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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路途

    清晨。

    火光照亮脸庞,两道身影注视着火焰在木屋中舞动,段小千有些触动,一个短暂的家就此毁灭,所承载的记忆也只会存在人的记忆中。

    木屋的焚烧必要的,它不是为了防止敌人从木屋中找到一些可用于施法的毛发,这种手法对付常人就还行,对付非常人就太低级了。

    段小千只是单纯不想在自己离开后,木屋被其他人占有,即使九叔就在附近能帮他看木屋,可九叔也不会每天过来,与其麻烦,不如直接焚烧。

    在焚烧木屋前,段小千就将狼狗和剩下没什么用的书送到九叔的义庄,段小千给了十两黄金,让九叔平时买点好的给狼狗吃。

    九阴真经被段小千装进双肩包里,任婷婷拿了自己感兴趣的几本书以及茅山基础法术和茅山符箓装进自己的双肩包里。

    两人一人一个双肩包,除书外,包里还装了两套衣服以及段小千之前搜刮的剩余黄金和一些碎银。

    董小玉则附着在段小千腰间的布袋中。

    布袋就是普通钱袋,大部分鬼虽然不能直面太阳,但它们能去附着在物品上进行避光,一般内有空间的物品会让鬼舒服些,在刘生道长那,段小千见过很多物品载体,其中最方便携带的就是魂袋。

    大火烧了一个多小时,直到木屋成了一堆废墟,段小千才上了马,示意任婷婷也上马离开。

    一人一马,任婷婷背着倚天剑,她的双肩包挂在马匹上,段小千则是背上双肩包,头戴软呢帽。

    两人向西而行,任婷婷所骑的马是昨天上午段小千去任家镇买的。

    作为千金小姐的任婷婷可没有骑过马,这也是她第一次骑马,为了让任婷婷慢慢熟悉,段小千只是让马行走。

    一上午的时间也就行了三十里路。

    中午在道路旁的饭馆吃了一个便饭,休息了一会,两人继续出发。

    经一上午的骑行,任婷婷骑马的技术也熟练了些,直到入夜前,又骑行了近六十里路。

    一路上没有劫匪要打劫两人,但段小千还是瞧见过几波劫匪埋伏在道路两旁的。

    与段小千之前行走在路上相同,只是单纯背一个包,劫匪们看两人只有两个背包,即使有钱也多不到哪里去,不必冒这个风险,打劫马车是更好的选择。

    两人来到一处名为李陈镇的小镇,此镇与之前的马家镇相似,人人都是短发,建筑似民国初期,晚上也有夜市。

    由于离两广的西部更近,这里的平民都是所穿万千工厂生产的衣服,有钱人则是身穿长袍。

    入住一家客栈,还是靠窗后院的屋子,夺财的老手艺,段小千不打算放弃,这些地方本就是暂居一晚。

    反正那些财主钱多得很,就算有几个财主头铁硬要请邪派人士去百里或千里追寻,段小千还真不相信那些邪派人士会和钱过不去,见对方厉害的,大不了钱就都给他,然后商量,下次夺了,再来追我,钱照给。

    吃完饭,任婷婷坐在床边看着九阴真经,段小千开口道:“凌晨时,我要出去一趟,天亮前会回来。”

    “嗯?”任婷婷疑惑地抬起头,看向段小千问道:“要我去吗?”

