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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筮法源流考》(二十五)

    ——八卦筮法江湖术揭示与批判

    下卷:后封建八卦纳甲筮法

    第一讲:西汉京房在天人同构(即“天人合一”)的巫术与神秘主义思潮里架构出了“纳甲筮法”,奠定了后世二千多年里的八卦算命基石

    第三节:京房“八卦分宫纳甲筮法”的“理论”与“方法”

    一、

    我们前面已由《京房易传》里的内容而知其性质。《京房易传》虽然所用符号与名称与《周易》一书里一样,但内容与《周易》内容已是完全不同,一种是理性的哲学,一种是非理性占筮术。

    那么京房的“八卦”分宫卦术,是如何来筮卜人事吉凶呢?

    汉京房吸收了前人的阴阳五行学说,与西汉的"天人合一"神巫思想,创造性的建构出了八卦分宫纳甲筮术,成为后来至到今天算卦者皆以为之的算卦工具。

    《京氏易传》下卷中说:“分天地,乾坤之象,益之以甲乙壬癸,震巽之象配庚辛,坎离之象配戊巳,艮况之象配丙丁。八卦分阴阳,六位配五行,光明四通,变易立节。”

    京房将六十四卦里每卦配以十天干,因为甲为十天干之首,故称为纳甲。“六位配五行”实为六爻与十二地支相配。这样将“卦”系统与天干地支配应起来,自此把天干地支,阴阳五行纳入“八卦”分宫卦系统中。

    我们已知《左传》记述的筮例中还没有引入阴阳、五行、干支、一说(《左传》的筮例中,虽然到春秋末期,出现赵鞅的家臣及卜史,占筮时说“遇水适火”或“是谓沈阳”的说法。已经把“五行”与阴阳运用到解卦中去。但先秦的“八卦”筮术的基础架构是“八卦”取象),那时的筮卜是按“八卦”取象,在筮出来某一卦时,看内外卦(即卦画符号的八卦之属)中的是“八卦”中的何卦,而根据其卦的取象来附会人事吉凶(或叫“比类联想”)。春秋时期是按八种自然现象,即乾为天,坤为地,巽为风,震为雷,坎为水,离为火,兑为泽,艮为山这八种物象来进行比类联想人事筮问上的吉凶的,还没有阴阳五行的说法。到战国时期阴阳五行学说逐步的发展起来,《系辞》里更是凸显了阴阳学说,但还没有五行之说,到《说卦》虽有五行的分配于“八卦”,但还没有把五行捋顺。到汉时五行学说发荣,自此,阴阳五行成为“中国人的思想律”。自然占筮术更是离不开阴阳五行,离开了阴阳五行,“八卦纳甲筮法”就无法成立。

    在春秋时期最早的记录五行是《左传·文公七年》里记载:“水、火、金、木、土、谷谓之六府”,这虽不单是说五行,但已有了水,火,金,木,土这种排列。《尚书》里有一篇“洪范”文章,其中对五行性质有了一个详细的论述:“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爱稼穑,润不下咸,炎上作苦,曲直作酸,从革作辛,稼穑作甘。”这是《尚书》里“洪范”篇对五行性质的最早论述,但“洪范”篇被认为是伪文,就失去了产生时间的真实性意义。

    从战国晚期到西汉前期是五行配时空的发展时期。从各家政治学说的书籍上看,五行与时空的配属关系,皆以木,火,金,水分属春,夏,秋,冬四季与东,西,南,北四方。而对“土”位居中央,各家所论皆相一致,但对土主何时节有不同说法。

    如《管子·四时》里说:“东方曰星,其时曰春,其气曰风,风生木骨……是故春三月以甲乙之日发五政。”

    “南方曰月,其时曰夏,其气曰阴,阳生火与气……中央土土,土德实辅四时入出,出风节,土益力,土生皮肌肤,其德和平用均,中正无私。实辅四时,春嬴育,夏养长,秋聚收,冬闲藏……是故夏三月以丙丁之日发五政。”

    “西方曰辰,其时曰秋,其气曰阴,阳生金与甲……是故秋三月以庚辛之日发五政。”

    “北方曰月,其时曰冬,其气曰寒,寒生木与温……是故冬三月以壬癸之日发五政……。”

    又如《吕氏春秋·十二纪》里对五行与时空的配属关系。

    “孟春之月……其曰甲乙……盛德在木……”

    “仲春之月……其曰甲乙……”

    “季春之月……其曰甲乙……”

    “孟夏之月……其曰丙丁……盛德在火……”

    “仲夏之月……其曰丙丁……”

    “季夏之月……其曰丙丁……中央土,其曰戊巳,其帝黄帝,其神后土……”

    ……

    《吕氏春秋·十二纪》里的四季配天干、五行与《管子》里配属相同,而论述的四时内容也基本相同,是根据阴阳五行构建的一年内施政纲要。而《礼记·月令》里的内容与《吕氏春秋》里十二月纪内容相同,不知是谁编汇谁的文章。这三个文献典籍里的对“土”皆言“中央”之位。但掌令何时,并不十分明确。不过在《吕氏春秋》里是在“季夏纪”末尾说“中央土,其曰戊巳”,这是把“土”配季夏之未了。

