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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巫术的分叉

    时光回转数千年,空旷的沙漠上,一个人在孤独的行走。他身材高大,身上的法师袍残破不堪,露出里面淡紫色的皮肤。他手里拄着一根长手杖,是一个法师,名叫布森。他这样狼狈是因为刚刚进行了一场战斗。一队圣城骑兵追上了他和两个伙伴,只有他逃了出来。他知道被抓走的伙伴会是什么命运,他们会被钉在木架子上,在火中烧死。人们会在火边庆祝,尽管没人认识被烧死的是谁,他又做过什么。

    布森已经连续走了一天一夜没有休息。他知道不能停留,任何地方都有人要杀死他,不为别的,只因为他是个魔人。“魔人”是个多么可笑的名字,无知的人类把十几个完全不同的种族通称为魔人。长得高的叫巨魔,住在山洞的叫洞魔,只有一只眼睛的叫独眼魔。传说魔人喜欢吃小孩;魔人喜欢吸人的血;魔人每天必须吃新鲜的人类肝脏;魔人会在夜里掳走熟睡的女人。而这些可怕的谣言都是在最近一百年才产生的,目的只有一个,杀光所有人类以外的种族。

    当人类消灭了自己的主要敌人兽人之后,与人类杂居的其他种族就突然变成了魔人。他们不久之前还是邻居,战友,主人或仆人。现在全都成了邪恶的存在,比兽人还要邪恶。据说,他们的所有的善举都是为了捕猎人类而作的表演。历史学家找到了许多的证据,魔人在古代一直和人类是死敌,屠杀了无数的人类。他们现在看起来无辜,只不过是在等待时机。

    人类从来没有团结过,但是在屠杀魔人方面却很齐心。不管是国王还是主教,领主还是农民,每一国的人都行动起来,绞尽脑汁用最残忍的方法杀死魔人。传说魔人是没有痛感的,他们痛苦的嚎叫都是装出来的,为了欺骗人类的同情心。

    在国王的重赏下,出现了一个叫做猎魔人的行业。这些英勇而高尚的武士用烧红的铁链穿过魔人的肩膀,把他们穿成一队,带他们穿过街道,接受路人的鲜花和掌声,再把这些魔人带到城堡门口。在那里国王会派来使者,拿着一大袋金币,在众目睽睽之下,一枚一枚点清数目。每个魔人10枚金币,小孩8枚。

    布森曾经就住在城堡里,他是国王的御用法师。他会穿着精美的长袍参加晚宴。他有6个仆人,还有属于自己的图书室。他一夜之间就成了可疑的人,必须流亡的人。现在看来,阿托森国王真是个仁慈之君,没有立刻把他吊在城堡外烧死。他流亡到邻国,立刻成了间谍,成了食人魔,成了会魔法的妖怪。他继续走,继续逃亡,路上还有和他一样的人,不同的肤色,不同的语言,不过他们都是魔人。

    布森还记得,逃亡的队伍一度汇集了几百人,虽然大家衣衫褴褛,但是总算能活下去。人类的领主见到他们人多,并不敢和他们作战,只是驱赶。一些小领主甚至还送上食物,请求他们快点离开。这支乞丐军团慢慢成了匪帮,如果领主不给钱就会抢夺。一开始布森还劝告大家不要加深人类的误解,他们只抢东西,不杀人。有一次,几个同伴被俘了,他们被吊在一座石桥上烧死。布森再也无法阻止同胞的愤怒,他们袭击了一个村庄。那一夜,他们成了真正的魔人。

    魔人的暴行激怒了圣城里的大主教。圣城骑士团奔驰数百里来追杀这些残暴的魔人。那是一场屠杀,正义的屠杀。只有布森和两个同伴跑了出来,他们没有地方可去,只能奔向无垠的沙漠。一路上,他们只是想活下去,饿了就吃一切可以见到的动物,比如兔子,老鼠,还有人类。

    现在只剩布森一个人了,他也许就是最后一个魔人了。在漫漫沙漠中,布森已经失去了意识,好像一具僵尸在行走。他的脚突然陷入了沙子,接着是膝盖。

    “啊,流沙啊,看来你是我的归宿。”布森累了,他想:“就这样结束吧。”

    流沙下面是一条暗河,一般的人早就在暗河中淹死了,但是布森不是一般人。他是个优秀的魔人法师,有着强健的体魄和法力。他顺着暗河到了一个地方。那里是一个古城的遗迹,城市早已毁灭,只剩下黄沙深处的地基。布森发现这里有水,有一些蛇和老鼠,还有流沙带来的,被吞没的商队包裹。包裹里有金质的碗盘,贝壳做的项链,还有美酒。

