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小说 » 玄幻奇幻 » 败犬,我要抱大腿 » 第三十四章日常

第三十四章日常

    “鸣哥,你来了。”

    声音有些熟悉。

    陈鸣转头一看,顿时整个人跟被雷劈了一样,愣住了。

    “莫明,你怎么会在这里?”

    眼前的莫明,依然还是那个蘑菇头,只不过,他换了一身行头,黑色西装西裤,脚上还穿着锃亮的皮鞋。

    虽然西装剪裁得十分得体,穿在莫明的身上也十分合身,但是不知道为什么,陈鸣总觉得有些不伦不类。

    就仿佛对方穿的是品如的衣服。

    莫明嘿嘿一笑,双手抓着西服的前襟,往前拉了拉,摆出一副霸道总裁莫测高深的样子,沉声道:“请称呼我为首席安全官。”

    “所以说,你答应了白天洛,接受这份工作?”

    虽然莫明亲口承认,但陈鸣还是觉得不可思议。

    这不是他认识的莫明。

    难道是因为自己夺走了炎枪重黎,以及凰木凝雨,所以,他的属性就开始紊乱,彻底放飞自我了吗?

    “一个月五万呢,而且还不受人控制,想骂谁就骂谁,这么好的工作,为什么不干。”

    莫明凑近,低声说道。

    也不知道他这几天经历了什么,突然就想开了。

    陈鸣忍不住伸手,在莫明的脑门上摸了摸,狐疑道:“你确定你是莫明,没有被人夺舍,又或者被九卿抓过去,在体内注射了某种血清?”

    “鸣哥,你这都说的什么呀。”

    莫明认真道:“我想通了,之前那份职业,的确不适合我,而且鸣哥你不是也跟我说,让我找一份安定的工作,现在这个工作,我就觉得不错。”

    莫明这句话并不是敷衍,他是真的觉得这份工作不错。

    他第一天上班,就借故训斥了白天洛一番,对方也没敢跟自己说什么,这让他这么多年来,一直不是很平衡的内心,首次得到了平衡及满足。

    陈鸣沉默了一会儿,拍了拍莫明的肩膀。

    “你开心就好。”

    他注意了一下,没有在莫明的手背上发现纹章,想来,他并没有下定决心,走进器灵的世界。

    这样也好。

    莫明就是个愣头青,他要是一头扎进来,不知道要掀起什么风风雨雨。

    当个普通人其实也挺好。

    这只针对莫明,陈鸣还是希望自己的人生越精彩越好。

    “呵呵,鸣哥,我这也找新工作了,晚上一起吃个饭,庆祝一下,我请客。”

    “你有钱吗?”

    “我可以预支。”

    麻蛋。

    一想到对方一个保安,一个月都有五万的工资,自己这个高新技术型人才,一个月才两万五,陈鸣就觉得有些蛋疼。

    “陈工,白总找你。”

    陈鸣刚进公司,就有同事告诉他白天洛找他。

    莫明跟着陈鸣身后,跟个保镖似的,一双眼睛,宛若探照灯一样,扫视着整个办公室。

    才几天的时间,他已经完全适应了自己的新工作。

    不就是骂人了吗,这么没有技术含量的工作,他做起来,可谓是如鱼得水。

    陈鸣没理他,径直走进执行总裁办公室。

    “白总,你找我?”

    白天洛坐在办公桌后面,一副少年老成的模样:“陈工,这几天你一直在研究关于雷达通信一体化的技术障碍,进展得怎么样了?”

    陈鸣淡定道:“成果喜人,我已经攻克了。”

    “真的吗?快给我看看。”

    白天洛激动的站了起来。

    看完陈鸣的研究成果,白天洛十分惊喜,也觉到了压力。

    关于这个技术障碍,这几天,他也在尝试攻克,也仅仅只是找了个头绪,没想到,陈鸣已经攻克完了了。

    也就是说,对方的专业技术在自己之上。

    很好。

    这个成果归他了。

    作为一个靠技术入股的专业型人才,他需要在董事会面前,保持自己的专业性和无可替代性。

    “做得不错,这次多亏了你,放心,公司不会忘记每一个为他付出的人。”

    “白总,虽然技术障碍已经攻克了,但是稳定性还有待检查,咱们毕竟是跟S1野战部队合作的,别到时候出什么事。”

