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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 制度的讨论

    关税改革原本是一项平抑物价、限制垄断的措施,却遭到了国会议员们近乎一致的抵制,势力强大的院外集团,压倒了人民的声音,最后最高法院以反对共产主义为理由,宣布针对U联储垄断的所得税无效。

    雅各布•考科希是著名的社会改革家,1893年他率领十万失业大军由俄亥俄州抵达华盾市,U国法院以践踏草坪为由,将这支大军的领导人尽数关进监狱。

    但当工业巨头们提交请愿书时,U国政府欣然接受了。

    19世纪九十年代,在U国历史上具有分水岭的划时代意义,此前的U国代表着平等、公正、自由,此后的U国是官商一体。

    官商一体的结果是,国家和人民财产被少数人瓜分,但U国大商人并不满意这个结果,于是在十年以后,U联储诞生了,这等于他们已经买下了整个U国。

    在唐国改革开放以后虽然把99%的国有企业卖给了私人,但银行是国家的,土地、河流、矿产资源是国家的,同时还有很多大型的国有企业。高鸣认为现在国内很多鼓吹国有企业私有化的那些声音都是别有用心的。

    而U国唯一属于国家的财产就是公路、铁路、桥梁,再加上阿卡州全部土地。

    这意味着,最好不要跟U国政府做生意,因为他几乎就没有偿付能力,也没有任何可以用来抵押的物品,虽然阿卡州属于政府,但U国法律禁止用国有土地作抵押。

    在与U国打交道的时候,我们完全可以不理会U国总统,甚至也可以绕开U国国会,直接跟他们后面的U联储的股东们打交道就足够了。这些人才是U国真正的“上帝”。

    我们根本用不着在谈判桌上跟U国代表浪费口舌,只要U联储的股东们认可,实力强大的U国院外集团,会先期替我们做好一切。

    我们也用不着担心U国强大的军事和科技实力,因为我们与U国的关系,并非国家与国家的关系,而是一个国家与一个大企业之间的关系。

    所以在研究U国的时候,我们只需从商业原理上分析、判断并得出结论就足够了。

    托马斯,杰斐逊在《独立宣言》中写道,“如果U国人民最终让私有银行控制了国家的货币发行,那么这些银行先是通过通货膨胀,然后是通货紧缩,来剥夺人民的财产,直到有一天早晨当他们的孩子一觉醒来时,他们已经失去了自己的家园和父辈曾经开拓过的土地。”

    虽然几句话,却概括了U国历史。最近一百年里,数位U国总统矢志不渝的要把货币发行权从U联储股东们的手里夺回来,但付出巨大的牺牲,包括被暗杀、刺伤,最后还是没有成功。

    U国历史上先后有7位总统在任上被刺杀,这些挂掉的总统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都准备在货币上下搞出点文章的。另外还有刺杀没有成功的。

    例如1835年1月30日,U国第7任总统安德鲁.杰克逊在国会山参加一位议员的葬礼,一个列颠国的油漆匠昂首阔步走到总统面前两米的地方,从容的拿出手枪开火,但是不幸的是子弹炸膛,没能射出。于是他从口袋里拿出第2把手枪,再次开枪,结果却是哑弹,依然没能射出。

    周围的人“惊呆了”都在等凶手拿出第3把枪,但是军人出身的安得鲁总统急忙拿起手杖自卫,和凶手打在一起,这时周围的人才上去“制服”凶手。

    接下来的审判中,该凶手被判明有“精神病”于是逃脱了法律的严惩,至此以后每当刺杀总统失败,刺客就变成了“精神病”而没有得到任何审判(比如里根被刺)。

    天知道U国怎么那么多疯子,天知道怎么只有U国的疯子可以完成无数恐怖组织费劲心机都无法完成的任务——刺杀U国总统。

    只是人们知道一点,安德鲁.杰克逊总统企图建立独立的U国财政体系,彻底摆脱银行家的经济控制,他死后墓志铭上只有一句话,“我杀死了银行”。

    这里还没计算为此死掉的参议员呢!

    高鸣将这些观点说了出来,可是却换来德吉特另外的说法。首先德吉特沉思了一会,才对高鸣说:“这些观点有些的确是事实。这也是U国制度的弊病。但是现今世界上哪国的制度没有弊病啊!实际U国的制度要复杂得多。”

    德吉特接着给高鸣做了以下的分析:

    U国是一个三权分立的国家。政府、国会和法院相互制约,共同保证了法律的公正执行。表面上U联储的确是私人控制的,但是他和所有资本家一样也受到国会和法律的控制,并不能为所欲为。

    例如U国政府就不能随便发行货币。主要的原因是它有1792年制定的《铸币法》,根据该法,U国的货币主管部门不是政府,而是国会。而U联储不过是个具体执行的民间银行系统罢了。而且法律规定货币供应量M2与GDP的比值(M2/GDP)不能大于0.7。因为大于0.7就意味着货币贬值,就是从公民兜里掏钱。

    换言之,U国的“印钞机”没有掌握在政府手里,也没有在U联储手里,而是掌握在国会的手里,而国会又只能通过立法来间接实行掌控,并不能直接开动“印机钞”干预经济行为。

    但是如果货币发行由政府掌握而不受监管,政府就能够随意扩大货币的发行量,这又有谁能够监管?政府的权力太大实际并非好事。

    在U国,判断是否滥发、超发了货币,有一个简单的方法,就是看M2/GDP比值是否大于0.7。

    小于0.7就是没有超发,大于0.7就是超发了。而超发就是从国民口袋里偷钱,被认为是一种犯罪行为。从公开的资料上可以看出,U国M2/GDP比值几十年来一直稳定在0.6以下,就算是在上次金融危机时的三次增发U元(增发货币学术用语叫“宽松”)之后,这个比值也才达到了0.65的最高值。这说明U国并没有滥发过钞票,包括上次金融危机时的三次“宽松”也都是非常谨慎克制的,而且还在2016年进行了“缩表”。

    注:增发货币就是向全民借钱(学术用语“宽松”,必然使货币贬值),全部注销这些超发的货币,货币升值(学术用语叫“缩表”,货币升值)才算偿还了内债、撤回了“借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