    “不用,这事你会犯戒。”段小千摇头着。

    听到犯戒,任婷婷忽然想起师父说的话,段小千是夺人家产起家的,师父让她不要同段小千一起去夺人家产。

    可这事哪里能由她决定,只要段小千要她去,除非她和段小千闹掰,不然是一定要去的,现在自己身子都给了段小千,怎会去闹掰呢。

    “那我要去!”董小玉说道,她知道段小千要干嘛,去夺财,这事段小千和她说过。

    “你也不能去,我一个人去就行。”段小千拒绝着。

    拒绝董小玉是因为,多了一个鬼去夺财,这可能遭那些所谓的正义人士出手。

    之前的鬼眼贼是人,加之段小千因定居在任家镇消停了很久,现在再出现鬼眼贼且身边多了鬼,正义人士可能就认为是有人在借用鬼去模仿鬼眼贼的手法,不是真正的鬼眼贼出手。

    就算段小千再去散财,可现在董小玉还没有白天出现的本事,所以散财的还是原来的鬼眼贼,而非是有鬼在身边的人。

    再是一些财主们可能设了风水护院阵,董小玉进去的话可能惹到土地或一些守护神,段小千不是阴物,还是属于人的定义中,不会因这些风水护院阵而干扰。

    就算有土地和守护神看出段小千有鬼差印记,这事也应该去找魏征麻烦,不是段小千。

    为了不必要的麻烦,不能带鬼出去夺财。

    茅山的六规段小千也清楚,因此段小千不想让任婷婷犯戒,所以还是不带的为好。

    深夜,段小千独自出了客栈,在外面跑了两个多小时,去了五家宅院,收获了五百两黄金,然后去到镇外埋了起来,再回到客栈。

    次日清晨。

    段小千又带着任婷婷离开了镇子,来到埋藏点挖出金子,装进双肩包里。

    五百两金子并不多,有四个金条,六个金元宝,两种都是五十两重,由于民国才刚刚成立,一斤单位的重量没有发生改变,还是一斤十六两,一斤596.8克,总重量也就18.65千克,换算成后代的计量也就37.3斤,而在这个时代是31.25斤。

    继续往西行,因为要散财,一上午只行了四十里路。

    中午,段小千没有选择在道路旁的街道吃饭,而去到附近的镇上吃饭,吃完饭后又去镇内的银庄用一个金元宝换了银子。

    离开镇子后,段小千继续散财,走到黄昏时,已来到四目道长所居住的山脉中。

    夜晚,段小千在山脉里的一块空地中生起火,任婷婷负责用倚天剑去砍柴,不得不说倚天剑的锋利程度,用来砍柴简直是神器。

    无论是多大的树,多坚韧的藤蔓,多杂乱的荆棘,只要倚天剑一挥,如入水般轻松,树木、藤蔓、荆棘就成了两半。

    许久,董小玉提着两只破肚剥皮的兔子来到营地交给任婷婷,然后董小玉又飘向树林中。

    任婷婷用砍伐好的树枝串起兔子,然后在火上烤了起来,段小千坐在旁边,静静看着火堆中的火焰被风吹着乱舞。

    周围响起此起彼伏的虫鸣声,今晚是任婷婷第一次在野外过夜,对这个世界有了基本了解的任婷婷没有产生害怕的感觉。

    “哥哥,你在想什么。”任婷婷盯着段小千的侧脸问着。

    前天晚上,任婷婷是叫相公的,可段小千不习惯这个词汇,实则他没有做好当相公的准备,所以让任婷婷继续叫他小千哥就行。

    任婷婷也算是文化人士之一,既然有了夫妻之实,怎会再叫名呢?

    她在记忆中思索到先生、哥哥、老爷三个同为相公的词,段小千在这三个中选择了哥哥。

    “我在想怎么解决接下来的住所问题。”段小千淡淡道。

    “嗯?我们到了吗?”

    “对,不过我们还要往西走两百里,在那停止散财再回来。”

    “为什么要去那停止散财再回来呀?”

    “去那制造假象,为了安全,我们不能将所在的位置暴露出来。”

    “这样呀!”

    任婷婷并没有涉事太深,对这方面没有很了解,本质上她还是一个少女,与大多数富家小姐类似,只不过任家更加有钱。

    任婷婷有着寻常富家小姐没有的好品性,可她还是喜欢胭脂水粉,喜欢把自己打扮得美丽漂亮。

    现在这身古铜色的皮肤,是她不喜欢的,即使前天她修行了双修功法,也只是淡了一点肤色,没有像段小千那样直接白回来。

    任婷婷也不是一个很喜欢读书的人,成为文化人士,只是因为这个时代,富贵人家都会送女儿去读书而已。

    要做好一个内贤妻,不说琴棋书画、诗词歌赋,起码学识和教养要到位,这也是在学堂会学到的东西。

    真要让任婷婷主动去学习新的事物,也只有好奇和压力了,她在木屋里拿道书看,首先是好奇养鬼,再是无聊。

    人总是对未知充满了兴趣,特别是在得知这个未知是安全的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