    “这才是我的归宿啊。”布森打开了一瓶酒,感叹道。他毕竟不想死,这个废墟将是他的终老之地。

    没过几天布森就在一个沙堆里找到了一个有趣的东西,那是一个卷轴,用机关和魔法双重锁住的卷轴。“这一定是什么重要文件。”布森闲来无事,就研究怎么打开卷轴,而且一定要解开机关和魔法。强行打开就没意思了。半年过去了,布森终于打开了卷轴。这不是什么文件,而是一个法师的笔记,用古代阿门通语写成,正是布森祖先的语言。这种语言几乎已经失传了,小时候布森的母亲强迫他学这个祖先的语言,他应付着学会后再也没见过,也没用过。这简直是祖先赐予的礼物。布森立刻意识到了卷轴里魔法的玄妙。

    一年又一年,布森把卷轴中的魔法学会了大半。只是这个卷轴看来是意外丢失的,写到一半就没有了。写这个笔记的法师自称贝亚明,他从一个石壁上看到了这种法术,每日研究,并写下笔记。虽然只是笔记的残本,但是这足以改变他的命运。聪明的布森用自己的魔法理论猜到了后面的大致内容,他用鼠尾蘸着蛇的胆汁把卷轴补完了。卷轴里记载的魔法虽然也能用来战斗,但是更重要的是可以转移灵魂。布森看到了可以重回外面世界的希望。

    沙漠的边缘,是贫瘠草原,稀疏的树林。牧羊人大威正在放羊。他是个勇敢的年轻人,有力气,肯吃苦,他的弹弓让野狼从来不敢靠近羊群。大威远远地看到沙漠里走来了一个人。当人影清晰的时候,大威看出了那是一个魔人,是食人的怪物。他刚想逃走,脚就被什么黑色的东西锁住了。他掏出弹弓,然而自己却先被什么飞来的东西打晕了过去。

    大威醒来的时候,可怕魔人的脸和他近在咫尺。他被黑色的细线绑在一根石柱上。那个魔人在仔细检查他的身体,好像很挑剔,在找寻从哪里开始吃比较合适。接着那个魔人说话了,说一种他听不懂的语言。布森在说:“可怜的家伙,我将取走你的身体。而你将会理解什么是魔人。”他接着用木棍在石柱周围画了一个大圆,自己站的地方又画了一个小圆,紧贴着大圈。他口中念念有词,手中放出黑烟。

    大威心跳加速,不知会面对怎样的可怕的死法。那黑烟飞向自己的头部,很快遮住了大威的眼睛。大威并没有感到疼痛,但是已经吓得大叫。布森的黑烟也连接了自己的头部,同样罩住了眼睛。在连接两人的黑烟中间出现了一个小小的鼓包,好像流水一样,流下了一缕细细的黑烟。这缕细烟落地之后,一大一小两个圆圈都开始发光,而黑烟内部有闪电似的光。

    大威大叫了一会儿,发现黑烟散了。不但眼前的黑烟散了,绑着他的黑烟也没了。可是他眼前的那个魔人还在,而且面容更加可怖。那魔人的眼好像不会聚焦了,两只眼睛看向不同的方向。他岔开两腿,双手扶地,用一个古怪的姿势趴着,口水从他的嘴中流出来。大威怕得不敢动,然而那魔人好像比他还要害怕,不停地四肢同时跃起,改变方向观察四周。之后突然高高跃起,逃走了。

    大威一看,抓紧快跑。他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一定是极为可怕的事情。他一边跑一边确认,自己的手脚还在,脸和眼睛也一切正常。大威当然不知道这一切有多可怕。知道的人还在那个石柱旁边。他很小,它是一只蜘蛛,里面是布森的灵魂。

    气候变得湿润了,那根草原附近的石柱竟然长出了青苔,爬满了藤蔓。两千年的时间只改变了这么多。从石柱所在的小山上望去,可以见到不远处的城市。那里有一处圆形的玻璃幕墙建筑,是著名的齐撒亚国立历史博物馆。说起这个博物馆,人人都知道它的馆长是学界公认的考古学权威阿威塔尔。

