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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一章画蛇添足

    “啪啪啪……”

    “恭喜,恭喜!”

    震耳欲聋的炮仗声,热情洋溢的祝贺声,打破了小镇宁静的早晨。

    一个被噪音吵得睡不着觉的男人,气忿忿的捶打着床板,破口大骂:“这世道不是混淆黑白,颠倒黑白么?比乞丐强不了多少的臭送饭的凭什么买得起大房子,能过上人模狗样的好日子?看我明天点份饭菜,非得在饭里放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教送饭的畜生赔得只剩下裤衩,跪在我脚下,磕头喊我爷爷。”

    他妻子用力扭转他的耳朵,另一只手一掌一掌往他后脑勺击去,大声斥责:“人家送饭又怎么了?人家一不去偷,二不去抢,风里来雨里去,年头到年尾,早出晚归,一天也不停歇。努力辛苦赚来,干干净净的钱有什么值得眼红嫉妒的?你若是有人家一半干劲,何至于给了别人十几年的屋租,却买不起一间属于自己的房子?”

    男人“嘿嘿”冷笑数声,道:“你说的甚么混账话,我是什么身份,腹里有才华,能写一笔好字,人人见了我,都得拱手含笑叫我声先生,那种没皮没脸的钱是我能赚的么?你没见到那些送饭的都是些什么人么,皆是跟猪一样愚蠢,跟狗一样老实的人,只要是个头脑正常清醒的人,都不会正眼瞧他们一眼。他们只能穿街走巷给人送饭,给人手指头戳着鼻子问候祖宗十八代也不敢吱声半句。”

    女人也“嘿嘿”数声,道:“说混账话的人恐怕是你吧。你腹里的才华,既没有改变你命运,又没能让我们一家人日子过得更好,只是越发让你自命清高,好像高人一等,这个看不起,那个瞧不上,半生眼高手低,没有一件事能做好。人家嘴里喊你先生,谁知道他们心里会不会说你百无一用是书生,废柴一个?人家表面看不起送饭的,谁知道他们心里会不会敬佩送饭的,大丈夫能屈能伸呢?如今镇上许多老板,下午生意空闲,不也是出去送几份饭么?”

    镇上的人皆被惊醒,议论纷纷,言语间有褒有贬,有不屑有赞扬。

    只见数十名身穿黄衣衫的“跑得快”人员,穿过硝烟弥漫的街道,踩着一地红色的鞭炮纸屑,大步向站在门口恭迎宾客的叶枫走去,嘴里一边欢声道贺,一边往叶枫手里递去红包。

    叶枫身穿深蓝色长袍,袍子上使用暗色丝线绣着一朵朵花朵,头戴镶嵌美玉的冠帽,既雅致自然,又时尚不失端庄气派。

    脸上化了淡妆的阿绣身穿翠绿色长裙,修长白晢的脖子挂着一条珍珠项链,美得如同一朵娇艳的鲜花。

    她右手抱着一个二岁左右的女童,左手牵着一个四岁上下的男童,他们夫妻俩携子带女,满脸堆欢,笑盈盈的将一个个客人迎入新家之中。

    他们新家在镇西,此处原来是片杂草丛生,臭气熏天的荒地,官府平整土地之后,将这里开辟成一条街道,故而地皮相对其他地方,比较便宜。

    但要在这里建一幢前面有两间门面,后面有个带围墙的独立大院子,上下有十多个房间的小楼,同样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叶枫夫妻俩日以继夜,省吃俭用,一分钱恨不得当成十文钱花,整整积攒了五年之久,总算有了块属于自己的栖身之地。

    在这里置业的大多是叶枫的同事,他们无老可啃,背后无倚仗之物,白手起家,流汗流血流眼泪,忍受各种痛苦屈辱,全凭努力奋斗,创造出属于自己的幸福生活。

    前面两间门面,阿绣用来开杂货铺。出售的货物无非是油,盐,酱油,醋,米,草纸,糖,烟叶,鸡蛋等日常用品。

    阿绣早上还在店门口摆了几张桌子,提供稀饭,油条,包子,豆腐花。已经开业了几个月,物美价廉,加上阿绣态度热情,有些人宁可舍近求远,也要到她店里花钱购物,生意极是红火。

