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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蛮白人

    因为据我所知,我们中国大概,崇洋媚外的鼻祖,就是我们的商纣,这人孔武有力,本身就属于,没多少文化的类型。就他搞出来的破事,还拼命吹牛鼻,纯粹就是一个,二傻子二世祖窝囊废,把底层败家娘们,都解放出来,专门灭上层的,结果自己遭报应,一下子就被灭了,底层最巴不得干掉,他这种二世祖,这种人不到最后,众叛亲离穷困潦倒的时候,都不会了解,底层人是一种,真正怎么样心态,想当然的一拍脑袋,就以为底层一定会,对他感恩戴德,安心受他收买人心,被他驱使差遣,哈哈二世祖永远都,就是这么天真。底层的行事风格,一旦发现他这种,吃喝嫖赌的二世祖,绝对不会管那么多,还感恩戴德,没第一个最先弄死他,都算对他很念旧情了,傻不拉叽的没长脑子,还学外国佬,什么都乱解放。为什么他会,和现在外国人,马克思一样,解放女人呢?其实这个是,古代所有蛮族,一直以来的习俗,数千甚至数万年来,蛮族游牧民族,一直都是这样开放的。而因为古代商朝,长年累月的,和古代雅利安人作战,白人自古以来,都一直坚持的,各方面拼命渗透,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马克思那样的,鼓吹底层至上。这并不是马克思一个人,所有穷人都想翻身过好日子,但是天道一直死死的,压住了绝大多数人的梦想。穷人要想翻身,绝对就不可能,是打倒富人,那么简单的事了,打倒富人以后,还要继续,付出的各种艰辛努力,就是他们打倒富人,所遭的报应了。本来打倒富人,就已经很艰难,很受苦受累了,打倒富人以后,还要另外遭报应,这个倒霉催的,你们真的认为,区区凡人就能,撑的下去吗?还不如不反抗,日子还过得舒心多了,不会遭报应那么惨。很多时候穷人,不反抗不遭报应,都惨得要命了,你自己想想,要是还遭报应,那日子一天天的,简直不敢想象有多惨了,这个商纣纯粹就是,没事找事型的。所以商纣自己,最后也遭报应,惨得要命了,被自己奴隶,抓住活活烧死了。一般遭报应的,都是这么惨了,麻烦得很这些,破几把烂事。

    白人自古以来,都这遭报应的德性了,真正善终的极少,前面那章,西医的时候说过了,绝大多数都是,查理二世那样,被西医的破烂,医生小护士们,给活活弄死的。还有就是哥白尼,布鲁诺那样,被害死的人,当然真要是害死他们的,自己最后也会遭报应惨死了。也就是中世纪,臭名昭著的,宗教裁判所了。

    宗教裁判所宗教机构

    宗教裁判所(拉丁语:InquisitioHaereticaePravitatis),或称异端裁判所、异端审判,是在公元1231年天主教会教皇格列高利九世决意,由道明会设立的宗教法庭。此法庭是负责侦查、审判和裁决天主教会认为是异端的法庭,曾监禁和处死异见者。

    中文名宗教裁判所

    性质宗教机构

    时代中世纪和近代初期

    类型天主教的司法机关

    设立

    宗教裁判所13~19世纪基督教会侦察和审判异端的机构。又译宗教裁判所审判所、宗教法庭。旨在消灭一切反教会的异端,以及有异端思想的人。宗教裁判所是从13世纪上半叶建立的。教皇英诺森三世为镇压法国南部阿尔比派异端,曾建立教会的侦察和审判机构,是为宗教裁判所的发端。

