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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章 自信的阿多恩

    “队长,你不是说,要买马吗?怎么咱俩,还是腿着?”

    血眼走路越来越摇晃,已经满头大汗——带的面包实在太多了。

    他听布罗尔说,高等精灵们叛变了联盟,或许半个月买不到吃的。

    于是慌了,不顾布罗尔的劝阻,又买了两个行囊塞满了干面包,扬言自己一个人背——现在肠子已悔青。

    “队长,还有多远啊?怎么这路看着,跟原地踏步一样?”血眼龇牙咧嘴地擦着额头的汗珠。

    布罗尔满脑子都是阿曼达临别时偷偷做的那个诡秘的小动作……她真的是那个意思吗?她真的是这个异世界的人吗?

    而且,自己真的要去奎尔萨拉斯吗?已经有几百金币,横渡到库尔提拉斯,跑到斯托颂谷地那鸟语花香的地方,盖个小房子圈个小院子,比什么不舒坦呢?债主和要自己命的那些家伙哪找自己去?

    “血眼,买了马虽然跑的快,但约束也多。舍不得随便扔掉,还得喂马,又容易遭遇抢劫,这世界哪有那么安全,旅行商人很多都死在了旅途上。”

    “那就,买个骡子,驴也行啊,我都打听了,五金币就能买到没病的驴子。”

    “我怎么听说,一金币能买头驴子还赠送驴鞍套装外加棍子和胡萝卜?”

    “……这帮孙子,见到兽人就骗!这个世界真完蛋!”

    两人正闲聊着,忽然发现,在路边有个男性精灵在发呆。

    血眼吓了一跳,对方拿着一把带合金护手的精灵长剑,“他这是等着打劫?”

    “我们打遍纳克萨玛斯无敌手!”血眼怒吼了一声,先在气势上占据制高点。

    布罗尔一把捂住血眼的嘴,“这句可真别说,还是原来那句比较霸气。”

    精灵男看到有人过来,瞬间精神百倍地冲过来。

    布罗尔一看,也不得不准备变熊,血眼直接扔掉行囊摘下战斧,弯腰驼背地准备迎战。

    “别误会,朋友们!我叫阿多恩,是位高贵的上等精灵。我就知道在这里傻等,总能遇到活人!你们看,这不是送上门来了?”说完,优雅微笑着,得意地打量两个人。

    “孙子!你怎么说话呢?不是活人还是死人?”血眼摇晃着走上前,想给对方施压。

    阿多恩也不示弱,保持着微笑着迎着走上前,与血眼贴近了对峙,几乎到了紧贴肚皮的距离,“朋友,收起你这一套,我阿多恩可见得多了,谢谢。”

    血眼懵了,苗条的精灵还挺霸道!他回望布罗尔,眼里是无助和无措——队长,打不打?打吧,对方只是动动嘴,不打吧,又看着太嚣张。

    “你好阿多恩,我们是旅行商人,要去永歌森林进货,冒犯了,再见。”说完径直往前走去。

    血眼冷哼一声,看着地上的一堆行囊,叹了口气,弯腰挂到肩上追赶布罗尔。

    “请问精灵先生,你们回来时路过辛特兰吗?”阿多恩突然满脸陪笑地疾跑上来。

    “差不多吧,抄小路会经过,走大路就不经过。”布罗尔预感到这家伙有事相求,于是没把话说死。

    “那可太好了!”阿多恩露出一嘴的白牙笑出了声。

    “你们知道嘛,我是个天生的路盲。我半年以来都在附近转悠,想去辛特兰投靠亲戚,叫……奎尔丹尼小屋?可走了几次,一次进了城发现都是见人就咬的亡灵,又进了一次城发现都是红衣服见人就砍的人类,还有一次进了坟墓躲巨魔的围猎,被一堆矮人举着铁锹拍……后来我变聪明了——当然一直也不傻!我决定就站在这里,总能遇到认识路的。你们知道的,我这人,聪明勇敢年轻有活力,关键是帅,就像你们看到的,帅!不是一般的帅,你们看我……”

    阿多恩紧跑几步,挡住依然赶路的布罗尔去路,侧过脸高冷地凝视地平线。

    “怎么样,这个角度,来,再换个角度,哎,正、反,后边,看看我的龙皮战甲,帅到天际没有?这把精灵长剑,看到没,还有龙皮靴……耳钉,亮瞎眼不?看看,咱这手套,往上看,咱这高鼻梁……兽人你摸摸你的,差没差两倍?三倍都有了吧?瞧咱这修长的眉毛,金色披肩发,昨天刚在河沟里洗的,怎么样?这个,锁甲腰带,你都不一定会解开,急死你算哼哼……再看看这个,对吧,所以说,帅到没朋友。因为太帅,所以我必须逃离奎尔萨拉斯那帮疯子,这就是帅的代价,但我必须忍下来,不然你怎么弄,对不对?”

