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初见
清纳兰性德有诗云:“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意思是人生如果都像初次相遇那般相处该多美好,那样就不会有现在的离别相思凄凉之苦了。
那是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在茫茫人海中一眼就看到了我的时机。
跟公鸡还有母鸡都是好东西的石鸡。
或许人都会在某天发现一个人让你一见钟情难舍难离见色起意的佳人伴侣。
我直到遇见才知道,原来我的时机是图书馆。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古人诚不欺我。
公元二零二三年的新年伊始,我结束一个寒假的打零工生活。
和刚子还有老林他们不同,我将时间花在了学校图书馆上,而不是花在英雄联盟上。
也没有想国栋一样将业余时间花在了刀刃上,疯狂找零工。
不为别的,只想默默努力,慢慢变强,渐渐变得优秀。那时的我沉迷于一句话“你要默默变强,然后惊艳所有人。”
只想惊艳所有人的我选择了利用闲暇时间在图书馆充电。
学校图书馆离宿舍不远,只有大概两三千米的直线距离,亚健康状态的当代男大学生走起来却像走了十万八千里远。
当我顶着烈日炎炎,一步步走在炙热的道路上时,我无比希望自己能变成齐天大圣孙悟空,可以一个筋斗十万八千里远,再也不被赶路所烦扰。
但可惜我还是个凡人。
没有腾云驾雾的神通,只能一步一个脚印。
等到了校图书馆我累的不行了,吐着粗气像个卷毛狒狒,满身大汗淋漓。
幸好图书馆有空调开设,有幸在炙热的岭南气候中取回一条性命。
随手在琳琅满目的书籍中挑选一名看得顺眼的幸运儿,来不及看书名,霸气侧漏地选了个位置坐下。
我没看书名,一边喘着粗气,一边看着书上的文字,一边静静的听着自己的心跳。
窗外白云过隙而入,卷入我的眼帘。
不久,缓过劲来。我仔细一看手中的书,发现是随手拿的一本悬疑小说。
我如饿狼一样饥不择食时不再来地阅读起来手中的小说。
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和一个高尚的人在交谈。
我深以为然,如果这个高尚的人是个和我一样的新时代文青就更得我心了。
我是在和一个怎样的人交谈?
这是个好问题,这是一本悬疑恐怖小说,我应该是在和一个离群索居孑然一身无所畏惧的坚定唯物主义战士交谈。
反之亦然,如果这是一本欢乐喜剧小说,我应该是在和一个怡然自得的乐天派式人物。
有人说,看一个人读的书就能知晓一个人的性格。
我深以为然,在这个浮躁的时代,信息网络化遍布生活的方方面面,人们习惯了数字化阅读。
但只有真真正正看过书籍的人才知道,将一本书真真正正捧在怀里仔细研究的感觉和快速阅读的感觉是天差地别的。
一本好书是值得仔细研究的。
二十岁的春天里,我捧着一本早已忘记书名的小说,思绪翻腾的阅读着,脚尖不安分的踢来踢去。
生活中的思绪万千仿佛一根根细线将我围绕,一点一点慢慢地将我包围。
在线团的中央是一个晚霞而来的女生。
那是玲珑。
那是我和玲珑的第一次见面,我们是完全陌生的两个人。
人是一种很喜欢发呆的生物,据不完全统计,人的生活中有百分之四十的时间都在发呆。
一天按二十四小时计算,就是九点六个小时,五百七十六分钟,三万四千五百六十秒。
在三万分之一的时间里,我结束了和玲珑的初见。
只记得那天的她穿着一件穿着一件呢子大衣配棕色围巾,高挑的身材配着运动鞋,光滑的脸蛋上打着淡淡的粉底。
只记得我那时的想法是,“这姑娘到底是老师还是学生?”