    西班牙画家戈雅画的《宗教裁判所》。在指斥天主教会的罪恶时(人们经常这么做),人们总是把宗教裁判所作为一个突出的例子。那些对欧洲历史没什么兴趣的人们清楚地知道,宗教裁判所是一个由狂热而残忍的教士主导的机构,这些教士拷打、残害并杀死敢于挑战教会权威的人。在现代,“宗教裁判所”这个词既代表一个机构,也代表一个历史时期。如果自己主持的听证会被称为“宗教裁判所”,这对大多数议员来说绝不是一种恭维。不过,近年来人们对宗教裁判所进行了更多的研究。在准备千禧年庆典的过程中,教皇约翰・保罗二世要求学者们探明宗教裁判所时期所发生的一切。1998年,梵蒂冈向来自世界各地的30位学者开放了宗教法庭(HolyOffice,宗教裁判所的现代继任者)的档案。现在,学者们最终写出了长达800页的报告,并在罗马召开新闻发布会将之公诸于众。其中最令人震惊的结论是,宗教裁判所并不像人们想的那么恶劣。拷掠并不多见,那些被送到西班牙宗教裁判所的人中也只有大约1%被执行了死刑。正如当时的一条新闻标题所示,“梵蒂冈缩小了宗教裁判所。”许多人用惊讶的喘息和嘲讽的冷笑来对待这份报告,这进一步证明了历史学家和普通大众之间的确存在着一条可悲的鸿沟。真实的情况是:尽管报告中运用了许多此前无法获得的材料,它反映的却只不过是无数学者早已从其他欧洲史料中了解到的事实。关于这个问题有不少精彩的新著,包括爱德华・彼得斯的《宗教裁判所》(Inquisition,1988)以及亨利・凯门的《西班牙宗教裁判所》(TheSpanishInquisition,1997)。简言之,历史学家早就已经知道,大众关于宗教裁判所的看法是虚妄的。但真相又是如何呢?要理解宗教裁判所的性质,我们就必须懂得中世纪的确是一个落后的时代。我们不能指望,过去的人能够以现在的眼光来看世界以及他们自身在世界中的位置(你不妨想像一下,要是你生活在黑死病时期,你会有什么样的人生态度)。对那个时代的人来说,宗教不只是人们在教堂里实践的东西,它就是科学、哲学、政治、个人身份和拯救的希望。宗教不是一种个人爱好,而是一种永恒普遍的真理。这一来,异端邪说就成了插在此种真理心脏上的利刃,它不但会给异端分子带来灭顶之灾,还会危及周围的人,令社会结构四分五裂。宗教裁判所并不是产生于铲除异己或是压迫人民的欲望,我们不如说它是一种阻止不公正死刑的尝试。是的,我就是这个意思。异端学说是一种反国家的罪行,它在罗马法《查士丁尼法典》中被定为死罪。统治者们相信自己的威权来自上帝,他们无法容忍异端分子的存在。普通人也是如此,他们认为异端分子是危险的外来者,必将招致天谴。在中世纪早期,被控为异端的人会被带到当地领主那里接受审判,跟那些偷猪或是损坏灌木丛(是的,这在英格兰是一种严重罪行)的人一样。跟那些犯罪不同的是,你很难认定被控告的人是不是真的异端分子。(要判断明白),首先得有人接受一些基本的神学训练——那正是大多数中世纪领主十分缺乏的东西。结果,欧洲各地有无数的人被世俗统治者处死了,没有公平的审判,也没有对指控有效性的适当评估。天主教会在这个问题上的对策就是宗教裁判所,它于1184年由教皇卢西乌斯三世(PopeLuciusIII)始创。它的创设是基于这样一种需要,即让被指控的异端分子得到公平的审判,这样的审判由知识丰富的法官主持,并按照证据法的原则行事。在世俗统治者眼中,异端分子背叛了上帝和国王,因此死不足惜;而在教会看来,异端分子只是离群的迷途羔羊。作为上帝的牧羊人,教皇和主教们有责任按照耶稣基督的教导来把他们带入正途。这样,中世纪的世俗领袖们汲汲于捍卫自己的王国,而教会则在努力拯救灵魂。宗教裁判所为异端分子提供了一种逃脱死刑并重返社群的方法。正如这份新报告所确认的那样,大多数被宗教裁判所控为异端的人都得到了缓刑或是无罪开释的结果,那些被认定犯有重罪的人也可以有忏悔、苦修并重返教会的机会。