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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五篇(六)

    引用资料(三):“河南安阳殷墟孝民屯村陶范二,商代晚期”

    八

    ∧

    大

    ∧

    ∧

    这上面的一组符号是出土陶范上刻写的符号,同样是个“六联体”,即有六个刻划符号组成的。因没有条件把《楚竹书周易研究》“第三章考古易的发现”中的这一所谓“数字卦”图片上传到网上,笔者也没有发现网上有此图片,否则上传到网上更能直观地看到陶范上的刻画的摸样。不过陶范上的刻画符号大致如上笔者所举的那组符号,只是“六联体”里排第三第四的刻划符号连在了一体,像是个“大”字,实乃是“十”与“∧”连带一起所形成。这种刻写法如同下面器物上刻画符号里的“大”字:

    

    《楚竹书周易研究》“第三章考古易的发现”中所收录的“河南安阳殷墟孝民屯村陶范”上的刻画符号,释文为“八六一六六六”数字。在释文里出现了“一”的数字,那是把陶范上排在第三的像是“大”字符号,而释文为“一”和“六”。实乃那组符号里的同样是有两个基础符号所组成,即“十”与“八”。在引用资料(一)和(二)里,《楚竹书周易研究》的作者是将像“十”的符号释文为数字“七”,而对“河南安阳殷墟孝民屯村陶范”上出现的刻画符号里像“十”的符号却释文为数字“一”,实际那还是像“十”的符号,只是与下面像“八”的符号刻写时搭在了一起,这是刻写时不规范所致,如同不同人所写汉字是不相同的笔迹字形的道理那样,因出现在不同器物上的刻画符号,并非一个时代,更非是一人所刻写。实乃这陶范上出现的刻画符号里的两个基础符号依旧是像“十”与“八”。可《楚竹书周易研究》的作者将陶范上的刻画符号释文为数字“八六一”的组合,还错误认为是“数字卦”。

    引用资料(四):“陕西长安张家坡卜骨,西周时期,现藏陕西省文管所”

    这则“卜骨”是照片,“卜骨”上清晰地看到有两个本属“六十四画符号”里的两个“画符号”,因每个是“六联体”的组成。“卜骨”上的符号是并列出现的两个,也是上下排列的“六联体”。“卜骨”上右边的“画符号”为“—、八、八、八、八、—”组合,而左边的“画符号”为“八、八、八、—、—、八”组合。在“卜骨”照片一边是作者的释文,释文数字为“六六八一一六”、“一六六六六六一”。通过《楚竹书周易研究》作者对“卜骨”上的“符号”释文来看,《楚竹书周易研究》作者对这标明为西周时期的“卜骨”上的“符号”,已然释读为“数字”。实乃这“卜骨”上的两组“符号”的写法与出土的楚竹书《周易》(战国末期)里的“符号”写法完全一样,也与出土的“楚地祷祝简”(为战国中期)上的“六十四画符号”的写法完全一样。我们来看出现在战国时期竹简上的本属“六十四画符号”的写法,举例如下:

    (因图片无法上传,故略)

    我们从前图上看到箭头指向并列的两个符号与下图划圈里(这是写在竹简上的《周易》)竹简上的一个符号,其写法完全一样,也与引用资料(四):“陕西长安张家坡卜骨”上并列出现的两个符号的写法完全一样,无疑问这些“符号”就是《周易》一书里所用的那套符号。即“六十四画符号”里的符号而已,岂能释成“数字”?又焉能称为“数字卦”?

    引用资料(五):“陕西岐山凤雏村卜甲,周初”

    下面图①里有一图下所写“陕西岐山凤雏村出土的商末至周初卜甲”的图例就是我们引用资料(二)里的“卜甲”上的“刻画符号”,既是《楚竹书周易研究》“第三章考古易的发现”中所收录的出土“卜甲”资料。这则出土“卜甲”上的所谓“数字卦”,实乃依旧是“六十四画符号”里的一个“画符号”。这则“卜骨”上刻写的“画符号”的写法与商朝时期刻写的“画符号”基本一样。考古上发现属商朝时期刻写在不同器物上的“六十四画符号”里的某些符号里的两个基础符号其刻写法像“十”像“八”。而到西周时期出现“六十四画符号”里的两个基础符号的写法有了变化,即像“十”的符号变成了像“—”的写法。但这种刻写法并不是绝对的,出现在商朝时期里的“刻画符号”(即“六十四画符号”)里的基础符号之一的刻写法多刻写成像“十”,而很少出现像“—”的写法。到西周时期则相反,多是出现将“六十四画符号”里的两个基础符号之一的符号刻写成像“—”,而很少出现像“十”的写法了。

    这一“卜甲”上出现在最后的一个符号有些特别,像是甲骨文数字五推倒的写法。所以出现在不同器物上属“六十四画符号”某一“画符号”,若出现像甲骨文数字五被推倒形状的写法时,现在学界里一般释文为数字“五”。因为一些学者把这些“画符号”理解为“数字卦”,自然要把那些“六联体”的“画符号”联想到数字上去解释。对这一“卜骨”上出现的“画符号”里的最下面的一个符号释文成数字“五”也是不妥的。因为“五”这一数字,在甲骨文或金文里的写法并不同于所谓“数字卦”里的写法。

    举例如下:(见图②)

    西周之前出现在不同器物上的应属“六十四画符号”里的某一画符号里偶有这种像甲骨文里的数字五推倒形状的刻写法,显然与甲骨文里的数字五的写法不同。一种是立式,而另一种是横式。出现在不同器物上的“画符号”里的这种横式写法,应是某些地区刻写上的变异写法而已,同理不能理解为数字。因这些出于不同地域而少有的变异写法,不同于商王室里刻写的“画符号”那样规范所造成。

    (因图片无法上传,故略)

    ①图

    ②图

    引用资料(六):“陕西扶风齐家村卜骨,西周”

    (图片略)

    这一“卜骨”上所出现有三个所谓的“数字卦”,并且在所谓的“数字卦”旁还有文字内容。这些文字内容可是关系到这些本属“六十四画符号”的用途性质问题。对出现在这一“卜骨”上的刻画符号以及文句是什么用意,我们先听一听专家学者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