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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善是弱点

    月圆,夜凉如水。

    常时从稻草堆里拿出了那两个黄布包袱,解开了其中比较大的一个。

    包袱里是一套折叠得非常整齐的黑色衣裳和一双黑色的小牛皮靴。

    在银色的月光下,谁都可以看出来这套衣裳是用一种非常昂贵的质料作成的,轻柔光滑如处子的皮肤。

    或许一个落拓天涯的浪子,是不配穿这种衣服的。

    可是等他穿起来之后,世界上就绝对没有人再敢说他不配了。

    光滑的衣料紧贴在他光滑瘦削的身体上,剪裁之贴身,手工之精细,使得他在瞬息之间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甚至就好像忽然变成了另外一种动物。

    现在他看起来就好像是一头黑色的豹子。

    一头藏在黑暗之中,等带着猎物的豹子。

    他站在月光下,伸展四肢,全身上下每一个骨节中立刻就响起了一连串爆竹般的声音。

    可是他耳边所响起的,是另外一种声音,他仿佛又听见那个人用一双充满血丝的眼睛瞪着他说:“常时,要记住在九月月圆的那一天晚上,你要去对付的是一些非常可怕的人。他们要杀人,就好像要喝水那么容易。他们要杀人时的样子,也好像喝水时那么轻松自然,甚至他们在杀了你之后,你都不会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你不用替我担心。”

    “嘿嘿,当年我就是因为一时之间有了善心,放过了他们,现在我一个人独自品尝苦果,悔恨!”

    那人的声音就好似是恶魔在呢喃,那可怕的嘶哑的喉咙,好在地狱里度过了余生。

    “他们骗我了!他们骗了我!我要他们全部都去死!但是你现在的实力,去找他们无异于送死!”

    常时说:“如果我自己不想死,无论谁要我死都不容易。”

    “嘿嘿,如果我当年有你这么谨慎,啊!他们都得死!都得死!…..”

    常时当然知道当年发生了什么,可是他也无法改变过去,因为这个嘶吼的男人是他的父亲,一个曾经的大侠,行侠仗义为己任。

    好人就应该没有好报,这是父亲这下半辈子一直说的话。

    常时没有反驳,也没有接受。现在自己武艺小成,是时候该去自己寻找答案了。

    “我会找到他们,替你报仇,我一直很小心。”

    常时虽然这么说,却还是记住了这些个人的名字,还花了两个月的时间,把他们的资料都搜集得很完全。

    这些人里,其中一个就是—

    李子峰,男,三十三岁,身高七尺六寸,重一百八十四斤,使一把长剑,全长二尺四寸,重十九斤,剑名柳风。一流之境,曾在很多的门派之中学剑,颇有威名。

    之所以能够在诸多门派内学习武艺,是因为,

    李子峰,大明某一个大臣的私生子,他的母亲是匈奴女人。

    他出生之后,生长在边区野人山中的一个浓密森林里,四岁时,就会使用他匈奴父亲的短剑,七岁时就已经能用那把短剑杀人了。

    那一次,是他第一次杀人。

    三个月以后,他用短剑杀死了他生命中的匈奴父亲,再过三个月,他就用同样的这把短剑砍死了他母亲的情人。

    匈奴女对于贞操观念就好像浪子对金钱那么随便,没有人为这件事责备他。

    所以他以后对人命价值的观念,也就看得比较随便,有时候他砍人,简直就好像砍树那么简单。

    幸好人不是树,要砍人,通常都比要砍树难得多,所以他每年至少都要负伤二十七八次,每年都要躺在床上一百多天。

    不幸的是,他也因此而磨练出一副打不死的铜筋铁骨,一股悍不畏死的剽悍之气,和一套无坚不摧的剑法,凶悍剑法。

    这是他从无数次艰辛血战的经验中练出来的,比任何武学大师能够教给他的都实际有效。

    这个人在他二十五岁时,已经被武林中人公认为三十二个最可怕的杀手之一。

    而他的妻子,或者说他的前妻。

    山下玲子,女,二十七岁,已婚,结婚六次,每次成亲后不到一年,就已成为寡妇。

    现仍寡居,最后一个丈夫正是李子峰。

    看见过山下玲子的男人也不知道有多少个,能够忘记她的人,却不会多,或者说一个也没有。

    在这个充满了各式各样奇奇怪怪人物的世界上,却只有一种女人是能够让男人只要看过一眼就永远忘不了的。

    山下玲子无疑就是这种女人。

    她的身世是个谜,关于她身世的说法有很多种,其中最可信的一种是---她的父亲是一个流浪到中土来的扶桑浪人,强暴了她的母亲,生出了她。

    她的母亲是华山剑派掌门人的女弟子,剑法本来就很高。可是她父亲却用一种极其诡密怪异的东洋剑法之轻灵得自华山,出手之诡异得自扶桑。

    这么样一个女人是不是已经很可怕?

