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廉价(第一更,5000字大章重修版)
晚上,11:40,艾伦德贫民窟。
破旧的建筑与富人区的整洁便利不同,似乎是停留在上世纪90年代的烂尾楼。这里可以听见穷人化学病发作时的哀嚎,瘾君子的发癫时的撞墙声。
霓虹的广告牌写着动人的标语,就像是引人堕落的魔鬼,带着涂鸦的墙上写满了致幻药物购买的联系方式。
身着妖娆的女人在红灯下搔首弄姿,地上随处可见的是失去自己房子而成为流浪汉的人,低矮的楼房像一座将他们围在其中的高墙,宛如竖起的棺材,宛如坟墓。
在这里你可以在垃圾桶随处翻到碎尸,可以获得市面上难以买到的药剂,也可以买到失窃的珠宝。
这里是黑帮的抛尸厂,是恶人们的乐园,是失踪人口的常发地带。
是失踪人口的常发地带。
一名穿着破旧衣衫的老者站在涂鸦的废墟前,她脸色苍白,嘴唇发紫,浑身颤抖,眼神惊恐的看着面前的壮汉,她想跑,但她是在是太过的瘦弱年迈,被后面追来的两个彪形大汉死死拽住。
她刚刚在垃圾堆中翻找出了一件珠宝,如果珠宝是真的,那么她就可以去送自己的孙子去念书。
她的儿子在将孩子托付给她后就与妻子人间失踪,只留下了巨额的债款,在房子被黑帮抢走后,她与孙子彻底沦为了流浪汉。
“老太太,别急着走啊!”
壮汉粗暴的将老人拽了回来,伸手准备去抢老人放在兜中的项链。
他们看着这老者鬼鬼祟祟好像在藏着什么东西,兴许是无聊,又或者是出于有趣,他们决定去逗逗这个老人,于是将她拦了下来。
说实在的,他们并不指望可以从中获得什么有价值的东西,只是单纯的好奇着是什么东西可以让老人这么的小心翼翼的护着。
“我要回家,我孙子还等着我做饭呢。”
老人颤抖的说道,但她仍然是护着自己兜子里中的那条项链。
她并非是不知死活,而是这几乎就是改变孙子命运唯一的救命稻草。在哥谭出生就几乎就决定了一切,她实在是不愿意让自己的孙子去做刀尖舔血的恶棍。
“回家?”
壮汉快将老者的手臂扭成了不自然的形状。
“对,行行好吧,我孙子只有我一个亲人了,求求你们放过我吧。”
老人对着壮汉哀求道。
老人年迈的嗓音发出的哀求实在是不怎么动听,这更像是漏风的风向发出的那种怪异刺耳的声音。
老人的哀求没有起到任何的效果,壮汉的手掌仍然在不断的用力,剧烈的疼痛让她本来就不太正常的精神更是雪上加霜。
老人不断挣扎着,却怎么也逃脱不开壮汉的手掌。
“那就把项链交出来吧,为了一条项链,这并不值当啊。”
“就当是为了你发孙子,你也不希望孙子一个人长大吧。”
一名壮汉狞笑着抽出腰间的手枪,将枪口抵在了老者的头上。
这个老人的墨迹让壮汉感到了冒犯,原本只是逗逗老人的心情因为老人的墨迹和近乎哀鸣的求饶变得烦躁。
感受到了脑袋上冰冷的触感老人浑身都僵硬了,她回过头一双眼睛惊恐的盯着大汉,却只能看见黑色的枪管。
“我交,我马上就交出来......“
在枪口抵住自己脑袋的瞬间,老人失去了任何的反抗的勇气,她的手从兜子中缓缓垂了下来,而因为一直攥着而满是汗水的项链掉落在地上。
在掏出枪的瞬间,老人就已经绝望,但她依旧看着落地的项链。
但她却是无法阻止,因为这里就是一个人吃人的社会。
“算你识相。“
壮汉弯下腰准备捡起掉落在地上的项链,但他手中的枪仍然指着老人。
项链因为汗渍的原因,它在满是尘土的地上沾满了灰尘,而从垃圾堆中掏出的原因,项链也同时散发着恶臭。
但是在简单的观摩后,壮汉原本就不好的心情更是变得狂躁,虽然那条项链的做工精致,但是仍然改变不了它不值钱的事实。
一个儿童向的铁质项链,这根本不值几个钱,壮汉曾在超市中见过,一条也才几美元而已,可能只有不识货的乞丐才会觉得这条项链才值钱。
这让壮汉感到了被愚弄,一条几美元的项链,这老太太竟然跟着宝一样护着。
“我可以走了吗?”
