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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第一哲学》(五十五)

    ——《周易》六十四文政治哲学译解

    第五十五篇《周易·丰》文译解

    (原文)

    “()丰,亨,王假之,勿忧,宜日中,遇其配主,虽旬无咎,往有尚。

    丰其蔀,日中见斗,往得疑疾,有孚发若,吉。丰其沛,日中见沫;折其右肱,无咎。丰其蔀,日中见斗,遇其夷主,吉。来章,有庆誉,吉。丰其屋,蔀其家,窥其户,阒其无人,三年不觌,凶。”

    (译文)

    “五十五、盛大的局面,亨通,君王凭此,就不用担忧;好比如日中天的盛世来到,而这如日中天,应与其相匹配的君主,虽经过一个期段,也不会有害咎,继续发展下去,会取得更大的收获。

    盛大的局面,却如同中午的太阳突然被黑暗遮着了,中午时出现了北斗星辰,这种情况使人疑虑和心病,若发扬爱民精神,才能吉祥。盛大丰满的局面,如日中天,可突然天地一遍黑暗却被吓得折断了右臂,这是咎由自取,无所怨咎。盛大的局面,却被黑暗遮蔽,中午时可见北斗星辰。遇到了东方国君,从黑暗中看到了光明。天空上的黑暗离去,出现了光明,庆贺赞誉,迎来了吉祥。丰大的屋宇,遮蔽了家庭,窥视那些住户,寂静无人,看来多年不见人住,这正是残暴统治所造成国家走向衰败的景象。”

    (解说)

    “丰,亨,王假之,勿忧,宜日中,遇其配主,虽旬无咎,往有尚。”

    “丰”:丰盛。“假”:凭借,借助.“宜”:合适,适宜。“日中”:如日中天。“遇”:相遇,遇到。“配”:匹配,够得上。“主”:君,国君,主人。“旬”:十天,或十年。“尚”:超过,崇尚。

    本句的意思是“盛大,亨通,君王凭此就不用担忧,好比如日中天的盛世来到;而这如日中天,应与其相匹配的君主,虽经过一个周期,也不会有害咎,继续发展下去,会取得更大的收获。”

    这开篇立意的是,盛大的局面应与相匹配的君主才相适应。如何的相匹配呢?就是篇中说讲的发扬爱民精神(有孚发若)。所以,盛世与其相匹配的君主就能“虽旬无咎”。即盛世的局面就会长远的发展下去。这里的“虽旬”体现的是周期观,如“七日来复”。而《周易》作者则打破了这种循环认识论,认为昌明盛世只要与相匹配的君主,就“虽旬无咎”。君主只要英明,爱民,就不受“周期”的影响。这就打破了古人的循环认识观。古人的循环认识观特重,往往把人事纳入到自然的循环论中来认识,认为社会人生就像那月圆月缺,四季变化循环周期那般。如同后来的“太极图”那般,无论天道自然,社会人事都成了个循环不已,如环无端的现象。而本段则表明的是,盛大的社会局面与匹配的君子才能承担起来,并不受周期循环的影响。有了相匹配的明君,再盛大的社会一样向前发展,而不会出现“满盈”转“亏蚀”的那种现象。这无疑是打破自然循环律的认识观,体现人的主观能动性,只要有相匹配的君主,盛大的局面也不会衰退。这与后封建社会里的天道自然循环观念是根本不同的。

    “丰其蔀,日中见斗,往得疑疾,有孚发若,吉。”

    “蔀(bǒu):用来遮蔽的东西。斗:北斗星。“疑疾”:疑虑,心病。“有孚”:爱民如子。“发若”:发扬这些。

    本段译意“盛大的局面,突然像天上的太阳被黑暗遮蔽,而中午时出现了北斗星辰。这种情况使人疑虑和心病,应发扬爱民精神,才是吉祥。”

    本段是通过天上日食现象来比喻昌明盛世转向黑暗衰败。而希望的出路在于“有孚发若吉”,即发扬爱民精神,才能转危为安。这是借自然现象比喻爱民为本的政治道理。

    “丰其沛,日中见沫;折其右肱,无咎。”

