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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大发现》(二十三)

    卷二:发现了《周易》符号

    卷下:发现了八卦和六十四卦之称谓及八卦筮法(算卦)是原创《周易》一书的后出之物

    第一节:《左传》记以春秋《周易》文本来算卦,但只用八卦取象筮法,并没直接引用春秋《周易》文本里繇辞来算卦的例子

    上一章所讲《左传》记的第一筮例,是以春秋《周易》文本进行卜筮的,并将《周易》一书的思想文章句子折解成占筮辞,用来算卦,即算卦时结合《周易》文辞当卦辞来算卦,已知那是如何的算卦法,简直是在亵渎伟大的《周易》。

    接下来,我们再看虽用春秋《周易》文本来算卦,但只用八卦取象筮法,并没用春秋《周易》文本里繇辞来算的例子。

    例一:《左传·闵公元年》:“初,毕万筮仕于晋。遇《屯》之《比》。辛廖占之,曰:‘吉。《屯》固《比》入,吉孰大焉?其必蕃昌。《震》为土,车从马,足居之,兄长之母,覆之,众归之,六体不易,合而能固,安而能杀,公候之卦也。公候之子孙,必复其始。’”

    这是毕万问卦于仕途上的吉凶,占筮出的是“《屯》之《比》”。即《屯》卦中的《比》繇题。《比》是《屯》卦中的第一繇题。今本《周易》里《屯》是以“初九”为爻题。而春秋《周易》文本里的《屯》卦的第一繇辞是以《比》为繇题。无论以“比”,或是以“初九”为题称,但辞语内容是一样的,即“磐桓。利居贞。利建候。”

    现将"春秋《周易》文本"里《屯》内容格式附下:

    “屯,元亨,利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

    比:磐桓,利居贞,利建侯。

    节:屯如邅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

    离:即鹿无虞,惟人于林中。君子几不如舍,往吝。

    随:乘马班如,求婚媾。往吉,无不利。

    复:屯其膏,小贞吉,大贞凶。

    益:乘马班如,泣血涟如。”

    前面已说过春秋《周易》文本是被史巫在原创《周易》文本内容格式上进行篡改过的一种文本。

    春秋《周易》文本里每"卦"里已把《周易》文章内容分割成"卦辞"和以《周易》里的文章名称做为六句"繇辞"的繇称(或叫"繇题")。如这《屯》里的称法。那么,这《屯》里称法中的六个名称是如何得来的呢?就是以起初每篇里的原画符号(六联体),从初画基础符号变起而得出另一个六联体画符号,自然也就知道其名称。就把《周易》里另一个符号和名称来做为春秋《周易》里每"卦"里六句繇辞的一个繇题。这种以一个“六联体”符号里的每一划而“变”,逐此而变就变出六个卦符号和名称。

    因一个“六联体”符号是有六个划道(或连或断的两种线段,当然这是后来“六联体”符号的写法)组合,从初画变起(即“—”变成“——”,或相反)依次变化,变六次,也就得出六个不相同的“六联体”符号和名称,就把这六个“六联体”符号和名称(后来在卦学上一看便知是六十四卦里的某卦符号和卦名称)作为一"卦"里的六个繇辞的繇题,这是《周易》原创文本被篡改成春秋繇式《周易》的结果形式。如上面《屯》的结构形式。我们知道了春秋《周易》文本的内容格式来历,就明白《左传》里记载的筮例中称法了。

    这一卦例,是毕万问官如何,辛廖占之得出的一卦是春秋《周易》文本里《屯》卦里的《比》繇辞。

    起卦不用说,用蓍草50根,繁琐老半天得出六十四卦里一卦,由得出一卦符号也就知道了那一卦名称,就看那一卦里起卦时变繇规定,也就得出那一卦六繇题里的某一繇辞。而解卦的还是辛廖。由此说明算卦离不开那套卦符号工具,无论用春秋《周易》文本,还是其它卦书都一样。

