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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书店

    在文盲率很高很高的朝代,开书店的人是真正的勇士。因为书店一天难得有几个客人,而这些客人里难得有几个买书的——穷酸书生们喜欢在店里把书看完。

    文先生就是这样的勇士。

    他今年二十八岁,身形消瘦,一张脸干干瘪瘪,就像霜打的茄子。他的书店开在棉花城的兰花大道上,店主是他,伙计也是他,实在忙不过来的时候,就请布行的那位姑娘帮忙。

    这一天他“又”身体不适,就请卖布姑娘帮他看会儿店。

    卖布姑娘叫李七娘,比文先生小七八岁,生得一副娇俏可爱的小脸蛋。每次文先生找她帮忙的时候,她总是答应的很爽快,因为她听说这位文先生是个举人——这座城里只有他一个举人。

    七娘识字,不然她怎么卖布?可是文先生店里的书她是不爱看的,她每次来这都喜欢翻看手抄本《长恨歌》,这本书就放在书架的最下层,七娘也是偶然间看到文先生捧着它发呆。

    文先生的字娟秀素雅,仿佛一个女子所写,七娘一想到自己的字,不免觉得自惭形秽,就拿出纸笔来临摹。把临摹好的字拿回家后再临摹,过了约摸半年工夫,她的字已经跟文先生的字差不离了。

    她每次写到这里就不由得落泪: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她爱这首诗,也在不知不觉中爱屋及乌了,只是她不知道。

    直到她用这样的字体写了《长恨歌》,她才发现,自己已经喜欢上了文先生,哪怕他寡言,哪怕他孤僻,哪怕他长得有点吓人,可她的的确确爱慕于他。

    这一日,七娘趁文先生不在,羞羞答答的把手抄放到书店桌子上,旁边还有她给文先生做的一身新衣。她心想:那呆子这回总能看得出我的心意了吧?

    文先生看到这两样东西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对面的布行,七娘看到他猛然间回头,吓得赶紧回避他的目光,脸上火辣辣的烫:他发现了!这个呆子看懂了!

    文先生欢喜极了,不是因为这件衣服,而是因为这手抄的《长恨歌》——他等了太久太久,终于找到了字迹的主人!文先生连忙把店给关了——甚至没有请七娘帮他看店——然后带着两本《长恨歌》忙不迭的赶去城东的勤王府上。

    “王爷,我找到了!”说这话的时候,文先生脸上带着谄笑,是七娘从未见过的笑。

    “武老六,离开勤王府大半年,连回话的规矩都忘了么?!”勤王还未开腔,他身旁的谋士帛韬已经开始训话了。

    原来,文先生不是文先生,他原名叫武老六,他不是什么举人,只是勤王府在城里的暗桩之一。

    勤王摆摆手,道:“不必苛责,听他慢慢说吧。”

    文先生老脸一红,道:“回王爷,我找到长恨楼的下落了!我按照她们联络的暗号,在书店放了一本《长恨歌》,等他们的人前来联络,今天终于叫我等到了!”他拿出两本手抄本,兴冲冲的说,“难怪我对面的卖布姑娘对我总是格外殷勤,原来是想试探我。”

    帛韬揶揄他道:“你怎么知道她不是看上你了?”

    武老六指着自己的脸,道:“一个人如果长了这样一张脸,那么喜欢他的女人要么是瞎了,要么是别有用心。”

    帛韬:“那位卖布姑娘难道是瞎的?”

    武老六道:“她的眼睛不但不瞎,还很好看,所以她一定是长恨楼的人。”

    “武老六,你做的不错,等办完这件事,便回乡下避避风头吧,你的儿子一定很想你。”勤王这句话说完,武老六开心的磕了几个响头,然后退出门去。

    帛韬等他走远了,轻声道:“王爷您忘了,武老六的儿子上个月得了重病,已经死了。”

    “哦对,我竟忘了。”勤王用扇子轻轻敲了敲自己的脑袋,然后释然道,“不过无妨,此人素来薄情,只要有银子赚,他比狗还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