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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英雄庙

    古代家族,对于女眷的名声是非常看重的。

    毁人清誉在这个时代绝不是一句说说就算的事,有那么一句话叫做“礼教吃人”。

    尤其是像莫楚楚这样的大家闺秀,家族内部礼教森严,名誉是绝不允许有损失的。

    如果是莫楚楚爹娘俱全,还有数个小妈,以及她们的儿女。

    那么像莫楚楚这样被反贼给掠夺过去的女子,要么给钱赎回来,赎不回来就算了。

    大家族,真不缺女儿。

    但女儿失陷贼窝,不管有没有被贼所凌辱,那都是清誉被毁,这辈子是别想嫁出去了。

    (当然,仅限于门当户对,要是硬有接盘侠,那算作者没说。)

    莫楚楚很幸运的有个疼女儿的爹,而且冰雪聪明的她能看出来,王浩就算不能打下天下,这样一个人,只要继续保持下去,要么诏安做官,要么列土封疆都是肯定的。

    从龙要趁早啊!

    而且,自己给爹爹的信上已经说明了情况,要么要家国大义,要么要自己性命。

    可爹爹没有去联系主宗的家族势力,想来也是不反对王浩的。

    那么剩下的,就是王浩自己的意思了。

    然而王浩却不明所以,听到莫楚楚的问话,他还有些不太明白。

    不过他对莫楚楚的感觉并不坏,毕竟是大善人的女儿,给王浩带来了相当多便利的“大蒜人”莫静然可是他王浩的老朋友了。

    那么自己老是扣着人家女儿不放也不是那回事,当莫楚楚提出自己的要求时,王浩很自然的就答应了。

    人家要走也不能拦对吧?

    不过她后面那句话是什么意思呢?

    难道是找自己要赔偿?

    王浩设身处地的想了想,觉得应该是这样的,毕竟要是自己被一个当反贼的女人给抓起来软禁了,临走了索要赔偿也是很正常的吗。

    于是,他说道:

    “赔偿之事,自不必多说,将来必有厚礼相谢,在下还有公务要忙,告辞了。”

    说罢打了个哈欠就走了。

    留下莫楚楚在那里暗自神伤,捋着手上的狗尾巴草不知如何是好。

    “他是没明白我的意思,还是在故意转移话题。”

    …………

    另一半,苟步励在制定昨晚参与攻打龙泉守备百户所的将士赏赐标准,并清点作业抢来的军资,在清点完毕后交割给马鸣的户房。

    当王浩打着哈欠走来时,苟步励已经清点完毕了,见他来处理公务,正好汇报到:

    “公子,昨夜将士的赏赐和军功都以核算完毕,先已经通知户科准备发放赏田,这些要从公子的预留的公田里面出,只是现在公田基本上都佃出去了,要赏赐也只能等到明年才能赏田了。”

    这是赏田的一个麻烦之处,开荒不易,每年能开的荒地是有限的,不够赏田怎么办?

    只能记录在功劳簿上,等明天佃户的租期到了之后在赏赐给有功之臣。

    不然不可让让田白荒着等人立功来赏,就算是王浩这个最初的大地主,在占领全乡后,也将自己的田产全部交出作为公田了。

    自己只留下了二百亩私田来作为封顶的革赏,有他作为标杆,就没有那个人敢明着拥有超过二百亩的田产。

    (一个大家族的除外,大大小小老老少少加在一起拥田肯定不少)

    公田佃出去了,像收回来也只能等明年了。

    而且为了照顾佃户,肯定不能一下子全收,因此王浩为了以示公平,佃田是轮着来的,你家今天佃的田多,明年就不许在佃那么多田了。

    这样,就留下了赏田的空子,田亩的总数是不变的,只不过自己将赏田赐下后,农兵也多半会招人佃出去,总体而言不会有太大的损失。区别只在于佃户从给王浩交租子变成了给农兵交租子。

    所以王浩定下这个规矩后,百姓也没什么反对,毕竟王浩是那自己的私田捐出,大家伙轮着佃田,今天佃的多的,明年少佃点,总能轮到自己。

    能维持在一个温饱的局面上,就已经相当不易了,百姓都相当感激。

    王浩看了一眼苟步励定制的赏赐,觉得没什么问题,就说道:

    “那就这么办吧,对了,我军此次战死三人,抚恤如何?”

    苟步励答道:“农兵训导官已经去战死者家里慰问了,我军带回了尸首,并且已经给了抚恤金,还给了优先佃田权,家中只有孤老的,交由宗族照料,待到济养院建好后,会交由济养院照顾。”

    王浩点点头,但觉得还不够。

    这个年代的士兵地位之地下让王浩咂舌,他费尽心思的像提高士兵的地位以及待遇,但还是有很多人看不起士兵,并且许多士兵自己就是自哀自怨的。

    得像个办法让军队活起来,得培养出军队的荣誉感来。

    王浩首先想到的是勋章,可现在非常缺铁和缺铜,但凡有点铁,他都拿去打枪头了,实在不想浪费。

    于是,王浩转变了想法,可不可建立一支职业军队,然后将军礼葬给搞出来呢?

    国旗覆棺,马拉棺椁,号手吹奏肃穆的军乐,手持火铳的火枪兵踏着整齐的步伐为战友鸣枪送行。

    最后再由自己致词悼念,在让所有农兵参加或旁观,想必能非常收拢军心。

    不过这个想法还是太奢侈了,王浩没那个条件。

    他现在一杆火铳都没有,也没有军乐队。

    想来想去,王浩决定还是先搞一个低配版。

    他对苟步励说道:

    “这次就算了,往后打仗若是有将士阵亡,能带回遗体则带回,不能的话死者烧成骨灰,再兴建一座英雄庙,将骨灰的一部分交与逝者家属,另一部分则安置与庙内享受香火供奉,并且今后战死之将士皆入英雄庙里供奉。”

    王浩的考虑不是一拍屁股想出来的,火葬在明代虽不是主流,但也不会遭到排斥,官员和商贾在异地死亡,可以烧成骨灰带回家乡安葬。

    也有许多无地或失地农民,

    战死者的亲人,想必也是愿意看到自己的亲人能够在为国捐躯后,静静的躺在英雄庙里世世代代享受香火而高兴。

    对此苟步励没有什么意见,反而对王浩很钦佩,这样的政策提出,想必非常能够收拢军心。

    大明的将士,他们死后往往朝廷连个抚恤都发不出来,更别提香火供奉了。

    别提小兵,就算是将军能够收到多说纸钱全靠自己亲属,别想让朝廷出面。

    王浩就不同了,从生到死一条龙服务,生有所养,死有所葬,荣耀至极,对于这个年代的士兵而言,真的是前所未有的善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