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日常
“鸣哥,你来了。”
声音有些熟悉。
陈鸣转头一看,顿时整个人跟被雷劈了一样,愣住了。
“莫明,你怎么会在这里?”
眼前的莫明,依然还是那个蘑菇头,只不过,他换了一身行头,黑色西装西裤,脚上还穿着锃亮的皮鞋。
虽然西装剪裁得十分得体,穿在莫明的身上也十分合身,但是不知道为什么,陈鸣总觉得有些不伦不类。
就仿佛对方穿的是品如的衣服。
莫明嘿嘿一笑,双手抓着西服的前襟,往前拉了拉,摆出一副霸道总裁莫测高深的样子,沉声道:“请称呼我为首席安全官。”
“所以说,你答应了白天洛,接受这份工作?”
虽然莫明亲口承认,但陈鸣还是觉得不可思议。
这不是他认识的莫明。
难道是因为自己夺走了炎枪重黎,以及凰木凝雨,所以,他的属性就开始紊乱,彻底放飞自我了吗?
“一个月五万呢,而且还不受人控制,想骂谁就骂谁,这么好的工作,为什么不干。”
莫明凑近,低声说道。
也不知道他这几天经历了什么,突然就想开了。
陈鸣忍不住伸手,在莫明的脑门上摸了摸,狐疑道:“你确定你是莫明,没有被人夺舍,又或者被九卿抓过去,在体内注射了某种血清?”
“鸣哥,你这都说的什么呀。”
莫明认真道:“我想通了,之前那份职业,的确不适合我,而且鸣哥你不是也跟我说,让我找一份安定的工作,现在这个工作,我就觉得不错。”
莫明这句话并不是敷衍,他是真的觉得这份工作不错。
他第一天上班,就借故训斥了白天洛一番,对方也没敢跟自己说什么,这让他这么多年来,一直不是很平衡的内心,首次得到了平衡及满足。
陈鸣沉默了一会儿,拍了拍莫明的肩膀。
“你开心就好。”
他注意了一下,没有在莫明的手背上发现纹章,想来,他并没有下定决心,走进器灵的世界。
这样也好。
莫明就是个愣头青,他要是一头扎进来,不知道要掀起什么风风雨雨。
当个普通人其实也挺好。
这只针对莫明,陈鸣还是希望自己的人生越精彩越好。
“呵呵,鸣哥,我这也找新工作了,晚上一起吃个饭,庆祝一下,我请客。”
“你有钱吗?”
“我可以预支。”
麻蛋。
一想到对方一个保安,一个月都有五万的工资,自己这个高新技术型人才,一个月才两万五,陈鸣就觉得有些蛋疼。
“陈工,白总找你。”
陈鸣刚进公司,就有同事告诉他白天洛找他。
莫明跟着陈鸣身后,跟个保镖似的,一双眼睛,宛若探照灯一样,扫视着整个办公室。
才几天的时间,他已经完全适应了自己的新工作。
不就是骂人了吗,这么没有技术含量的工作,他做起来,可谓是如鱼得水。
陈鸣没理他,径直走进执行总裁办公室。
“白总,你找我?”
白天洛坐在办公桌后面,一副少年老成的模样:“陈工,这几天你一直在研究关于雷达通信一体化的技术障碍,进展得怎么样了?”