老人颤颤巍巍的声音响了起来。
他仍然恋恋不舍的看着壮汉手中的项链,但是她孙子还在家中等她。
在她的印象中,在贫民窟这个吃人不眨眼的地方,如果只是一个小孩在这里的话,很大的可能是被抓去被摘下器官,又或者是成为有钱人狩猎的动物。
“走?”
壮汉看着老人颤颤巍巍的样子说道。
他一把掐住了老人的脖子,用力的将老人提了起来,而一旁他的同伴在他身边叫好。
这些人都是这个城市的恶霸,他们欺软怕硬,喜欢看人哭泣求饶。
老人的身体越来越轻飘,越来越无法承受住强大压力,但是她却没有闭上眼。
她已经老的无法承受,但是她的孙子还需要她的照顾,她不能死在这里。
老人的目光在这些人的身上扫视着,她的视线最终落在了壮汉的身上,她的手紧紧的抓住壮汉的手,眼中露出了渴望和祈求的光芒。
“不,不要杀我......”
壮汉的表情变得狰狞,他的手上的力道再次加重,而他的同伙在一旁吹着口哨。
在壮汉看来,一个老太婆,一个没有什么背景的老太婆根本构不成威胁。
他看着老人的眼光,他将枪口塞进了老人的嘴里。
在老人惊恐的眼神中,缓缓的扣动了扳机。
“砰。”
老人的后脑勺像是烟花一样散开,在血舞中,他的同伴们就像是完成了什么成就般开始疯狂的鼓掌。
壮汉看着眼前的尸体,莫名的,呕吐感传来。
他嫌弃的将尸体扔到了地上,鲜血顺着手臂流进了他的衣袖。
在哥谭,人命比空气还要廉价。
(昨天喝了一晚上,晚上八点才醒,待会还有一章,顺便改改这个)
(现在是四点真蚌埠住了,睡了)
破旧的建筑与富人区的整洁便利不同,似乎是停留在上世纪90年代的烂尾楼。这里可以听见穷人化学病发作时的哀嚎,瘾君子的发癫时的撞墙声。
霓虹的广告牌写着动人的标语,就像是引人堕落的魔鬼,带着涂鸦的墙上写满了致幻药物购买的联系方式。
身着妖娆的女人在红灯下搔首弄姿,地上随处可见的是失去自己房子而成为流浪汉的人,低矮的楼房像一座将他们围在其中的高墙,宛如竖起的棺材,宛如坟墓。
在这里你可以在垃圾桶随处翻到碎尸,可以获得市面上难以买到的药剂,也可以买到失窃的珠宝。
这里是黑帮的抛尸厂,是恶人们的乐园,是失踪人口的常发地带。
是失踪人口的常发地带。
一名穿着破旧衣衫的老者站在涂鸦的废墟前,她脸色苍白,嘴唇发紫,浑身颤抖,眼神惊恐的看着面前的壮汉,她想跑,但她是在是太过的瘦弱年迈,被后面追来的两个彪形大汉死死拽住。
她刚刚在垃圾堆中翻找出了一件珠宝,如果珠宝是真的,那么她就可以去送自己的孙子去念书。
她的儿子在将孩子托付给她后就与妻子人间失踪,只留下了巨额的债款,在房子被黑帮抢走后,她与孙子彻底沦为了流浪汉。
“老太太,别急着走啊!”
壮汉粗暴的将老人拽了回来,伸手准备去抢老人放在兜中的项链。
他们看着这老者鬼鬼祟祟好像在藏着什么东西,兴许是无聊,又或者是出于有趣,他们决定去逗逗这个老人,于是将她拦了下来。
说实在的,他们并不指望可以从中获得什么有价值的东西,只是单纯的好奇着是什么东西可以让老人这么的小心翼翼的护着。
“我要回家,我孙子还等着我做饭呢。”
老人颤抖的说道,但她仍然是护着自己兜子里中的那条项链。
她并非是不知死活,而是这几乎就是改变孙子命运唯一的救命稻草。在哥谭出生就几乎就决定了一切,她实在是不愿意让自己的孙子去做刀尖舔血的恶棍。
“回家?”
