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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离别

    夜,黑如墨。

    一条青石板铺成的大路笔直的伸向远山,淹没在黑暗中。

    一匹白马,洁白的一尘不染,仿佛黑暗中的一道闪电,正沿着大路朝远处奔去。仔细观察,才能发现白马的身后套着一架漆黑的马车,马车行驶在曲折的小路上,就像一把快刀劈开了黑夜。

    赵无忌此刻正躺在马车里,他卷曲着身子,斜靠在车厢壁上,面部平静而安详,仿佛睡着了。

    就在刚刚,他忽然想通了。

    他父亲在给他打下这个死结的时候,其实已经告诉他方法了。

    既然无法解开这个结,为何不抛弃他呢?

    这本来就是大风堂和唐门的恩怨。

    他本来是一个新郎官的,此刻应该和凤娘开开心心的过着日子的。

    这一年多,他却做了许多没有意义的事情,为的,就是这个死结打的更紧。紧的他无法呼吸。

    无论是谁告诉了唐娟娟,他的身份一定是被除了上官刃以外的人看穿了。也许是唐缺,也许是从未露面的唐傲,或者是曲平已经背叛了。

    现在这些都不重要了,他已经决定置身事外了。

    留在唐家堡,反而会拖累了上官刃,他走了,雷震天的死、唐家堡的刺客都可以算到自己头上了,上官刃反而更能够施展手脚。

    卫凤娘,你现在在哪里呢?这些日子,让你吃了如此多的苦,却未听到你一声怨言。

    上次回到和风山庄,得知凤娘正在寻找自己,听白衣雷的消息,仿佛正和地藏在一起。想到地藏,赵无忌的心又沉了下去。为了给父亲报仇,他和地藏约法三章,中途他却偷偷的跑了出来,论信用,他是一个违背诺言的小人,论武功,他只学了一个皮毛,根本不是地藏的对手,而凤娘……

    无忌不敢想下去,他并不是一个怕死的人,他欠债太多,还不能死。

    欠凤娘的债,无论如何是要还的。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债,欠着欠着,就再也没有机会去偿还了,就会变成心债。

    一个人背负的债越多,就会越累。

    心债也一样,抛弃了那个死结,却背负了许多心债。

    轩辕一光、梅夫人、张有雄……

    复仇的心蒙蔽了自己的双眼,此刻,这些人物又一个个的浮现在了无忌眼前。

    马车驶过了森林,就出了唐家堡的地界了。

    天空好像真的被刀划开了一样,大地变得亮堂堂的。

    眼前忽然开阔起来,大路变成了十几丈宽,两旁挤满了摆摊的小贩和食客,有卖武汉豆皮的,有卖天京烤鸭的,山西刀削面,山东煎饼果子……

    这些摆摊的小贩就地支起了桌椅,三三两两的食客就围坐在桌子边开心的吃着,每个摊位上面的灯笼将整个夜市照的通亮。

    繁华的夜市。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熟悉的香气。

    高粱酒的香气。

    无忌也闻到了这股香气,他感觉肚子饿了,正好吃些夜宵。

    宵夜哪能离开酒。

    有了酒,怎么能少了朋友。

    马车似乎也被夜市的热闹繁华所吸引,刚走了几步,停了下来。

    赶车的马夫一言不语,此时已经溜的无影无踪。

    无忌开心的笑了笑,他知道,此刻,他除了可以宵夜,还能痛快的牛饮了。

    酒与朋友,缺一不可,酒有了,朋友就在外面。

    一位衣着华丽的胖子正站在马头的位置,丝毫不顾及白马马上就要撞着他了手中拿着一个硕大的鸡腿啃食着,鸡腿被烤的油光锃亮,一滴油正顺着他的中指流向了他金光闪闪的戒指。

    如果胖人知道他是唐家堡的大倌,就会一点不奇怪了,这个穿金带银的家伙,全身充满了暴发户的气息,偏偏又很能吃,他就是唐缺。

    灯光下,他的头饰,他的腰带、戒指,没有一处不闪闪发光,偏偏他的眼睛却阴沉无光,死死的盯着马车外门,嘴里的鸡腿好像随时能够飞出去,要了人的性命。

    无忌掀开门帘,从车上跳了下来,灯笼的光线,清晰的照射在他的脸上,显示出一张疲倦而放松的脸庞。

    唐缺看见无忌下车,装出一副大吃一惊的夸张表情,朝马头后面跳了三跳,道:“哎呀,吓死我了。”