陈鸣淡定道:“成果喜人,我已经攻克了。”
“真的吗?快给我看看。”
白天洛激动的站了起来。
看完陈鸣的研究成果,白天洛十分惊喜,也觉到了压力。
关于这个技术障碍,这几天,他也在尝试攻克,也仅仅只是找了个头绪,没想到,陈鸣已经攻克完了了。
也就是说,对方的专业技术在自己之上。
很好。
这个成果归他了。
作为一个靠技术入股的专业型人才,他需要在董事会面前,保持自己的专业性和无可替代性。
“做得不错,这次多亏了你,放心,公司不会忘记每一个为他付出的人。”
“白总,虽然技术障碍已经攻克了,但是稳定性还有待检查,咱们毕竟是跟S1野战部队合作的,别到时候出什么事。”
白天洛点了点头:“这个不用你操心,我会检测的。等项目拿下来,功劳少不了你的。”
呵呵。
上次你也是这么说的,结果就请我吃了顿烧烤。
陈鸣多精明的一个人,他能感觉到白天洛对他的打压,职场中,这种情况简直不要太平常,但白天洛做得未免有些过分了些。
不过这样也好。
他本身对白天洛也没有什么好感,既然对方做得这么过分,那他也无需要顾忌什么了。
饵,他已经放出去了。
就看白天洛最后能倒霉到哪个程度。
“呵呵,我的技术成果,可不是那么好窃取的。”
……
虽然不知道莫明为什么会突然开窍,答应进他的公司,但是白天洛猜测,这多半跟陈鸣有关。
这个男人,不仅专业技术比自己好,跟莫明的关系也比自己好,这让白天洛的内心十分不爽。
他一直苦心孤诣的一切,最后反倒被陈鸣摘取了果实。
这让他产生一种“此子断不可留”的感觉。
只不过,陈鸣专业性太强,他没法从工作上挑毛病。
于是只能从其他方面打压他。
如果他识相,抱住自己这根大腿,那他不介意从指缝中溜一些给他……给莫明这个保安发五万块工资,就是他给陈鸣的一个示威。
他用实际行动告诉对方,自己在公司有着绝对的话语权,想要发展得好,就必须听他的,成为他的人。
但是,陈鸣并没有跟白天洛想的那样,对他恭敬有加,极尽添狗之能势。
有技术的人,或多或少都有些孤高。
可以理解,但白天洛不能接受。
既然对方不上道,那他就打算将陈鸣边缘化,然后再找个机会将他剔除出去,反正,董事会并不知道他的存在。
“白氏集团是我的,也只能是我的!”
白天洛手握陈鸣的研究成果,觉得这把稳了。
晚上。
胖子大排档。
说到吃饭,莫明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胖子大排档,似乎这已经成为了他的生活习惯。逢吃饭,必定选这里。
他义正言辞的跟白天洛预支了两千块钱工资,决定好好的吃一顿。
庆祝自己找到了新工作,并且还干得不错。
这让白天洛十分蛋疼。
你丫干得不错个屁啊。
那么多员工,你不抓,偏偏逮着我这个老总练,还有没有点眼力劲。
不过他无法拒绝这么正当的理由,毕竟这是他自己挖的坑,含着泪也往下跳,可是他又不想给,因为莫明竟然没有请他。
虽说,他忙着检测陈鸣的研究成果,也没有时间参加莫明的庆祝,但是有句话说得好,“我可以不去,但你不能不请”。
然后,白天洛把这笔账按在了陈鸣的头上。
因为他知道,莫明肯定会请陈鸣。
他决定这个项目结束之后,就想办法把陈鸣弄走。
太碍眼了。
明明他才应该是那个光芒万丈,众星拱月的那个,结果,陈鸣不论在哪个层面,都要比他略胜一筹。
其实,莫明原先没有打算去白天洛那儿干。
只是他盗窃的事情,被他老母亲发现了,一顿挨批,他心里很难受,认真思考了一番,觉得自己必须做出改变。
然后,他想到陈鸣在白氏集团上班,于是,他来了,接受了白天洛的招聘,成为了一名光荣的首席安全官。
说来也怪。
莫明跟陈鸣认识的时间不长,但是却对他十分信任。
这不,下班之后,他立刻就拉着陈鸣来撸串了。
他要了烤串,花生毛豆,茄子辣椒。
不一会儿,就看到一个头发花白的老者提着一箱啤酒过来。
“咦,老伯,你这么大年纪还出来做工,胖子呢?”
莫明还是很尊老爱幼的,看到是个老人送酒,连忙上去把啤酒接了下来。
“你说我那孩子啊”,老者露出一个隐晦的表情:“他生病了,要住院做手术,我就过来帮忙了。”
“原来是余叔,那胖子没事吧?”
