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小说 » 都市言情 » 灰生阙 » 第十章 我不是很认可

第十章 我不是很认可

    身体的不适随着两人地慢慢走到商场人群密集处消失不见,李峻听到钢琴声,拉着龙梦晴走向了围观处,视线望去有人在弹奏钢琴,曲子是著名的《水边的阿狄丽娜》,一曲奏罢周围响起掌声。

    掌声接近结尾,李峻突然靠近龙梦晴耳朵说道:“唱首歌给你听!”

    龙梦晴没来得及开口,男人已松开握住的手走向钢琴,与演奏者交谈几句,演奏者笑着便让出位置,李峻道谢后坐下开始调整话筒,面朝女人露齿一笑,手指钢琴示意好好听。

    龙梦晴不认为李峻会弹钢琴,话筒中传来的声音打断了龙梦晴的思绪:“一首歌送给龙小姐。”

    这家伙要自弹自唱?龙梦晴带着质疑的想法准备看笑话,想看看男人准备耍什么花招。

    随着李峻双手按下键盘,前奏响起,娴熟地演奏让龙梦晴略感惊讶,没想到这小子还会弹钢琴,歌词从李峻口中脱出,龙梦晴才认出是艾德·希兰的金曲《perfect》,轻描淡写又不失深情。

    龙梦晴从一开始的质疑,慢慢跟着音乐的节奏摆起了手,另一只手急忙竖起手机录像。

    “Ifoundaloveforme

    Darlingjustdiverightinandfollowmylead

    WellIfoundagirlbeautifulandswee

    ......

    NowIknowIhavemetanangelinperson

    AndshelooksperfectIdon'tdeservethis

    Youlookperfecttonight”

    手指停下,周围响起热烈的掌声,这时龙梦晴开始起哄:“再来一首!”

    周围的人也开始跟着龙梦晴的节奏,“再来一首”呼声越来越大。

    李峻则起身双手合十表示抱歉,离开了钢琴径直走向起哄的女人。

    李峻提起购物袋,牵住龙梦晴离开人群,周围男女羡慕的目光跟随到直至二人的背影离开视野。

    龙梦晴有点心不在焉,在刚刚李峻的自弹自唱后彻底改变了对李峻的看法,与刚认识的形象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心里泛起万千思绪。

    李峻在前觉得后面的女人脚步越来越沉,放开手问道:“怎么了?”

    “你骗我!你真能藏!”

    “我只说你会印象深刻的。”

    “少来!五音不全都说得出口,这不唱得很好嘛!还会弹钢琴!”说着龙梦晴向李峻展示刚才的录像。

    “哈哈哈,你还录下来了啊!上学的时候学的,现在已经丢得差不多了。”

    “难得你能有件干得好的事。现场能唱成这样很不错了,为什么不唱《晴天》?”

    “现在又没下雨,刚刚选那首是以前因为练得比较多,没忘记。”李峻随便找了个借口。

    “那这次不算,下次再补上,不是《晴天》,我不是很认可。”

    “哈哈哈哈,我弹你唱好不好?。”李峻说完拉起龙梦晴小手,欲返回钢琴处。

    “我不去,你唱,答应了就不准食言。”

    “没问题,下次再唱吧。可别抱什么期待,我不是专业歌手,普通路人水平,下次也听听你唱歌。”

    “我唱得很难听的,以前朋友emo了就想听我唱歌调节气氛。”

    “哈哈哈哈哈哈,唱唱逗我开心不行吗?刚刚还被你重击还疼着呢。”

    “能唱歌了还疼个屁,我看你是皮痒了。想纯看我笑话是吧?”

    “怎么会,只是好奇,只有你我二人唱两句有什么关系。”

    “不行!”

    李峻不再要求,说自己想吃火锅了,龙梦晴欣然答应。

    二人来到火锅店,下午跌跌撞撞算是过来了,在服务员质疑的眼神下点了一大堆肉,李峻也好奇龙梦晴能吃得比他还多,身材却没走样,女人表示周末就是养膘的时候要放开吃,工作日才有能量工作。

    二人风残云卷,扶着鼓起的肚皮走出商场,李峻提议散步消食顺便想想去哪,龙梦晴询问李峻周末晚上如何度过,李峻回答一般是打游戏,龙梦晴撇撇嘴,这爱好她没法作陪,路上再看看。

    路过密室逃脱时,李峻开口:“要不试试这个?”

    “我害怕,你不怕吗?”

    “怕,又菜又爱玩指的就是我。”

    “换一个吧,我去里面眼睛都不敢睁开。”

    “就这个,没玩过就当体验新鲜感。”李峻坚持道

    见龙梦晴犹豫不决,李峻直接上手,扣住女人手腕拉了进去,询问前台哪个最恐怖,前台回答都差不多,因人而异。龙梦晴提议选个最不吓人的,万一去里面走不动路怎么办?