    店里店外,照看孩子,做饭洗衣,皆是阿绣一人包办,一个帮工也不雇请。细细巧巧的妙人儿,一旦干起活来,与五大三粗的大老爷们相比,也不逞多让。

    叶枫见她劳累过度,心里怜惜,几次想停工帮她干活,让她歇息片刻,却被她拿着竹扫帚,扯着大噪子,揣着他屁股,赶他出门送饭去了。

    阿绣时不时偷偷打量叶枫,眼里,心中不禁充满了欢乐和希望。他现在辛苦干活,不辍劳作,历经长年风吹雨打,已令他皮肤黯淡,关节粗大,肚皮上长了好多赘肉,已无昔日纵横江湖时的鲜衣怒马,潇洒恣意的风采。

    她就喜欢他如今满脸乱糟糟的胡茬子,挺着小肚腩的中年大叔模样。因为他每块肌肉完全松弛,每一根神经完全放松。具体体现在他睡觉时仰面八叉,鼾声如雷,怎么叫也叫不醒。以前快意恩仇,杀人如麻的浪子生涯都已过去。当下已无任何东西能使他的肌肉,神经如拉满的弓弦,时刻保持最佳状态,枕戈待旦。

    现在他眼里别无他物,只有妻子儿女,心里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赚更多钱,让一家人过上更好的生活。每天晚上他会将她搂入怀,与她低声畅谈理想。他已经送了五六年的饭,对于“跑得快”运作方式了若指掌,所以有了自立门户的念头。

    连队伍的名号,衣服颜色都已经想好了,清一色的蓝衣蓝帽,胸口背后皆绣着一只呆萌小鸟的标识。阿绣忍不住问:“为什么要绣只小鸟啊?”叶枫笑道:“笨鸟先飞嘛。”阿绣又问:“你的队伍叫什么?”叶枫道:“眨眼到。”阿绣吃吃笑道:“王老板跑得再快,亦不及你眨眼到,在气势上他便输了你一头,好名字。”

    叶枫会翻来覆去抚摸她雪白如藕的手臂,唉声叹气道皓腕如霜雪,只可惜少了只金镯子。她亦笑着回敬他,不要你的金,不要你的银,只要你一颗心。每到此时,两人便异口同声道:“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离。金镯有市价,爱情亦无价。”接着两人四目相对,四手紧握,又是齐声说道:“生生世世,永结夫妻。”

    他们在后院摆设了十多席,在邻居家摆了十几席,拢总三十多席。他们夫妻平时做人低调,谦逊克制,尊老爱幼,乐于助人,在镇上名声颇好。今日乔迁新居,与他们相熟的人,皆来贺喜吃席。叶枫请大家入席,早上吃粉。

    只见每张桌上摆着一只白瓷大盆,盘中盛着给酱油染成金黄色的米粉,粉上铺着豆豉,肉粒,葱花,干香菇丁,香气浓郁,令人垂涎三尺。佐餐小菜是炒萝卜干,香辣酱柚子皮,油炸豆芽粿,皆不是本地美食。原来阿绣知道叶枫祖贯江南西路信州府,那边操办婚丧喜庆之事,早上都是吃粉。

    她有意讨好叶枫,提前半年就委托行走四方的商人到信州府设法拿到制作,烹饪米粉,香辣酱柚子皮,豆芽粿的方法。历经多次试验,终于获得成功。无论品质口感,都和原产地毫无二致。叶枫时隔数十年,忽然又吃到家乡的味道,不由得一阵激动,一阵欣喜,对阿绣的爱意又增添了几分。

    本地人几乎没吃过江西米粉,不知味道如何,人人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先拿筷子夹了几根尝鲜,万一觉得不好吃,就寻个借口开脱,到街上买几个馒头填肚子。岂知一入口中,米粉软绵绵又不失弹性的口感,搭配上既鲜美可口又带着辣味的汤底,顿时就能感受到无法形容的美味在口腔中蔓延开来,密密的汗珠渗出了每个汗毛孔,浑身通泰,真是妙不可言。