“谢谢关心,医生说手术的成功率很大,没什么事……你们先喝着,烤串一会儿我给你们送过来。”
莫明看着余叔的背影,叹了口气:“想不到,他就是胖子的爹,可怜呐,谁知道胖子竟然生病了,让他老爸这么大年纪还出来帮工,不过,怎么感觉两个人长得一点也不像。”
当然不像了。
因为他根本不是胖子的亲爹。
陈鸣扫了一眼正在忙碌的余叔,接着,就听到莫明喊道:“阿黎,这里。”
转头一看。
却是重黎来了,还有凝雨。
一大一小姐妹花,即便是在夜晚,也是最亮眼的存在。
不知道,引起多少注目。
上次,凝雨没次吃成烧烤,一直是个怨念,正好,今天莫明请客,陈鸣就让重黎把她带过来了。
“吃烧烤喽。”
小姑娘蹦蹦跳跳来到桌子跟前,在靠近陈鸣的位置,一屁-股坐了下去。
“她是哪个?”
莫明第一次见凝雨,朝陈鸣递过去一个询问的眼神。
“她叫凝雨,是阿黎的妹妹。”
“原来是阿黎的妹妹”,莫明恍然,忽然表情一滞,想到了什么,连忙凑近陈鸣,在他耳边低声道:“她也是器灵?”
陈鸣点了点头:“严格说来,她是你嫂子。”
什么!
莫明震惊莫明,盯着陈鸣和凝雨,感觉整个脑子都不好使了:“你们,你们……”
陈鸣顺势勾住莫明的脖子,低声道:“不要这么大惊小怪的,你也是有器灵的人,只要你愿意,你也会拥有一个很棒的女朋友。”
莫明闻言,眼神闪烁,心思顿时活络开了。
那天晚上的事情,他受到了惊吓,回去之后,犹豫了好久,最终放弃契约器灵,他只想普普通通的活着,跟自己爱的人在一起。
但是,如果器灵能变成美女的话……
“莫明,听说你到你老板哥哥那里工作了。”
重黎走过来,无视凝雨昂起的脑袋和得意的眼神,在陈鸣的对面坐了下去。
跟莫明打了个招呼。
看到重黎这个样子,陈鸣嘴角一勾,这说明,对方已经放下了。此时的莫明对她来说,只是一个朋友。
“你知道了,呵呵”,莫明笑了一下:“我也才干没两天。”
“莫明现在可厉害了,在公司里,说一不二,就连他那个老板哥哥,他训起话来,也是气势十足。”
“鸣哥,你就别取笑我了。”
莫明忽然想到了什么,再次凑近陈鸣,低声道:“那个,凝雨是你女朋友,那阿黎呢?”
陈鸣朝他眨了眨眼:“你说呢?”
莫明震惊道:“还可以这样?!”
“你以为呢,器灵都是古代人,你知道古代婚姻的传统观念是什么吗?”
三妻四妾!
莫明感觉自己的小心脏扑通扑通乱跳起来。
原来,他只是信赖陈鸣,觉得他十分靠谱,现在,他看向陈鸣的眼神里满是崇拜。
姐妹花哎。
牛逼!
“烧烤来了。”
头发花白的余叔,端着装满烧烤的盘子走过来,放在桌子上,留下一句“你们慢慢吃”,然后就离开了。
烧烤上桌,一行人吃了起来。
重黎吃得比较优雅,虽然她的食量,并不比凝雨小多少,但是实际上,她平时吃饭并不多,都是普通人的食量。
至于凝雨。
不提也罢。
每次吃饭,都跟逃荒饿了好多天没吃饭似的,吃起来那叫一个风卷残云,还表示,啤酒不好喝,他要喝甜甜的鸡尾酒。
陈鸣没愿意。
这家伙,一喝酒就没个把门,全都是照醉里的喝,这是在外面,想喝酒,回家再喝。
凝雨吐了吐舌头,没在坚持,对着烤串大快朵颐。
通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她也摸清了陈鸣的性格,很多时候,他都会顺着自己,但是一旦他认定了某件事,那么自己只需要乖乖服从就可以了。
看着陈鸣把器灵驯得服服帖帖,莫明大为羡慕,烤串吃完不过瘾,借着酒劲,招呼陈鸣一行人去唱歌。
声音有些熟悉。
陈鸣转头一看,顿时整个人跟被雷劈了一样,愣住了。
“莫明,你怎么会在这里?”
