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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学”评论》(五十)

    中卷:帝制时期"易学"评论

    第四篇:唐代"易学"评论

    第三节

    我们再来看《周易正义》对本是《易经》内容之一的《易传》里的《系辞》中的筮术解释。

    我们还是通过所选内容,对一些段落内容的说明与评说。

    “[疏]正义曰:“大衍之数”至“祐神矣”,此第八章,明占筮之法、揲蓍之体,显天地之数,定乾坤之策,以为六十四卦,而生三百八十四爻。

    (说明:此段话是《周易正义》对《系辞》里“大衍之数”到“可与佑神矣”这一段说法的总述,而下面分而解释。从这总述来看,已明确认为是讲占筮之法的,即现在说的算卦算命方法。)

    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

    王弼曰:演天地之数,所赖者五十也。其用四十有九,则其一不用也。不用而用以之通,非数而数以之成,斯易之太极也。四十有九,数之极也。夫无不可以无明,必因于有,故常于有物之极,而必明其所由之宗也。

    (说明:王弼曰上面的一句话,是《系辞》里“大衍筮法”里开头里的一句话。而“王弼曰”则是对这一句话作的注解。在整个《系辞传》注里,只出现这一列说法,而其它"注"均不说是谁"曰",即也不说是韩伯康曰。这里的所用王弼曰,后面却有说法来历。因王弼只对《易传》里的《彖》、《象》、《文言》作过注,不对《易传》里的《系辞》和带"卦"字的三篇文章作注。即使王弼所注,也是用道家有、无[后称“玄学”]思想论之,并无涉及占筮之说,这是王弼的理性。)

    [疏]“大衍”至“有九”。

    ○正义曰:京房云:“五十者,谓十日、十二辰、二十八宿也,凡五十。其一不用者,天之生气,将欲以虚来实,故用四十九焉。”马季长云:“易有太极,谓北辰也。太极生两仪,两仪生日月,日月生四时,四时生五行,五行生十二月,十二月生二十四气。北辰居位不动,其馀四十九转运而用也。”荀爽云:“卦各有六爻,六八四十八,加乾、坤二用,凡有五十。《乾》初九‘潜龙勿用’,故用四十九也。”郑康成云:“天地之数五十有五,以五行气通。凡五行减五,大衍又减一,故四十九也。”姚信、董遇云:“天地之数五十有五者,其六以象六画之数,故减之而用四十九。”

    但五十之数,义有多家,各有其说,未知孰是。今案王弼云“演天地之数,所赖者五十”,据王弼此说,其意皆与诸儒不同。万物之策,凡有万一千五百二十。其用此策推演天地之数,唯用五十策也。一谓自然所须策者唯用五十,就五十策中,其所用揲蓍者,唯用四十有九。其一不用,以其虚无,非所用也,故不数之。顾欢同王弼此说。故顾欢云:“立此五十数,以数神,神虽非数,因数而显。故虚其一数,以明不可言之义。”只如此意,则别无所以,自然而有此五十也。今依用之。

    (说明:这上面的一长段话,则是孔颖达对《系辞》里"大衍之数"开头那句话作的疏。孔通过引述象数易家的诸种说法也认为是“各有其说,未知孰是”。虽引王弼之说与众说不同,可孔颖达却引申出“就五十策中,其所用揲蓍者,唯用四十有九”这种卜筮法的说法来[这里说的"揲蓍",是通过蓍草推演卜筮上的起筮方法,如现在用铜钱来起上一卦的方法]。而王弼不曾说过"揲蓍"话。孔颖达这说法,与上面对"大衍之数"总括为占筮说法是一致的。)

    ○注“王弼”至“宗也”。

    ○正义曰:“王弼云:演天地之数,所赖者五十”者,韩氏亲受业于王弼,承王弼之旨,故引王弼云以证成其义。“演天地之数,所赖者五十,”谓万物筹,策虽万有一千五百二十,若用之推演天地之数,所赖者唯赖五十,其馀不赖也。但赖五十者,自然如此,不知其所以然。云“则其一不用”者,《经》既云“五十”,又云“其用四十九”也。既称其“用”,明知五十之内,其一是不用者也。言不用而用以之通者,若全不用,理应不赖。此既当论用,所以并言不用为用。五十者,虽是不用,其有用从不用而来,以不用而得用也。故云“不用而用以之通”。所用者则四十九蓍也。蓍所以堪用者,从造化虚无而生也。若无造化之生,此蓍何由得用也?言“非数而数以之成”者,太一虚无,无形无数,是非可数也。然有形之数,由非数而得成也。即四十九是有形之数,原从非数而来,故将非数之一,总为五十。故云“非数而数以之成也”。言“斯易之太极”者,斯,此也。言此其一不用者,是易之太极之虚无也。无形,即无数也。凡有皆从无而来,故易从太一为始也。言“夫无不可以无明,必因于有”者,言虚无之体,处处皆虚,何可以无说之,明其虚无也。若欲明虚无之理,必因于有物之境,可以无本虚无。犹若春生秋杀之事,于虚无之时,不见生杀之象,是不可以无明也。就有境之中,见其生杀,却推于无,始知无中有生杀之理,是明无必因于有也。言“故常于有物之极,而必明其所由之宗”者,言欲明于无,常须因有物至极之处,而明其所由宗。若易由太,有由于无,变化由于神,皆是所由之宗也。言有且何因如此,皆由于虚无自然而来也。

