了一个黑色毛绒的,看似狼一样的怪物,身后有着两个人的尸体摆放在地上,他们周边的地上留着很多的血液,而狐狸正在战在它的对面,我跑到狐狸的身边,看向那是身高与狐狸相差一般的狼。那只狼转头,用牙齿咬着人的肉,先撕裂开,然后咀嚼在嘴里。我对此事深恶痛绝,而狐冲向了,那只狼,最后结果是狐狸成功了,但是狐狸却把狼叼着,望了我一眼走了,我心想,在没有我的这段时间里,狐狸会吃什么?他又为什么会长的这么大?我有心想,他绝对不会吃人,因为我是了解他的,那他恐怕就只能这样去吃动物的肉,这是一个非常合理答案,因为人也经常吃动物的肉,所以他们不会在乎动物的死活。即使有也是个例,这仍然妨碍不了森林法则,人仍然要吃动物,那些懦弱瘦小的动物也同样如此猪、鸭、鱼肉早就已经被人类品尝了上千年,我这么想着想着狐狸吃动物肉也不算什么大事,顶多增加了一个人类几倍食量而已。转头狐狸回来了,他嘴角流着血,他回到我的面前,用舌头舔着我的脸颊,我有些流泪,不知道为何,一是因为我和它是要好的朋友,而是因为他没有吃人而感动,吃人多半是两米高大的狼吃的,那狐狸只是把它吃了而已。

    不到一会儿,我听到一阵声音。那些之前的甲兵骑着马赶过来,我站在路中央打算把他们拦下来,就算耽误也会耽误一段时间,我向狐狸喊道:“快跑!”他有些不舍的眼神,转头望向我,然后迅速的跑掉了。那些官兵定然不会让我死,因为我的名气早已流露在皇帝的耳中,那些有名的大臣的脑中,就是即便按狐狸吃了人来定罪,也不会连累到我。

    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骑着马为首的骑兵没有停下来,甚至拿着手里的长枪,捅向了我得胸部,我被长枪贯穿了心脏,血溅的满地都是,后面赶来的骑兵,马蹄踏在我的身体上穿行而过。

    我不知道狐狸会不会死,但是我死了………………不知过了多少时间,我的眼睛逐渐睁了开来,一个深黑色头发散乱披散在身后,皮肤雪白的男子,拉着我的手,把我扶着站立了起来,我躺在他的怀里他对我说道,你已经拥有长生了,因为你已经变成了鬼,我想也没想鬼是什么,我只问他:我需要做什么?他说道:我不会强迫你为我做任何事情,我只会向你提出意见,做不做看你,还有,你身旁地上的那张皮,是你的伙伴吗?

    我望向身旁,地上一匹雪白色的皮绒毛,脑中瞬间炸开,我用手提起了那张皮,那正是狐狸的皮,他只剩一张皮了,内脏脑袋什么的全被挖了,我怒吼着咆哮道:到底是谁干的?我定让他们死。我对面的那位男子轻声笑着说道,那些甲兵们没有捉到他,便用你的尸体吊在树上,吸引他。在他接近你时,上千名弓箭手射箭,上千万只箭雨接连不断的射了过来,他把你的身体从树上用嘴巴叼了下来,用她自己的身体挡着你的身体,他为了保护你的尸体被箭贯穿身体而死,而之后那个领头的兵,用他手上的剑把他除了皮身上的所有的肉体全装进了一个袋子里,然后全部策马扬鞭而走。

    我跪倒在地上,身痛欲绝,嘶吼声,哭声,我把那副皮囊挨着我的脸抱了起来,随后我把它的皮套从头依次套在了我的身上,那个人看着我坏笑着说道:“挺合适的嘛,要不我把你俩融为一体吧,这样你会更舒服。”我冷笑着说道:“可以,正合我意”之前那个人挤破手指露出点点血,滴在我的头上,在一片金黄的梧桐林中,我与他真正的融合在了一起。那匹白色的绒毛渐渐地渗透了我的全身,与我完美的结合了,连那皮套中剩下来的爪子也与我的手完美的融合在一起,只是洁色的皮毛化作黑色的绒毛,把我变成了他的外形。与我相伴终生。

    在那梧桐林中,只传出那个披头散发的男人的阵阵的阴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