宗教裁判所背后有这样一个假定,那就是异端分子只不过是走错了路的迷途羔羊。但是,一旦审判官确定某只羊的离群是出于故意,宗教裁判所就别无选择了。不知悔改和顽固不化的异端分子将被逐出教会并交由世俗统治者处理。与人们通常的想像不同,宗教裁判所不会烧死异端分子。把异端邪说定为死罪的是世俗统治者,不是教会。事实上,中世纪的宗教裁判所拯救了无数无辜(甚至是不那么无辜)的人,而那些人本来可能会成为世俗领主或是暴民统治的牺牲品。在13世纪当中,宗教裁判所在方法和实践上都变得系统得多了。训练有素的多明我会修道士衔教皇之命主持着宗教裁判所,他们组织的审判代表着当时欧洲最好的法律实践。14世纪以降,王权日益增长,宗教裁判所的主宰从教皇变成了国王。以前只有一个裁判所,现在却有许多个。尽管存在滥施刑罚的危险,但西班牙和法国等地的君主还是尽力保证其治下的裁判所既有效率又不失仁慈。16世纪,女巫大恐慌席卷欧洲,这股歇斯底里的狂热正是在那些拥有完善的宗教裁判所的地区得到了遏制。在西班牙和意大利,受过训练的审判官对女巫集会和烧烤婴儿之类的指控进行了调查,并认定它们毫无根据。而在其他地方,尤其是德国,世俗和宗教法庭烧死了数以千计的女巫。与中世纪其他世俗法庭相比,宗教裁判所无疑要开明得多。那么,宗教裁判所并没有烧死数百万人的事实为什么会让大众尤其是新闻界如此惊讶呢?首先,当今天的人们想到宗教裁判所的时候,他们脑海里浮现的实际上是西班牙的宗教裁判所。不,这样说也不对。他们脑海里浮现的实际上是关于西班牙宗教裁判所的神话。有趣的是,在1530年之前,西班牙宗教裁判所一直受到普遍的赞扬,被认为是欧洲最好、最人道的法庭。事实上,当时还有这样的记录:西班牙的罪犯故意做出亵渎的行为,以便被移入西班牙宗教裁判所的监狱。不过,在1530年之后,西班牙宗教裁判所开始把注意力转向新起的异端路德教,关于它的错误认识可能正是来自于新教革命以及由此而来的(新教和天主教之间的)敌对状态。到16世纪中叶,西班牙成了欧洲最富有也最强大的国家。包括荷兰、德国北部和英格兰在内的欧洲新教区域也许无法在军事上与之匹敌,但他们却拥有一件威力巨大的新武器:印刷机。西班牙人在战场上击败了新教徒,但却输掉了宣传战。正是在这段时间里,人们制造出了关于西班牙的著名的“黑色传奇”(BlackLegend,从16世纪开始,反对西班牙和天主教会的一些作家和历史学家写了大量著作来反映西班牙的残忍和不宽容,由此制造出了一个邪恶的西班牙形象,是为“黑色传奇”——译者注)。数不清的书籍和小册子从北方的印刷机里涌出来,控诉着西班牙帝国在新世界的人性沦丧和可怕暴行。富饶的西班牙被描绘成了一个黑暗愚昧的邪恶之地。新教针对西班牙宗教裁判所的宣传从“黑色传奇”中所获甚丰,但它也有其他的来源。从宗教改革开始的时候起,新教徒就遇到了一个很大的困难:他们难以解释为何新教创立的时间会和基督创教的时间差了15个世纪。天主教徒自然会在这一点上做文章,他们指责新教徒是在基督的教会之外别立旁门。新教徒则辩称他们的教会才是基督的教会,只不过是被天主教压制在了地下,而罗马天主教会就是罗马帝国的继承人,它像当年的罗马帝国一样在整个中世纪期间迫害基督教徒。不巧的是,中世纪还没有新教徒,但新教作家们仍然从中世纪异端分子的各种表象下认出了他们。这一来,中世纪的宗教裁判所就完全成了一个试图摧毁隐藏的真正教会的凶手。而西班牙宗教裁判所仍然十分活跃,正在以极高的效率把新教徒驱逐出西班牙,它对新教作家来说不过是这一场大迫害的最新版本。有了这一素材,再随便加点“黑色传奇”的作料,你就可以一本接一本地炮制关于残忍邪恶的西班牙宗教裁判所的小册子了——那些新教作家就是这么干的。