壮汉快将老者的手臂扭成了不自然的形状。
“对,行行好吧,我孙子只有我一个亲人了,求求你们放过我吧。”
老人对着壮汉哀求道。
老人年迈的嗓音发出的哀求实在是不怎么动听,这更像是漏风的风向发出的那种怪异刺耳的声音。
老人的哀求没有起到任何的效果,壮汉的手掌仍然在不断的用力,剧烈的疼痛让她本来就不太正常的精神更是雪上加霜。
老人不断挣扎着,却怎么也逃脱不开壮汉的手掌。
“那就把项链交出来吧,为了一条项链,这并不值当啊。”
“就当是为了你发孙子,你也不希望孙子一个人长大吧。”
一名壮汉狞笑着抽出腰间的手枪,将枪口抵在了老者的头上。
这个老人的墨迹让壮汉感到了冒犯,原本只是逗逗老人的心情因为老人的墨迹和近乎哀鸣的求饶变得烦躁。
感受到了脑袋上冰冷的触感老人浑身都僵硬了,她回过头一双眼睛惊恐的盯着大汉,却只能看见黑色的枪管。
“我交,我马上就交出来......“
在枪口抵住自己脑袋的瞬间,老人失去了任何的反抗的勇气,她的手从兜子中缓缓垂了下来,而因为一直攥着而满是汗水的项链掉落在地上。
在掏出枪的瞬间,老人就已经绝望,但她依旧看着落地的项链。
但她却是无法阻止,因为这里就是一个人吃人的社会。
“算你识相。“
壮汉弯下腰准备捡起掉落在地上的项链,但他手中的枪仍然指着老人。
项链因为汗渍的原因,它在满是尘土的地上沾满了灰尘,而从垃圾堆中掏出的原因,项链也同时散发着恶臭。
但是在简单的观摩后,壮汉原本就不好的心情更是变得狂躁,虽然那条项链的做工精致,但是仍然改变不了它不值钱的事实。
一个儿童向的铁质项链,这根本不值几个钱,壮汉曾在超市中见过,一条也才几美元而已,可能只有不识货的乞丐才会觉得这条项链才值钱。
这让壮汉感到了被愚弄,一条几美元的项链,这老太太竟然跟着宝一样护着。
“我可以走了吗?”
老人颤颤巍巍的声音响了起来。
他仍然恋恋不舍的看着壮汉手中的项链,但是她孙子还在家中等她。
在她的印象中,在贫民窟这个吃人不眨眼的地方,如果只是一个小孩在这里的话,很大的可能是被抓去被摘下器官,又或者是成为有钱人狩猎的动物。
“走?”
壮汉看着老人颤颤巍巍的样子说道。
他一把掐住了老人的脖子,用力的将老人提了起来,而一旁他的同伴在他身边叫好。
这些人都是这个城市的恶霸,他们欺软怕硬,喜欢看人哭泣求饶。
老人的身体越来越轻飘,越来越无法承受住强大压力,但是她却没有闭上眼。
她已经老的无法承受,但是她的孙子还需要她的照顾,她不能死在这里。
老人的目光在这些人的身上扫视着,她的视线最终落在了壮汉的身上,她的手紧紧的抓住壮汉的手,眼中露出了渴望和祈求的光芒。
“不,不要杀我......”
壮汉的表情变得狰狞,他的手上的力道再次加重,而他的同伙在一旁吹着口哨。
在壮汉看来,一个老太婆,一个没有什么背景的老太婆根本构不成威胁。
他看着老人的眼光,他将枪口塞进了老人的嘴里。
在老人惊恐的眼神中,缓缓的扣动了扳机。
“砰。”
老人的后脑勺像是烟花一样散开,在血舞中,他的同伴们就像是完成了什么成就般开始疯狂的鼓掌。
壮汉看着眼前的尸体,莫名的,呕吐感传来。
他嫌弃的将尸体扔到了地上,鲜血顺着手臂流进了他的衣袖。
在哥谭,人命比空气还要廉价。
(昨天喝了一晚上,晚上八点才醒,待会还有一章,顺便改改这个)
(现在是四点真蚌埠住了,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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