    “沛”:(引)广阔,大。“沫”:通昧,微暗。“肱(gońg)臂膀。

    本段译意是“盛大丰满的局面,如日中天,可突然天地一片黑暗却被吓得折断了右臂,这是咎由自取,无所怨就。”本段还是通过日食现象来比喻政治上的黑暗。本来是盛世局面,可转向黑暗的社会。本段里的“折其右肱”是比喻,比喻失去重要位置上的人来辅助。

    “丰其蔀,日中见斗,遇其夷主,吉。”

    “夷”:华夏人对东部部族的称法。在西周时期对西面的少数民族称西戎,而东面部族称东夷。“夷主”:指东夷人的主子,这里暗含着殷商后裔。

    本段的意思是“盛大的局面,却被黑暗遮蔽,中午时可见北斗星辰。遇到了东方国君,从黑暗中看到了光明。”这里表述的是什么政治意图呢?是否表现了作者对西周统治的失望,而希望东方夷主拯救这黑暗的社会。这表明了《周易》产生当在西周后期,作者也非是西周王室中人,应是诸侯国里的隐士或殷商贵族遗民。《周易》一书并没有对西周初期政治进行歌颂,不同于《诗》里的那样对西周初期王朝政治进行歌颂。《周易》是对现实政治的不满和强烈的忧患意识。

    “来章,有庆誉,吉。”

    “章”:成事成文曰章。“来章”:指出现了新的一面。本段译意“天空的黑暗离去,光明出现了,庆贺赞誉,后的局面来到了。”这是通过日食退去,光明重现来比喻黑暗的时代结束了,新的,光明的时代到来了。

    “丰其屋,蔀其家,窥其户,阒其无人,三年不觌,凶。”

    “屋”:房屋,居舍;又泛指覆盖之物。“蔀”:遮蔽。“窥”:引申窥度,探测。“阒(qù)”:寂静。“觌(dì)”:见,相见。“凶”:残暴,凶残。

    本句意思是“丰大的屋宇,遮蔽了家庭,窥视那些住户,寂静无人,看来多年不见人住,这正是残暴统治所造成国家走向衰败的景象。”

    从本段的描述所呈现的是一个黑暗凄凉的社会景象。这里的“丰其屋,蔀其家”,是说王室贵族官僚阶层(才拥有丰大的屋宇),遮蔽了百姓的家庭(蔀其家),即统治者的统治出现了问题。这是鲜明的对比,体现了阶级矛盾的尖锐,才造成百姓流离失所,社会败落的凄凉景象。这里是揭露黑暗政治造成社会的衰败。

    本篇是通过日食现象来比喻王朝政治的黑暗,并希望光明的政治出现。而作者指明的光明道路是,昌明盛世的社会局面要“遇其配主”而“无咎”;要“有孚发若”而“吉”,这正是理性的认识,而没有神秘与迷信。

    我们看一看三国时魏国王弼著的《周义注》里对《丰》的注释。

    “丰:亨,王假之。勿忧,宜日中。

    大而亨者,王之所至。丰之为义,阐弘微细,通夫隐滞者也,为天下之主,而令微隐者不亨,忧未已也,故至“丰亨”,乃得勿忧也。用夫丰亨不忧之德,宜处天中,以偏照者也,故曰“宜日中”也。

    初九:遇其配主,虽旬无咎,往有尚。

    处丰之初,其配在四,以阳适阳,以明之动,能相光大者也。旬,均也。虽均无咎,往有尚也。初、四俱阳爻,故曰“均”也。

    六二:丰其蔀,日中见斗。往得疑疾,有孚发若,吉。

    蔀,覆暧鄣光明之物也。处明动之时,不能自丰以光大之德,既处乎内,而又以阴居阴,所丰在蔀,幽而无睹者也,故曰“丰其蔀,日中见斗”也。日中者,明之盛也;斗见者,暗之极也。处盛明而丰其蔀,故曰“日中见斗”。不能自发,故往得疑疾。然履中当位,处暗不邪,有孚者也。若,辞也。有孚可以发其志,不困於暗,故获吉也。