没有交谈,我们就像是两根平行线上的点,在线上相互眺望一眼。
仅此而已。
后来的后来,很久以后我曾经回想过当初,如果我和玲珑的见面止步于此,我会不会有遗憾。
没有答案,但我很是悲伤,因为在很久很久的以后我才大概发觉。
玲珑或许从来都未曾真正的喜欢上我。
当我永远记得那年的相逢,我永远都忘记不了玲珑坐在我面前的那一刹那。
一张木桌隔开了我和玲珑,在两条平行线突然交叉的一刹那,我闻到了玲珑身上淡淡的幽香,那是一顾茉莉花的味道。
此后的每一年,每到茉莉花开的季节,我终会想起玲珑身上的那股幽香。
思绪伴着回忆,将我带到了那个面红耳赤的下午,我默不作声地看着书,玲珑默不作声地看着我。
就仿佛茫茫人海中的一个回头,致命的优雅。
我抬头看了看旁边,诺大的图书馆不知不觉中只剩下了我和玲珑两个人。
我看着玲珑,她手上拿着一本光看封面就知道是恐怖悬疑小说的书。
玲珑顺着我视线,落落大方的一笑,自然而然的将视线转回了书中。
幽静的图书馆里只剩下玲珑的呼吸声和我的心跳声。
我们各自感受着自己的声音,享受着属于自己的时光。
我在书中化身侦探,侦破案件,她在书中化身为主人公在一声声尖叫声中迷失了自我。
我局促的坐在座位上,脑子充斥着杂乱的思绪,不知道为什么,玲珑那张鹅蛋脸占据了我的脑海。
也许是在茫茫人海中多看了一眼,也许是曾经在某个不知名的下午相逢。
我总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玲珑,那是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许久许久,玲珑悄悄的走了,正如她悄悄的来。
我看着木架上她放下的小说,鬼使神差地打开了扉页,扉页上插着一张书签,书签上写着“玲珑”两个字,还有一些绿色的装饰。
那一刻,我深深地记住了她的名字。
直觉告诉我,我等了一年又一年一日又一日的时机真的来了。
意思是人生如果都像初次相遇那般相处该多美好,那样就不会有现在的离别相思凄凉之苦了。
那是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在茫茫人海中一眼就看到了我的时机。
跟公鸡还有母鸡都是好东西的石鸡。
或许人都会在某天发现一个人让你一见钟情难舍难离见色起意的佳人伴侣。
我直到遇见才知道,原来我的时机是图书馆。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古人诚不欺我。
公元二零二三年的新年伊始,我结束一个寒假的打零工生活。
和刚子还有老林他们不同,我将时间花在了学校图书馆上,而不是花在英雄联盟上。
也没有想国栋一样将业余时间花在了刀刃上,疯狂找零工。
不为别的,只想默默努力,慢慢变强,渐渐变得优秀。那时的我沉迷于一句话“你要默默变强,然后惊艳所有人。”
只想惊艳所有人的我选择了利用闲暇时间在图书馆充电。
学校图书馆离宿舍不远,只有大概两三千米的直线距离,亚健康状态的当代男大学生走起来却像走了十万八千里远。
当我顶着烈日炎炎,一步步走在炙热的道路上时,我无比希望自己能变成齐天大圣孙悟空,可以一个筋斗十万八千里远,再也不被赶路所烦扰。
但可惜我还是个凡人。
没有腾云驾雾的神通,只能一步一个脚印。
等到了校图书馆我累的不行了,吐着粗气像个卷毛狒狒,满身大汗淋漓。
幸好图书馆有空调开设,有幸在炙热的岭南气候中取回一条性命。
随手在琳琅满目的书籍中挑选一名看得顺眼的幸运儿,来不及看书名,霸气侧漏地选了个位置坐下。
我没看书名,一边喘着粗气,一边看着书上的文字,一边静静的听着自己的心跳。
窗外白云过隙而入,卷入我的眼帘。
不久,缓过劲来。我仔细一看手中的书,发现是随手拿的一本悬疑小说。
我如饿狼一样饥不择食时不再来地阅读起来手中的小说。
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和一个高尚的人在交谈。
我深以为然,如果这个高尚的人是个和我一样的新时代文青就更得我心了。
我是在和一个怎样的人交谈?
