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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行路

    寒玄山,此山,巍巍山峦,且是浮空之山,山之大,大可遮天,使其底下无一花一木可生。

    传闻,此山是诗剑诗太长秋升仙之时,一剑劈开,残存的灵气,使这山长久悬空。

    而在这寒玄山山顶之中,有一宗门,便是雪剑宗。

    雪剑宗存有百年,乃诗剑仙人之徒,太平仙人李安所创,世人言:雪中剑,斩春雪。此言所意,便是李安百年前开宗之时,一剑诛杀当时天下第一宗宗主,春雪仙王。

    此生长久不衰,只因聚这天地灵气,且山势奇秀,登山修炼,是无数人梦寐以求的。

    而更让无数修行者着迷的,是太长秋与李安所留下的仙法秘籍,这些功法威力巨大,曾有修士听闻,雪剑宗藏有一残卷,名唤开天,是李安于仙外地机缘所得,无人知其残卷强悍,只有数不尽的求知者知。

    ……

    风和日丽,北枯城,荒郊,时而传来恶兽呲牙的声音。

    “哈~”叶凡俗长长的打了个哈欠,用力的揉搓着双眼,困意很深,角膜处有隐隐红丝。

    “准备一下就出发吧!”林雪舒展了一下身体,刚才叫叶凡俗行来,可是费了好一番口舌。

    秦夜吃着昨夜所剩下的兔头肉,一脸的享受,他起的早,不同于叶凡俗,睡成了个死猪样。

    前道有过路人,见三人行装,认为皆是名宗子弟,时而作揖敬之。

    荒郊人烟稀少,在此处路过的,那必然是灾苦难民。

    “北名常年与西淩交战,威的是国,苦的是民!”秦夜见这难民,又想起国状,有些儿感慨。

    的确,战争,苦的是民。

    洗完漱,整理好衣着,也不多留,除凡俗御剑外,两人皆踏空而行。

    “好好看的浪花呀!”

    林雪、秦夜在空中所踩踏出的青色气流,形似浪花,引得下方有一女孩儿欣喜高呼。

    秦夜倒认了出来,是方才前路作揖敬之那人的女儿,长的倒是迷人,只可惜,衣衫褴褛的,且有些瘦弱。

    “你们先走,我待会再跟上!”秦夜言罢,径直往女孩儿方向落去。

    空中的两人相视一笑,自然是懂得用意,先行离去。

    “大,大仙,我女儿同我只是路过,小,小女,第一次见到大仙模样,所以才大叫,大仙,不要责怪于我们。”女孩儿的父亲以为秦夜大怒,赶忙护住自己的女儿,祈求原谅。

    秦夜无奈的笑了笑,自己这是被误会了呀!

    “大哥哥是不会伤害我的!”女孩儿奶声奶气的,眼睛湿润明亮,很是可爱。

    秦夜心里面很有抵触,少时,他所遇到的孩儿,个个都城府极深,因为,他是官场之子。

    “这个给你!”秦夜取出二十八张支票,每一张,都含有万两钱财。

    不过他每向前走一步,女孩儿的父亲,也护得更紧。

    “你这是何意?”

    秦夜将手伸去,女孩儿的父亲赶忙抵挡住,他并非是贪财之人,他所求的,不过是一家子人平安罢了。

    “我并没有什么意思,这钱,是从污官中拿回去的,国家欠你的,我来还!”秦夜苦笑道。

    硬塞至女孩儿的手中,踏起层层浪花离去。

    “好漂亮,要是妈妈还在,肯也会这样觉得。”稚嫩的话语,从女孩儿嘴中说出,是那么的惹人疼怜。

    战乱呐,官贪呐……

    “林雪兄,还有多久才能到?”

    “十八万里!”

    “还有这么远,秦兄还没有跟上,不如先下落休息,也好等他!”

    两人行了十万里,底下便有一城,且是座繁城,叶凡俗此言,意在休息。

    林雪只觉着有趣,“自认识凡俗起,我倒是爱笑了。”

    见两人朝下方俯冲去,城门守将赶忙警戒,列好阵型,持长枪而指,威风凛凛。

    “烦请道人停步!”有一批蓬守将向两人方向走去。看起来像是守城门的头儿。

    两人落地,那守城门的头儿,开道“你们为何来此处?要知道,极少有修士来我宋封城。”

    听得宋封城,叶凡俗倒是有些儿了解,宋封城,是北名王“养兵”之地,此城人士,多为官人子亲,算是北名第二城,不过,这座城第一大禁忌,便是,“不得修士入内!”

    林雪当然是知道的,陪笑一阵,塞了个五两银,环顾四周,道:“秦家老友。”

    “原来是秦家友人,开城门!”守城头儿赶忙接过,瞄了一眼,银两的确是刻有秦家刻印,他不识人,只识财,嘿嘿笑着。领两人入城。

    城门开之,则入之。

    在一家客房休息片刻,秦夜就通过识海音呼叫两人出城门。

    两人是徒步出去的,爬上空中时,引人注目。

    “两位慢走哈!”守城头儿乐呵呵的。

    出城门时,塞的是金元宝,好在是秦夜所赠,否则,按林雪平日习性,定心疼不已。

    “飞也!”

    出了城门,走远了些,叶凡俗才敢取出剑来,然,御剑飞去。

    虽说这宋封城修者是凤毛麟角,可这武将,不可修习,但肉体力量堪称极致,单论拳力,便有数十吨,实在是招惹不起,忍忍作罢。

    休息一段时间,飞行速度果真是快上不少,风过而人过,天上飞的异界禽兽们,远远不得及之,只能眼睁睁看着三人的“嚣张”样。

    “这,这是!朱雀!”

    飞行不过几久,叶凡俗突然大呼,眼前有一火鸟,通体热气,使他汗水淋湿满背,又加上秋风带着冷意吹过,忽冷忽热的,很是难受。

    近了些瞧去,那鸟上背暗褐,下背同腰亦是通红,腹似两色变化,时而淡黄,时而浓红。叶凡俗见这鸟,正如同说书人描述的一样,方才大呼。

    可奇也,朱雀,生于南,而当存于南。

    “北名,是北寒之地,为何会有朱雀来?秦老弟,你可知此事?”林雪发现了奇处,想到秦家是国将大家,便问起秦夜来。

    秦夜思索片刻,答道:“南燕国同我北名联合,朱雀,怕是代表着,这次结盟使臣,是南燕国国师,林港睿吧!”

    此事是由秦家从转递,秦夜只知个大概。

    “绕道而行吧!否则,就得被烫死了!”叶凡俗催促起来,汗流满面的他,实在是受不了这样的感觉。

    “再往前飞,过了这国都,半炷香的时间就到!”

    那朱雀身形太大,振翼时,三人离他几千米,都能被他所伤成的风给吹离,为更好的转达,林雪不得不声喊叫。

    “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