    辛廖解此卦涉及到三个方面,即从所筮出的“《屯》之《比》”里的三个方面内容来解卦:

    一是以《屯》卦名称及“屯”字义和以《比》做繇题的“比”字义(这里的《比》不是现在"易学"上说的“变卦”)解卦(即联想、比附),就是辛廖解释的“屯固比入”的依据。

    二是通过八卦取象解卦。此卦中出现的“《震》为土,车从马,足居之,兄长之母,覆之,众归之”,皆是从《屯》与《比》里的卦画符号中的八卦取象得出的说法。即这取象中的“土、车、马、足、兄长、母、覆、众”,皆从《屯》、《比》卦画中的八卦取象中来。这些取象的内容,在《说卦》里都按排到《坎》、《震》、《坤》这些八卦中去了。

    如此卦例中的《屯》与《比》卦画取象:《屯》卦符号里的上卦属八卦中的《坎》卦,取象“水”、“破车”等。而下卦属八卦中的《震》卦,取象“雷”、“长男”、“长子”、“足”、“马”等。

    《比》卦符号里的上卦属八卦中的《坎》卦。而下卦属八卦中的《坤》卦,取象“土”、“母”、“牛”、“众”、“车”等。

    所以此卦例中辛廖的断卦中那些说法都是从八卦取象中得来的,即通过八卦所取的物象之意而连串在一起比类附会出所筮问之事的吉凶来。这犹如猜谜游戏,听起来倒是蛮有意思的,可实属愚昧迷信。

    不过辛廖说的“《震》为土”,并不是说《震》卦取象为“土”。只有《坤》卦中取象为“土”、为“地”。这《震》为土”是指《震》卦变成了《坤》,《坤》为土,而直接说“震为土”。因《比》是《屯》卦里的第一繇题,在占卦时,《屯》卦里的第一繇画(今本《周易》里已变成爻画之称,对于“爻画”人们好理解。但春秋《周易》文本还不称“爻”而是称“繇”,故这里称“繇画”)是个“变”画,也就筮出一个“变繇”来,也就得出这一卦的断事“繇辞”了。即这《屯》卦画中的第一个基础符号“—”要变成“--”,那么《屯》里的内卦《震》就变成《坤》,也就得出“《屯》之《比》”,也就是“震为土”的说法来历(这里因不能将卦画符号附后,故不能直观地看明白)。这算卦上可是有复杂的说法呢!古代可是一门“学问”呢。

    三是看筮出一卦里的卦辞和繇辞意思来解卦,虽然占出此卦时并没有直接引出卦辞和繇辞,但辛廖解卦时说的“公候之卦也”,是春秋《周易》文本里的《屯》卦里的卦辞里有“利建候”的说法(当然原创《周易》与今本《周易》文本里都有“利建侯”的说法。如今本《周易》里的《屯》卦卦辞是“元亨,利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而今本《周易》里的《屯》卦的初爻辞也有“利建侯”的说法。如“初九,磐桓,利居贞。利建侯。”。而春秋《周易》文本里做为《屯》的第一“繇题”的《比》,其“繇辞”中自然也有“利建候”的说法。而六十四卦中的《比》卦中,从“卦辞”到“繇辞”均没有出现“候”的说法。所以此卦中的《比》是《屯》卦中的一个“繇称”而已。但辛廖解卦时,又结合了《比》卦画符号中的八卦取象。故此卦例在断卦时从以上三个方面来“推理”所问事情的吉凶,主要是离不开那套卦符号工具和八卦取象筮法,并借用被篡改后的《周易》文辞当占卜辞。此筮例也表现了“筮无定法”的说法,全凭史巫联想、附会而已。

    例二:《左传·闵公二年》:“成季之将生也,桓公使卜楚丘之父卜之。曰:‘男也。其名曰友,在公之右。间于两社,为公室辅。季氏亡,则鲁不昌。’又筮之,遇《大有》之《乾》,曰:‘同复于父,敬如君所。’及生,有文在其手曰‘友’,遂以命之。”