    (说明:这上面的"正义曰"是对"王弼曰"的那段话进行的解释。其解释内容一,说明是韩伯康注释《系辞》里这句话时是引他老师的说法。其二,由此处的说法“《经》既云"五十",又云"其用四十九"也”。足以证明在帝制时期里不但《周易》是经,而且《易传》也是经。其三,王弼注释里是把“五十”与“四十九”用道家的哲学思想有与无说之。而孔颖达则是即筮即理的疏之,既没有完全顺王弼的说法,而是回归到筮术上的说法,因这本就是经书(《系辞》)里对八卦卜筮上的用法,只是《系辞》作者按错了位,把这巫术卜筮的屎盆子扣到《周易》头上,即说成是《周易》上的东西。当然孔颖达又从"理"上进行一番疏之。就是那段解释里中后那一大段话,即从太极、有无、生杀、变化等"疏"法。)

    (说明自下只对孔颖达对《易传·系辞》经文解释的评说,不对韩伯康的解释,及孔颖达对韩伯康的解释再作解释上的评说。)

    分而为二以象两,挂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时,归奇于扐以象闰。五岁再闰,故再扐而后挂。

    (说明:上段是《系辞》内容,即接"大衍五十"里的内容。)

    奇,况四揲之馀,不足复揲者也。分而为二,既揲之馀,合挂于一,故曰“再扐而后挂”。凡闰,十九年七闰为一章,五岁再闰者二,故略举其凡也。

    (说明:上段话是韩伯康注释《系辞》里的那段话。)

    [疏]正义曰:“分而为二以象两”者,五十之内,去其一,馀有四十九,合同未分,是象太一也。今以四十九分而为二,以象两仪也。“挂一以象三”者,就两仪之间,于天数之中,分挂其一,而配两仪,以象三才也。“揲之以四,以象四时”者,分揲其蓍,皆以四四为数,以象四时。“归奇于扐以象闰”者,奇谓四揲之馀,归此残奇于所扐之策而成数,以法象天道。归残聚馀,分而成闰也。“五岁再闰”者,凡前闰后闰,相去大略三十二月,在五岁之中,故五岁再闰。“再扐而后挂”者,既分天地,天于左手,地于右手,乃四四揲天之数,最末之馀,归之合于扐挂之一处,是一揲也。又以四四揲地之数,最末之馀,又合于前所归之扐而裛挂之,是再扐而后挂也。

    (说明:上段内容是孔颖达对《系辞》那段话的解释,即解释筮法上的内容,本不是个道理而说成个道理之说。)

    ……

    《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

    (说明:《易传·系辞》文。)

    阳爻六,一爻三十六策,六爻二百一十六策。

    (说明:韩伯康注释。)

    [疏]正义曰:以乾老阳,一爻有三十六策,六爻凡有二百一十六策也。乾之少阳,一爻有二十八策,六爻则有一百六十八策,此《经》据老阳之策也。

    (说明:孔颖达对上面《系辞》一句话的八卦筮法上的解释,是柔进去韩注里的说法。)

    坤之策百四十有四,阴爻六,

    (说明:《易传·系释》经文。)

    一爻二十四策,六爻百四十四策。

    (说明:韩伯康对《易传·系释》经文的注释。)

    [疏]正义曰:坤之老阴,一爻有二十四策,六爻故一百四十有四策也。若坤之少阴,一爻有三十二,六爻则有一百九十二。此《经》据坤之老阴,故百四十有四也。

    (说明:孔颖达对上面《系辞》经文一句话,所用八卦筮法上的解释,已然是柔进去韩注里的说法。)

    凡三百有六十,当期之日。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之数也。

    (说明:《系辞》文。)

    二篇三百八十四爻,阴阳各半,合万一千五百二十策。

    (说明:韩伯康对《系辞》文的注释。)

