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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二篇(六)

    三.《周易》一书产生的时间及作者

    1.从地上与地下两中资料印证《周易》产生的时间

    从考古资料上已知《周易》一书所用六十四画符号早在文王之前就产生了,而《周易》一书则在后封建时代里被美化成是文王之作。别说文王时期,没有哪么高的文化,本身《周易》一书的进步思想与文王时期也根本不是同一时代背景。即使西周的武王与周公时期,王朝里已然充满着浓重的天命与迷信思想。若是西周初期王室接收受降的殷商知识人员,而属于集体编撰了《周易》。那么,这应是中古时期的一次重要的文化活动。而为何在周初留下的文化典籍里没有有关《周易》的任何蛛丝马迹。在“西周文”里看不到,在《诗》里看不到。从考古出土的大量西周铭文里同样看不到有关《周易》的蛛丝马迹。而且武王生病时,周公还在使用大乌龟做为占卜工具,为武王占卜病情吉凶。既然说文王已经演出了《周易》六十四卦,既然现在学者共识《周易》是卜筮之书,而周公为何不去用《周易》卜问武王的病情吉凶呢?还在捣鼓那些乌龟壳呢?既然说是文王和周公这对父子发明了算卦的《周易》,那么,“西周书”里为何反映周公问卜事情吉凶,全是占卜(即“龟占”),而不去使用其父发明创造的先进的卜筮方法呢?即所谓的“周易八卦”呢?而且我们将通过对《周易》六十四篇文章的译解,知道《周易》是一部政治哲学,并没有神秘的东西,也不反映天命思想。而恰恰在周公辅政时期,西周继承了殷人的天命观。从“西周文”里可以清清楚楚看到浓厚的天命思想,这与《周易》一书的思想是根本不相同。《周易》一书的内容与西周初期的历史背景不符,所以《周易》一书的产生与周王室没有任何关系,也与西周的史巫没有任何关系。即《周易》更不会是西周史巫创作的。

    从考古材料上已发现殷商后期,已运用“六十四画符号”,并刻记在甲骨上。考古上也发现西周初期的甲骨上刻记有属“六十四画符号”里的某些符号。但这些为六联体的“画符号”的出现,还不能证明是用于卜筮之用,更不能称之为“数字卦”。从“西周书”里记载,那时还是运用龟占卜问吉凶,若是殷周之际或是周初《周易》已产生,但从整个西周时期里,《周易》仿佛被蒸发掉了那样,而没有任何踪迹?为何西周这段时间里对《周易》没有任何记载,“西周文”,《诗》,以及考古出土的大量西周铭文上都没有记载有关《周易》之事。而在几百年后,《周易》这部书,犹如石沉大海般的突然浮出水面。即有地上的典籍《左传》这部史书记录了《周易》一书,并以卜筮的面目首先呈现在世人面前。在《左传·庄公二十二年》里记载:“周史有以《周易》见陈侯者,陈侯使筮之。”从这一筮例里出现的一句所谓的“繇辞”,正是传承下来的《周易》里的内容。《周易》一书在春秋前期出现,这说明《周易》一书决不可能是西周初期产生的,因为西周官方里的那些文献并不反映《周易》一书。

    我国最早保留下来的史料书籍《尚书》与《诗》,即不反映《周易》一书的蛛丝马迹。而出土的大量西周时期的铭文同样并不反映《周易》一书的蛛丝马迹,却在《左传》一书里记载了用《周易》筮之的不少筮例。当然《左传》一书并不是反映西周这段历史的史书,研究西周这段历史只有依据“西周文”与《诗》,还有近代以来考古出土的有关西周的历史材料。当然对《周易》一书的产生研究,不能抛开《周易》一书。古今《周易》学者也多是从《周易》一书里所记载的一些殷周之际发生过的史实,做为推断《周易》产生时间的依据。从《周易》一书里寻找《周易》产生的时代信息,却不失为一种最佳方法。

    我们也是从这几个方面来探讨《周易》一书产生时代的信息。

    我们先看《尚书》里的“西周文”(即《尚书》里的《周书》)中有一则占卜例子,被现代译者,认为是《周易》之类的说法是否正确?

    《尚书·金滕》中记载武王得病,召公和周公商议还是为武王占卜祷祝。周公就用乌龟为武王进行了占卜。《金滕》里云:“……乃卜三龟,一习吉。启龠见书,乃并是吉。公曰:"体!王其罔害。予小子新命于三王,惟永终是图;兹攸俟,能念予一人。"公归,乃纳册于金滕之匮中。王翼日乃瘳。”

    《金滕》里记载周公是用三只乌龟为武王占卜病情都是吉兆,并且武王却在周公占卜后的第二天病就好了。不过现在对《金滕》一文里的“乃卜三龟,一习吉。启龠见书,乃并是吉”这句话的译文,却出现了大不同说法,还出现了认为是以《周易》卜筮的说法。真是如此吗?

