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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六篇(四十一)

    邵雍这一卦例,就是按年月日时换算成“数”而起出的卦。“辰年十二月十七日申时”,康节偶然观梅花见二雀争枝而坠地上,就以此时间起了一卦看看会发生什么事情。年是辰年,“辰”是在地支中排第五位,也就取“五”数了,十二月就取“十二”数字了,十七日就取“十七”数字了。申时里的申在地支里排第九位,九就是“申”的数了。如何把这些数加除得出某一卦呢?年、月、日之数相加除八,余数是几,转换成“八卦”中的某卦,是为“六十四卦”里的某一卦的上卦。如《观梅占》里的年月时三数相加除八余二,二是“兑”卦。《梅花易数》开篇第一卷讲的是“周易卦数”,“乾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这分明是筮术上的“八卦”,把“八卦”配上数,至于这“八卦”配上数序,就认为以数起卦,得出八卦中某一卦,得出八卦里的两个卦时,就得出六十四卦中某一卦了,这不过都是人为的游戏而已,并且又是八卦纳甲筮法之后增添的说法,而邵雍却以《周易》称之(当然邵雍不知《周易》一书与“八卦”卜筮的各自流源。)认为是《周易》卦数,而以为这些数就能通神了。

    这些“八卦”配数目,是邵雍认为的先天八卦数(先天与后天八卦图式排次,是八卦卦学上的说法及不同认为而已,均是无稽之谈)。有人会问那没有余数怎么办?自然算卦的都考虑了进去,自有一套规定。知道了上卦的来历,那么下卦是年月日之数再加时辰之数,总数除以八,看余数定“八卦”。简单的说用年月日时起卦,求一卦中的上卦,不加时辰数,求一卦中的下卦得加上时辰数都除八看余数是几,套到“八卦”中,就行了。现在还有算卦者以时间起卦的。用“数”起卦不同用三个铜钱摇卦那样,规定同时出现三个背面或同时出现三个正面时分老阴或老阳。凡老阴或老阳爻得变爻画,就出现了变卦一说。而以数起卦,为解决变卦,就规定“爻除六”。具体是年月日时数相加总数除以六,看余数定动爻。如《观梅占》里是“四十三数,以六除,六七除四十二,余一为动爻,是为泽火革。初爻变咸,互见乾巽”,这变卦也得出了。

    邵雍用观梅的当时的年、月、日、时之数起出“革”变“咸”卦。从卦中看出“天机”是“明晚当有女子拆花,园丁不知而逐之,女子失惊坠地,遂伤其股。”

    这是从卦中断出要发生的事情,他是如何从卦中看出的呢?邵康节没有保密,不像三国时期那些算卦的很神秘兮兮的,怕外人学跑了本事。邵雍说出了解卦的方法,即得“天机”方法。

    “右兑金为体,离火克之。互中巽木,复三起离火,则克体之卦气盛。”

    邵雍论卦是看体用关系,这则卦例并没涉及世应说法,而看重的是体用。算卦也是与时俱进,紧跟思想界上的认识。

    《梅花易数》占卜总诀里说:“大抵占卜之法,成卦之后先看《周易》爻辞(邵氏满脑代是把《周易》看为算卦书),以断吉凶……次看卦之体用,以论五行生克。体用即动静之说。体为主,用为事。应用生体及比和,则吉,体生用及克体,则不吉。”

    算卦学本是没有道理之学,如何说都可以。张三说世应比和则吉,李四说旺相则吉,刘五说体用比和则吉,谁说什么都可以,没有什么对于不对之根本,因算卦本身是虚妄的一套东西。

    这《观梅占》按邵雍说法就是克体之卦了,因“革”卦的外卦是“兑”金,为“体”。而内卦是“离”卦,为用,“离”为火。“体”卦的金被“用”卦的火克之,是克体之卦。按“占卜总诀”之说,占出此卦,自然是不吉之卦了。互卦中又是“巽”木,木能生火,自然是“则克体之卦气盛”了。这已然是通过一卦中的“八卦”取象,并结合五行生克来比类推断。这种推断实则是牵强附会,把现实中的人事,想通过一套卦式推断出将要发生的事情来,岂不是痴人说梦,因两者本是风马牛不相及。

    我们接着分析:“兑为少女,因知女子之被伤,而互中巽木,又逢乾金兑金克之,则巽木被伤,而巽为股,故有伤股之应。”

    明白了吧,邵雍没有保密,为何能断出女子伤了大腿,原是这样取象比类出来的。这种得来实在没有什么深奥与神秘呀!人人都能学会,人人都能成为算卦的“大师”呀!

    首先“革”卦是体被克,为不吉之卦象,而不吉的结果是什么呢?就得继续往下“推理”,算卦倒像福尔摩斯侦探那样在推理,不过侦探的推理是符合科学逻辑的推理,而中国传统算卦术是什么“推理”呢?两种“推理”的结果,是不可同日而语。

    我们已知《说卦传》里已把一家八口,父母与三男三女按排进了“八卦”中。“兑”卦代表的是少女(“离”为中女,“巽”为长女),因占出的卦是“体”被“用”克,则是不吉之卦,就联想到女子被伤。而卦中有卦,即“互体卦”,互体卦中的“巽”木,又逢“乾”金和“兑”金克之。可这邵雍不把“巽”代表长女的取象联想出来,没有联想出是姊妹两人去拆花。不是互卦中“巽”木被金克吗?那么长女不是有事了吗?而邵雍不是观梅时,看到两雀争枝坠地了吗?若联想比类晚上是两女子拆花坠地不更符合应照吗?邵雍只取“兑”为少女,只取“巽”里的“象”为股(大腿)。而“巽”卦的取象之多,还取象为“风”、“寡妇之人”、“头胎产女”、“中风”、“兽”、“花纹人”、“鳄”等等。你若断不对,不是卦本身不准,是你算卦者水平不高,是你没有把取象找准。

    邵雍在“巽”卦的取象身体类中取“股”,而没取“肱”(指胳膊),为何邵子只认为是女子伤了大腿,而不是寡妇伤了胳膊呢?可能邵子看到二雀是新出巢的雌鸟,二雀坠地时,又是两腿站在地上,而不是翅膀立地,才联想到女子与伤大腿的推断来。

    《观梅占》中又继续推断:“幸变为艮土,兑金得生,知女子但被伤,而不至凶危也。”这是通过主卦(“革”)初爻变,变出“咸”卦,而“咸”卦的内卦是“艮”卦,艮为土,这土能生金。兑金本被离火克,所谓的克体卦不吉。所幸的是变卦中的艮土能生兑金,这就是“兑金得生”,所以推断出女子虽有伤,但不至于凶危。

    从《梅花易数》中的“观梅占”例中已知是如何的起卦与解卦。这起卦虽与前人不同,但解卦与前人并无二致,一样的是京房的纳甲筮法,但区别的是,到邵雍时又开历史的例车。京房把《周易》从“八卦”术中剥离出去,而邵雍却又把《周易》当占筮的占辞看待,纳入到“八卦”筮术中,比起魏、唐时期的思想界把《周易》看待成义理之书,并作为义理去注释,邵雍显得很无知。故宋朝朱熹把《周易》定性为筮卜之书,也就可想而知“宋学”标志着华夏文化开始走向衰退的根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