    更可怕的是,她嫁的六个丈夫也都是名门剑派后起一代高手中的佼佼者。

    她当然也把她的丈夫拉剑法中的精萃吸收过来。

    所以,每当江湖中人看到一个非常温柔美丽的女人,带着一种非常可爱的微笑,向他们走过去的时候,他们通常都会在刹那间死于她的剑下。

    可是比起那个最神秘的人贩子,李子峰和山下玲子就变得只不过好像是一个和善的天使了。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真的还有一种能让人做噩梦的人,这个神秘的人贩子绝对就是其中之一。

    常时对他知道的最少,江湖中甚至没有人能够收集到有关他的资料。

    他姓什么?叫什么?身世如何?武功如何?

    没有人知道、。

    最怪异的是,江湖中甚至没有人知道他是男是女?

    只知道他会用一条很长的棍子,就好像边极荒原上那种邪恶的人贩子,所用的那种邪恶的长棍。

    可怕的是,他的棍子上还带着刺,就好像玫瑰花枝上的那种刺一样。

    而这刺上,确实世间最可怕的毒之一。

    更可怕的是,他卖的是人。

    男人,女人,老人,小,孩侏儒,残废,才子,学者,侠客,英雄,豪杰,在他眼中看来都是一样的,都是他棍下的奴隶。

    人世间全部有生命的动物,在他眼中看来全部都是他棍下的奴隶,都要受他的鞭策奴役。

    都是他的钱和交易物品。

    常时也曾在噩梦中梦见过他。

    常时知道在复仇的路上,这一战,最没有把握对付的人就是他。

    因为他连这个人是什么样的人都不知道,他只知道他实在不愿意死在这么样一个人的手下。

    当初自己的父亲又是怎么在这些可怕的人手里逃生的呢?

    而且父亲所说的,是他本可以杀了他们。但是心中的侠义和善心,让他放过了他们。

    毕竟除了丧心病狂的人,谁又会对孕妇下杀手呢?

    可是为社么不杀了那两个男人呢?

    常时解开了第二个包袱,那个狭长的黄布包袱,包袱里是一把刀。

    一把刀,一把很狭很长的刀。

    常时没有把刀拔出来。

    因为这把刀用不着时常擦拭,也依旧可以保持它的锋利。

    这把刀也不是用来观看玩赏的。

    只是在面对他非杀不可的强仇大敌时,这把刀才会出鞘。

    刀出鞘,必见血,敌不亡,我必亡。

    这其间绝无选择的余地。

    走过洒满月花的土地,来到用白石砌成的井栏,常时吊起了水桶,用井缆吊起了木桶,把冰冷的井水一桶桶从头上淋下,使他的人完全保持在绝对清醒的状态。

    井水从他的衣衫和刀鞘上流落,他的衣,他的褥,他的靴,他的也鞘,在井水流过后,立刻就干了,干的就好像从未见过流水的沙漠一样。

    然后他就走向死亡,笔笔直直的走向死亡。一样。

    只不过谁也不知道那将是谁的死亡。

    跪坐在地上的少女望着一身白衣向她走来的男人,这个男人的样子是那么的颓唐,神情是那么的疲惫,除了那双无比有神且年轻的眼睛,让少女始终移不开视线。

    “以后,不要晚上跑出来了。”男人的声音无比的温柔,好似是春天里的微风,听着少女十分的舒服。

    晚上跑出来玩耍是常有的事情,但是遇到坏人是偶发的事件,但是谁也不敢说不会发生。

    “快些回去吧,不要让你的亲人担心。”

    路见不平,有的人或许会看人下菜。

    但是这个男人绝对不会,他心中的正义和爱是他成为传说的原因。

    身边的虬髯大汉不再说什么,头垂得更低,等他抬起头来时,那人已走人树林,似乎又在咳嗽着。

    少女听着那断续的咳嗽声在夜晚的寒风中听来,实在令人心碎。

    但寒风声终于连他的咳嗽声也一起吞没。

    他们两个人救下了少女,吩咐了几句就离开了。

    虬髯大汉目中已泛起泪光,黯然道:“少爷,咱们在关外过得好好的,你为什么又要入关来受苦呢?十年之后,你难道还忘不了她?还想见她一面?可是你见着她之后,还是不会和她说话的,少爷你..你这又何苦呢?..”