    人人叫声好,纷纷把碗装得满满。顷刻之间,一只只白瓷大盆见了底。好在阿绣早有准备,端出多煮的米粉,每只空盆装满。众人只吃得撑肠拄腹,东倒西歪,几乎无法站起。手捧肚子,扶着墙壁,一步一挨,慢慢走出门口。

    此时清风袭来,头脑猛然清醒:“哎哟,糟糕不好,听说主人这次操办宴席,下足了血本。早上吃得太饱,中午怎能敞开肚皮吃山珍海味?吃不下去岂非连红包都吃不回来?不行啊不行啊,我大不了上午啥事也不干,就一直蹲在茅房里,不相信肚子里的东西屙不出来。”

    将近中午,叶枫放了串鞭炮,众宾客听见炮响,流水般涌到。各自寻相熟的人落座,只见人人肚子凸起,显然蹲茅房计划宣告破产,早上吃下去的米粉消化得极少。诚如他们早上所担心的,桌上尽是他们平时极少见过的山珍海味。

    几乎跟一张脸大小的海里螃蟹,小孩手臂粗细的海虾,酥烂有嚼劲的山东驴肉,食材丰富,制作考究的福建佛跳墙,肉质鲜美,口感细腻的吴江鲈鱼,外酥里嫩,肉滑骨嫩的广东红烧乳鸽……数十道天南地北名菜。众人脸色铁青,追悔莫及,恨不得在自己肚子上重捶几拳。

    阿绣见众人神情沮丧,不尴不尬,不禁嫣然一笑,道:“各位可以带回家里,和家人一起分享美食,反正吃不完,倒了也是浪费。”取出包裹食物的荷叶,分发给众人。大家大喜过望,手舞足蹈,放声大笑。叶枫一家人给每桌敬了酒,感到有些饥饿,正要坐下来吃些东西,忽然传来要叶枫外出送份饭的讯息。

    这份要送的饭路途不远,工价甚高,搁在平时,必然是人人爱不释手,争相抢夺的好单。然而今天叶枫乔迁新居,即使金子银子扔在地上,他未必会去弯腰捡拾。叶枫甚是不悦,低声抱怨:“王老板好不近人情,今天还叫我送饭,难道就没人么,非我送不可吗?”

    阿绣笑了,嫣然道:“说不定这份饭客人就指定要你送呢?正好小年糕想吃冰糖葫芦,小棉袄想要一个粉红色的拨浪鼓,你出去送份饭,不就把钱赚回来么?”小年糕,小棉袄分别是他们儿子,女儿的小名。孩子们奶声奶气道:“爸爸,快去挣钱给宝宝买东西。”四只小手伸出来推他。

    孩子们是叶枫心头肉,简直百依百顺,有求必应,登时心里怨气全无,笑道:“小年糕要吃冰糖葫芦,小棉袄要一个粉红色的拨浪鼓,是不是?爸爸这就给你们买去。”凑过头来,分别在妻子,儿女脸颊亲了一口,到厨房拿了二个猪肉烧饼,蹑手蹑脚从边门溜了出去。

    一路上他脑袋低垂,唯恐遇见熟人,刨根挖底问他做甚。来到商家,更是不敢抬头,看也不看老板,伙计一眼,生怕万一人家来一句,吴师傅,今天也不停歇啊?他都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才好。改天让这些长舌头的讨厌鬼传了出去,同僚们岂不得讥笑王老板是他的爹?

    在他这一行,形容一个人过于拼命,通常会说某人是王老板的干儿子,儿子替老子没日没夜干活,当然理所当然。老板,伙计见他怂样,强忍着笑,不去看他,当他不存在。

    可是在食物递给他的瞬间,这些人再也克制不住,哈哈大笑:“你这个见钱眼开的家伙,难道王老板是你的爹啊?”叶枫心慌意乱,快步往门口冲去。

    怎想慌不择路,“砰”的一声响,整个人竟撞在柱子上。他连退几步,定了定神,辨明方向,冲出门外,边走边道:“有钱不赚,不是脑子有病么?”

