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小说 » 其他小说 » 吴氏根言 » 久违了

久违了

    我们走过许多城市,会在某地停留,因为种种缘故,我们留在了那里。但我们终究要远行,却在那座我们曾经停留的城市留下了曾经的你与你的回忆。

    我毕业半年多了,从兰州回来后,就待在工作的城市里。在没有工作前的那两个月里,我会在生活中迷失自己。我以为我不会继续学医,也在某个时间段里倔着脾气要再次远行。在那段无所事事的时光里,哪怕是我的父母看我都觉得我是多余的。人只要闲着不做事,离颓废也就不远了。这句话我深有感触。每个人都有言不尽的心酸,做不完的事,承负着数不完的责任。我,只是个在该学习的时光中选择了去远行的人而已,说来说去也可以算是逃兵,一个躲避学习的游子罢了!

    其实大学的时光没什么好回忆的,因为直到毕业我都没有把我们班的人认全。很多人我都不知道他叫什么,我只记得,对,没错,他可能曾经跟我是一个班的,我们一起上过课,或者听过讲座。这样的大学生活其实也不过如此,或者说仅此而已。

    我们在离开我们曾经停留的城市时,顺带也把我们认识的人留在了这里。奥,还有一些美好的或者伤感的回忆。可这样的回忆,大多不过是因为情绪波动太大才牢牢的记在心里。有我的初恋,有我的老师,有我的师兄和学弟,还有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没错,我们天各一方了,我就这样离开了他们,其实我不喜欢有人来给我送行。可我师兄江晔舍不得我,他还是来了。两年不见,他瘦削了。可人还是那个人,其实离开兰州时,我舍不得他。可我有时又是个绝情的人,不,也许只是不想徒添伤感吧!

    爱情这个东西是奇妙的,至少在我看来如此。我从未追过哪个女孩,但我曾在高中有过暗恋,但无疾而终了。如果这算朦胧的爱情的话,我想我也算是个早熟的人了吧!(此处让我轻笑一下。)大一的时候,我遇到了她,是在11月7号,我是在篮球场认识她的。有时候很奇妙,在你心里最枯燥烦闷的时候,老天会捉弄你。我们之间像是认识了好久,这句话是她说的,其实我们只认识了几天。男女之间的亲吻是能增进彼此感情的,好吧,我在某个月黑风高的晚上情不自禁的吻了她,于是恋情便开始了。说来就来的爱情,说走就走的爱情,就像风一样。这算是美好的回忆,但也有伤感的,但那些回忆早就被我泡在酒里,一饮而尽,时间太久都被泡没了。我只记得她的好,因为只有这样,她在我的心里才永远是完美的,爱情就该是如此。

    本来我想说,岁月啊,久违了。可感觉不太让我觉得舒服,于是就直接用久违了,这三个字就已经很能表明我的心情了。至于我曾走过的山山水水,还有逃过的课,错过的实验,看过的美女,那都成了浮云。就在墨香与岁月里一笔带过吧!

    其实我内心还有舍不得人留在兰州,比如汤老师,因为他带给了我很多我从未拥有的东西,他也给了我很多美好的时刻。又比如赵老师,因为她一直关心着我,在我最迷茫的时候她把我带到了汤老师那里。在那个烟花绚烂的青春四月里,我又获得了属于我的新生。

    如果有再临兰州的机会,我想对他们说,久违了,我的老师们!其实很多人和事,我在岁月里都没来得及去问候,一句久违了,是在告诉他们,总有一天,我还会回到你们的身边,再去重温我们曾经遗留在岁月里的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