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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卷:《周易》哲学解读 第二篇(七)

    《周易》里的“君子”之为就是政治之为,“君子”之道,就是政治之道。这在《周易》一书里已建构出“君子”这一政治理念。在《周易》一书里的“君子”之论,无疑是对君子之治讲述的政治谋略与道德性建设的政治学说,是希望“君子”通过政治经验取得与“道德”完善,以实现“家”、“国”之治,而达到‘天下’太平之目的。

    《乾》里讲述的就是一种君“谋”与君“德”,即君子之道。而《坤》里已然是用比喻象征来寓意政治道理。通过牝马柔顺与大地生养万物的道理,让“君子”仿效牝马与大地所蕴含的美德。正如《大象》文里引申出的那样“君子以厚德载物”。即让君子去效法大地,胸怀宽广,包容万物那样,才能承载着政治(即治国安邦)重任。这里的“君子”就是指在位者,“君子”含有美德,才认为能实现政治抱负,即达到国家之治之目的。《坤》篇讲的道理,正是给“君子”讲述的,通过对大地美德的歌颂,来启迪君子以效法大地的那种生养万物的涵养。又以牝马的柔顺之美来启迪“君子”要柔顺与谦和,目的使君子拥有一种美德,以达到政治目的实现。《周易》里的君子之道德性,同样是个政治内涵,而不是做普通人的道德观。若针对每个人而言,那么道德修养则具有普世价值,可《周易》里只是讲“君子”之道德,是为了安邦治国之目的,说白了是为统治者,讲述的统治谋略。

    在《师》篇里讲的“大君有命,开国承国,小人勿用”。这“小人”正是与“君子”是个对立的血统身份上的概念,而不是指没有道德修养的人。这里的大君是指天子或王。“大君颁布命令,给分封诸侯和公卿的那些有国有家者,而没有身份的劳动者(小人)是不能享有的”。开国承家者只能是有血统的身份的宗法等级体系,而劳动者(小人)是没有份的。

    西周的宗法制,是以宗族血缘关系为纽带,与国家制度相结合,以维护贵族世袭统治的制度。宗法制是氏族社会沿袭下来的制度观念。是以父亲血缘维护家长世袭权力的传统。围绕着家长,按血缘关系的亲疏尊卑,确定他们在家族或宗族中的身份。在国家形成的过程中,氏族血缘关系不但没有解体,反而在新的条件下得到巩固。族权与政权合二为一,宗权与君权难解难分。

    周初统治者系统地确立了宗法制,周王为周族之王,自称天子(或王),奉祀周族的始祖,称“大宗”由嫡长子继承王位。其余庶子和庶兄弟大多分为诸侯,对天子是“小宗”,而在其本国(诸侯国)则是大宗。诸侯也由嫡长子继位,其余庶子和庶兄弟大多被分为卿或者大夫,对诸侯是小宗,而在本家则是大宗,其职位也由嫡长子继承。从卿大夫到士,其大宗小宗的关系与上同。世袭的嫡长子既是宗子,地位最尊,如此层层分封,大宗率小宗,小宗率群弟。大宗小宗的宗法关系,同时也是政治隶属关系。对于异性有功的贵族,则通过联姻,成为甥舅,分封为诸侯,也纳入宗法关系,这样,在全体贵族内部,举国上下形成了以周天子为核心,由血缘关系亲疏不同的众诸侯国竞相拱卫的等级森严的体制。这样形成血缘宗法与分封和等级秩序的礼仪制度在西周初建构起来。分封是建立在血缘宗族关系上,为了维护这种宗法制度,而建立起一套礼仪制度。礼就是规矩,就是法律。其目的就是维护宗法体系,确保周王子孙万世不移。所以“君子”初义,则是周族先君之子孙,是承继周族大业者。而开国的周初三王,在《诗》里歌颂他们时也称“君子”。而到《周易》时,“君子”已泛指拥有“周”的封地的在位者,即整个西周的贵族统治集团成员,自然是不包括被统治者,即“小人”。西周确立了这个血缘分封等级统治秩序后,哲人们就无疑从理论上完善这种体制,这正是社会意识反映社会存在的体现。《周易》作者确立了“君子”这一政治理念,即赋予了“君子”的政治内涵。无疑是对在位者,即对统治者做出的理想道德品格预设。把统治者的治国行为上升到一种道德理想化,才有了先秦儒者对“君子”这一政治概念的反复诠释。也正是《周易》建构“君子”这一政治概念,“君子”成为先秦儒家理想中的治国安邦的承载者。《周易》的“君子”,又不同于帝王家天下的“官”,也不能认为是周朝的君王,而是整个维系着分封‘天下’的那种血缘等级秩序的贵族统治集团成员的一种身份角色,即分封制里的“有国有家”的在位者。这是《周易》一书里“君子”的特质。因西周三王之后的诸侯已经开始各自为政了,周王是名义上的天下共主,故《周易》所向往的是“君子”共享,共存,共治天下。《周易》里就是讲这种“君子”之道。这正是体现在“乾”篇中的“群龙无首,吉”的政治思想。君子就是对这整个周王朝的统治集团来说的,正是那个宗法制的宗族天下,是一个宗族式的利益集团,“君子”既是享有利益的统治集团成员,又是肩负着维护集团利益的角色。《周易》一书建构的“君子”这一政治概念,正是体现了那个时代的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