    九三:丰其沛,日中见沬。折其右肱,无咎。

    沛,幡幔,所以御盛光也。沬,微昧之明也。应在上六,志在乎阴,虽愈乎以阴处阴,亦未足以免於暗也。所丰在沛,日中则见沬之谓也。施明,则见沬而已,施用,则折其右肱,故可以自守而已,未足用也。

    九四:丰其蔀,日中见斗。遇其夷主,吉。

    以阳居阴,丰其蔀也。得初以发,夷主吉也。

    六五:来章,有庆誉,吉。

    以阴之质,来适尊阳之位,能自光大,章显其德,获庆誉也。

    上六:丰其屋,蔀其家,窥其户,阒其无人。三岁不觌,凶。

    屋,藏荫之物,以阴处极而最在外,不履於位,深自幽隐,绝迹深藏者也。既丰其屋,又蔀其家,屋厚家覆,暗之甚也。虽闚其户,阒其无人,弃其所处,而自深藏也。处於明动尚大之,时而深自幽隐,以高其行;大道既济,而犹不见,隐不为贤,更为反道,凶其宜也。三年,丰道之成。治道未济,隐犹可也;既济而隐,是以治为乱者也。”

    三国时期魏国王弼著的《周易注》,为历史上谓之重要的"易学"义理派代表。唐太宗命孔颖达等修《五经正义》,其中《周易》选用王弼注,认为“唯魏世王辅嗣之注,独冠古今”。从此,王弼《周易注》作为官方定本而流传于世。

    我们再看朱熹著的《周易本义》一书里对《丰》卦的注释。

    “离下,震上。

    丰:亨,王假之,勿忧,宜日中。丰,大也。以明而动,盛大之势也,故其占有亨道焉。然王者至此,盛极当衰,则又有忧道焉。圣人以为徒忧无益,但能守常,不至于过盛则可矣,故戒以勿忧,宜日中也。

    初九,遇其配主,虽旬无咎,往有尚。

    配主,谓四,旬,均也,谓皆阳也。当丰之时,明动相资,故初九之遇九四,虽皆阳刚,而其占如此也。

    六二,丰其蔀,日中见斗,往得疑疾,有孚发若,吉。

    六二居丰之时,为离之主,至明者也。而上应六五之柔暗,故为丰蔀见斗之象。蔀,障蔽也。大其障蔽,故日中而昏也。往而从之,则昏暗之主,必反见疑,唯在积其诚意以感发之,则吉。戒占者宜如是也。虚中,有孚之象。

    九三,丰其沛,日中见沬,折其右肱,无咎。

    沬、昧同,莫佩反。折,食列反。沛,一作“旆”,谓幡幔也,其蔽甚于蔀矣。沬,小星也。三处明极,而应上六,虽不可用,而非咎也。故其象占如此。

    九四,丰其蔀,日中见斗,遇其夷主,吉。

    《象》与六二同。夷,等夷也,谓初九也。其占为当丰而遇暗主,下就同德则吉也。

    六五,来章,有庆誉,吉。

    质虽柔暗,若能来致天下之明,则有庆誉而吉矣。盖因其柔暗而设此以开之。占者能如是,则如其占矣。

    上六,丰其屋,蔀其家,窥其户,阒其无人,三岁不觌,凶。

    阒,苦具鸟反。以阴柔居丰极,处动终,明极而反暗者也。故为丰大其屋而反以自蔽之象。无人、不觌,亦言障蔽之深,其凶甚矣。”

    看朱熹对《周易》的注释,在"易学"史上朱熹算那门子派呢?说是"义理"派吗?朱又不同于王弼,朱熹往往把《周易》文辞当占辞解释。说是"象数"派吗?虽也用阴阳爻位之说,但又不同于汉"象数"解释《周易》方法。说是占筮派吗?可加杂着"王道"的义理之说,又并不是全讲如何占筮的。总之,朱熹的"易学"是个四不象,完全遵循《易传·系辞》经文的妄说:“易有圣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辞,以动者尚其变,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