    无忌道:“这个世界上无论谁会被吓死,都不会是你。”

    唐缺道:“那是因为世上的人怕的东西太多,而我只怕一样。”

    无忌笑道:“无论如何,那样东西看来不是我了。”

    唐缺道:“这唐家少奶奶的马车,下来的竟然是一名汉子,你说可怕不可怕。”

    无忌道:“总比下来的是唐家少奶奶要好的多了。”

    唐缺道:“这份运气看来明天我要去烧份高香了,遇到一个朋友,总比遇到一个鬼见愁的女人要强上一百倍的。”

    谈话间,唐缺的双手灵活的转动着,手中的鸡腿肉被他剔的干干净净的,他左手拿着白森森的鸡腿骨,右手将鸡肉喂入嘴中,满足的嚼了嚼,接着道:“唐家堡对待朋友一向是很客气的,如果有什么招待不周的地方,朋友也应该直接指出来的。”

    无忌道:“此话甚对,朋友,本来就应该是坦诚相待的。”

    唐缺问道:“我们是不是朋友?”

    无忌答道:“朋友有很多种的,有不论生死的,也有酒肉欢愉的……你我当然是最好的朋友。”

    唐缺道:“你在唐家堡,可有住的不舒服?”

    无忌答道:“没有。”

    唐缺接着又问道:“可有吃的不习惯?”

    无忌道:“没有。”

    唐缺道:“下人可有怠慢你的地方?”

    无忌道:“没有。”

    唐缺道:“唐家堡有人要杀你?”

    无忌道:“也没有。”

    唐缺忽然厉声道:“好得很,既然我们是朋友,唐家堡也没有对不住你的地方,为什么你却连一声招呼都不打,就这样告辞了?”

    说完,唐缺阴沉的双眼又死死的盯着赵无忌。

    无忌脸上仍然没有任何表情,淡淡的说道:“唐家堡对我甚好,你和我也是朋友,但是,今夜,我是非要离开唐家堡不可,因为这件事和我们是不是朋友一点关系都没有的。”

    “哦?”唐缺布满油污的右手在胸前擦了一下,纤细有力的手指和他肥胖的身体格外不协调。

    唐家以暗器出名,暗器上沾满了唐家独有的毒药,普通唐家弟子使用这些暗器,为防止毒药伤着自己,需要随身佩戴一副鹿皮手套,发射暗器时,双手需要提前戴好鹿皮手套,这也成了唐门的标志性饰物。凡是腰间别着一副鹿皮手套的人,必是唐门中人无疑了。

    唐家的高手,却练的一副好手法,他们对暗器力道的拿捏亦非常人所及,他们只需要在手上覆盖一层薄薄的油脂或油腊,便可以借以这层防护,徒手发出暗器。

    唐缺显然是唐门高手中的高手,他的手现在布满油污,擦手的地方,正是唐门中人最爱存放暗器的暗兜位置。

    一排排的灯笼照的大街亮如白昼,马头却正好挡住了灯笼的光线,遮住了唐缺的脸,也遮住他的手。

    灯光也毫无保留的照在无忌的脸上,连他脸上的伤疤里的汗毛都清晰可见。

    无论无忌有任何表情,唐缺都清晰可见。

    唐缺能看见无忌脸上的伤疤,能否也能看清他心里的伤疤呢?