眼前的莫明,依然还是那个蘑菇头,只不过,他换了一身行头,黑色西装西裤,脚上还穿着锃亮的皮鞋。
虽然西装剪裁得十分得体,穿在莫明的身上也十分合身,但是不知道为什么,陈鸣总觉得有些不伦不类。
就仿佛对方穿的是品如的衣服。
莫明嘿嘿一笑,双手抓着西服的前襟,往前拉了拉,摆出一副霸道总裁莫测高深的样子,沉声道:“请称呼我为首席安全官。”
“所以说,你答应了白天洛,接受这份工作?”
虽然莫明亲口承认,但陈鸣还是觉得不可思议。
这不是他认识的莫明。
难道是因为自己夺走了炎枪重黎,以及凰木凝雨,所以,他的属性就开始紊乱,彻底放飞自我了吗?
“一个月五万呢,而且还不受人控制,想骂谁就骂谁,这么好的工作,为什么不干。”
莫明凑近,低声说道。
也不知道他这几天经历了什么,突然就想开了。
陈鸣忍不住伸手,在莫明的脑门上摸了摸,狐疑道:“你确定你是莫明,没有被人夺舍,又或者被九卿抓过去,在体内注射了某种血清?”
“鸣哥,你这都说的什么呀。”
莫明认真道:“我想通了,之前那份职业,的确不适合我,而且鸣哥你不是也跟我说,让我找一份安定的工作,现在这个工作,我就觉得不错。”
莫明这句话并不是敷衍,他是真的觉得这份工作不错。
他第一天上班,就借故训斥了白天洛一番,对方也没敢跟自己说什么,这让他这么多年来,一直不是很平衡的内心,首次得到了平衡及满足。
陈鸣沉默了一会儿,拍了拍莫明的肩膀。
“你开心就好。”
他注意了一下,没有在莫明的手背上发现纹章,想来,他并没有下定决心,走进器灵的世界。
这样也好。
莫明就是个愣头青,他要是一头扎进来,不知道要掀起什么风风雨雨。
当个普通人其实也挺好。
这只针对莫明,陈鸣还是希望自己的人生越精彩越好。
“呵呵,鸣哥,我这也找新工作了,晚上一起吃个饭,庆祝一下,我请客。”
“你有钱吗?”
“我可以预支。”
麻蛋。
一想到对方一个保安,一个月都有五万的工资,自己这个高新技术型人才,一个月才两万五,陈鸣就觉得有些蛋疼。
“陈工,白总找你。”
陈鸣刚进公司,就有同事告诉他白天洛找他。
莫明跟着陈鸣身后,跟个保镖似的,一双眼睛,宛若探照灯一样,扫视着整个办公室。
才几天的时间,他已经完全适应了自己的新工作。
不就是骂人了吗,这么没有技术含量的工作,他做起来,可谓是如鱼得水。
陈鸣没理他,径直走进执行总裁办公室。
“白总,你找我?”
白天洛坐在办公桌后面,一副少年老成的模样:“陈工,这几天你一直在研究关于雷达通信一体化的技术障碍,进展得怎么样了?”