    李峻安慰龙梦晴害怕了就站我身边,实在玩不下去就退出,龙梦晴半推半就答应下来,难以掩饰此时心中的紧张。

    等待中李峻不停地说着笑话,想让女人转移注意力,凑齐了人准备进密室前龙梦晴退缩了,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李峻向NPC提议不让她单独行动,自己会全程陪在她身边。

    既然顾客要求,NPC也不再坚持,带着一行六人进入密室。

    二人走在队伍最后,带上眼罩走进黑暗的瞬间,李峻能明显感觉到女人搭在自己肩膀上的双手微微颤抖,腾出右手牵住女人的小手,手触感冰凉,不知是因为密室温度太低,还是太过恐惧,女人手臂上泛起鸡皮疙瘩,精神状态十分敏感。

    触碰到男人温暖的手,龙梦晴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使出吃奶的劲死死握住,身体下意识与男人拉近距离。

    NPC示意可以摘下眼罩,龙梦晴借助微弱的淡黄色灯光可以看清李峻的脸,心里松一口气,另一只手也悄悄拉住李峻胳膊,第一个环节二人没参与游戏,只在边上围观。

    第二环节进入一间小屋,NPC要求李峻出房间拿进入下个环节的道具,李峻回头看向龙梦晴,女人示意有光就没事,快去快回。

    李峻走出房间,抹黑开始前行,拐出两个弯发现地上的微亮道具,李峻弯腰拾起,拾起瞬间,周围亮起猩红色灯光,天花开始喷射雾气,一旁门突然打开,里面鬼举双手窜出,手里安全低电压的电击器呲呲作响。

    李峻见状头也不回,拔腿就跑,鬼见李峻如鼠遁而走,双手一摊,并不打算追,转身关门。

    李峻走回屋内将道具放回指定处,女人趴在桌上,李峻钻入桌下抬头见女人眼睛紧闭,手伸到女人眼前处晃动,见女人没反应,握住女人小手在她身边坐下陪伴,其他的交给队友们去操作。

    第三个环节NPC要求女玩家单独去指定房间寻找道具,同行人中只有龙梦晴一个女性,女人头也不抬地摇头果断拒绝,NPC只好提出由同行的李峻一起陪同,龙梦晴继续摇头,一副今天我怎么都不出去的坚决态度。

    随即NPC宣布女玩家不去,由与女玩家同行的男玩家代替,李峻答应,在龙梦晴耳边轻语:“去去就来。”

    龙梦晴的手未松开反而越握越紧,刚刚李峻出去不到一分钟她已经是相当害怕,现在男人又要出去,怎么都不肯放手,小声呢喃道:“你不准去,我好怕。”

    李峻见状向NPC说明女人状态不好,需要人陪。NPC这次没答应李峻的请求,表示二人必须有一人去,要么二人一起去,在NPC不停地劝说和李俊的怂恿下,龙梦晴缓缓起身,迈开脚步,跟随李峻进到指定小房间,房间里有几道门,要求必须由女玩家打开。

    龙梦晴手放在第一道门把手处停住,迟迟没打开门,担心里面冒出鬼来,门把手拧下一半又复原,这个动作重复几次。

    李峻则在一旁给女人加油打气,叫龙梦晴闭眼打开。女人点头照做,鼓起勇气打开第一道门,里面空无一物,没有任何响声,慢慢睁开眼长舒一口气。

    在李峻的带动下打开第二道门,仍没有动静。第三道门打开,鬼从门后窜出把李峻都吓一跳,开门的龙梦晴听见李峻叫声直接跳了起来,睁开眼跑向李峻身后,手环住男人腰间,脸贴着李峻后背开始嚎啕大哭,口中重复着不玩了。

    李峻意识到已无法继续,用对讲机向NPC说明女人情绪失控,请求退出,NPC只能同意,二人在对讲机的指引下走出黑暗。

    见到灯光的龙梦晴哭声渐渐变小,继续小声地抽泣着,李峻拿出纸巾帮女人擦拭眼泪,轻抚女人的秀发,小声地安慰。

    女人发红的湿润眼眸显得如此的无助,李峻索性将女人搂入怀里,女人双手无力地环住李峻,李峻来回地抚摸女人的后背,没再开口安慰,给女人时间慢慢释放。

    女人随着时间慢慢停止抽泣,抬头看向李峻:“我想吃冰淇淋。”

    李峻起身准备下去买,女人却不愿松开牵住的手,要跟李峻一同下去,排队时手也没有松开,直到付钱时才依依不舍放开手。

    两人边走边吃,这次李峻主动牵起龙梦晴的手,路上两人没再说话,走到停车的位置。

    上车李峻表示先送龙梦晴回家,对自己今天强行带她去玩密室逃脱感到抱歉。龙梦晴却表示没事,毕竟自己答应的,但实在太害怕了。

    送到龙梦晴小区门口,龙梦晴担忧地开口道:“我有点害怕,今天晚上会做噩梦。”

    李峻知道龙梦晴是想他今晚去她家陪陪她,直接答应下来:“嗯。一起上去吧。”

    二人上楼,龙梦晴让李峻随便坐,拿出一杯酸奶递给李峻,自己先去浴室卸妆洗澡了,李峻在沙发上躺下,困意一下子袭来,浴室传来若隐若现的水流声此时成为了助眠曲,眼皮开始打架,最终向困意屈服,进入梦乡。

    龙梦晴身着睡衣从浴室探出头,欲窥探男人正在干嘛,见李峻早已在沙发上呼呼大睡,一手叉腰,一手扶住额头,没好气地小声嘀咕道:“好家伙,我怕做噩梦叫你来陪我聊聊天,自己先去做梦了。”

    说完气呼呼地在旁边沙发坐下,故意在沙发上制造点动静,看看男人是不是装睡,见躺着的人一点动静没有。

    抬起玉足往男人小腿一踢,依然没反应,想再出一脚,却再半空中停住,脚用力跺向地面,一路跺脚走回卧室,从房间拿出毛毯往李峻身上扔去,转身进入房间,不一会儿又走出来摊开毛毯帮李峻盖好,欲言又止地指了指李峻,骂道:“你真是头猪。”

    龙梦晴骂完直奔卧室开始吹头发,手在头顶快速地拨动,害怕的情绪也像几根掉落在手的发丝,拿在手里狠狠捏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