    宗教裁判所西班牙帝国及时地退出了历史舞台,财富和权力转移到了北方,尤其是法国和英格兰。到17世纪晚期,欧洲各地的咖啡馆和沙龙里已经溢满了宗教宽容的气氛。天主教和新教的宗教裁判所都萎缩了,只有西班牙人还抱着自己的宗教裁判所不放,并因此受到人们的奚落。伏尔泰之类的法国思想家把西班牙看作是中世纪的样板:虚弱、野蛮、迷信。西班牙宗教裁判所本来就已经戴上了宗教迫害的嗜血工具的帽子,现在又被启蒙思想家们嘲笑为愚昧和不宽容的野蛮武器。一个新的、虚构的西班牙宗教裁判所就这样建立起来了,它是由西班牙和天主教会的敌人设计出来的。现在,关于宗教裁判所的一点点真实写照已经回到了人们的视线当中。问题是:有人会注意这些吗?发展历史

    宗教裁判所的发展主要经历了这样三个阶段:中世纪宗教裁判所。西班牙宗教裁判所,隶属于西班牙王室,成立于1478年。罗马宗教裁判所,即今日圣座信理部(CongregatioproDoctrinaFidei)前身,成立于1542年。在宗教裁判所成立之前,教会反对异端的任务通常由主教调查,并交由世俗法庭予以制裁。第三届拉特朗大公会议(1179年)开始对此进行立法,成为后来十字军对阿尔比派(Albigenses)镇压的法律依据。1224年皇帝腓特烈二世对异端执行了火刑,后格里高利九世对此萧规曹随。

    当然除此之外,更加恐怖的就是,欧洲中世纪屠杀女巫,持续上千年死亡超十万,手段到底有多残忍?

    中世纪的开始,是在西罗马帝国的灭亡,一个王朝的毁灭,也会导致一种的文化的诞生,但人们并不知道这种文化是好或是坏,在中世纪时期,进行了一场长达千年的屠杀,它就是“猎杀女巫”。当时的英国和瑞士屠杀了多名所谓的女巫,而其中更多的则是普通的女性。

    整个猎杀女巫的季节在欧洲大陆延续了三百年的时间,被诬陷,被残害的良家妇女不计其数,根据专家最保守的估计大概有十万到几百万不等,当时欧洲人认为自己是在按照上帝的意志清除世间的邪恶,但让人们啼笑皆非的是,他们既然采用的是极其下流的手段。

    欧洲教会认为女巫是将自己的灵魂出卖给了魔鬼,或者是魔鬼的后裔,魔鬼通常会化身成为男人与女性的耦合,目的就是让男性一蹶不振,因此女巫的活动就是违背了上帝的旨意,因此杀女巫是一种神圣而光荣的使命。

    在处置女巫的时候,会将她们脱得一丝不挂,然后将身体上面的毛发全部剔除,相传是为了寻找恶魔附身国的斑点,同时还会用铁丝将女巫捆绑在拷问台上面,甚至用铁针刺她们的全身,寻找被恶魔附体的证据,经常使用的酷刑就是,火刑,穿刺,还有锯刑等等,都是一些“以巫治巫”的手段。

    在中世纪里面猎杀女巫的风潮是灭绝人性的,很多人都会觉得女巫就是为祸人间的恶魔,是厄运,各种各样的残酷刑罚,和惩罚女巫的游行基本上每天都会在街上看到,当时已经让人们进入了疯狂的时代。

    在那个人们无知的年代里面,人是很容易被宗教思想所迷惑的,人们只会凭借着自己的意愿来行事,根本没有任何的科学依据,各种残酷的刑罚用在这些女巫身上,其实更多的只是一些寻常的妇女,他们在这样的时代里面,被宗教认定为是魔鬼的使者,是危害人间的恶魔,因此遭到了驱逐和刑罚,各种手段层出不穷。这种活动或者刑罚会持续数日,最后这些死去的女性会成为乌虫的大餐。

    就是这么恐怖,西方人一边,把女人所谓的,解放出来一起享用,一边又想方设法的,全部都给害死,什么女巫也就是个,幌子借口而已了,明面上的都这么恐怖,暗地里不知道,没查出来的,谁敢想象有多少,比起这些伪善来,中国古代封闭女人,真的是制止了太多的邪恶。如此一个可怕,恐怖的西方人,凭什么那些,崇洋媚外的人,就会觉得这,短短几百年之间,他们就真的文明发达了?简直天方夜谭,狗是永远都,改不了吃屎的。当然也不可能否认,确实还是有,极少数的白人,还是可以的,一直引领着西方世界,走到今天这个地步,只可惜这个,他们这些人的人数,实在是太少了,面对现实喽,没几个人有那个运气,能在国外碰见,真正的好人。就像我们的,司马夹头那样,跑到美国政府大楼,去庆祝独立日,没办法的事了,不去庆祝就会被打死。为什么当年我们的师父,一代小哥张起灵,会死在美国,二十吨的卡车之下,而司马夹头这种人,还能活得好好的呢,就是因为太没用了,所以不得不识时务,不识时务的人,随时会被打死。我们的小哥张起灵,就是本事太大,不识时务,都到美国了,还不肯乖乖听话,和美国合作,所以才被害死了。所以司马夹头,这种没多大本事的人,能不识时务吗。