    阿威塔尔女士恐怕是当世最资深的古文化考古专家。她专门研究已经灭绝了的古代种族的历史,师承自己的父亲母亲。说起阿威塔尔家族,更是一个令人敬仰的学术家族,几代人都是学者,有数不清的名字被编入了各种学科的教材。再往前数,阿威塔尔家族是当地的望族大地主。据说早在数千年前他们家族就是这一地区的大牧首,意思是牧羊人的领袖。

    阿威塔尔家族是传说中的勇者大威的子孙。史籍中记载,勇者大威用一只木标枪,亲手杀死过一个3米高的巨魔。国王为了奖励他的勇敢,赐予他无数的金币和大片的土地。阿威塔尔家族现在还藏有古代巨魔的遗物。大部分遗物早在几代人之前就被捐献给了博物馆。只有一个铁盒子,还留在家族的旧宅里代代相传。这个圆筒状的铁盒子很特别,有复杂的机关锁住。三代人之前,在一个名匠的帮助下,铁盒的机关被破解了。然而奇怪的是,铁盒仍然打不开。也许是里面的什么机括锈死了,也许另有玄机。

    阿威塔尔女士今年60岁了,从小就醉心于魔人的相关研究。在不破坏祖先遗物的前提下,打开这个盒子,是她毕生心愿之一。最近一项新技术可能解开这个谜一般的盒子。这种新技术叫做射线扫描技术。用可以穿透金属的射线,给盒子内部的物体照相,通过不同焦点和角度的变换,分层抓取里面的内容。这种照片非常难以看懂,阿威塔尔花费了许多时间来猜测照片的内容。为了专心研究,阿威塔尔辞去了馆长的职位。

    整整十年,阿威塔尔自修了成像学理论,一个人艰难的整理出了铁盒内的秘密。这个铁盒是一个卷轴,内部机关非常复杂。卷轴的前一半没有字,后一半写满了一种已经失传的语言。阿威塔尔重现了那后一半的文字,然而她翻遍了所有资料也没能找出这是哪一种文字写成的,更不要说内容是什么。这个据称是巨魔遗物的卷轴,并不是用常见的巨魔语言写就的。

    十年的辛劳让阿威塔尔心力交瘁。一天深夜,她突发心脏病,一个人死在了办公桌前。那只巨魔铁盒就在她手边。阿威塔尔女士一生未婚,她的化学家侄子阿威希摩斯继承了这个铁盒。按照她的遗书,她把自己所有的研究成果传给了她曾经的博士研究生古尔,希望他继续找出巨魔卷轴的秘密。

    古尔当时在圣菲特大学当教授,他的专长不是研究魔人,而是古代海洋文明。阿威塔尔留给古尔的信中说一直很欣赏他的语言天赋,他是唯一有希望破解巨魔卷轴内容的人。古尔到了阿威塔尔的家,律师带他到了老师的书房,告诉他这书房里一切可以带走的东西,现在都属于他了。古尔来到书桌前。桌上有一本散装书,里面写了一些看不懂的文字。那是他第一次见到巫术。

    布森看着自己的身体用古怪的姿势逃走,这个画面分成了许多角度略有不同镜像。他还不太适应用复眼看世界。事实上他一开始以为自己死了,或者是灵魂出鞘。后来他才意识到转灵仪式出了什么问题,自己不再是自己。他发现了这个可怕的错误,他现在成了一只小小的蜘蛛。布森拼命地追赶自己的身体,虽然他不知道追上了又能怎样。他太慢了,太弱小了,他的所有魔法都不再能使用。他的脑中一片空白,蜘蛛的脑子里又能想些什么呢。

    大威跑回家,把羊群都忘了。他在自己破旧的帐篷里瑟瑟发抖,第二天才出去找羊。等他找到羊群的时候,一半的羊都被狼群吃掉了。几天后,当垂头丧气的大威赶着羊群去另一片草场的时候,他远远地又看到了那个可怕的魔人。大威吓得低下头,蜷缩在羊群里。很久很久,那个魔人也没有过来。大威从羊群的缝隙里偷眼察看,他发现那个魔人被一个陷阱抓住了。那是牧羊人常用的杀狼用的铁夹。铁夹被长钉固定在地上,然而这个魔人好像失去了理智,不懂得把长钉拔出来,只是一遍又一遍地企图跳走,一遍一遍被铁链拽回地面。大威小心地带着羊群走了。