    此段文记载了成季出生前,既占卜又占筮。即卜与筮结合来"决疑"。筮卜的结果是得到《大有》,此筮例中的《乾》是《大有》里的第五“繇题”。而此筮例在断吉凶时,也没有直接点出《大有》里的《乾》做繇题里的繇辞(即“厥孚交如威如,吉”。今本《周易》“大有”里是以“六五”为爻题,而内容是一字不差。),也不是以这一繇辞来解卦,大概是看不懂这一句所谓的占辞吧,或是这一句所谓的占辞之意与要问的事情联想不到一块,才避开不谈。史巫占出此筮例,是通过八卦取象分析后,变成自己的解筮意思说出“同复于父,敬如君所”的话来。因《大有》里画符号里的内三画是八卦里的《乾》卦,其取象为“父”,为“君”。当然做为《大有》的第五繇题的《乾》,其内外卦都是属八卦里的《乾》卦。故这一卦例只取《乾》卦象来解卦,才说出“尊贵如同父亲,敬重如同国君”的解卦说法。

    由此而知“八卦”筮术不是《周易》里的东西,只要有了那套卜筮六十四卦符号工具,要不要《周易》文辞当占辞一样能卜筮。通过《左传》里记的以《周易》卜筮例子,不恰当的比喻“八卦”犹如附在《周易》里的寄生物,再者八卦卜筮求吉凶上更是无稽之谈。

    《左传》记虽以春秋《周易》文本卜筮,也有一例没用八卦取象,单用一句繇辞附会所问人事的吉凶。

    如《左传·昭公十二年》:“南蒯枚筮之,遇《坤》之《比》。曰:‘黄裳元吉。’以此为大吉也,示子服惠伯,曰:‘即欲有事,何如?’惠伯曰:‘吾尝学此矣,忠信之事则可,不然必败。外强内温,忠也。和以率贞,信也。故曰‘黄裳元吉。’黄,中之色也。裳,下之饰也。元,善之长也。中不忠,不得其色。下不共,不得其饰。事不善,不得其极。外内倡和为忠,率事以信为共,供养三德为善,非此三者弗当。且夫《易》,不可以占险,将何事也?且可饰乎?中美能黄,上美为元,下美则裳,参成可筮。犹有阙也,筮虽吉,未也。”

    此例中的“坤之比”。《比》则是春秋《周易》文本中《坤》里的第五繇题。而此卦例中:“坤之比。曰:‘黄裳元吉’,正是春秋《周易》文本里《坤》卦中排第五的繇辞。即“黄裳元吉”。而今本《周易·坤》卦中的第五爻辞,一样是“黄裳元吉”,只是以“六五”为爻题。

    此例占筮出《坤》卦里的这一繇辞,就以此来断吉凶。南蒯通过得出的“黄裳元吉”,就认为自己所想干的事情,也就大吉大利了。而子服惠伯则不那么认为。子服惠伯却有另一凡的认识来解读《周易》,认为“易不可占险”。即认为有德行者可占,而无德行者,就是占出的是吉卦,也不会是吉的结果。这是一种对占筮附条件的认识而已。实乃是自西周倡导的“以德配天”的神学观念的反映,即“天人感应”的天命思想的表现。

    总之,这一筮例虽以春秋《周易》文本筮之,已把春秋《周易》文本当成卜筮之书而用。而解筮时只采用以《比》繇题里的一句繇辞为“天机密码”来附会所占问之事上的吉凶,而没有用八卦取象来联想、附会人事上的吉凶。由此说明《左传》所记八卦筮例,是个筮无定法,虽没有一定之规,但要想算一卦,可离不开那套卜筮工具六十四卦符号来起卦,只要有了那套卜筮工具,无论那套卜筮符号工具下,挂上的是《论语》,或是《道德经》,在算卦者手里,一样去附会,联想所问卜的人事吉凶。这种算卦行为,无疑是滑天下之大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