    送餐地点是他原先租借的房子,前几天他路过那里,门口还挂着房屋出租的木牌。不知现在租客是做什么的。叶枫推开虚掩的大门,见得角落里至今还遗留着小年糕玩弄的木马,小棉袄的学步车,空气中仿佛还残存着他们一家人的气息,好像他们从来不曾离开过。

    一对中年男女坐在厅内。男的矮胖圆润,肥嘟嘟的脸上始终挂着乐观的笑意。女的身材高挑,容色绝丽,不可逼视。桌上搁着几本书。最上面的那本书封面上写着《剑客多情》四个大字。

    叶枫一见到这对男女,不禁脑子“嗡嗡”作响,心里一片迷惘:“他们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他们不是绝迹江湖,不问世事么?”原来这对男女是隐居于信州府广永丰碧石村的江南吕家子弟吕焰锋和他的妻子慧娴。

    叶枫佯装不认识他们,把食物放在桌上,笑道:“两位客官,餐已送到,祝你用餐愉快。”转身便走。吕焰锋哈哈一笑,道:“叶大侠,娶了妻子,盖了房子,便不识得旧日老朋友么?”

    慧娴抿嘴笑道:“这样也好,他贵人多忘事,眼珠子长在头上,就莫怪我们人品低劣,给你来个不满意的评价,好像客人举报你,你罚的可不是一点半点哦?你如今有家有口,所花每一文钱都得精打细算,怎能有大少爷视金钱如粪土的豪阔气概呢?”

    叶枫见赖不了皮,硬着头皮笑道:“叶某如今是在底层挣扎,只图温饱的下等人,怎敢高攀别人?”吕焰锋用力一拍桌子,笑道:“你说的什么屁话,什么上等下等,我们是朋友,永远的朋友,朋友就没有贵贱之分。”

    叶枫道:“是,是。”心里躇踌不定,不知道要不要请他们到家里喝杯酒,可是他已经答应过阿绣,决不再和江湖朋友来往。吕焰锋似乎看穿他的为难,从桌下拿出一坛酒,道:“这里喝酒更清净。”叶枫暗自吁了口气,坐了下去。

    吕焰锋凝视他,道:“无事不登三宝殿,我不会无缘无故找你。”叶枫刚放松下来的心情,倏地又紧张起来,道:“你找我有事?”吕焰锋拿起最上面一本书,推到他面前,笑眯眯道:“我写了本书,主角是你。”

    叶枫大吃一惊,道:“怎么是我?我有甚么可讲的?”忍不住翻阅起来。第一章“插刀教”,讲的是八月十五中秋夜,胡恨大闹“醉春风”,却吃老丁算计,失手被擒。将胡恨的暴戾凶残,老丁的阴险奸诈,写得活灵活现,跃然纸上。

    他是在第三章“躲猫猫”正式登场。叶枫忽然脸色苍白,露出复杂的表情。如果有从头再来的机会,他还会这样选择么?就算他能够改变自身选择,他却无法改变他人的贪婪,时代终将会把他裹挟到现有的位置上。

    叶枫定了定神,忽然笑了笑,道:“你选我做男主角,想必这本书看的人不多。因为你没能抓住看官们的心思,他们并不需要深刻隐晦,令人掩卷长思的内容,他们只要简单粗暴,越爽越好。你聪明绝顶,却跟不上潮流,这是为什么呢?”

    慧娴冷笑道:“我早就劝他停笔不写了。如今开了间小店,至少温饱不愁,何必终日苦思冥想,弄得自己神经兮兮,与大家格格不入呢?没有结果的努力,坚持有什么意义呢?”吕焰锋沉默着,过了很久才缓缓道:“我实在舍不得屈指可数,默默支持我的那几个看官,既然𠄘诺了有始有终,硬着头皮也要撑下去。”

    他盯着叶枫,一脸坏笑,道:“你经常说的话,叫甚么来着的?”叶枫想了想,道:“自己炒的菜,纵使再难吃,也得面带微笑,一口一口吃下去。自己娶的老婆,哪怕长得再丑,脾气再坏,也要把她当作心肝宝贝,和她生一堆孩子。”

    慧娴面色突变,厉叱道:“这是甚么屁话,很不中我听!”叶枫拿起最下面的一本书,翻到最后一章“诸神黄昏”,显然很意外:“属于三巨头时代就结束了?”这些年他专心挣钱,双耳不闻世事,对于外面翻天覆地的变化,竟然一无所知。