    听了他的话,男人那种懒散,落寞的神情就完全改变了,他忽然变得就像是猎人那么轻捷,矫健。

    他的耳朵,鼻子,眼睛,他全身的每一个肌肉,都已有效的运用,寒风里,枯枝间,甚至空气里,只要有一丝敌人留下的痕迹,一丝异样的气息,他都绝不会错过,二十年来,世上从没有一个人能逃得过他的追踪。

    现在,他们正在追一个人。

    而路上遇到了流氓,只是顺手解救,不以善小而不为,这是他的人生准则。

    他行动虽快如脱兔,但看来并不急躁匆忙,就像是个绝顶的舞蹈者,无论在多么急骤的节奏下,都还是能保持他优美柔和的动作。

    十年前,他放弃了他所有的一切,黯然出关去的时候,也曾路过这里,那时正是春暖花开的时候。

    他记得这附近有小小的酒家,远远就可以看到那高挑的青帘,所以他也曾停下车来,去喝了几斤酒。

    酒虽不佳,但那地方面对青山,襟带绿水,春日里的游入很多,他望着那些欢笑着的红男绿女,一杯杯喝着自己的苦酒。准备从此向这十丈软红告别,这印象令他永远也不能忘记。

    现在,他想不到自己又回到这里,经过了十年的岁月,人页想必已全非,青日的垂髫幼女,如今也许已嫁作人妇,昔日的恩爱夫妻,如今也许已归于黄土,就连昔日的桃花,如今已被掩埋在冰雪里。

    可是他希望那小小的酒家仍在。

    他这么想,倒并不是为了要捕捉往日的回忆,而是他认为她说不定就落脚在那酒家里。

    寒风中的世界和春风中大不相同,但他经过这条路时,心里仍不禁隐隐感觉到一阵阵刺痛。

    财富、权势、名誉和地位,都比较容易舍弃,只是那些回忆,那些辛酸多于甜蜜的回忆,却像是沉重的枷锁,是永远也抛不开,甩不脱的。

    他自怀中摸出个扁扁的酒瓶,将瓶中的酒全灌进喉咙,等咳嗽停止之后,才再往前走。

    他果然看到了那小小的酒家。那是建筑在山脚下的几间敞轩,屋外四周都有宽阔的走廊,朱红的栏杆,配上碧绿的纱窗。

    他记得春日里这里四面都开遍了一种不知名的山花,缤纷馥郁,倚着朱红的栏杆赏花饮酒,淡酒也变成了佳酿。

    如今栏杆上的红漆已剥落,红花也被黑粉代替,但是却可以听到屋后有马嘶声随风传出。

    他知道自己没有猜错,她果然曾经落脚在这里!因为在这种偏僻的地方,这种地方绝不会有其他游客的。

    他的行动更快,更小心,静静地听了半晌,酒店里并没有人声,他皱了皱眉,箭一般窜了过去。到了近前,就可以发觉这酒店实在静得出奇,除了偶而有低低的马嘶外,别的声音一丝也没有。走廊上的地板已腐旧,李寻欢的脚刚踏上去,就发出“吱”的一声,他立刻后退了十几尺。

    但酒店里仍然一点动静也没有。

    李寻欢微一沉吟,轻快的绕到屋子后面,他心里在猜测,也许她就在里面。

    她并没有回到这里,只是他的一厢情愿。

    他见到的是一个男人,这个男人也正在直着眼睛,瞪着他!

    那个男人的眼睛几乎完全凸了出来,已经撑成死黑的脸看来竟已变得说不出的狰狞可怕,他就站在马廊前的一根柱子旁。

    廊中的马在低嘶着,踢着脚,他却只是站在那里,既不出声,也不动,就像是个泥塑的,还未着色的人像。

    男人暗中叹了口气,道:“想不到!..”

    他只说了三个字,就立刻停住了嘴。

    因为他忘了,死人是再也听不到任何人说话的声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