    但是不管怎么说,人是人科技是科技,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看人类自己怎么用了,就像我们的,地球上可能,最强最神奇的科技,正负离子对撞机,到底怎么样,都撞出了些什么,乱七八糟的玩意。也是现在最大的谜团了。然而据说欧洲强子对撞机,曾打开过时空之门,科学家或遭神秘力量操控

    在重大事件上,真的会存在过多的巧合吗?

    2022年7月,欧洲大型强子对撞机在经历4年的重新修整后,科学家终于获得了13.6万亿电子伏特的能量,可以真实地模拟一次小型的宇宙大爆炸。科学家试图通过这次模拟,捕捉到宇宙产生初期的一些粒子,以此来揭开宇宙的终极之谜。

    然而就是在这次实验开启之后,一些奇怪的巧合事件接连发生了,这让人们产生了诸多联想:难道异度空间的大门真被打开过?这些科学家真的被神秘势力控制了?超级文明真的就在我们身边吗?

    要想揭开这些谜团,我们还需要从欧洲大型强子对撞机最后一次开启之后产生的三大巧合说起——

    巧合一:欧洲大型强子对撞机开启24小时的实验时,人们分别目击到在距离对撞机不远的天空,出现了一系列奇异的现象。先是一位摄影爱好者在日内瓦上空拍到了一种奇怪的云,云层中出现了一个门状的入口,看上去煞是怪异;而后是一位当地的游客,对外称他看到了一个巨大的圆形结构体照亮了夜晚的天空,使得整片原野看上去就像是黄昏时分。

    巧合二:欧洲核子研究组织部门突然对外宣称暂时关闭强子对撞机。而这次开机,科学家们原本是打算进行三年的。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欧洲核子研究组织突然提前中断了为期三年的实验,竟至于到现在也没有再次重启呢?

    巧合三:就在欧洲核子研究组织关闭强子对撞机后不久,有人似乎故意公开了一段诡异的视频,视频显示的画面,居然是欧洲核子研究组织的科学家们,秘密在强子对撞机控制室内集体拜祭湿婆神!我们知道,湿婆神是印度史前文明中的三大主神之一,传说它掌管着宇宙的毁灭和重生。

    那么,我们不禁要问,欧洲核子研究组织为什么要将湿婆神的雕像放置在欧洲强子对撞机的控制室中?难道他们一开始就知道强子对撞机具有危及宇宙安全的作用吗?

    后来,一些内幕陆陆续续地散布出来,原来欧洲强子对撞机2022年7月开机实验的时候,曾经突然形成一种巨大的力量,这种力量强烈干扰了地球的磁场,竟至于地球磁场被撕开了一个巨大的裂缝,使宇宙射线和太阳辐射毫无阻拦地袭向了地球。我们知道,地球磁场是地球的一道保护墙,它能将宇宙射线和太阳辐射阻挡在外,避免了地球生物免受各种辐射的照射,从而可以平安地生活在世界上。而一旦地球磁场遭到了破坏,地球生命就很危险了!

    时到今日,西方媒体曾发文对欧洲强子对撞机的关闭进行了各种猜测。其中有一种猜测认为,强子对撞机就是印度史前文明的幽灵现世,他们控制了欧洲的一些科学家,然后,操控他们建造了欧洲强子对撞机,其目的是要借助强子对撞机的巨大能量,打开异度空间的大门,以便重新在地球上复活他们失落的文明。从强子对撞机2022年开始出现的各种异象来看,强子对撞机似乎确有打开异度空间大门的可能。

    然而,这些阴谋论式的猜测终究无法得到官方的证实,到底是不是事情本身的真相,我们实在无从得知。但我们想说的是,执念于揭开宇宙本质的科学家,在人类科技没有达到应有的高度时,还是不要“玩”的太过头。因为一旦真的打破了某种平衡,人类无计可施的时候,人类文明就很危险了!

