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小说 » 玄幻奇幻 » 亡刃颂歌 » 第三十二章心中的犹豫

第三十二章心中的犹豫

    “狼群的狩猎快要结束了。”闫业蹲在草丛里,轻声说。

    金武德:“怎么有办法了?”

    闫业看着场上的梅花鹿群已经被狼群咬死近一半儿,而梅花鹿群的首领春风鹿们却无法杀死任何一头野狼。

    那头最高大的春风鹿看见自己的族群已经死伤过过半,不禁的眼睛发红,发出一声极其响亮的鸣叫,全身上下开始涌出白色的光芒,在此其中还带着一些绿色的光点。

    “超凡技透支使用。”金武德低声惊呼。

    闫业眼底也上过一次震惊之色,他听爷爷说过在一些超凡生物濒临死亡时,就会激发全身的潜力和灵能值,在短时间内提升超凡技的威力,不过据说使用超凡技透支超凡生物最后都受到了极大的反噬,严重的甚至会直接死亡。

    那春风鹿再次鸣叫一声,血红的眼睛满是决然,它四蹄携带着剧烈的白光,放弃了和它战斗的那只沙风狼,而是奔跑着在狼群的包围中强行冲过一道口,并且返回帮助那些被缠住的梅花鹿脱困,而在其中还包括另两头较小的春风鹿。

    狼群的首领沙风狼看到这一幕,也愤怒的咆哮一声,在它看来这个梅花鹿群包括三头春风鹿,都应该是他们的猎物,而现在它们的猎物竟然在他们的包围中逃跑了一半,所以说它异常的愤怒,并且发出命令准备带领着狼群向着那群梅花鹿逃跑的方向追去。

    又是一声鹿鸣,那头透支了自身潜力和灵能值的春风鹿,赤红的双目中流着血泪,如同疯了一样不顾一切的阻拦的狼群的追击。

    而与此同时,闫业和金武德两人早在梅花鹿群有突围迹象时,就开始准备追踪那些突围出去的梅花鹿,所以在那头高大的春风鹿阻挡狼群时,闫和金武德已经跟着梅花鹿群,向着远方转移。

    闫业和金武德两人轻声跑动着小心的吊在梅花鹿群的身方。

    听着背后那高昂的鹿鸣声,两人的心底都有些沉默,并且不由自主的发出一个疑问,他们该不该狩猎这群刚从灾难中逃出的梅花鹿,扪心自问中他们有些犹豫了。

    就在他们心里暗暗坚定自己信念时。

    突然前方那些连超凡生物都不是的梅花鹿,开始低声悲鸣,好像回应着远方那可能已经接近死亡的首领最后所发出的高昂鸣叫,闫业两人的心中再次犹豫了。

    就在两人都极其犹豫,甚至已经准备放弃狩猎这个族群中最后所存在的两只超凡生物时,闫业似乎想到了什么,原本极其犹豫的目光,变得极其坚定,甚至全身加快了速,背后更是浮现出一副黑色的冥想图,双刀交错之间直接向着一头已经重伤的春风鹿斩去。

    炽热的鹿血喷涌而出,梅花鹿群又开始变的混乱起来,闫业看了一眼不远处的已经愣住的金武德喊道“猎杀另一头超凡生物,咱们就撤。”

    说完,便冲向那头被他杀死的春风鹿,准备用空间戒指收取它的尸体。

    金武德回过神来,看着陷入混乱的梅花鹿群,有些失神的操纵四把金属飞刀,将这个族群最后的超凡生物解决掉。

    再将两头超凡事物全部干掉,收取了两只超凡生物的尸体后,闫业便拉着还是有些出神的金武德撤离的这个陷入混乱的梅花鹿群。

    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奔袭,在一块儿空地上,闫业仔细检查了一下周围,见没有什么危险生物后,手指摸了一下戴在手上的银色空间戒指,两只体型远超一般鹿类生物的春风鹿出现在空地上。

    “怎么分?”闫业看着还愣愣出神的金武德突然高声说道。

    金武德心里正想着事情,被闫业这突然来了这么一句,吓了一跳回过神来看着土地上的那两只春风鹿的尸体语气低沉的回答道:“我不要了,都给你吧。”

    闫业看着金武德脸上的表情,还有那说话的语气,慢慢变得非常懒散,手掌摸着其中一只春风鹿的尸体,银光闪烁间将其收进了银色的空间戒指里。

    金武德见闫业只收了其中的一只,而另一只留下了,还以为闫业是不好意思直接收取两只,于是嘴角强行扯出一个微笑说:“叶子,这两只你都收下吧,毕竟我们家不缺钱,这超凡生物身上的超凡材料和超凡基因都非常值钱的,你就收下吧。”

    闫业没有回答,而是非常懒散的走到金武德身前,手掌拍了拍金武德在肩膀,口中轻声说。

    “我爷爷曾经说过,不要对超凡生物有任何的怜悯,如果你同情它们的话,那你就不是一名合格的武修。当你的家园被它们所践踏时,当你的家人被它们杀戮时,你会永远后悔一生。如果你怜悯它们,那你就当个普通人吧。或许只有这样,当超凡生物入侵你的家园时。你,才会好受一些。”

    说完闫业向着其他方向,走去准备将周围在巡逻一遍。

    金武修听完这句话,目光看着那只已经失去生命的超凡生物,再次愣住。

    现实世界。

    鼎兴县郊外的军队建筑里,同样可以听到听到闫业所说的话。

    在闫业将这句话说完时,包括黎仁清,青天和军方观看这次考试的人,都无人说话,陷入了平静。

    这句话我怎么好像在哪里听说过,和别人陷入震惊不同,那名姓李的身穿军装的男人目光闪烁,总感觉这句话有些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