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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王君好

    大漠胡杨,正是黛绿之时,绿与金在大风撩拨下模糊了界限,树根蜿蜒守护者一条清澈的河流,如同白色缎带,在大漠静静漂浮,沙流水流交织融合,在这流动的曲线边有两排沉重的脚印。

    曲南山走了很远离开了人多的地方,他仿佛闻见了熟悉的味道,冰凉,潮湿,香甜……

    他循着这个味道已经走了很久了……

    他疲惫的跪在水边,撩起温热的水洗了洗刺痛的满是血迹的脸,精致的脸上多了几道干脆利落的伤口,一,二,三…四……六道伤口挂在脸上,连曲南山自己都认不出自己了…他再一次想起,自己再也没有那不死不伤的能力了……这些痛这些伤像是记号,和伤有有关的事件都被贴了这个标签,让他始终都记得,无尽的时间里,有了这些记号,他再也不能忘记什么了……

    他摸了摸额角,曾经被钉上紫鳞钉的地方,平整无痕,嗯,没有痕迹,那么,就当他没有发生吧?他闭上眼睛试着忘记那段噩梦,那个入侵者骗了他,他把一切给他看,他把他当成朋友,他却掠夺了他的家乡,是掠夺!是掠夺!!他几乎要抹杀掉这里曾经的一切,给他的子民,让他的子民的新文明冲刷掉旧文明,再扼杀旧文明的力量源!灭掉一个种族,灭掉那个种族所有的可能……

    掠夺是残忍的,无耻的,就算他们曾经做过朋友,有过一段开心的时光,那又如何?三颗紫鳞钉刺破了天人的欺骗,也刺破了曲南山的愚蠢……从天上掉下的东西千万别去好奇。

    没有身体上的记号,他还是无法忘记那段撕心裂肺的记忆,那是仇怨,恐怕已经把记号刻在灵魂里了,曲南山突然开始厌恶所有的人,即便这些躯壳曾经也存在在大地上,存在在他眼睛里,可是那里面灵魂已经变了,如同一个老房子换了新主人,他现在没有想到办法驱赶那些“新主人”,毁掉房子,或许也是一种办法吧……

    风落崖下,一抔土……他记得他出生的地方,出生的地方也是可以治愈他的地方,天人在那里设下重重结界,就是为了阻止曲南山回去。

    他害怕了,他害怕了…那是他唯一不能控制不能更改的地方!!!只能设下结界强力阻止。

    只要曲南山还活着,只要他还想回去,天人便阻止不了。曲南山是他唯一驱赶不走的灵魂……

    曲南山信念愈发坚定,就算鱼死网破他也要让天人认他入侵者的身份并以此罪杀了他。

    隐王府中,璋修下了楼,见金娃有意无意对他冷嘲热讽,说来说去就是嫌弃他不让她去住大宫殿。

    璋修淡淡一笑吩咐了荀甲一声:“琉璃王宫乃王室重宝,空空无人恐招盗贼,你去启动宫里的机关,将它沉湖。”

    金娃当时就急了,他抓着璋修垂在身后的头发大声问:“为什么啊,你不住不让别人住,还要让那么好的宫殿沉湖?你怕是脑子不好吧?”

    “那个东西本来就不属于我们。王上和长公主都沉湖了,它为什么不行?”

    金娃气急败坏扯起他的红纱披帛就勒住了他的脖子,好在她力气小也没有真想勒死他,发泄发泄就算了,临了了还是觉得心里憋屈,咬了一口他的脖子吃了口血,擦了擦嘴又去别去生闷气了。

    他的被咬伤的皮肤还是和从前一样,很快就完好如初了。

    这时,风山羊从天上轻飘飘的落下来,对璋修汇报道:“那些老臣都回各自的封地了,全部启程,一个磨蹭的都没有。他们自愿交出官印,官印也被墨莲兵保管着,他们已经着手上任各地方官职了。”

    “好。办的不错。丹房里有新备好的丹药,你取回来给他们分了吧。”璋修赞许风山羊一句,就大步朝着门口走去,他要出门看看曲南山,就像以前回月环山下看他一样,他买了城中最好吃的八宝团子,轻功或者御马去看他。不过这次,他只能骑马了,制作丹药耗费了大量元气,一时间还没有恢复…

    城中人见了他和他的马都躲得远远的,他们怕还忍不住抛过来一个白眼,议论他是怪物,议论他曾经明江求雨时的虚伪嘴脸,明明不会伤不会死,还弄的那么慷慨悲壮,让所有人都感恩他,可怜他……虚伪至极……

    这些流言蜚语璋修已经不在乎了,他们的话就像鸟叫虫鸣,不必要认真听也不必要辩解,更不必要生气浪费时间。那些人自有“分寸”,璋修不说话他们便叽叽喳喳,璋修若看他们一眼,他们就像没有眼睛没有嘴巴的跪在地上,一声不吭,亦或者,长出嘴巴大声求饶。一只鹦鹉嘛,和它纠缠有什么意思?

    正当璋修上马要走,有个脏兮兮的小东西抱住了他的马腿,璋修握紧缰绳,提示马不要乱动,那小东西才不会被马踩死。

    “多谢上天眷顾,让我可以少走几步路在这碰到您。大人,我从琼花境来,听闻您招揽能人异士,特来投靠…我已经已经……我也记不清几天没吃东西了,您能先赏我口饭吃吗?”那小东西抬起头,脑袋瓜还没男人的手大,瘦的只剩两个眼睛和鼻梁凸着,她弓着背肚皮快要贴到背上了,头发也蓬草一般没有光亮,她说这句话都喘了好几口气,声音比蚊子大不了多少……她瘦的已经辨别不出年龄大小了,皮包骨只有骨头的轮廓。

    璋修下马把手里的八宝团子都给了她,而后自己又去铺子买了一份。

    他出来的时候,那小东西已经生吞了两个了,璋修牵着马将她拉起来,麻杆一样的胳膊,比金娃还轻的身体…她真的还活着吗?璋修侧目看了她一眼,枯骨一样的手抓着食物正往嘴里送着,她还活着…并且十分想活着……

    璋修把她带去旁边的茶水铺,付了钱,让店家上了点心和水,自己则出门要离开,这时候,小东西,赶忙当下手中的食物,擦了擦嘴,扑通跪在地上,把攒了很久的力气大声叫了一句:“多谢大人收留,王君好定为大人生生世世效忠!”

    璋修不解的回头,她早已磕头在地,响当当的,茶铺的老板都震惊不已,听闻隐王爱才,想不到,什么人都收啊……这小东西丢出去喂狼狗,狼狗都不吃的。

    璋修严正道:“我未说过要收留你。你吃饱喝足就走吧,想去哪去哪,安守本分便是。”

    “大人,我琼花一族若心中有敬仰之人,便会全力去寻,自出门之日不饮水不食粮,直到寻到心中敬仰之人,他若赏一饭便是有缘,我就该跟着他。”小东西眼睛溢着光,认真道。

    老板无奈一笑,低头整起柜台上的账本,一边整理一边自言自语:“琼花族的都是死脑筋。麻烦的死脑筋。”

    “我若不给你食物,难不成让你饿死吗?我身边豢养的不是一些花草,你太弱了,不能在我身边。我还有事,你吃好了自己离开吧。”璋修转身上马走了。

    他无视了王君好的族规,更讨厌她用她的族规来绑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