    而《管子·五行》篇中又有这样的说法“五声既调,然后作五行,以正天时,五官以正人位,人与天调,然后天地之美生。日至,睹甲子,木行御……七十二日而毕;睹丙子,火行御……七十二日而毕;睹戊子,土行御……七十二日而毕;睹庚子,土行御……七十二日而毕;睹壬子,水行御……七十二日而毕。”

    这是一年内每一五行主72日的说法。《管子》与《吕氏春秋》都是战国末期的书籍(《礼记》里的说法与《吕氏春秋》里的五行配时序相同)。那么先秦时期对五行中的土配时空就出现了两种说法,一是“土”配季夏之月末,这是《吕氏春秋》“十二纪”里的说法。而《管子》一书里出现了两种说法,即矛盾的说法。即在夏时里说“中央曰土,土德实辅四时入出”。这加在夏三月里,以阐述了“曰阴,曰阳,阳生火,以丙丁之日发五政”。说明夏季三个月份是“火”五行主令。以丙丁为纪。可又加在中间说了“土”“实辅四时”。这“土德实辅四时出入”并不明晰,还不能认为是“土”五行主令四季末的概念。并切在“五行”篇中已把“土”与它金、木、水、火五行平分到一年内,各主72日的说法。所以先秦“土”主时节只有两种说法即主季夏(农历六月)末说与主七十二日说。而到西汉前期的两部重要书籍《淮南子》与《春秋繁露》对先秦五行中的“配”时空的两种说法全部的继承了下来。如《淮南子·天文训》中说:“壬午冬至,甲子受制,木用事,火烟青七十二日。丙子受制,火用事,火烟赤七十二日。戊子受制,土用事,火烟黄七十二日。庚子受制,金用事,火烟白七十二日。壬子受制,水用事,火烟墨七十二日而发终,庚子受制。”又说:“东方木也,执规而治春,其神为岁星,其曰甲乙。南方火也,执衡而治夏,其神为荧惑,其曰丙丁。中央土地,执绳而制四方,其神为镇星,其曰戊巳。西方金也,执矩而治秋,其神为太白,其曰庚辛。北方水也,执权而治冬,其神为辰星,其曰壬癸。”

    这是《天文训》篇中先说“土执绳而制四方”后,又说“土用事,火烟黄七十二日。”而《天文训》篇里又说:“甲乙寅卯,木也。丙丁己午,火也。戊巳四季,土也。庚辛申酉,金也。壬癸亥子,水也。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子生母曰义,母生子曰保,子母相得曰专,母胜子曰制,子胜母曰困。”

    这里说的“四季土也”与“七十二日”说,还没有明晰出一年的具体时节里。​​​

    《淮南子·时则训》中对五行中的“土”,按排为季夏之月,即农历的六月。这就出现了三种说法,一是:“戌巳四季,土也。”二是:“土用事,火烟黄二十七日。”三是:“季夏之月,其位中央,盛德在土”。一本书中,出现了三种说法,可是汇集了众家之说。

    到《春秋繁露》一书时也是两种说法,《春秋繁露·五行对》里说:“天有五行,木,火,土,金,水是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为冬,金为秋,土为季夏,火为夏,木为春。”

    《春秋繁露·五行之义》里又说:“天有五行;一曰木,二曰火,三曰土,四曰金,五曰水。木,五行之始也;水,五行之终也;土,五行之中也。此其天次序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此其父子也。木居左,金居右,火居前,水居后,土居中央,此其父子之序,相受而布……土居中央,为之天润。土者,天之股肱也,其德茂美,不可名以一时之事,故五行而四时者,土兼之也。金木水火虽各职,不因土,方不立,若酸咸辛苦之不因甘肥不能成味也。甘者,五味之本也;土者,五行之主也。”

    《春秋繁露·治水五行》里对五行的说法:“日冬至,七十二日,木用事,其气燥浊而青;七十二日,火用事,其气惨阳而赤;七十二日,土用事,其气湿浊而黄;七十二日,金用事,其气惨淡而白;七十二日,水用事,其气清寒而黑。七十二日,复得木,木用事,则行柔,惠,挺群禁”。

    这说法是“土”排在“火夏”,“金秋”之间的七十二日为主令。岂不与曾说过的“土为季夏”相矛盾吗?总之,《淮南子》与《春秋繁露》里的五行配四季是继承了战国晚期里的说法。而对“土”主时节,即主季夏(农历六月),又主一年内的五等份之一(七十二日)。

    但到董仲舒的《春秋繁露》里已将“土”之贵凸显了出来,为后来把“土”安排到四季末打下了基础。

    而《易传·说卦》里的五行与方位配八卦之说:“乾为金,坤为地,巽为木,坎为水,离为火。震东方,巽东南,离南方,乾西北,坎北方,艮东北”。

    但五行,方位在“八卦”里的配置,还没有捋顺。

    五行配时空的观念正如一学者的说法:“我们自祖宗以来栖息的这块北温带地区,春天多东风,草木复苏,万象更新,给人以‘木’和‘青’的感觉,夏天多南风,烈日炎炎,昼长夜短,给人以‘火’和‘赤’的感觉,秋天多西风,草木凋零,天高气爽,给人以‘金’和‘白’的感觉;冬天多北风,天寒地冻,昼短夜长,给人以‘水’和‘黑’的感觉。至于中央属土,黄色,那显然是黄土高原的反映。”