    [疏]正义曰:“凡三百有六十,当期之日”者,举合乾、坤两策,有三百有六十,当期之数。三百六十日,举其大略,不数五日四分日之一也。“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之数”者,二篇之爻,总有三百八十四爻,阴阳各半,阳爻一百九十二爻,爻别三十六,总有六千九百一十二也。阴爻亦一百九十二爻,爻别二十四,总有四千六百八也。阴阳总合,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之数也。

    (说明:孔颖达对《系辞》文作的解释。这些解释能干啥,自然是筮术策问吉凶的。)

    是故四营而成易,

    (说明:上两这句话是《系辞》文。)

    分而为二,以象两,一营也。挂一以象三,二营也。揲之以四,三营也。归奇于扐,四营也。

    (说明:这上面的话是韩伯康对《系辞》文那句话的注释。)

    [疏]正义曰:营谓经营,谓四度经营蓍策,乃成易之一变也。

    (说明:这是孔颖达对上面《系辞》里那句话,所进行八卦"蓍策"上的解说。)

    十有八变而成卦,八卦而小成。引而伸之。

    (说明:《系辞》文。)

    伸之六十四卦。

    (说明:韩注。)

    [疏]正义曰:“十有八变而成卦”者,每一爻有三变,谓初一揲,不五则九,是一变也。第二揲,不四则八,是二变也。第三揲,亦不四则八,是三变也。若三者俱多为老阴,谓初得九,第二、第三俱得八也。若三者俱少为老阳,谓初得五,第二第三,俱得四也。若两少一多为少阴,谓初与二、三之间,或有四或有五而有八也。或有二个四而有一个九,此为两少一多也。其两多一少为少阳者,谓三揲之间,或有一个九,有一个八而有一个四,或有二个八,而有一个五,此为两多一少也。如此三变既毕,乃定一爻。六爻则十有八变,乃始成卦也。“八卦而小成”者,象天地雷风日月山泽,于大象略尽,是易道小成。“引而伸之”者,谓引长八卦而伸尽之,谓引之为六十四卦也。

    (说明:孔颖达对上面《系辞》文,所作的解释。这是详细解释八卦卜筮上起卦方法。本身《系辞》里的“大衍五十”章就是讲述八卦卜筮上的起卦方法,这又属经文里的说法,孔颖达岂能偏离经义而胡说成别的吗?唯王弼慧眼,而不去注说《系辞》。)

    ……

    [疏]正义曰:“子曰知变化”至“此之谓也”。此第九章也。上章既明大衍之数,极尽蓍策之名数,可与助成神化之功。此又广明易道深远,圣人之道有四,又明易之深远,穷极几神也。

    (说明:这是孔颖达对上章下章《系辞》里说法的摡括。)

    子曰:“知变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为乎?

    (说明:《系辞》文。)

    夫变化之道,不为而自然。故知变化者,则知神之所为。

    (说明:韩注。)

    [疏]正义曰:言易既知变化之道理,不为而自然也。则能知神化之所为,言神化亦不为而自然也。

    (说明:孔颖达对《系辞》文进行的疏。)

    《易》有圣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辞,以动者尚其变,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

    (说明:上面这段说是《系辞》文。这《系辞传》里文句,是对今本《周易》亦筮亦理上最早的论述,也是《系辞》作者不明就里的错误说法。汉又做为经书为圣人言而被传承下来。)

    此四者存乎器象,可得而用也。

    (说明:韩伯康对上面《系辞》文作的注释。)

    [疏]“《易》有”至“其占”。○正义曰:“《易》有圣人之道四焉”者,言《易》之为书,有圣人所用之道者凡有四事焉。“以言者尚其辞”者,谓圣人发言而施政教者,贵尚其爻卦之辞,发其言辞,出言而施政教也。“以动者尚其变”者,谓圣人有所兴动营为,故法其阴阳变化。变有吉凶,圣人之动,取吉不取凶也。“以制器者尚其象”者,谓造制形器,法其爻卦之象。若造弧矢,法睽之象,若造杵臼,法小过之象也。“以卜筮者尚其占”者,策是筮之所用,并言卜者,卜虽龟之见兆,亦有阴阳三行变动之状。故卜之与筮,尚其爻卦变动之占也。

    (说明:这是孔颖达对《系辞》里“《易》有至其占”那段话作的"疏"。总之,是归结到《周易》有占筮一焉的功能。孔颖达通过“以卜筮者尚其占”的解释“策是筮之所用,并言卜者,卜虽龟之见兆,亦有阴阳三行变动之状。故卜之与筮,尚其爻卦变动之占也”,说明孔颖达无疑继承《系辞》经文里筮术之说的衣钵。)