    之后的几天,勇敢的大威总是忍不住回去,远远地看看那个魔人怎么样了。他慢慢克服了恐惧,有点可怜这个家伙。当然,最重要的是他知道一个魔人等于10枚金币。那个魔人终于跳不动了,躺在地上奄奄一息。大威本来想再等几天的,但是他又担心下陷阱的某个牧羊人突然赶来,抢走他的10枚金币。大威鼓起勇气,拿出了自己的一根木制标枪。

    他杀死了自己梦魇。在用标枪戳了几十次之后,他终于确定杀死了。大威笑了,他战胜了巨人,还将获得10枚金币,足够他买很多的羊。他不知道的是,他杀死的不过是一只蜘蛛。而真正的魔人在不远处看着他。布森昨天才赶到这里,看着自己的身体倒在地上。他拼命地思考,如何以蜘蛛的身体使用魔法,把身体换回来。他还没有想到答案,那个粗鄙的牧羊人人就用一根木棍,把他的身体戳烂了。布森的愤怒无以言表,他的恐惧深入灵魂。布森被追杀了多年,但他从未有过现在的绝望。

    “我的身体先死了,我也该死了。”布森万念俱灰。他想不出为什么还要活下去,以蜘蛛的形态活下去。“蜘蛛的生命能有什么意义呢?蜘蛛为什么要活下去呢?”他想不出来。现在的他好希望突然死去,他在悔恨为什么当初要逃跑。相比起今天的折磨,被圣城骑士砍掉头颅要轻松得多了。甚至,在火刑架上被烧死也比现在强。他好希望现在有一只鸟发现自己,一口把自己吞下。就在他已经准备好坦然面对死亡的时候,大威走过草地,险些要踩到他。这一瞬间,布森本能的跳开。这一瞬间,他明白了蜘蛛为什么要活下去。蜘蛛的生命没有别的意义,活下去就是意义。

    宏伟的屺垣城里人头攒动,大多是兽人,也有不少人类。他们都在忙碌,有的在雕刻;有的在指挥;有的在用绳索竖起石柱;有的在驱使动物拖动石块。他们分工协作,井井有条地建造恢弘的宫殿。布森看着忙碌的人们,这一切和他没什么关系。建造是工匠的事,他是一名战士,准确的说,是一只战斗蜘蛛。他现在是慕犀部大祭司科隆米亚斯的虫子。慕犀部以驯兽师著称,而科隆米亚斯不但是优秀的驯兽师,还从人类那里学会了驭虫之术。这只叫做红蛇的黑背红纹蜘蛛是他战胜一个人类虫师后抢来的宝物。他不但巨大而有力,正重要的是它很有灵性,能听懂复杂的指令。唯一的美中不足就是这种蜘蛛没有毒。但是科隆米亚斯正在花功夫让他能够口吐强酸。

    布森早已习惯了没有尊严的生活。一只蜘蛛要什么尊严呢?尽管如此,每天吃哪些恶心的酸性食物还是让他痛苦不已。然而不肯吃的话,自己会被折磨。科隆米亚斯常用的惩罚方式是让他站在一个石板上,下面用火慢慢烧烫。他要不断的换脚,最后只能翻过身来在上面打滚。那石板被烧的很烫,但又恰到好处,不会烫死他。如果他想跳起来逃跑,科隆米亚斯的鞭子会从上面猛力的抽下来,他落地的时候又会被烫到。尽管这样,科隆米亚斯经常和别的兽人说,他最爱这只红蛇,好像爱自己的儿子。

    布森毕竟不是一只蜘蛛,他也有自己的打算。他在练习用蜘蛛的身体使用魔法。这太难了,这涉及到一个几乎没有法师想过的问题:“人为什么能使用魔法?”这就好像在问光为什么能照亮世界。这个显而易见的问题,其实很难解释。之所以要解释这个问题,就是要搞明白使用魔法的是人的身体还是灵魂?如果放在以前,布森一定说是灵魂。他的魔法是根据心念而动的,并不需要手脚如何舞动,口眼如何配合。然而现在他不那么确定了。他明明还记得如何使用魔法,却就是用不出来。就好象他还记得如何拿起酒杯一样,但是他没有了可以拿起酒杯的手。那只可以使用魔法的“手”不见了,那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呢,还能找回来吗?这个问题布森已经想了快30年。

    布森成为兽人慕犀部的蜘蛛很久了,他早已默默学会他们的语言。他知道这大概是最后的一支兽人部落联盟。他还知道,兽人们的各个部落貌合神离。已经有几个部落离开了屺垣城,还在城里的部落也有颇多不满。布森预测这些兽人早晚会开始自相残杀,而自己将是他们互相杀戮的工具。这个工具早晚会损坏,早晚会毁灭。他必须趁早离开,他要活下去。

