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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回忆兰洁

    “请问几位先生可是李少的同学?”可能是见三人有些迷茫的杵在那里,一位观察许久服务生礼貌的迎了上来。

    “李少?”宁羽有些不明就里。

    “李傅文李公子。”服务生声音听得出来相当尊敬。

    “没错。”

    “那请跟我来,李少在楼上豪华雅间。”服务生领着三人穿过一楼大厅。

    这李傅文对于宁羽来说印象不深,是一个高中时期阔错且有些自得的同学,好像是挺多才多亿的。好家伙,上回还在这大厅一隅呢,现在都这么牌面了,他又一次感觉到自己混的活成了当初唾弃的样子。

    难怪常言道,骑车戴头盔不仅仅是为了生命安全,更是避免让开豪车的同学在车窗里看见你。

    “先生就是这里了。”

    推开大门的一刹,里面映入眼帘的是五光十色的吊灯和云雾缭绕的四下,这哪是包间更像一个ktv。不过内在挺大的,肉眼可见有足以置下二十人的餐桌三张,有用作演讲的高台,有k歌和棋牌室等,周围的墙壁还是玻璃水族箱构成的,里面养着不少珊瑚和鱼,这豪华包间光污染这么严重全凭水箱的大量射灯,而云烟四起也可能是墙角的雕像喷射的微量氮气,出奇的让人没有过多的不适反应,故也不敢轻下定义。

    宁羽粗略一睹,大体来了三十多人,但是是大学同学的最多一半。男男女女的,有人扎堆品酒闲聊,有暴发户似的家伙在一旁唱台鬼吼,身后一旁人还鼓着掌连声称道。还有的一男一女围着水箱墙闲步打转观鱼,男的尽力表现得极具绅士,女的有些腼腆的一话一搭。

    场地太驳杂,宁羽一时也没找到或是有必要打招呼的人,老陈和管在秀倒是一边玩去了,于是他自顾自的坐在一角的卡座。不时,便有包间内的服务生走上前询问需求,宁羽随便要了一杯酒水也没再要求其他的。

    “把球摆了!”突然一声桀骜不驯、狂拽傲气的嚣张声。

    一台球桌上,打完一杆进洞的年轻俊少把球杆抛在桌面。

    对台的大腹便便老板样的男人,极为难看的脸色拂袖竞走,边走边放下狠话:“哼。李傅文算你狠,这个项目我不会放手的,咱们走着瞧!”

    “任老板,如是平日里得寸进尺我还依你三分。今个我同学喜聚好日子,你在这放刁胡来,我自然不可能给你面子。”李傅文俨然一副胜利者的姿态,他都不屑多看一眼,拍了拍身边美艳女人的屁股,后者不适的扭了扭身子,惹得他感应到后略微皱眉。

    “李少牛比!”“李少太帅了。”一些人见李傅文霸气侧漏又或者本就是抱着能舔便舔的原则一番阿谀奉承。

    “我以为我这两年靠家里支持已经有一番作为了,没想到和李兄差距还是天壤之别啊。”

    “哪里哪里,刘同学,不对应该叫刘总过誉了。”李傅文按下适些不快,面露春风得意的热情叙旧。

    一旁闲的快打瞌睡的宁羽被人拍了肩膀,一个寸头男坐了过来。

    “我以为我看错了,没想到这的是你啊宁哥!”来者看起来有些欣喜,激动道。

    “耿博宇你怎么会在这!”宁羽当然认得来人,算是自己在大学不多的要好朋友之一还是室友,虽然长得看似歪瓜裂枣,且很喜欢小动物,经常捡一些流浪猫狗回来,大多都被宿管没收掉。因为耿博宇实在不是个读书料,高中时期翘课都是常事,能安然读完高中全凭宁羽的“帮助”,又能凭毫无优势的平民之身和不被看好的学生气泡到两大系花之一,实在令前者敬佩。平日里玩的很要好,只不过四年前前宁羽被初恋女友甩颓废且刻意淡出视野、摒弃联系手段后,便不再见过。

    如今二人再见,便能回忆起早几年一起的青葱岁月。可是楚修隐却是了解耿博宇个性,和自己一样与这些同学平日里都不怎么打交道的,如今出现在这还是让他有些想不到。

    “啊这···怎么说呢,换了份工作,现在是试用期内容。”耿博宇挠了挠头,歉意的说道。

    宁羽见对方不愿多谈也没有揪住不放,转而一起喝了一杯。

    美酒入喉,耿博宇却不待回味,对宁羽低声道:“宁哥儿,能见到你是真让我高兴。话说回来,我比你早到些,我看到了一个可能会让你尴尬的人。不知道现在你还放不放得下。”

    “你不会想说的是兰洁吧。”宁羽语气却是肯定句。

    兰洁,这个名字就是宁羽曾经魂牵梦萦的高中初恋女友,相比于前女友周雅兰,前者是真正有些无法割舍的那种回忆。

    难道印证了那句总是初恋才是最美好的。

    真让人头大,想起兰洁,不过,这不经让他想起了当年。

    诚心的说,宁羽的确喜欢兰洁,读大学那几年处的如胶似漆,爱的死去活来也不为过。可那也过去了,至少在兰洁后来不辞而别,短信说分手时,已然是结束了。紧接着认识的朋友说是辍了学,又说是傍上了大款。反正拨不进的手机,找不到的人却是最好的证明。

    他和兰洁相知相识几年,双方虽然偶尔也会有小矛盾,但宁羽明白她兰洁不是那种闹情绪闹得太过分或是会脑子发抽的女人。这么突兀的变故,定然是别有隐情。

    起初宁羽一直是这么想的。他安慰自己,总有一天找到她要好好谈谈。他天真的以为。

    直到四年前的毕业季。

    有的同学打算报考名牌大学,有的打算读个大专,有的继承家业……都约好再一起聚一聚。

    嗯,大部分。

    那次,他还碰见了兰洁。只不过,对方表现的很陌生很高冷。她浓妆艳抹,还挽着一个男性同伴,大金链子大手表的那种,怕是得有三十岁。

    他只是起了身,原先酝酿许久的言语却不知如何开口。

    “这就是你前男友?也太挫了,像个歪枣子似的。”那个男人说话露出一颗金牙,瞥了一眼手上的劳力士,搂着兰洁的腰戏谑的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