    白天洛点了点头:“这个不用你操心,我会检测的。等项目拿下来,功劳少不了你的。”

    呵呵。

    上次你也是这么说的,结果就请我吃了顿烧烤。

    陈鸣多精明的一个人,他能感觉到白天洛对他的打压,职场中,这种情况简直不要太平常,但白天洛做得未免有些过分了些。

    不过这样也好。

    他本身对白天洛也没有什么好感,既然对方做得这么过分,那他也无需要顾忌什么了。

    饵,他已经放出去了。

    就看白天洛最后能倒霉到哪个程度。

    “呵呵,我的技术成果,可不是那么好窃取的。”

    ……

    虽然不知道莫明为什么会突然开窍,答应进他的公司,但是白天洛猜测,这多半跟陈鸣有关。

    这个男人,不仅专业技术比自己好,跟莫明的关系也比自己好,这让白天洛的内心十分不爽。

    他一直苦心孤诣的一切,最后反倒被陈鸣摘取了果实。

    这让他产生一种“此子断不可留”的感觉。

    只不过,陈鸣专业性太强,他没法从工作上挑毛病。

    于是只能从其他方面打压他。

    如果他识相,抱住自己这根大腿,那他不介意从指缝中溜一些给他……给莫明这个保安发五万块工资,就是他给陈鸣的一个示威。

    他用实际行动告诉对方,自己在公司有着绝对的话语权,想要发展得好,就必须听他的,成为他的人。

    但是,陈鸣并没有跟白天洛想的那样,对他恭敬有加,极尽添狗之能势。

    有技术的人,或多或少都有些孤高。

    可以理解,但白天洛不能接受。

    既然对方不上道,那他就打算将陈鸣边缘化,然后再找个机会将他剔除出去,反正,董事会并不知道他的存在。

    “白氏集团是我的,也只能是我的!”

    白天洛手握陈鸣的研究成果,觉得这把稳了。

    晚上。

    胖子大排档。

    说到吃饭,莫明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胖子大排档,似乎这已经成为了他的生活习惯。逢吃饭,必定选这里。

    他义正言辞的跟白天洛预支了两千块钱工资,决定好好的吃一顿。

    庆祝自己找到了新工作,并且还干得不错。

    这让白天洛十分蛋疼。

    你丫干得不错个屁啊。

    那么多员工,你不抓,偏偏逮着我这个老总练,还有没有点眼力劲。

    不过他无法拒绝这么正当的理由,毕竟这是他自己挖的坑,含着泪也往下跳,可是他又不想给,因为莫明竟然没有请他。

    虽说,他忙着检测陈鸣的研究成果,也没有时间参加莫明的庆祝,但是有句话说得好,“我可以不去,但你不能不请”。

    然后,白天洛把这笔账按在了陈鸣的头上。

    因为他知道,莫明肯定会请陈鸣。

    他决定这个项目结束之后,就想办法把陈鸣弄走。

    太碍眼了。

    明明他才应该是那个光芒万丈,众星拱月的那个,结果,陈鸣不论在哪个层面,都要比他略胜一筹。

    其实,莫明原先没有打算去白天洛那儿干。

    只是他盗窃的事情,被他老母亲发现了,一顿挨批,他心里很难受,认真思考了一番,觉得自己必须做出改变。

    然后,他想到陈鸣在白氏集团上班,于是,他来了,接受了白天洛的招聘,成为了一名光荣的首席安全官。

    说来也怪。

    莫明跟陈鸣认识的时间不长,但是却对他十分信任。

    这不,下班之后,他立刻就拉着陈鸣来撸串了。

    他要了烤串,花生毛豆,茄子辣椒。

    不一会儿,就看到一个头发花白的老者提着一箱啤酒过来。

    “咦,老伯,你这么大年纪还出来做工,胖子呢?”

    莫明还是很尊老爱幼的,看到是个老人送酒,连忙上去把啤酒接了下来。

    “你说我那孩子啊”,老者露出一个隐晦的表情:“他生病了,要住院做手术,我就过来帮忙了。”

    “原来是余叔,那胖子没事吧?”

