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小说 » 玄幻奇幻 » 伦敦升维1919 » 55. 沃利斯

55. 沃利斯

    “照这么说,是要让我找到所有失落司辰的残骸,吞食之后,加以铭记?”陈墨眉头一皱,认为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他说道,“先不提这件事情是否符合我的胃口,单是司辰残骸,又要到哪里去找?”

    “找不到。”埃斯特说出一个更糟糕的可能性,“这重历史,可能并无司辰残骸。”

    “因为我以前就是做这个事情,所以,自我宿慧觉醒之后,就一直有意地搜寻线索,六十多年,从第二次工业革命找到现在一战结束,别说司辰的残骸,就是一根毛,我也没发现。”

    “这是正常之事,司辰本就不是陨落在这重历史。”埃斯特叹道,“我也只是随便试试。”

    “这样啊。”陈墨点头。

    的确,和他一样,埃斯特也掌握着洗波音灵药的配方。

    如果司辰残骸很好找到的话,埃斯特自己就找了,根本没有陈墨什么事情。

    或许要通过烟字,才能获得司辰残骸,他一下子就想到飞跃的功能。

    在仪式中,正是飞跃带他去到司辰所在的地点,而那绝对不是这个世界。

    毕竟,东方明珠塔,还要好几十年之后,才会在魔都建造。

    奇怪的是,他之前还以为,烟字是悼歌赋予他的权能,但现在看来,似乎不是这样。

    否则,既然有像瑟曦和埃斯特这样的转世神侍,又何必用到他这种局外人?

    总不可能是因为个人素质,他虽聪颖机敏,却也未必能胜过经世的智慧。

    仔细想想,反而是因为烟字,才让他从芸芸众生中脱颖而出。

    这就说明,烟字并非是悼歌的赐予。

    那它又是从何处来的?与他又有什么关系?

    尽管疑惑重重,陈墨却也未将烟字一事泄露分毫,同时,也将穿越者的身份捂得更紧。

    这是他最后的底线。

    与瑟曦和埃斯特不同,他前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大学生,而不是如二人一般的大能。

    其中或许意味着什么,但他并不清楚,也不打算暴露。

    暂时,还是扮演在这重历史土生土长的天才,来得更为安全。

    只是,若是这样,那块“淡白至极的画布”,就不能拿出来探讨。

    否则就无法解释,他之前是放在哪里。

    可问题是,他对这块画布也毫无头绪,而存在的线索,或许又在埃斯特和瑟曦的脑子里。

    他哀叹一声,心想只能再找机会,旁敲侧击。

    ……

    与此同时,伦敦城,圣詹姆斯宫。

    这座红砖建造的宫殿建筑,尽管外表是典型朴素简洁的都铎风格,但就其内里,却又极尽奢华。

    画像、家具、盔甲,以及各式各样的古代宫廷装饰,摆放错落有致,层次分明。

    负责此事的,一定是一位极富想象力,却又精通视觉技法的画家。

    否则,不能如此合宜。

    这座宫殿,现在是王室成员的住所,也接待一些重要人士。

    偶尔,还会请一些有名的表演家,前来表演。

    三天前,布鲁克受邀来此。

    三天后,此处变成飓风的中心。

    毕竟,魔术师,和画家一样,都充满想象力。

    只是,有的想象力是创造力,有的想象力则是破坏力。

    此时此刻,圣詹姆斯宫在布鲁克的想象中,窗户尽皆崩碎,狂风肆无忌惮地在室内穿行,数不清的艺术品被撕成碎片,相信它们的兄弟姐妹会因此变得更加值钱。

    至于身份显赫的王室居住者,此时只能狼狈地躲进地下室。

    当然,即使是在地下室,爱德华,当今的威尔士亲王,还是努力保持他的优雅。

    毕竟美人在前。

    “沃利斯,你要试一下这款波雅克红酒么?”

    此处正好是酒窖,爱德华从酒架上,挑选出一瓶颜色深沉的葡萄酒。

    而那位被他称作沃利斯的美丽女士,眉目间却酝酿着忧郁之色。

    她斜倚在椅子上,黑色丝绸长裙遮到她的脚踝,却遮不住她美好的身段,一串精雕细琢的项链挂在她的胸前,与雪白的脖颈相得益彰。

    爱德华发誓,即使是在美人云集的舞会上,他也从未见过像沃利斯这样美貌的人儿。

    只是,他看向沃利斯的左手无名指,又轻轻地发出一丝叹息。

    那里,一枚戒指在灯光下闪耀,显示她已经有了丈夫。

    沃利斯,又或者说,辛普森夫人,自然是对爱德华表现出的悠闲惬意,有所不满,但考虑到他威尔士亲王的身份,却也只能按下心中的焦躁,说道:“殿下,我现在哪里还有心情品酒?”

    爱德华拿着红酒,坐到她身侧,说道:“你还在担心辛普森先生么?”

    “是啊,一晚上了,这场灾难都一晚上了,还没有结束。”沃利斯担心地说道,“恩尼斯特也不知道哪里去了。而且,他前两天就说,身体不太舒服。这怎么能不让人担心?”

    “他会没事的。”爱德华安慰道。

    “希望如此。”沃利斯说道,“但最近两年,我们运气一直不好。”

    “运气不好?”

    “是的,租的房子总是有老鼠,买的面包总是受潮,有时候还能吃出蜈蚣,更糟糕的是,我们甚至还出过好几次车祸。”

    “车祸?那可真是太糟糕了。”爱德华说道,“你没受什么伤吧?”

    “这倒没有。”

    爱德华松了一口气,说道:“看来,像您这样美丽的女士,即使是上帝,也会眷顾。”

    “但是,恩尼斯特却总是受伤。他跟我说,美国是没法再呆了,所以我们才搬到伦敦来。”沃利斯说道。

    “那在伦敦,你们过得怎么样呢?”爱德华给自己倒了一杯,问道。

    “还不错。到这里之后,我们的运气似乎就变好了。”沃利斯抿了抿嘴唇,她说得有些口渴。

    “变好了?”

    “其实是变正常了,但我们倒霉得太久,正常的运气就已经很好。”沃利斯说道,“有水么?我有点口渴。”

    爱德华举了举手中的红酒,露出抱歉的神色,说道:“酒窖里只有红酒。”

    沃利斯露出犹豫的表情,毕竟,现在是孤男寡女共处一室。

    虽然说,以爱德华的身份,不至于做出什么事情,但喝酒总是有些不好。

    只是,口渴这种事情,没有意识到还好,一旦意识到,就会越发口渴。

    她只稍微踌躇了一会儿,就决定还是要喝一点。毕竟,从昨晚到现在,她一滴水也没有沾到,而这场风暴,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结束。

    “那能帮我倒一点酒么?对了,度数是多少?”她问道。

    爱德华露出一丝笑容,他看了下标签,说道:“十一度,不算高。”

    “那就麻烦了。”

    爱德华点了点头,拿起放在茶几上倒置的酒杯,给沃利斯倒了半杯。

    沃利斯轻轻抿了一口,一抹潮红就涌上她的脸颊。

    这倒不是爱德华做了什么手脚,而是她本身的体质就是容易上脸。

    但这反而使她的脸色变得红润,比起之前的时尚精致的气质,现在倒是多了一点女生的可爱。

    爱德华不由看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