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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六篇(十九)

    《僖公十五年》里记载的一卦例里的繇辞不见《周易》里的内容。这种卦书虽有六十四的画符及名称,那应是借用《周易》里的六十四画符号和《周易》原创六十四篇文章名称,被巫史改造出八卦卦书,即《周礼》里所言的《归藏》、《连山》的卦书,已有考古上发现被学界认为的王家台《归藏》的那种卦书。

    从逻辑推理上来讲《僖公十五年》里一卦例中的“《蛊》之贞风也,其悔山也”的说法是来源于“贞屯悔豫”的说法,而演变成卦学上的术语。

    再一《国语》一书的编者,学者认为是战国初期某位史学家,而《左传》一书的编者,现代史家认为与吴起有关。吴起当在战国后期人物,即公元前382年,楚掉王任命吴起主持变法。从《左传》第一筮例来看,周王室里的一位史官,为陈侯的小儿子陈完算的那一卦,是“代陈有国乎”。而在占筮之前还记述陈公子的老婆在出嫁前也用乌龟卜其吉凶,得出龟卜繇辞里:“风皇于飞,和鸣锵锵,有为之后,将育于姜,五世其昌,并于正卿,八世之后,莫之与京。”

    这一龟卜却断出陈完的老婆会在姜国(齐国)孕育后代,到第五世就昌盛,官就做到正卿,到第八代时,势力大的没有人可比。从一卜一筮来说明,写《左传》之人是知道陈完从陈国流亡到齐国到他们的第五代子孙,已成为齐国的正卿级人物。公元前481年,正是田氏(即陈氏)奇取齐国政权,田常为齐国相,掌握了齐国的实权(即为龟卜繇辞中所言的“正卿”)。到公元前386前,田和(田常的重孙)废掉了齐康公,自立为齐侯,终于“代陈有国乎”。到公元前356年,田和的孙子田齐继位,是为齐威王,齐国成为战国后期的强国之人,与秦国并称为二强,后来秦,齐都一度称“帝”。

    从《左传》里的第一筮例来看,写《左传》者是知道齐威王的事。那么这一卦从齐威王的祖上算到300多年后的强齐,只能说明写《左传》一书的作者是生活在战国后期。这与史学家钱穆认为《左传》一书与吴起有关,是有根据的。那么战国后期,起码《周易》文本还没有被改造成“六·九”卦爻式结构形式。这与竹简《周易》文本并不冲突,竹书《周易》已是“六·九“爻式的文本,因竹书《周易》的时间上至战国末期下至西汉初期。这意在说明《左传》一书产生的晚,而《国语》一书应早于《左传》。《左传》里的《僖公十五年》里的筮例中出现的“贞悔”之说应是受到《国语》里所说的“贞屯悔豫”说法,而派生出内外卦的说法来。

    总之,通过以上的出现“八”说,以及“贞,悔”的说法,都是卦术上的一个演变过程。“八”说先是对卦画里的基础符号(八一一)的说法而演变成算卦上占筮出一个“不变卦”的称法。而“贞悔”本是《周易》文句中的判词,被巫史把《周易》改造成卦书后,也是从卦繇里的称法而演变成八卦筮术上的内外卦的代称。似乎说这么多的废话而求证八卦筮术上的这些术语有何意义呢?实乃是意在揭示“八卦”筮法既没有什么神秘性,也没有任何使用性。《左传》里记载的春秋时期统治者以“周易”占筮,只不过是掩耳盗铃的欺骗工具。

    以上从《左传》,《国语》里看到的卦例及春秋筮法。既有以从《周易》中的六十四画符号及名称而派生出的《归藏》(或《连山》)的卦书来占筮人事吉凶的卦例,而更多的是以巫史将原创《周易》一书改造成春秋《周易》文本,来占筮人事吉凶的。

    从那些筮例上所看到的筮法,即“以《周易》筮之”,而已是将《周易》改造成八卦卦繇结构形式的筮书,来推断人事的吉凶。这种算卦而所得的人事吉凶有无道理,也就可想而知了。而从那些筮例上的筮法来看,主要是以八卦取象,或结合《周易》里的文句改造成卦繇辞而当占辞来附会人事吉凶。因八卦取象不是《周易》原创中的内容,而原创《周易》内容也不讲筮卜。把《周易》变成筮书,用于占筮,是巫史的行为,严格的讲,春秋以降凡打《周易》筮之,是“八卦”筮术,与原创《周易》一书不是一回事了。

    我们也从以春秋《周易》文本占筮的筮法中看到解卦过程中所对改造后的《周易》文本里的名称及文辞的解释,虽这些解释目的是分析附会人事的吉凶。可春秋筮法上对春秋《周易》文本里的卦名称及卦繇辞的解释对后世“易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春秋筮法上(即解卦过程中的说法)的取象及对卦繇的“义理”解释,成为后来“易学”上注释今本《周易》的范式。

    《左传》里有十三个卦例和六例引证春秋《周易》文本里的文章句子来说明问题或阐发其观点。十三个筮例,所筮之事,均是公、侯、大夫级的上层统治者的活动事情。而从《左传》的筮例来看又是个“筮无定法”。占筮的现象是有神论下的产物,占筮是个通天的过程,即人神沟通的过程。八卦六繇成为通神的工具,所问事项认为是神的兆示,无疑八卦占筮是巫术的东西。然而春秋以《周易》筮之的筮法上的解卦过程,却成为后世解释今本《周易》产生了影响。“易学”不无受筮法的影响。即从筮法上的说法,转变为注释今本《周易》的方法。这种方法(即八卦取象与卦爻辞的义理相结合)一致影响到今天。因《左传》里的筮例中多是以“象”与“理”(后来把《周易》改造成“六九”爻式,又增加上了“数”)来解卦。后来的“易学”也就以‘象数’与‘义理’来注释《周易》就不足为奇了。“传统易学”上解释《周易》(即今本《周易》)明显的是受到早期筮卜上解卦方法的影响。自汉以降的“易学”无不受前人筮法的影响。

    我们在对“《周易》性质说”里有对今古对今本《周易》的注释举例,可以看到无不是以“象数”(即八卦取象和“六九”爻数)和卦爻辞上的义理解释来注释今本《周易》的。只是取“象数”或取“义理”孰重孰轻而已。这都是受筮法上的影响结果,也就形成了“象数”与“义理”相结合来解释今本《周易》的“易学”传统。实乃这传统是源自于春秋筮法,即以八卦取象及卦繇辞义而附会人事吉凶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