    “谢谢关心,医生说手术的成功率很大,没什么事……你们先喝着,烤串一会儿我给你们送过来。”

    莫明看着余叔的背影,叹了口气:“想不到,他就是胖子的爹,可怜呐,谁知道胖子竟然生病了,让他老爸这么大年纪还出来帮工,不过,怎么感觉两个人长得一点也不像。”

    当然不像了。

    因为他根本不是胖子的亲爹。

    陈鸣扫了一眼正在忙碌的余叔,接着,就听到莫明喊道:“阿黎,这里。”

    转头一看。

    却是重黎来了,还有凝雨。

    一大一小姐妹花,即便是在夜晚,也是最亮眼的存在。

    不知道,引起多少注目。

    上次,凝雨没次吃成烧烤,一直是个怨念,正好,今天莫明请客,陈鸣就让重黎把她带过来了。

    “吃烧烤喽。”

    小姑娘蹦蹦跳跳来到桌子跟前,在靠近陈鸣的位置,一屁-股坐了下去。

    “她是哪个?”

    莫明第一次见凝雨,朝陈鸣递过去一个询问的眼神。

    “她叫凝雨,是阿黎的妹妹。”

    “原来是阿黎的妹妹”,莫明恍然,忽然表情一滞,想到了什么,连忙凑近陈鸣,在他耳边低声道:“她也是器灵?”

    陈鸣点了点头:“严格说来,她是你嫂子。”

    什么!

    莫明震惊莫明,盯着陈鸣和凝雨,感觉整个脑子都不好使了:“你们,你们……”

    陈鸣顺势勾住莫明的脖子,低声道:“不要这么大惊小怪的,你也是有器灵的人,只要你愿意,你也会拥有一个很棒的女朋友。”

    莫明闻言,眼神闪烁,心思顿时活络开了。

    那天晚上的事情,他受到了惊吓,回去之后,犹豫了好久,最终放弃契约器灵,他只想普普通通的活着,跟自己爱的人在一起。

    但是,如果器灵能变成美女的话……

    “莫明,听说你到你老板哥哥那里工作了。”

    重黎走过来,无视凝雨昂起的脑袋和得意的眼神,在陈鸣的对面坐了下去。

    跟莫明打了个招呼。

    看到重黎这个样子,陈鸣嘴角一勾,这说明,对方已经放下了。此时的莫明对她来说,只是一个朋友。

    “你知道了,呵呵”,莫明笑了一下:“我也才干没两天。”

    “莫明现在可厉害了,在公司里,说一不二,就连他那个老板哥哥,他训起话来,也是气势十足。”

    “鸣哥,你就别取笑我了。”

    莫明忽然想到了什么,再次凑近陈鸣,低声道:“那个,凝雨是你女朋友,那阿黎呢?”

    陈鸣朝他眨了眨眼:“你说呢?”

    莫明震惊道:“还可以这样?!”

    “你以为呢,器灵都是古代人,你知道古代婚姻的传统观念是什么吗?”

    三妻四妾!

    莫明感觉自己的小心脏扑通扑通乱跳起来。

    原来,他只是信赖陈鸣,觉得他十分靠谱,现在,他看向陈鸣的眼神里满是崇拜。

    姐妹花哎。

    牛逼!

    “烧烤来了。”

    头发花白的余叔,端着装满烧烤的盘子走过来,放在桌子上,留下一句“你们慢慢吃”,然后就离开了。

    烧烤上桌,一行人吃了起来。

    重黎吃得比较优雅,虽然她的食量,并不比凝雨小多少,但是实际上,她平时吃饭并不多,都是普通人的食量。

    至于凝雨。

    不提也罢。

    每次吃饭,都跟逃荒饿了好多天没吃饭似的,吃起来那叫一个风卷残云,还表示,啤酒不好喝,他要喝甜甜的鸡尾酒。

    陈鸣没愿意。

    这家伙,一喝酒就没个把门,全都是照醉里的喝,这是在外面,想喝酒,回家再喝。

    凝雨吐了吐舌头,没在坚持,对着烤串大快朵颐。

    通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她也摸清了陈鸣的性格,很多时候,他都会顺着自己,但是一旦他认定了某件事,那么自己只需要乖乖服从就可以了。

    看着陈鸣把器灵驯得服服帖帖,莫明大为羡慕,烤串吃完不过瘾,借着酒劲,招呼陈鸣一行人去唱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