陈鸣淡定道:“成果喜人,我已经攻克了。”
“真的吗?快给我看看。”
白天洛激动的站了起来。
看完陈鸣的研究成果,白天洛十分惊喜,也觉到了压力。
关于这个技术障碍,这几天,他也在尝试攻克,也仅仅只是找了个头绪,没想到,陈鸣已经攻克完了了。
也就是说,对方的专业技术在自己之上。
很好。
这个成果归他了。
作为一个靠技术入股的专业型人才,他需要在董事会面前,保持自己的专业性和无可替代性。
“做得不错,这次多亏了你,放心,公司不会忘记每一个为他付出的人。”
“白总,虽然技术障碍已经攻克了,但是稳定性还有待检查,咱们毕竟是跟S1野战部队合作的,别到时候出什么事。”
白天洛点了点头:“这个不用你操心,我会检测的。等项目拿下来,功劳少不了你的。”
呵呵。
上次你也是这么说的,结果就请我吃了顿烧烤。
陈鸣多精明的一个人,他能感觉到白天洛对他的打压,职场中,这种情况简直不要太平常,但白天洛做得未免有些过分了些。
不过这样也好。
他本身对白天洛也没有什么好感,既然对方做得这么过分,那他也无需要顾忌什么了。
饵,他已经放出去了。
就看白天洛最后能倒霉到哪个程度。
“呵呵,我的技术成果,可不是那么好窃取的。”
……
虽然不知道莫明为什么会突然开窍,答应进他的公司,但是白天洛猜测,这多半跟陈鸣有关。
这个男人,不仅专业技术比自己好,跟莫明的关系也比自己好,这让白天洛的内心十分不爽。
他一直苦心孤诣的一切,最后反倒被陈鸣摘取了果实。
这让他产生一种“此子断不可留”的感觉。
只不过,陈鸣专业性太强,他没法从工作上挑毛病。
于是只能从其他方面打压他。
如果他识相,抱住自己这根大腿,那他不介意从指缝中溜一些给他……给莫明这个保安发五万块工资,就是他给陈鸣的一个示威。
他用实际行动告诉对方,自己在公司有着绝对的话语权,想要发展得好,就必须听他的,成为他的人。
但是,陈鸣并没有跟白天洛想的那样,对他恭敬有加,极尽添狗之能势。
有技术的人,或多或少都有些孤高。
可以理解,但白天洛不能接受。
既然对方不上道,那他就打算将陈鸣边缘化,然后再找个机会将他剔除出去,反正,董事会并不知道他的存在。
“白氏集团是我的,也只能是我的!”
白天洛手握陈鸣的研究成果,觉得这把稳了。
晚上。
胖子大排档。
说到吃饭,莫明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胖子大排档,似乎这已经成为了他的生活习惯。逢吃饭,必定选这里。
他义正言辞的跟白天洛预支了两千块钱工资,决定好好的吃一顿。
庆祝自己找到了新工作,并且还干得不错。
这让白天洛十分蛋疼。
你丫干得不错个屁啊。
那么多员工,你不抓,偏偏逮着我这个老总练,还有没有点眼力劲。
不过他无法拒绝这么正当的理由,毕竟这是他自己挖的坑,含着泪也往下跳,可是他又不想给,因为莫明竟然没有请他。
虽说,他忙着检测陈鸣的研究成果,也没有时间参加莫明的庆祝,但是有句话说得好,“我可以不去,但你不能不请”。
然后,白天洛把这笔账按在了陈鸣的头上。
因为他知道,莫明肯定会请陈鸣。
他决定这个项目结束之后,就想办法把陈鸣弄走。
太碍眼了。
明明他才应该是那个光芒万丈,众星拱月的那个,结果,陈鸣不论在哪个层面,都要比他略胜一筹。
其实,莫明原先没有打算去白天洛那儿干。
只是他盗窃的事情,被他老母亲发现了,一顿挨批,他心里很难受,认真思考了一番,觉得自己必须做出改变。
然后,他想到陈鸣在白氏集团上班,于是,他来了,接受了白天洛的招聘,成为了一名光荣的首席安全官。
说来也怪。
莫明跟陈鸣认识的时间不长,但是却对他十分信任。
这不,下班之后,他立刻就拉着陈鸣来撸串了。
他要了烤串,花生毛豆,茄子辣椒。
不一会儿,就看到一个头发花白的老者提着一箱啤酒过来。
“咦,老伯,你这么大年纪还出来做工,胖子呢?”
莫明还是很尊老爱幼的,看到是个老人送酒,连忙上去把啤酒接了下来。
“你说我那孩子啊”,老者露出一个隐晦的表情:“他生病了,要住院做手术,我就过来帮忙了。”
“原来是余叔,那胖子没事吧?”