    逃跑并不难,问题是,跑掉之后如何躲藏。屺垣城外是一望无际的荒原,很容易被抓回来。而屺垣城内到处都是人,他这么大一只蜘蛛很容易被人发现。现在布森的体形已经很大了,比一个强壮的兽人还要大一点。布森知道工匠们有三个首领,利玛,鲁本,和叁笑。他们正在准备建造屺垣城的地宫,主要用来蓄水和排水。屺垣城极少下雨,但是一下就是倾泻的暴雨,会引发洪水。布森可以看懂兽人们看不懂的设计图。他觉得地宫是个极好的选择,那里极少有人,四通八达,而且黑暗容易躲藏。

    地宫修到一半的时候布森觉得时机成熟了,他拼命的吃东西积存营养,多次跑到利玛的房中偷看设计图并默默记住。他还找到了不留下足迹逃跑的方法,那就是在房顶跳跃。从哪一撞建筑开始,到什么位置钻入地下,布森已经烂熟于心。

    布森平时睡在土洞里,洞口有一个铁栅栏。科隆米亚斯也许忘了,他最近培养红蛇喷酸的能力是可以溶化这个栅栏的。布森悄悄地出了洞口,极为安静地走到了科隆米亚斯的房间,那是它作为蜘蛛的本能。它是天生的猎手,不用想就知道如何安静地狩猎。布森咬断了科隆米亚斯的右手,他用来拿鞭子的手。科隆米亚斯嚎叫地惊醒,还没有发现自己的手没了,还没有看清黑暗中有什么,一团酸液就喷在了他的脸上,他的世界以后只有黑暗。

    布森迅速离开了那个房间,他按照计划在建筑间跳跃,穿过屺垣城。黑夜中很难看见黑色的蜘蛛。就算被人偶然看见了,他们也知道那是科隆米亚斯的“儿子”,不是什么入侵者。布森终于钻入了地宫,在没有水的排水管道中快速穿行,终于到了他预定的躲藏地点。为了侦测追兵,他在附近留下了一些蛛丝。布森绝对是个倒霉的家伙,与他转灵的蜘蛛既没有毒也不擅长织网。他的蛛丝只有一点点,勉强可以用来侦测附近的震动。

    在黑暗的地宫里,时间失去了它的痕迹。布森不知道躲避了多久。他一开始只是蜷缩成一团,既是因为害怕,也为了节省体力。他估算自己可以两年不吃东西,等兽人们放弃寻找他后,再从排水管趁夜色逃出屺垣城。他要向西逃入沼泽地区,他听说那里是兽人无法涉足的泥潭深壑。

    既然不能动,布森就想事情,想他一直渴望解决的难题,如何使用魔法。这样坐着一动不动的想问题,后来被称为“打坐”。在世界的另一个角落,有一个叫做贲赞的人也在打坐。他在打坐之后悟出了一套运用真气的法门,他命名为乾元门。不过,在打坐方面布森有一点优势,他不吃不喝打坐了一整年。

    这一年时间,他不知道其实兽人没有太花功夫寻找他。他们有更棘手的问题,城里有部落造反。坚固的城门没有被攻陷,而是被打开了。屺垣城的外城沦陷,只有王宫还在大骁首哈克沁手中。在布森打坐的时候,无数的兽人在王宫的城墙外血流成河。血液汇成的河水中有一股来自于科隆米亚斯。他是被继任的大祭司退下城墙的,因为他每天除了发疯和浪费食物以外,已经没什么用了。

    长期的打坐让布森觉得自己不再是蜘蛛了,也不是魔人,他好像成了一个纯粹的灵魂,没有了躯体。他在脑中想象自己是一个漂浮的灵魂,一片没有形态的浮云。他想脱离一切的身体形态,用精神力量释放出魔法,但是怎么也不行。他本来是一个暗系法师,他擅长的魔法叫做黑暗迷雾。那是一种不可驱散的黑烟,无力也无形,但是可以遮蔽一切光线。两军对垒的时候,布森可以让敌人冲锋的骑士辨不清方向,让弓箭手失去视力,甚至让对方的将领看不见战场上的状况。在他学会了祖先卷轴里的魔法后,这个魔法就可以被赋予新的力量。布森把自己的灵魂力量混合到黑烟中。那烟就不再是虚无的而是有力的,同时也依然不可驱散。他把这个新的魔法叫做“黑暗烟魂”。布森转灵时用的就是黑暗烟魂作为桥梁,但是他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按理说蜘蛛是不可能闯入黑烟内的。