    科技这种东西,本来就是一个,相当恐怖的存在,别说高科技的,正负离子对撞机,现在不敢启用了,就我们古代的,冷兵器时代,都有很多奇奇怪怪的待遇。古人出门,怎么带剑?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每每吟咏李白的《侠客行》,尚义任侠之气扑面而来,那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白马剑客,持在手里的吴钩宝剑映着皎皎月辉,比霜雪更清冷,更寒冽,更孤高,脑海里一人一剑的景象不知激荡了多少少年的澎湃热血,令人神驰而久久无已。

    然而,当我们回过神来,不禁又会思考,剑客究竟能不能随意挟刀剑行走江湖?宝剑是挂于背上、系于腰间还是握在手里?我们不妨纵览历史,一窥古人出门携带武器这件事。

    古人出门能不能带武器?

    武器本质是用于攻击的工具,它的发明源于人类采集、狩猎的生产活动,因此,最初武器的概念是模糊的,哪怕只是一草一木,只要能用以攻击则都是武器。随着金属类武器的日益发展,人类进入了持续时间较长的冷兵器时代,武器也多特指金属器械。

    在冷兵器时代早期,武器还常与农具相含混,因农具平时既可劳动,需要时亦可当武器。《西游记》里猪八戒的武器就是“九齿钉耙”,也常被沿途交手的妖怪嘲笑为“庄稼人的把式”。

    春秋以前,铁制工具尚未推广,青铜农具易断且价格不菲,因此,普通百姓大多无力购置金属农具,更遑论当不得饭吃且不适用于生产的刀剑等兵器。而携带木质、石质工具出门并非难事,“扛着锄头去种地”“拿着镰刀去割草”也不会为官府禁止。到了战国时期,铁制器逐渐被推广,且战乱频仍,列国大多对民间武器管控不甚严格,民即可为兵。据《史记》记载,落魄的齐国人冯谖便能佩剑游走,在孟尝君府上阴阳怪气地三次弹长铗而歌(长铗即长剑),可见,历史上也确有佩长剑浪迹者。

    战国时期的素剑

    “秦王扫六合,虎视何雄哉!”待到秦始皇统一六国、结束群雄并峙的乱世后,对武器的管控空前严格。贾谊的《过秦论》里言道:“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销锋镝,铸以为金人十二。”当时秦朝对金属武器的控制程度极为强力,筑成的十二“金人”,既象征着王朝的控制力,实际上也减少了民间武器的流通。在家有金属农具都需报备的秦朝,陈胜、吴广掀起的大泽乡起义,开始阶段也只是“斩木为兵”。汉承秦制,武器控制仍格外严格,绛侯周勃次子周亚夫,则是以“私藏阴兵”被治罪。

    东汉末年,天下大乱,群雄并起,百姓多私挟兵刃。刘备、关羽、张飞聚义时,刘备已家道中落,故而他们都属贩夫走卒之流,而其兵刃——雌雄双股剑、青龙偃月刀、丈八蛇矛等皆属私铸兵器。此外,刘关张三人还能私自雇佣铁匠,锻造大量兵器,并有招募乡勇之举。可见乱世时武器在民间的流转与携带束缚较弱。魏晋南北朝亦复如是,乱世之下,募兵盛行,民间百姓购买武器也成为寻常事。《木兰辞》里说,花木兰“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都是自筹解决军备,也说明军械武器流向民间是基本没有障碍的。

    汉代羊炳刀

    至大唐初兴,社会环境渐趋稳定,对武器的管控又开始加强。《唐律》规定,“甲弩”“矛矟”为“犯禁之物”,不许私藏,违者会据情形判处杖责、流放、绞刑等处罚。不过,官府对刀剑之类的管束,反而相对宽松,唐朝还有专门的剑舞表演,杜甫曾观公孙大娘表演剑器,称其表演为“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盛赞“先帝侍女八千人,公孙剑器初第一”。