    这正是体现古人比类思维的结果。而最早的“八卦”中的“巽”卦取象为风。后来“巽”卦中又配置上了五行中的“木”。“木”的五色为青,方位在东方。那么“风”就等同于“青”色与“木”性。所以不管“是西北风,还是东北风”,在古人的眼就会墨守成规的认为是属“木”气所致了。也不论春、夏、秋、冬里刮的风,都是“木”气所致了,这种理论能说得通吗?再把阴阳五行运用到“八卦”或“八字”中成为算命的工具,以及成为中医的理论(当然中草药能够治病,正是长期经验的结果,与中医的阴阳五行理论无关了),这有道理吗?能成立么?可就那么成立了,并切成为后封建社会里思想意识的理论基石。

    经过战国后期到西汉前期的阴阳五行成为思想界里认识世界的"守恒定律",被确定下来。

    而五行之说本身也是一个逐步演变的过程,最后是根据董仲舒的“五行莫贵于土”的思想,而设计为土王四季的。由此阴阳五行,天干地支,日、月、星宿,神鬼等等皆被架构在天、地、人的时空模式理论里,这种“天人合一”的神秘思想,成为了后封建社会思想界里的垄断地位,似乎成了天地间的大学问。而后封建社会里的政治理论书籍无不是从阴阳五行学说来解释世界的构成秩序,阴阳五行成为天地人之间的链条。以五行生克理论到五德始终理论其目的使帝王政权神圣化,用“天道”来解释“人道”,为君权神授而张目。​​

    京房之前,在战国末至西汉时代里的思想界上皆把天地人架构在一个理论模式里,而天(天的观念是有神论思想的“天”,而不是科学认识的“天”)、地、人的中介则是阴阳五行。从《吕氏春秋》、《易传》里的《系辞》、《说卦》,《淮南子》到《春秋繁露》均是“天人合一”的思想理论。

    而京房通过前人的“天人合一”理论,而要追求这理论上的“实证”,即要实践那些理论学说,故才有其“八卦”分宫卦体系的建构。犹如有了马克思主义学说,就有了社会主义式的实践,以验证其理论的可行性。京房的“八卦”分宫卦术,就是“天人合一”理论(天人感应的神秘主义思想下人间能感应上帝,上帝神能垂象人间吉凶祸福)下的产物。京房要通过他的“八卦”筮术,追求“天人合一”理论目标的实现。所以京房把当时思想界上的理论学说一股脑的装进他的《易传》里。更主要的是他认为能做为通神媒介的干支、五行,装进他架构的"天梯"通神工具——八卦纳甲筮法。

    这里我们有必要了解“干支”学说。我们已知甲骨文时代,人们已运用天干地支记日。在很多占卜辞中都刻记着某日,某日占卜的记录。如癸巳卜,癸未卜,壬午卜等。殷商时期已用“六十甲子”当做记时的历法。“干”是天干,即甲乙丙丁戊巳庚辛壬癸。支是地支,即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天干与十二地依次组合为六十个单位(也是六十进制),称六十甲子。这如同“六十四画符号”那样,是有两个不同的符号相互交替组合出六十四个不重样的“六联体”符号那样。而十天干与十二地支相配而出现不同的六十个称法,为“六十甲子”,是历法上的记历工具。而后来干支符号逐渐附会演变成神秘工具。“六十甲子”本是记历的工具,从甲子到癸亥依次为六十个称法,也成为六十个单位符号。每个单位在纪历时代表一天,六十甲子周而复始。这种纪日法,在殷商时期就已成熟了。而在先秦时期记月有特定的称法。如四月为除(《诗经》)。九月为玄(《国语》)。而通常以数目为纪,如《左传》里“冬十二月”,“秋七月乙西”,“九月戊辰”。是按一、二、三数目来记月的,后来才有了“月建”的观念,即把十二地支与十二个月份相配。干支纪月则是后起的事,前人把“建”解释为“斗建”。即北斗星斗柄所指方位代表十二月不同的季节。这些本初是历法上的东西都被纳入到“术数”中。

    我国古代最早的纪年法是按照王公即位的年次纪年。如周平王元年,隐公元年,庄公二年。是以元,二,三数序来记的,到汉武帝始用年号纪元。

    甲骨文时代,没有干支记年法,只是干支纪日。一般认为,干支纪年法自东汉始,至到现在的农历还是沿用干支记年方法。即用“六十甲子”周而复始的记年。而历史年表上的西汉以上的干支纪年,是后人溯推附加上去的。我们知道干支是在殷商时代是一种纪历符号工具,后来因阴阳五行学说兴起,把这种记历的工具附会上阴阳五行属性,也被纳入到“术数”算命中,成为批命(即通神)的工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