    他的父亲离他而去,没有给他留下只字片语。

    他的父亲在他新婚之日离他而去,却只把这个秘密告诉了他的杀父仇人。

    他的父亲死了,他的杀父仇人背负着世界上最难听的名声。

    他们的目的却是为了消灭眼前这个朋友,为了打败唐门。

    他抛弃新婚妻子,离开唯一的亲人妹妹,既为了为父报仇,也为了消灭眼前这个朋友,为了打败唐门。

    他已经解决掉唐缺的弟弟唐玉,快要接近胜利了。

    一想到这些,无忌感觉到那个无形的死结又在使劲绞动,心里的伤疤隐隐作痛,脸上闪过一丝悲痛,他又想到了凤娘,想到了抛弃这个死结,不去理会它,脸上马上恢复了平静。

    无忌的表情没有逃脱唐缺的眼睛,他的右手不停的胸的衣服上摩挲着,仿佛手上有擦不完的油渍,脸上却始终一副似笑非笑的表情。

    无忌接着说道:“我本不想接下这个买卖的,无论怎么看,他都是一个亏本的买卖。”

    唐缺的手停了下来,笑道:“男人和女人做买卖,特别是漂亮女人,总是要吃一些亏的,还要吃的心甘情愿。”

    无忌道:“她不但漂亮,而且聪明,花了十万两银子,买一赠一,杀掉两个人,银子却要挂账。”

    唐缺道:“所以你今晚要去杀第二个人?”

    无忌道:“是的,正因为我们是朋友,我才不能将这些告诉你,因为……”

    无忌的脸上又现了痛苦之色。

    唐缺道:“因为你不一定杀得了那个人,你也不知道能否再回得来,你不想连累朋友,所以独自上路了。”

    无忌惊恐的看向唐缺,这真是一个可怕的对手。

    作为朋友,他完全知道朋友的需求,雪中送炭。

    作为敌人,他能洞晓敌人的想法,步步先机。

    可惜,他没有朋友,因为他是唐缺,完美无缺的缺,一个人太完美,事事周密,他是不太需要朋友的。

    任何事情他都能搞定,一切尽在他的掌握之中。

    这样的人岂不是太孤独?

    孤独的人总是渴望交朋友的,哪怕这个朋友是个敌人。

    幸好这个可怕的人现在和无忌还是朋友。

    朋友间最应该干什么?

    “喝酒!”唐缺笑道,“我们是朋友,所以我应该帮你一下,也算是替我妹妹还账。”

    “哦?”

    “你闻闻这空气中有什么?”

    “酒!”

    “不,还有豌豆和肥肠的清香,我最喜欢的豆汤饭,今天要吃它十大碗。”

    唐缺接着说道:“今天你也必须要干他十大碗酒,不醉不休,因为今天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

    无忌奇怪的问道:“值得纪念的日子?”

    唐缺道:“对,今天我第一次帮朋友杀人。”

    无忌道:“这个世界最快的马,一个昼夜也不过能跑千里,而娟娟让我杀的这个人,却在千里之外。”

    唐缺摇头笑了笑,道:“这又不对了,这个世界上,不一定要杀手主动找人,飞蛾扑火,有些人总要找上门送死,你却一点法子都没得。每年,都有很多人主动到唐家堡送死,今年,好像格外多了一些。”

    无忌沉默不语。

    唐缺继续笑道:“最近,好像更多了一些,今夜,你要杀的人就会找到这里,如果你一个人还没有十足的把握的话,我们两个人对付他却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

    夜已深,风更冷,是一个杀人的好时间。

    无忌道:“你知道我要杀谁?”

    唐缺道:“娟娟想杀的人虽然很多,但是需要花钱去杀的,却是掰着手指都算的过来的。”

    唐缺冷冷的盯着无忌道:“第一个,便是他的夫君,霹雳堂的掌门人,雷震天。”

    无忌并不意外,算是默认了。

    唐缺接着道:“第二个人,却是个用剑的高手,用剑的高手,一般都身法敏捷,可这个人,却像黄金铸造的一样……”

    唐缺话刚说了一半,一个围着白裙小二打扮的人跑过来弯腰鞠了一躬,道:“大倌,酒菜饭都已经备好,正是最适合温度。”

