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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狸猫换太子

    温热的水汽缭绕,被打湿的衣襟贴在身上十分让人不适,身边千娇百媚的女孩——还是自己的妻子,邀请自己来一次愉快的鸳鸯浴。

    李怀瑾在这个时候更在意的是那些黄纸。

    虽然很煞风景,但是这个在自己设想之外的东西的出现,预示着太多。

    来自于21世纪的他知晓在资本的倾轧之下,人类的底线会有多不堪一击,在常规手段无效之时,超越底线的手段就变得习以为常,虽然还负债累累,但他已经开始畅想一场场商业竞争背后的明枪暗箭。

    而这里,这个古代的世界。

    这个落后,淳朴,愚蠢的世界。

    这里是再合适不过的“安全屋”。

    他的退路,殖民地,农牧场,后花园。

    但是现在,他的后花园里的一只蚂蚁突然咬了他一口,这一口却疼的他痛不欲生。

    他发觉这里不是后花园,是热带雨林,而更让人难过的是,这片野性的森林中,他或许是最弱小的那只猎物。

    李怀瑾夺门而出,指尖夹着一张黄纸,学着江阑珊的模样,指向石板地面,清呵道“离!”

    黄纸在指尖燃尽,一颗火球从指尖飞出在地面砸出一片漆黑,石板上还多了个拳头大的凹陷。

    李怀瑾没想过超凡脱俗的世界离自己如此之近。

    不对,等等。

    思维猛然一滞。

    符篆,“死而复生”的自己,一早就不见的李贺兰与李握瑜。

    自己不就是那个最超凡脱俗的东西吗?甚至因为没有李二少的记忆,也没有另一边世界李社畜的记忆,他甚至不能确定自己到底是狸猫换太子还是鸠占鹊巢。

    他自己都搞不清,何况别人呢?

    愚蠢的古代人类面对不能理解的人最常用的方法是什么?

    弄死他,或者说,像李怀瑾这种已经死过一次的,那就再死一次。

    自知之明是一种很好的品质,李怀瑾有自知之明,自己能够优越于古代人的唯一一点,只有更多的见识。

    这点见识又在另一边的科技世界被敲的支离破碎。

    现在的事实就是,他没办法证实自己,又不敢赌李贺兰父子不会弄死自己,还打不过那两个胳膊比大腿还粗的家丁。

    李怀瑾能做的就是在他们回来之前离开,最好再弄点启动资金。

    好歹顶着李家二少的名头,都是一家人,借点钱怎么了?

    李怀瑾寻思着这些,转身去往另一边的世界。

    浓郁的树荫下,李握瑜扶着腰间的长剑,挡在李贺兰身前。

    在他前面,就是那两个“胳膊”和“大腿”。

    两位绝世猛男眉头紧锁,四人的视线聚焦在眼前的破庙里。

    李握瑜倒是还记得这庙以前供的是什么。

    大概是三四十年前刚刚建起来,供的【物中取】,但是因为国教只认青天大老爷,余者大半被打为山野淫祀,这个教派也因此没落,在十多年前,这个小庙也彻底断了香火,从此荒废。

    昨日之事一了,李贺兰带着李握瑜连夜去往山中。

    李怀瑾不知道,他醒来时背后的大山,其实是一整条山脉,山后的群峰耸立,但最高的恰巧就是最近的这一座。

    山后还有一个峡谷,约莫七八十年前,有一个男人在那里落户。

    李贺兰幼时,家中并不富裕,那时年纪小,看不上那些死读书的,比如江阑珊的爹。李贺兰经常去山中打猎补贴家用,用一些陷阱,以小博大,时常能打到许多野味,那也是他的第一桶金。

    事情的转机发生在十三四的时候,那时的他身体皮实健壮,虽然赶不上前面的胳膊和大腿,也是一号猛男。

    但是人类毕竟是有极限的,他不可能和熊也掰扯掰扯,被一路撵进了山里。

    等熊终于不追他的时候,他看到了身后的一个庄子。

    那庄子的人不多,约莫只有十几个人。

    庄子里只有一个男人,看上去不大,比如今的李握瑜还年轻些。

    李贺兰现在也八十多了,他这辈子至今没见过能美到那个地步的人。

    如果不是那人是个男的,李贺兰都以为自己会是那些话本故事里的主角了。

    那男人的美貌,根本无法用言语描述,李贺兰只知道当时自己觉得男人也不是不行。

    但是最后被拒绝了。

    也不奇怪。

    毕竟那些女人都是他的妻子。

    李贺兰想过,如果自己能那么好看,哪怕没有现在的家业,也能像他一样有十几个老婆。

    那男人送他出山,并告知了他许多。

    比如,他和他老婆们,都是“修士。”

    修士拥有常人所不能及的能力,后来七十来年的经历,也证明了他所言非虚,甚至有些保守。

    此后李贺兰偶尔也去见过他,直到他三十岁的时候,和对方建立了比较稳定的……交易。

    今晨见到他时,看上去到是变化不小,以他的道行,寿数约莫也就一百多年,初见时倒是不知道他多大,但这七十来年下来,只怕也差不多要死了。

    自己八十多,垂垂老矣,他看上去才四十多岁,正值壮年。

    本意是请他下山,看看那到底是个什么玩意。

    自己确实是不信那是自己儿子的,就是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只是那人并不愿意出去,但还是叫出了他最得意的孩子。

    上次见他是二十多年前,为了李握瑜和李怀瑾,那时到时没看见这个孩子,兴许也是那时正好有的。

    接上了高人,一路返航,本来只是在庙里歇歇脚,却不知道又惊动了哪路神仙。

    一刻钟前,庙里还有些叮叮当当的铁器碰撞之声,现在却只剩下偶尔几声非人的嘶吼。

    正准备再喊一声,破旧的木门正好打开。

    白袍的人影有些摇晃,斗笠下挂着薄纱遮挡了相貌,破损的袖子下还能看到白皙的手肘。

    李贺兰倒是没意外,以他父亲的相貌,不说青出于蓝,只要有个七八成,都可以称得上“魅惑众生”。

    但是对男人来说,这就有点难以启齿了。

    纤细修长的手掌握着一把怪异的剑,三尺长,两指宽,剑体像是由几条黑色的树枝一体长成,互相缠绕蔓延,刃口不是很锋利,但剑尖只是看着都觉得锐利,剑格是一个小小的弯月形状,末端镶嵌着一小块白玉,一条似是荆棘的枝条凭空悬在那里,绕着白玉一周。剑柄也有枝条缠绕,蜿蜒向下,却也是尖锐的。

    捏了捏嗓子,沙哑了不少,组成长剑的枝条开始收缩,像是在退入玉石,整个剑体完全分解,荆棘枝条的护手,以及剑柄上缠绕的枝条也都收缩进了玉石。

    最终,只剩下了一枚镶嵌着白色玉石的弯月发簪。

    他用发簪简单随意的挽起头发,就沙哑着嗓子说“走吧,该去看看你家里的那个了。”

    李贺兰也没兴趣知道庙里的到底是什么妖魔鬼怪,摆了摆手,示意尽快启程。

    山路不好走,此时已经是午时左右,只怕到家就要天黑了。

    到是希望那东西没走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