    北宋基本承袭唐制。较为特殊之处在于,准许民间使用“朴刀”,又称“著裤刀”,是一种可供自卫之用的短兵器。不过到了南宋高宗时期,官府又开始全面禁止民间持有兵器与习武。

    由少数民族建立的元朝政权,为了维护其对空前辽阔的疆土统治,管理百倍以上的其他各族人民,元朝统治者对民间武器的管制格外严格。因此,传言称元朝是“十户一菜刀”,多余的刀具都要被收缴,也有一定依据。《元史·刑法志》里更是明确规定,“诸都城小民,造弹弓及执者,杖七十七,没其家财之半”,即不准百姓自制武器,私藏十副以上刀、枪、弩等制式武器的人,将被处死。

    元代青铜火炮

    明朝军队已普遍使用火器,因此,其禁止流向民间者主要为火枪、火炮及甲胄、盾牌等物,而对民间持有冷兵器的限制并不严格。清朝承袭明制,对民间武器限制也主要集中在火器方面。清早期,若有人私藏或私制火器,基本会被判处斩立决,且妻儿没官为奴,财产充公,邻里皆处绞监候。随着时局变异,至清晚期时,由于王朝内部的动荡与外来侵略的冲击不断,民间社会,已经被允许向官府报备而持有鸟枪自用,可谓风气大变。

    明代青铜火铳

    总而言之,中国历代王朝对民间兵器的管制松紧根据时局而调整,在多数情况下,刀剑等短兵器是官方允许民间拥有并携带出门的。然而,由于普通百姓的生活生产需要,其经济情况较为有限,一般情况下,大多是不会主动购置用于搏杀的武器,而多会购置生产工具。除了职业兵士外,士人阶层或有尚武情结,或为装饰起见,往往选择佩戴刀剑等武器出门,至于是否用于仗义行侠则存乎一心。

    武器的正确佩戴方式

    “剑为百兵之君”,在古人眼中“剑”不仅是方便携带的实用武器,也是具有“君子”寓意的象征性礼器。《隋书·礼仪志》里称:“一品玉具剑,佩山玄玉;二品,金装剑,佩水苍玉;三品及开国子男,五等散品名号侯,虽四、五品,并银装剑,佩水苍玉。侍中以下,通直即以上,陪位则象剑。带真剑者入宗庙及升殿,若在仗内,皆解剑。一品及散郡公,开国公侯伯,皆双佩。二品、三品及开国子男、五等散品、号侯,皆只佩。缓亦如之。”可见在古代社会中,剑为重要礼器的象征,日渐成为古人最推崇的短武器。古人出门若佩戴兵器,首选即宝剑。

    那么,宝剑如何带出门呢?

    其一,采用单耳悬挂法,将佩剑穿绳系腰间。这种方式较为原始,流行时间也较早。佩剑方式起源于北方游牧部落腰系短剑以备割草切肉的习俗。据考古发掘,在SX省长安张家坡的西周早期墓里,有一具置铜剑于腰部右侧的遗体,因该剑并无剑鞘,而在剑首有一圆环,故为穿绳系腰之剑的明证。在我国黄河以北的广大地区,直至西汉时期,这一类短剑都颇为常见,现在大大小小的博物馆中均可见其实物。不过,随着中原文明的迅速发展,剑的实际长度不断增加,行走时单耳悬挂法使得佩剑在腰间摆来摆去,对中原贵族而言属实不雅。因此,这一佩剑方式逐渐减少。

    汉代透花带套剑

    其次,采用璏(zhì)式佩剑法。所谓“璏”,《说文解字》里称为“剑鼻玉”,“鼻”即是“钮”。这一方法在春秋时期已经出现,系防止剑身在行走时来回摆动,因此以钮固定,穿过腰带,使剑身贴紧腰侧,保证佩戴者的雅观。由于剑璏朝外示人,故而可以在上面雕刻纹饰以显示佩戴者的身份地位与审美情趣,云雷纹、螭龙纹、兽面纹、乳钉纹等各有千秋。此外,剑璏主要有玉制和铜制两种,玉制者尤为高贵,玉剑具一时成为贵族争相选用的材质。至汉代,更是出现了“剑之玉”的“四神装”,即玉首、玉格、玉璏、玉珌。所谓“美人如玉剑如虹”,一旦拥有这种“从头到尾一条龙”的武器装备,宛如美人温婉相伴,君子又复何求?