    笔者手里有两本《尚书》,也都是当今的注译本。一本是齐鲁书社出版的《尚书注训》,一本是珠海出版社出版的《尚书》。《尚书注训》里对“乃卜三龟,一习吉。启龠见书,乃并是吉”这句话,是这样译的:“就用三只乌龟同时占卜,结果全部重复吉兆。接着又进行占筮。占筮完了,开锁查看藏在柜子里的卦书,竟然全与占卜的吉兆相同”。

    而另一本的译文是:“于是卜问了三龟,都重复出现吉兆。打开竹简看书,也都是吉利的。”

    这两本书里对这句话的译文,除了用三龟占卜的说法没有区别外,无论是同时宰杀,钻烧甲壳看兆,还是一个一个的宰杀占问,总之是通过这三只乌龟来进行占问的。“一习吉”的译义也相同。而这一句里唯有“启籥见书”四字,在译义上出现了重大不同。

    《尚书注训》译义发挥性大,平添出“筮”说:“接着又进行占筮,占筮完了,打开锁查看藏在柜子里的卦书”。“筮”与“占”是两种不同的卜问方式,《金滕》一文里并无反映筮与卦的说法,这是《尚书注训》的译者平添出的“筮”与“卦”的说法。“占卜”与“占筮”是两种不同的卜问方法,占卜是用甲骨进行卜问吉凶的方法;“占筮”是以蓍草的一种卜问方法;而“卦”则是以“六十四画符号”演变出的“八卦”卜筮方法。从这“启籥见书”四字中,无论如何也看不出有“占筮”与“卦”书的说法。而《尚书注训》一书里却把“书”注释为“卦书,《周易》之类。此指卜筮言”。《尚书注训》的译者却把“启籥见书”中的“书”,注释为“卦书”或为“《周易》之类”,未免太有想象力了。而在另一本《尚书》里的对“书”的注释为“占卜书”。而两本《尚书》里对“籥”字的注解也是不同的,《尚书注训》里注解为“同‘铜’、锁”,另一本注解为“写兆书的竹简”。

    笔者赞同珠海出版社编译的《尚书》通行本里的注译。把“籥”字解释为写兆书的竹简是对的。从造字来看,这带竹字头的“籥”字,是与竹有关。商朝已在青铜器上铸上铭文,而用竹片写上文字是否在商朝已经运用,虽没有直接证据,但“西周文”里云商朝是“有册有籍”,这“册”字的古文形,就是通过竹简的象形造出的字。说明商朝用竹简书写文字成册成籍是可信的。而这里的“籥”就是写有龟兆辞的竹简书,而不能当“锁”讲。

    《辞源》对“籥”的解释是:“通‘鑰’(yuè)当门锁。开锁意。又作‘古管乐器’,‘吹火的竹筒’讲。又作‘锁鑰’,通‘鑰’。《书》金滕:‘启籥见书’。疏‘籥’开藏之管也’”。

    《辞源》里的解释是三种意思,又引用孔颖达的《尚书正义》里对“籥”的疏义“开藏之管也”。那么,“开藏之管”又是何意?实乃不明其意。从《金滕》文里的这句内容来看,占卜用了三只乌龟,虽然结果都出现了吉兆,但周公还是不放心,慎重起见,还要看“书”上是怎么说的。这“启籥见书,乃并是吉”。就是打开竹简看看是否也是吉利的“兆辞”。周公通过乌龟占卜后,看龟甲灼烧后出现的裂纹(即“兆纹”)认为是吉兆,还要对照已有编辑成册的占卜记录龟兆辞的书籍(竹简),看是否也是吉利的说法。这“启”,就是打开,而“籥”就是用竹子做成书写文字的竹简。这里的“书”,就是写有兆辞的竹简书,指在“籥”(竹简)上写有的龟兆辞。这里没有什么“占筮”的说法,也没有“卦”的说法,更没有《周易》的蛛丝马迹。这里只是讲龟占与记有龟占辞的书。

    这种龟占辞在《史记·龟策列传》里有记录。龟占辞也称“繇辞”,是通过灼烧龟甲出现裂纹变化,分析所谓吉凶的兆示,在看汇集成册的龟占辞书,对照其吉凶的说法。《左传》一书里多有记载龟占辞的占卜例子,龟占有龟占辞。这里周公占卜后,同样是在看龟占辞。周公所看的东西,既不是什么“卦”书,也不是《周易》。这里没有反应《周易》的任何蛛丝马迹。

    在“西周书”里有关周公卜问的记载皆是“卜”,而没有“筮”。即使“西周文”里出现过“筮”说,那不过是以蓍草为通神的工具。从“西周文”里来看,周公凡对王室的大小事务与神沟通的方式是“龟卜”,没有“筮”的例子,更没有“八卦”卜筮的踪迹。自然《尚书注训》对《金滕》一文里记周公龟卜,而注释为“卦”与“《周易》之书”的说法是个子虚乌有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