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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五篇(十四)

    2.考古上发现的属西周时期及以前出现在不同器物上的“六联体”符号(即“六十四画符号)的性质用途

    我们已知考古上所发现的出现在商周时期不同器物上的“六联体”符号,是“六十四画符号”(即后来被演变成卜筮上的符号工具而称之为“六十四卦画符号”),既不是数字组合,更不是“数字卦”,这是有这套符号的组合规律所决定的了。在后面的内容里,还要讲到这套符号产生时的组合方法,更进一步证明这种“六联体”的符号不是数字组合,而是一套新的符号体系。这里我们先来看一看,出现在商代及西周时期不同器物上的这些“六联体”符号是何用意。在前一节里对这一问题已有过涉及,如对“陕西扶风齐家村卜骨”(见“引用资料(六)”)上出现的三个“六联体”符号和三句文字内容,一些学者(如李学勤、曹玮等)解释为“筮数”或“数字卦”与“卜辞”的关系。而我们所证实“卜骨”上的三句“刻辞”内容只是“许愿辞”(或称“祷祝辞”),而不是“卜辞”。由此而知“卜骨”上的“刻辞”(即“许愿辞”)与三个“六联体”符号也就不是卜筮的关系。即通过“卜骨”上的三句话无法证明三个“六联体”符号是卜筮的结果。也就根本无法证明出现在“卜骨”上的三个“六联体”符号已是卜筮(算卦)的结果,即没有证据证明这三个“六联体”符号已是卜筮符号或卦符号。那么,这些“六联体”符号出现在商代及西周时期的不同器物上,并且还有一些“六联体”符号与“许愿辞”(或称“祷祝辞”)出现在一起,而如何解释这些“六联体”符号出现的用意呢?

    首先这些“六联体”符号,不能称“易卦”符号(即算卦的卦符号)。即在《周易》成书之前,这些“六联体”的符号,根本没有演变成“八卦”卜筮上的符号工具。因为“八卦”筮术还没有出现,这些符号自然不能称为“卦符号”。一些人把西周及其以前出现在不同器物上的“六联体”符号,说成是“数字卦”,正是在于以“卦”命名这些符号的错误性,即使这些符号是受“数字”的启发而组合成“六联体”的一套符号,既不能释成数字,更不能称“数字卦”称。因“卦”筮术,是有《周易》一书产生之后,才通过《周易》一书里所用的“六十四画符号”及其六十四篇名称连缀在一起,后因史巫把《周易》逐步改变成卜筮形式之书,也就有了六十四卦画符号与名称。所以《周易》成书之前,这套“六联体”的符号,本身不是筮术符号,也不能称为“卦符号”。这套“六联体”的符号在《周易》成书之前的性质用途是什么?我们还是通过考古上发现的商代及西周时期出现在不同器物上的“六联体”符号来做分析,看这套符号初始形成及早期传播过程中的用途与用意。

    前面我们所举西周时期以及西周之前商朝时期出现在不同器物上的“六联体”刻符总共十二个图片(包括“摹本”),而在这十二个不同的器物上出现有“六联体”的符号,并且还有一些器物上出现“六联体”符号同时也出现有文字内容。我们就通过这些不同器物上出现的“六联体”符号以及同时出现的文辞,来分析这套符号在初始和早期传承过程中的性质及用途。

    所举出现有“六联体”符号的这十二个器物,从材质来看,分别是骨头(牛骨)、龟甲、石头、陶器、青铜器。

    从时间上来说,这十二个器物是上至商代晚期下至西周晚期。

    而所举这十二个器物上只出现有“六联体”符号的分别是:

    1.引用资料(二):“河南安阳苗圃北地遗址磨石”。此磨石上只有一个“六联体”符号。

    2.引用资料(五):“陕西岐山凤雏村卜甲”。此龟甲上刻有一个“六联体”的符号,并无刻辞。

    3.引用资料之一:“淳化县石板乡石桥镇出土的西周陶罐”。此陶罐上只刻写有十一个“六联体”的符号。

    4.引用资料之一:“西周陶簋”。这一陶簋上出现有五个“六联体”的符号,同样没有文字出现,但这陶簋上却同时刻写有一幅图画和几组无法释读的刻划符号。

    5.“图三”:“陈庄遗址”出土的龟甲上只见有两个“六联体”的符号,而并无文字。

    6.“图五”:“陕西凤雏村出土的西周龟甲(摹本)”。此龟甲上也只有一个“六联体”符号。

    7.“图六”:“陕西扶风齐家村考古发现的属西周中期的卜骨(摹本)”。这一“卜骨”的两面只刻有六个“六联体”符号,也没有刻辞出现。

    从所举例的十二个考古发现的不同器物上出现“六联体”符号,其中有七个器物上只出现有“六联体”符号,而无文字出现。那么,所剩下的五个器物上是既有“六联体”的符号,又有“刻辞”出现。它们分别是:

    1.引用资料(六):“陕西扶风齐家村卜骨”。此卜骨上既刻有三个“六联体”符号,又同时刻有三句文字内容。

    2.引用资料之一:“中方鼎”。这一西周前期的青铜鼎上,刻有一篇铭文,而在铭文后则刻有两个“六联体”符号。

    3.“图一”:“安阳四盘磨村卜骨”。这一卜骨上刻有三个“六联体”符号,而其中两个“六联体”符号后各刻有两个文字。

    4.“图二”:“河南安阳卜甲,商代晚期,安阳殷墟出土”(即“引用资料(一)”里的“卜甲”图片)。此龟甲上既有一个“六联体”符号,又有两个文字。

    5.“图四”:陕西岐山凤雏村出土的(H11·85)西周时期卜甲(1977年岐山凤雏村西周甲组宫室(宗庙)建筑基址西厢2号房11号窖穴出土)。这一“卜甲”上有“六联体”符号一个和五个文字。

    我们所举例考古上发现的十二个器物,只有五个器物上同时刻有“六联体”符号和文字内容。而其它一些器物上只有“六联体”符号,而无文字内容,相对于一些器物上出现的“六联体”符号同时又有文字内容来说,显然使我们难以判断那些器物上只有“六联体”符号出现的用意是何。而恰恰那些出现在不同器物上的“六联体”符号同时又有文字内容,就好判断这些“六联体”符号出现的用意。我们就通过那些器物上的“六联体”符号和同时出现的文字内容,来分析这些“六联体”符号出现的用意。

    首先,我们所举例的十二个不同器物,有五个器物上既有“六联体”符号,又有文字内容。而这五个器物之一,即“1.引用资料(六)”的内容,在前面我们已经论证过这一“卜骨”上的三个“六联体”符号和三句“刻辞”,不是卜筮与卜辞的关系。已知刻写在骨头上的文字内容,是针对所得疾病进行祈祷或祈求,许愿给神灵的“话”而已,也可以称为“祷祭辞”或“许愿辞”。从那些“刻辞”内容来看,根本无法证明这例骨头上出现的三个“六联体”符号是卜筮之用。我们也已知出现在商与西周时期的这种“六联体”刻符,既不是“筮数”,也不是“数字卦”。而这一时期的这种“六联体”符号,也根本没有演变成“八卦”筮术上的“卦符号”。那么,这例骨头上所刻的三个“六联体”符号与三句“许愿辞”,既然不是卜筮关系,又是什么关系呢?我们将所举的其它四例“器物”上出现的既有“六联体”符号,又有文字内容一并分析后再做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