    布森意识到,自己也许再也不能用魔法了。想要变回高等生物,只能寄希望于把黑暗烟魂和转灵巫术教给别人,让别人和自己交换。可是怎么才能找到一个愿意变成蜘蛛的人呢?这是不可能的。“如果错误再次发生呢?”布森突然灵机一动。他想到,如果有另外一个人发动转灵之术,而自己恰好站在了圈中的某个位置,是不是会再次出错呢?这个想法让布森激动得不可抑制。只要有一丝变回高等生物的可能,管他兽人也好,人类也罢,都是他梦寐以求的身体。

    布森下定决心,要把自己的两种法术传给兽人的某位祭司。诱导这个祭司使用转灵之术,自己趁对方进行仪式的时候潜入圈中,摆脱掉蜘蛛的身体。他现在不敢离开地宫。所以布森计划先找一个地方刻下法术的使用方法,然后再物色一个水平够高的祭司来学习,而自己躲在暗处寻找机会。

    计谋已定,布森再也顾不上节约体能,立刻在地宫中寻找合适的石墙。他终于找到了一面很大的墙,不眠不休开始用螯牙刻字。他把法术用兽人的文字写下,一边写一边寻思哪一个兽人祭司比较合适,又要如何诱导对方转灵。他想到多数人还是喜欢自己的身体的,恐怕他要在暗中将那人致残,这样对方才有动机转灵。

    布森在石壁上刻了很久,也许几天,也许一月。就在他快要刻完的时候,突然停了下来。他感觉到了什么。那是一根微微震动的蛛丝,“有人来了!”布森立刻躲藏在黑暗中。过了一会儿,一个高大的兽人拿着火把走了过来。他靠近了石墙,突然看到了上面刻的字,愣在了那里。布森认得,这是大骁首哈克沁,不知为什么竟会一个人到了地下排水层。布森想过让哈克沁学习自己的魔法,不过健硕的大骁首有着兽人中最强壮的身体,他几乎没有肯能会想和任何人转灵。

    哈克沁看了很久,同样法术高强的他立刻意识到了石壁上文字的价值。可是,他不得不停下了,他听到有人追来。哈克沁把手放在石墙上,念起了咒语,石墙先是向后退,之后慢慢向上升起。布森在黑暗中被晃得睁不开眼,石墙的另一边全是耀眼的金色。伏在地上的布森清楚地看见了里面堆满了黄金,阳光竟然射进了如此深邃的地下。就在石墙快要完全升起的时候,哈克沁突然想起了什么。他跳起来用手一抹,把石壁上结尾的两行文字抹去了,石头碎屑散落一地。

    哈克沁刚走进墙里的宝库,远处就有人进来了。虽然布森看不见,但是可以看见哈克沁用手射出了两个火球,对面两声惨叫。石墙紧接着关上了,关的速度极快,近乎于自由落下。墙体落下后前移,一切恢复了原状。正在布森想要出来看看情况的时候,突然地动山摇,构成地宫的所有石块都在移动。本来紧贴的两块巨石慢慢分开,本来供布森躲藏的一个水渠突然收窄。布森刚刚跳出水渠,整个走廊都在变形,那面刻有魔法的石壁迅速下降,不知要沉到什么地方。

    布森来不及想这个问题了,他在不断变化的石壁中辗转跳跃,在这个动态的死亡迷宫里挣扎,动作稍慢就会被夹死。地宫终于停止了变动,所有的石头都严丝合缝的去了新的位置,好像一开始就是这么修建的。布森运气很好,他虽然在地宫里完全迷路了,但是误打误撞竟然发现了出口。更幸运的是,现在是夜晚,而且外面很混乱,有很多人在厮杀和逃跑,不差他一个。

    布森用酸溶化了排水渠的封口,趁着夜色逃了出去。他的夜视能力比兽人好得多,看到许多人类在和兽人厮杀。逃跑的人身手都非常好,这些人一边打一边四散开去。跑得慢的,不断被兽人杀死。这一片混乱中,没人注意到那只黑色的蜘蛛。布森辨明了方向,一路向西狂奔,在这方面,极少有什么动物可以追上他的速度。这种自由的奔驰让他感觉无比的畅快,仿佛目的地是个令人向往的所在,而不是未知的凶险的大沼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