这是个好问题,这是一本悬疑恐怖小说,我应该是在和一个离群索居孑然一身无所畏惧的坚定唯物主义战士交谈。
反之亦然,如果这是一本欢乐喜剧小说,我应该是在和一个怡然自得的乐天派式人物。
有人说,看一个人读的书就能知晓一个人的性格。
我深以为然,在这个浮躁的时代,信息网络化遍布生活的方方面面,人们习惯了数字化阅读。
但只有真真正正看过书籍的人才知道,将一本书真真正正捧在怀里仔细研究的感觉和快速阅读的感觉是天差地别的。
一本好书是值得仔细研究的。
二十岁的春天里,我捧着一本早已忘记书名的小说,思绪翻腾的阅读着,脚尖不安分的踢来踢去。
生活中的思绪万千仿佛一根根细线将我围绕,一点一点慢慢地将我包围。
在线团的中央是一个晚霞而来的女生。
那是玲珑。
那是我和玲珑的第一次见面,我们是完全陌生的两个人。
人是一种很喜欢发呆的生物,据不完全统计,人的生活中有百分之四十的时间都在发呆。
一天按二十四小时计算,就是九点六个小时,五百七十六分钟,三万四千五百六十秒。
在三万分之一的时间里,我结束了和玲珑的初见。
只记得那天的她穿着一件穿着一件呢子大衣配棕色围巾,高挑的身材配着运动鞋,光滑的脸蛋上打着淡淡的粉底。
只记得我那时的想法是,“这姑娘到底是老师还是学生?”
没有交谈,我们就像是两根平行线上的点,在线上相互眺望一眼。
仅此而已。
后来的后来,很久以后我曾经回想过当初,如果我和玲珑的见面止步于此,我会不会有遗憾。
没有答案,但我很是悲伤,因为在很久很久的以后我才大概发觉。
玲珑或许从来都未曾真正的喜欢上我。
当我永远记得那年的相逢,我永远都忘记不了玲珑坐在我面前的那一刹那。
一张木桌隔开了我和玲珑,在两条平行线突然交叉的一刹那,我闻到了玲珑身上淡淡的幽香,那是一顾茉莉花的味道。
此后的每一年,每到茉莉花开的季节,我终会想起玲珑身上的那股幽香。
思绪伴着回忆,将我带到了那个面红耳赤的下午,我默不作声地看着书,玲珑默不作声地看着我。
就仿佛茫茫人海中的一个回头,致命的优雅。
我抬头看了看旁边,诺大的图书馆不知不觉中只剩下了我和玲珑两个人。
我看着玲珑,她手上拿着一本光看封面就知道是恐怖悬疑小说的书。
玲珑顺着我视线,落落大方的一笑,自然而然的将视线转回了书中。
幽静的图书馆里只剩下玲珑的呼吸声和我的心跳声。
我们各自感受着自己的声音,享受着属于自己的时光。
我在书中化身侦探,侦破案件,她在书中化身为主人公在一声声尖叫声中迷失了自我。
我局促的坐在座位上,脑子充斥着杂乱的思绪,不知道为什么,玲珑那张鹅蛋脸占据了我的脑海。
也许是在茫茫人海中多看了一眼,也许是曾经在某个不知名的下午相逢。
我总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玲珑,那是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许久许久,玲珑悄悄的走了,正如她悄悄的来。
我看着木架上她放下的小说,鬼使神差地打开了扉页,扉页上插着一张书签,书签上写着“玲珑”两个字,还有一些绿色的装饰。
那一刻,我深深地记住了她的名字。
直觉告诉我,我等了一年又一年一日又一日的时机真的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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