    吕焰锋叹了口气,道:“演技再精湛的戏子,也不可能一直霸占舞台最显眼的位置。世上哪有什么永不落的太阳?”叶枫合上书卷,笑了笑,道:“三巨头谢幕,秦啸风逐渐崛起,魔教内部斗争难分胜负,书中三条主线都让你交代清楚,每个人物都让你安排得明明白白。是该到了向尊贵的看官说再见的时刻了。”

    他眼里忽然露出敬仰,尊重的神色,道:“你也该放下执念,尽情去享受美好生活。”他不会看不起吕焰锋用错方向的努力,没有任何回报的付出。个人愚蠢的小爱好,至多把自己搞得筋疲力尽,神情恍惚,绝不像某些人的一念之间,就能使山河变色,生灵涂炭。吕焰锋道:“按理说,的确到此为止了,再写下去,难免画蛇添足,多此一举,反而成了坏事。但是……”

    他一双笑眯眯的小眼睛目不转睛的盯着叶枫,眼中笑意更浓了。叶枫道:“莫非你想换个套路,把我打造成和王老板那样霸道强势,自私冷漠,腹黑狂妄的商业奇才?你总算想通了,这种动不动就怼天怼地怼苍生,一出手就鸡犬不宁,寸草不生的男主,谁不喜欢啊?”

    吕焰锋道:“但是局势忽然有了不可预测的变化,我想我应该还能多写几章。”叶枫怔了怔,道:“你说的好像跟我有很大的关系?”吕焰锋慢慢地点了点头,神情忽然变得凄苦,看他的神情,就像看冢中枯骨,道:“苏岩要杀你,他不会让你活过今晚。你毁了他的容貌,他要你非死不可。”

    叶枫脸上蒙上一层阴影,勉强笑了笑,道:“是苏岩亲自来,还是派人来?”吕焰锋沉声道:“来的是野狗,奉陪到底,跪下求我,杀人为乐。”叶枫道:“我不认识他们,我离开江湖好多年了。”吕焰锋道:“他们是这几年江湖风头最劲的几个杀手,手段凶残无情,从来就没有失手过。”

    慧娴盯着叶枫关节粗大的双手,凸起的小肚子,道:“你肌肉已经松弛,神经已经麻木迟钝,五年多没摸过剑的你,你还有几分战胜他们的把握?如果你输了,他们杀的绝不是你一个人。斩草除根,永绝后患,是他们一贯风格。”吕焰锋道:“我有个朋友,本事跟他们差不多,如果你能战胜他,你就能拯救你一家人。”

    话音刚落,身后忽然多了个高高瘦瘦的黑衣人,这人手里拿着两口剑。他将一口剑放在叶枫面前。叶枫看着寒光四射的长剑,心里涌出无法抑制的冲动,既想哭,又想笑,既想仰天长叹,又想破口大骂。他已经决意过普通人的生活,老天爷怎么还要他拿起剑,重新走入血雨腥风的江湖?

    黑衣人道:“出剑!”一道耀眼夺目的剑光,从他眼前掠过,直刺他的喉咙。叶枫咬了咬牙,长剑挥出,他能明显感觉手臂驾驭不了长剑。他明明是要挥剑格挡黑衣人刺来的长剑,却不禁无能为力,而且还留下一个让黑衣人长驱直进的口子。黑衣人长剑绕住他的手腕,剑尖抵住叶枫心口。

    叶枫身子如冰冷的岩石,倏地僵硬。黑衣人道:“不堪一击,佛祖也救不了你。”吕焰锋叹了口气,道:“我本来准备给这章取名画蛇添足,现在看来取名叶枫之死,更加妥当。”叶枫抓紧长剑,跳了起来,大吼道:“我会好好活着,我的家人也会好好活着!谁也休想伤害我们!”

    他快步冲了出去,既然躲不过,只有硬碰硬。

    老天非要他拿起杀人之剑,他就在尸山血海中杀出一条血路!

    慧娴看着他渐渐远去,道:“你不帮他?”吕焰锋道:“他脑子里多的是能杀人的鬼点子,在很多时候,能杀人的不一定是刀剑,而是诡计多端的头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