    当然,这种佩剑方式的缺点也较为明显,秦始皇就是用这种平时看起来“酷酷的”佩剑方式,真遇到荆轲刺杀这种事儿时,也是十分尴尬。剑璏将剑固定得太过牢靠,加之嬴政即位秦王后,平日里佩剑主要是保持形象,没有拔剑演练的必要,致使拔出长剑时极为困难,只能围着柱子团团转,最后还是将玉璏滑移至后腰,才能负剑而出,实现反杀。

    战国中期至西汉早期的青铜人物持剑形灯座

    其三,使用双附耳式佩剑法,即剑鞘上有两个穿孔的鞘耳,可以带穿过,另一侧系于腰间,方便将剑横置佩戴,主要出现在南北朝晚期。据考,这一方式主要在当时的萨珊波斯率先出现,并逐渐传入中国,至唐朝已广为佩剑者沿用。此方式较之璏式佩剑法,更适于骑马者拔剑,且在剧烈运动时仍不致位置乱窜,因此,在使用时更具实用性与灵活性。此后,这种佩剑方式又由中国,经遣唐使传入日本,现存正仓院的宝具兵器之中,不乏双附耳式刀剑鞘。

    其四,使用剑带挂肩佩剑法,又称斜跨式佩剑法。此法可将宝剑置于剑带之内,负于肩上。另又衍生出用一条皮带、一条腰带,将刀剑之类置于腰间的佩戴方式。这两种方式在带刀上体现得更为明显,在《岭外代答》有云:“猺刀黎刀,带之于腰;侗刀蛮刀,佩之于肩。”又据云南普宁石寨山战国墓里的斜置二十六片玛瑙带、云南江川出土的西汉鼓座铜俑像等考古发现表明,这种佩剑方式确实最早流行于我国云南地区。这一佩戴设计适合云南地区气候温暖、衣着单薄的特点,以剑带佩剑实现了人与剑的相对分离,即剑可随时取下使用,更为方便。

    此外,在一些武侠作品中,为了拔剑方便,剑客也会选择将剑直接持于手中,这样逢敌亮剑更为从容不迫。金庸的《笑傲江湖》对剑推崇到了极致,用剑且手持剑行走江湖的高手最多。五岳剑派中人大都持剑而行,或在休息时将剑置于身旁,而非背带或系腰,以便随时出剑迎敌,快意恩仇。且即使不持剑者,也多是谙熟剑道,日月神教前教主任我行、梅庄四友都是使剑高手。该书中的两种至高武学即为《独孤九剑》与《葵花宝典》,而宝典的改良版即为《辟邪剑谱》,皆是剑术之流。这两本武学都需有剑可用,即是《独孤九剑》的最高境界仍是以“草木金石”为剑,也仍需有持在手上之物以代剑,不然就是修仙之作了。

    《春秋繁露》有语:“剑之在左,青龙之象也。刀之在右,白虎之象也。”刀与剑常常相伴,现在为人们广泛使用的刀光剑影、风刀霜剑等成语,即有刀剑并举之意。实际上,刀剑的佩戴方式基本一致,比如双附耳式的佩刀,在唐朝有横刀与陌刀两类,都是军事用途的士兵必备刀具,其佩戴方式与剑如出一辙。在长兵器携带不便的古代,刀剑傍身既是身份与地位的体现,也是御敌与自卫的需要,而携带美观的刀剑,会彰显主人的尊贵。但选择何种佩戴方式,还是因人而异,并主要受时代风尚与个人用途的影响。

    随着科技的日益发展,火器改变了战斗模式,原本“天下风云出我辈”的侠客,不仅要面对“一入江湖岁月催”的岁月嘲弄,还要应对“洋枪火炮”的狂轰滥炸,最后,能抓住子弹的,恐怕也就只有深谙“天下武功,唯快不破”的“火云邪神”,现今只余“宝剑十年犹未试,匣中夜夜作龙吟”之叹。

    在治安稳定的现代日常生活中,刀剑已不能任意自持。须知随意携带管制刀具出入公共场所,轻则接受治安处罚,重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故而,在此敬告仍有“侠客梦”的诸位少侠、大侠、巨侠,在当代社会,可效古人的侠肝义胆、义薄云天,但出门挟刀持剑之举,断不可取,也并不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