    “好,请!”唐缺说着,将手中的鸡骨朝森林中一扔,身子也跟着飞了过去。

    鸡骨射入三丈外的一颗高树上,以此作为标记,无忌望去,见这颗大树顶部已被削去,树枝上平铺了几块木板,形成一个悬在空中平台。平台上摆着一张方桌,两把椅子,唐缺已经坐在其中一把椅子上了。无忌也提起身子,双腿连蹬几下,落座在另一把椅子上。

    果然如唐缺所说,他面前摆着十大碗豆汤饭,而无忌面前摆着十大碗高粱酒,桌中间摆着这夜市中每个摊位的小吃,西湖醋鱼、恩施腊排骨……

    唐缺不仅是一个对吃有研究的人,这个位置也挑得极好,坐在席位上,可以将整个夜市鸟瞰的清清楚楚,就连夜市尽头的道路,也尽收眼底。

    夜市的中央,立着一根高高的杆子,杆子上方,挂着一面粗布锦旗,在夜风里上下翻飞。锦旗上面写着苍劲有力的三个大字,一看就是出自内力雄厚之人的手。

    ——豆汤饭。

    蜀中豆汤饭是一道美食佳肴,具有浓郁的川菜风味。其中的耙豌豆煮熟后香气扑鼻、味道鲜美,而猪肠去除了腥臭,留下了滋润多汁的口感。将米饭泡于豆汤中,使得饭粒吸取了豆汤的味道,更加绵软可口。蜀中豆汤饭作为中华饮食文化中的一绝,口感丰富、营养丰富,深受广大美食爱好者的喜爱。

    走南闯北小贩商人,无论富贵贫贱,都可以来上一碗豆汤饭,富贵者可再加肉蛋等配菜,贫贱者只加些姜蒜调料,都能快速补充体力,填饱肚子。

    这豆汤饭的摊位因此占据了夜市中最好的位置,也占据了最大的地盘,前前后后,竟然摆了十余张桌子。

    正中央的一张桌子上,坐着一位年轻人,背对着无忌方向,一身长袍,却看不出他的贫贱富贵。

    这长袍与他的身材一点都不协调,将他的身体遮盖的严严实实,或许里面藏着杀人的玩意,随便拿出来会吓着旁人。

    他面无表情的看向两尺外另外一张桌子上的年轻人,对自己桌子上的豆汤饭不感一点兴趣,饭已凉,碗边的猪油凝固成了一圈圈白霜。

    他已经饿了三天。

    这里虽然是荒郊夜晚,小贩做饭的水平却一点不逊于成都宽窄巷子里的厨师。哪怕那厨师一顿也没饿着,就凭这豆汤饭的色香味,也能干他一大碗。

    唐缺已经干了三大碗了,揉面盆大的三大碗豆汤饭。

    无忌也干了三大碗,揉面盆大的三大碗高粱酒。

    抛掉死结,心中燃起新的希望,今夜难得轻松,大块吃肉,大口喝酒。

    如果不能喝的痛快,还不如不喝。

    所以唐缺不喝,他就像一只敏感的猎豹,每喝一口酒都会影响他对猎物的判断。

    无论谁看来,这两个人坐在这里,都不能算是朋友。

    一位喝汤,一位喝酒。

    喝汤的或许有不能喝酒的苦衷,喝酒的也许有不能喝汤的苦衷,真正的朋友,是能相互谅解的。

    不醉不休的只能是酒肉朋友,酒肉朋友也是一种朋友。

    仗义的朋友。

    无忌现在还不能醉,他已经认出了长袍年轻人正是曲平,而曲平看向的年轻人,正是他的妹妹,女扮男装的赵千千。

    好阴毒的计划。

    唐缺他们故意选择这块唐家堡地界之外的地盘放出曲平,为得就是引出赵千千来营救。

    这夜市中,一定埋伏了不少唐门中人,千千看来凶多吉少。

    千千她又能搬来什么救兵呢,目前看来好像就她一个人。

    无忌的酒下肚子,马上又从后背冒了出来。

    好歹这样,再喝十大碗,他也是不会醉了。

    夜风依然冰冷,从无忌的脖子灌入,就像一把尖刀抵在他后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