    ……

    如下《周易正义》里还有孔颖达对《系辞》文解释上不少的占筮与通神明及神秘说法。我们只举例子,而不再一一评说。

    (以下每段文字的括号里内容是笔者的说明)

    [疏]正义曰:“天一地二”至“谓之神”,此第十章也。前章论《易》有圣人之道四焉,以卜筮尚其占。此章明卜筮蓍龟所用,能通神知也。

    (经文)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

    (韩注)易以极数通神明之德,故明易之道,先举天地之数也。

    (孔疏经文)[疏]“天一”至“地十”。○正义曰:此言天地阴阳自然奇偶之数也。

    (孔疏注文)○注“易以极”至“数也”。○正义曰:“易以极数通神明之德”者,谓易之为道,先由穷极其数,乃以通神明之德也。“故明易之道,先举天地之数”者,此章欲明神之德,先由天地之数而成,故云“故明易之道,先举天地之数”也。

    (经文)子曰:“夫易,何为者也?夫易,开物成务,冒天下之道,如斯而已者也。”

    (韩注)冒,覆也。言易通万物之志,成天下之务,其道可以覆冒天下也。

    (孔疏经文)[疏]正义曰:“子曰夫易何为”者,言易之功用,其体何为,是问其功用之意。“夫易开物成务,冒天下之道,如斯而已”者,此夫子还自释易之体,用之状言易能开通万物之志,成就天下之务,有覆冒天下之道。斯,此也,易之体用如此而已。

    (经文)是故圣人以通天下之志,以定天下之业,以断天下之疑。是故蓍之德圆而神,卦之德方以知,

    (韩注)圆者运而不穷,方者止而有分。言蓍以圆象神,卦以方象知也。唯变所适,无数不周,故曰圆。卦列爻分,各有其体,故曰方也。

    (孔疏经文)[疏]“是故圣人”至“以知”。正义曰:“是故圣人以通天下之志”者,言易道如此,是故圣人以其易道通达天下之志,极其幽深也。“以定天下之业”者,以此易道定天下之业,由能研几成务,故定天下之业也。“以断天下之疑”者,以此易道决断天下之疑,用其蓍龟占卜,定天下疑危也。“是故蓍之德圆而神,卦之德方以知”者,神以知来,是来无方也;知以藏往,是往有常也。物既有常,犹方之有止;数无恒体,犹圆之不穷。故蓍之变通则无穷,神之象也;卦列爻分有定体,知之象也。知可以识前言往行,神可以逆知将来之事,故蓍以圆象神,卦以方象知也。

    (孔疏注文)注“圆者”至“方也”。○正义曰:“圆者运而不穷”者,谓团圆之物,运转无穷已,犹阪上走丸也。蓍亦运动不已,故称圆也。言“方者止而有分”者,方谓处所,既有处所,则是止而有分。且物方者,着地则安,其卦既成,更不移动,亦是止而有分,故卦称方也。

    (经文)六爻之义易以贡。

    (注文)贡,告也。六爻变易,以告吉凶。

    (孔疏经文)[疏]正义曰:贡,告也。六爻有吉凶之义,变易以告人也。

    (经文)圣人以此洗心,

    (韩注)洗濯万物之心。

    (孔疏经文)[疏]正义曰:圣人以此易之卜筮,洗荡万物之心。万物有疑则卜之,是荡其疑心;行善得吉,行恶遇凶,是荡其恶心也。

    ……

    (经文)探赜索隐,钩深致远,以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莫大乎蓍龟。

    (孔疏经文)[疏]正义曰:探,谓闚探求取。赜,谓幽深难见。卜筮则能闚探幽昧之理,故云探赜也。索,谓求索。隐,谓隐藏。卜筮能求索隐藏之处,故云索隐也。物在深处,能钩取之;物在远方,能招致之,卜筮能然,故云“钩深致远”也。以此诸事,正定天下之吉凶,成就天下之亹亹者,唯卜筮能然,故云“莫大乎蓍龟”也。案《释诂》云:“亹亹,勉也。”言天下万事,悉动而好生,皆勉勉营为,此蓍龟知其好恶得失,人则弃其得而取其好,背其失而求其得,是成天下之亹亹也。

    (经文)是故天生神物,圣人则之。天地变化,圣人效之。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

    (孔疏经文)[疏]正义曰:“是故天生神物,圣人则之”者,谓天生蓍龟,圣人法则之以为卜筮也……。”

    从《周易正义》一书里对《系辞》里属占卜筮术上的解释,无疑说明以孔颖达为主编者,是把今本《周易》看成亦筮亦理的经书了。并且从前章孔颖达对《周易》卦爻象上的解释来看,也是从八卦筮术解释。