“谢谢关心,医生说手术的成功率很大,没什么事……你们先喝着,烤串一会儿我给你们送过来。”
莫明看着余叔的背影,叹了口气:“想不到,他就是胖子的爹,可怜呐,谁知道胖子竟然生病了,让他老爸这么大年纪还出来帮工,不过,怎么感觉两个人长得一点也不像。”
当然不像了。
因为他根本不是胖子的亲爹。
陈鸣扫了一眼正在忙碌的余叔,接着,就听到莫明喊道:“阿黎,这里。”
转头一看。
却是重黎来了,还有凝雨。
一大一小姐妹花,即便是在夜晚,也是最亮眼的存在。
不知道,引起多少注目。
上次,凝雨没次吃成烧烤,一直是个怨念,正好,今天莫明请客,陈鸣就让重黎把她带过来了。
“吃烧烤喽。”
小姑娘蹦蹦跳跳来到桌子跟前,在靠近陈鸣的位置,一屁-股坐了下去。
“她是哪个?”
莫明第一次见凝雨,朝陈鸣递过去一个询问的眼神。
“她叫凝雨,是阿黎的妹妹。”
“原来是阿黎的妹妹”,莫明恍然,忽然表情一滞,想到了什么,连忙凑近陈鸣,在他耳边低声道:“她也是器灵?”
陈鸣点了点头:“严格说来,她是你嫂子。”
什么!
莫明震惊莫明,盯着陈鸣和凝雨,感觉整个脑子都不好使了:“你们,你们……”
陈鸣顺势勾住莫明的脖子,低声道:“不要这么大惊小怪的,你也是有器灵的人,只要你愿意,你也会拥有一个很棒的女朋友。”
莫明闻言,眼神闪烁,心思顿时活络开了。
那天晚上的事情,他受到了惊吓,回去之后,犹豫了好久,最终放弃契约器灵,他只想普普通通的活着,跟自己爱的人在一起。
但是,如果器灵能变成美女的话……
“莫明,听说你到你老板哥哥那里工作了。”
重黎走过来,无视凝雨昂起的脑袋和得意的眼神,在陈鸣的对面坐了下去。
跟莫明打了个招呼。
看到重黎这个样子,陈鸣嘴角一勾,这说明,对方已经放下了。此时的莫明对她来说,只是一个朋友。
“你知道了,呵呵”,莫明笑了一下:“我也才干没两天。”
“莫明现在可厉害了,在公司里,说一不二,就连他那个老板哥哥,他训起话来,也是气势十足。”
“鸣哥,你就别取笑我了。”
莫明忽然想到了什么,再次凑近陈鸣,低声道:“那个,凝雨是你女朋友,那阿黎呢?”
陈鸣朝他眨了眨眼:“你说呢?”
莫明震惊道:“还可以这样?!”
“你以为呢,器灵都是古代人,你知道古代婚姻的传统观念是什么吗?”
三妻四妾!
莫明感觉自己的小心脏扑通扑通乱跳起来。
原来,他只是信赖陈鸣,觉得他十分靠谱,现在,他看向陈鸣的眼神里满是崇拜。
姐妹花哎。
牛逼!
“烧烤来了。”
头发花白的余叔,端着装满烧烤的盘子走过来,放在桌子上,留下一句“你们慢慢吃”,然后就离开了。
烧烤上桌,一行人吃了起来。
重黎吃得比较优雅,虽然她的食量,并不比凝雨小多少,但是实际上,她平时吃饭并不多,都是普通人的食量。
至于凝雨。
不提也罢。
每次吃饭,都跟逃荒饿了好多天没吃饭似的,吃起来那叫一个风卷残云,还表示,啤酒不好喝,他要喝甜甜的鸡尾酒。
陈鸣没愿意。
这家伙,一喝酒就没个把门,全都是照醉里的喝,这是在外面,想喝酒,回家再喝。
凝雨吐了吐舌头,没在坚持,对着烤串大快朵颐。
通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她也摸清了陈鸣的性格,很多时候,他都会顺着自己,但是一旦他认定了某件事,那么自己只需要乖乖服从就可以了。
看着陈鸣把器灵驯得服服帖帖,莫明大为羡慕,烤串吃完不过瘾,借着酒劲,招呼陈鸣一行人去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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