    布罗尔和大张着嘴巴的血眼互相对视着——世上居然有这么自信的人。

    “奎尔萨拉斯怎么了?”布罗尔担心的事终于发生了。

    “现在消息已经满天飞了!洛瑟玛——没我帅,他要跟部落结盟了,关键是高等精灵这个名字,改成了血精灵,逼格一下子就没了,也就比你们暗夜精灵强一点点,就为这个,我必须逃离,你们懂的。”

    “我们不懂,就为了一个称呼,就逃离?”两人又互相对视了一眼,疯的怕是你自己吧!

    “我这人呢,你们不知道,我有那么点自恋……”

    “这个我们真知道。”血眼直抒胸臆。

    “好兄弟!终于有人理解我了!”阿多恩有些激动,拍拍血眼肩膀,“看来丑人也不都是傻子!”

    血眼一把扒拉掉他的手,“我们有商业机密,不搭伙的!”

    “我这人除了帅,还特有钱!”说完,背过身去,从内裤里掏出一把金币,“看到没?把我送到辛特兰,我给你们……五十金币的佣金,怎么样?多个打手,还白得金币,你们赚大了!关键是,有个养眼的精灵陪着,你们得有多幸运!”

    “我看行!”血眼一看金币,眼一眯,乐了。

    布罗尔忽然想,去永歌森林,带上这么个血精灵土著,是个明智之举。

    “好吧,我们正好缺个永歌森林的向导。”

    “那你就想多了,兄弟……”阿多恩仔细一看布罗尔,顿时愣了一下——怎么?世上还有跟我一样帅的人存在着?不!残酷的人生,终于给了我一记致命暴击!

    “我是从银月城来的,但具体怎么走,我无法再回去啊帅哥!我走到这里之前,还错进了一座死亡之城,全是亡灵天灾,把我追成了过街老鼠。逃出来后,又进了一座巨魔城市,幸好我这人吧,不但帅,还能打,打不过我还能装死。哦请问二位,你们叫什么名字?”

    两人又对视——啰嗦这一堆,刚想起问名字,什么人啊。

    “这是我们队长布罗尔,我叫血眼,我打遍阿拉希无敌手!”血眼还是决定得秀一把。

    “阿拉希?什么鬼?你们村的比武大赛?”阿多恩皱着眉,看着血眼又塌又宽的鼻子,情不自禁高昂起鼻尖。

    血眼本想揍他,一看对方认真的样子,像气球一样泄气了——我不能跟傻子一般见识!

    “布罗尔队长?你们暗夜精灵就是个高啊……可惜皮肤没我白净,瞧咱这手臂,纤细无毛,你再看兽人老哥的,哎呀呀,啧啧,能当刷子,你这将来肯定惨遭大嫂嫌弃呀……”

    “走吧,一起就一起,多个帮手,万一遇到情况,也好互相照应。”布罗尔点点头,转身前行。

    “阿多恩,给你这个行囊,里边都是好吃的面包,背上这两个,加入小队就都得背。”血眼突然灵光一闪。

    “哦?”阿多恩苦着脸,“必须得背?兽哥你看,就咱这帅气的小身板……”

    “你行的,年轻人,就得多锻炼,再给你加一个,走了,你不能只是帅,还得锻炼力气,那不就更帅啦!”

    本来一脸苦相的阿多恩,一听血眼夸自己,立马来了精神,背起三个大包袱就狂追,“等等,转个弯我可就迷路了!喂,布罗尔队长!我三天没吃东西了,掏个面包吃行不?我这几天震惊地发现,帅是不能当饭吃的!喂!我真掏面包啦!”

    阿多恩回手伸进行囊,抽出一根长面包。

    他抬头观察,没人看自己,于是不再顾及形象,大嘴麻牙狂啃起来,“还别说,人类的面包挺香的。你们知道,也可能是我太饿了,面包怎么可能有我帅呢,对不,你俩真会开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