    总之,《周易正义》一书所体现的易学思想,有其三,一是《易传》里的义理思想。二是王弼的义理思想。三是《易传·系辞》和汉象数里的筮术思想。总的是把《易经》(《周易》与《易传》)亦筮亦理的进行了解释。

    在总览《周易正义》的易学思想,相比于王弼注《周易》,无疑更一步正明王弼注《周易》的易学思想伟大性。其伟大在于王弼不杂用筮去说《周易》。他却是继真孔子真正的《周易》学术思想观,这种观念正是来自于《易传》里解释所谓卦爻辞的《彖》与《象》的儒家易学思想。因王弼注《周易》,也始终是围绕着《彖传》与《象传》释《周易》的方法。王弼不对《系辞》和带"卦"字《易传》文作注,说明王弼的易学思想所在,真真是把《周易》看作儒家的义理文章,而不是卜筮之书。虽然王弼所注《周易》,并不符《周易》真本义,因《周易》原本是为君子讲述的"修身、齐家、治国"的政治道理,但王弼的易学思想是整个《周易》学术史上,是继《彖》、《象》后最理性,独一无二的义理释《周易》者。

    而且王弼所著的《周易略例》,是属言如何认识与解《周易》的方**。却是义理看待《周易》,而不杂半字筮说,能有如此的理性看待今本《周易》,在整个帝制时期里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而从孔颖达的易学观来看是对《易传》及汉象数易学以来(至唐)上的易学思想是个兼收并蓄。

    虽言“必以仲尼为宗”,“以辅嗣为本”(王弼字辅嗣)。并赞美“唯魏世王辅嗣之《注》独冠古今”,可实际对《易》(周易与易传)的疏解上是兼收并蓄前人的《易》说。虽然是以《易传》(认为孔子作)为宗,自然是亦筮亦理去解释《周易》;也自然兼收并蓄汉至唐象数易学上的说法,既有从义理,又有从筮术上说之。因又是以王弼注为蓝本,自然对《易传》里的《彖》、《象》文解释上既遵循其经之义,又遵循王弼的义理,而不杂筮术说之。这能说孔颖达遵循的经之宗旨有错吗?

    对唐朝来说,无论上至皇帝,下至奉旨编篡《周易正义》的主编孔颖达,在面对《易经》(今本《周易》与《易传》)文本,谁又能给定出个调呢?即如何为宗旨与核心呢?在面对被圣人(把《易传》说是孔子作)说成有算卦功用的今本《周易》,又是亦筮亦理之说的《易传》,在孔颖达的主管下还能编出超前人诸学的说法么?只是对前人诸学上有所取舍之分而已。并无什么创新与突破,在帝制时代里本身也不可能。即不可能违背圣人的说《易》方法,只有进一步树应儒家的圣人说《易》思想了。其宗旨是遵循《易传》的解《易》思想。这是一条红线。故在疏解《周易》时不凡引用《易传》文则为主线,其他《易》说则为次,主次是分明的。

    在帝制时期里的易学上,谁又能以何标准分辨出谁说的对与错呢?这正是孔颖达兼收并蓄易学上诸说的原因所在。

    无论对易学上的分派象数与义理,但两者并没有严格的界线,实乃是象数里有义理,义理里有象数。即使抛开象数而尊崇王弼的义理去释《周易》,又焉知《周易》是讲什么义理的书吗?但不否定与亦筮亦理者去解释今本《周易》者相比,无疑王弼的易学思想是理性与进步的。

    正是《周易》所用传下的那套符号用之排序,而导致春秋时史巫错把《周易》卜筮用。也正是《周易》里所用那套符号及篡改成卦爻格式导致帝制时《周易》学术上的错中错的根由。

    自史巫错把《周易》当卜筮用,自此《周易》学术史,即一部易学史,再也不是《周易》的真本义。特别是以今本《周易》的学术史,无疑是卦爻学术史,谁又能拋开卦画符号与爻画阴阳爻位去说《周易》呢?纵使王弼也无能为力。

    原本是人类文明史上最早和最伟大的一部政治哲学《周易》,被阉割(史巫用于卜筮)蹂躏(后人的象数易学)的不成样子。

    总之,一句话,把《周易》演义成既是说理,又能算卦,却成为唐代官方指定为科举考试上的教课书之一。

    若不是伟大的孙中山把帝制统治给推翻及新文化运动,我们今天的学子们已然被这官定的教课书之一的既卜筮又神秘的东西充塞其头脑,而摧毁其价值观与人生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