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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四章帽子

    夜,月夜,上弦月,御天峰。

    经过秦啸风这些年大力建设,御天峰俨然成了一个相当繁华的地方。

    一条曲折蜿蜒的石头路通往主峰山顶。石头路两边,店铺林立,只要能想到的行业,在这里都能看到。

    商铺后面山谷里,建着一幢幢密密麻麻的石头房子,住的皆是从天南海北来投奔秦啸风的英雄豪杰。

    如果到了晚上,就会发现有的山谷灯火通明,人声鼎沸,有的山谷灯光黯淡,几无人声。

    原来这数以万计的好汉私底下根据自己个人喜好,交友圈子,分类居住。从而形成两个阵营。

    一派是有些家当产业,也许在自己居住的地方也算得上说话掷地有声的头面人物,但在大佬如云的武林盟中,则是连小鱼小虾也算不上。

    于是想抱紧秦啸风这个江湖新贵大腿,凭借从龙之臣的耀眼光环,谋取更多个人利益的投机分子。

    另一派平时做事尚能守住底线,却在武林盟给排挤得无立足之地的正直人士,他们希望相对公正,开明的秦啸风,通过深入变革,兴利除弊,让每个人能有尊严的活着,而不是做他人手里的棋子,灶膛里的木柴,镰刀下的绿韭菜。

    两个阵营谁都看谁不顺眼,明里暗里,相互较劲,摩擦冲突时有发生。若非秦啸风两边安抚,软硬兼施,恐怕早就撕破脸皮,大打出手了。

    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的矛盾,就像在平静海面之下涌动的暗流,它暂时的无声无息,不过是在积蓄力量,一旦力量到了无法阻挡的地步,就会化作滔天巨浪,带来无法估量的损失。

    面对这样一个棘手的大难题,作为秦啸风是怎么思考的?他选择的是拖字诀,等待有利于他的时机出现,等待可能撮合双方和解的变量出现。秦啸风的以拖待变策略,能够给他争取到时间和机会么?

    有时候怕犯错误本身就是犯大错误。双方不同的立场和价值取向,注定了决无调和的可能,若想达到己方的目的,惟有彻底消灭对方。现在他们都在等待一个可以在适当时候出现的契机,能给他们即将发动的战争提供正当理由。

    亥时一刻,整个晚上躲在闺房里化妆的乔麦,确认父母已经熟睡,她再次照了照镜子,看到了镜子里面的自己,长着一双看一下就会勾走别人魂魄的眼睛,既有几分羞涩清纯,又有几分野性豪放的笑容,白净的脸上涂了一层淡淡的脂粉,一片绯红,好像天边的晚霞。

    她身穿大红色的衣服,好像一团灼热滚烫的火焰,足以融化不知情趣的铁石心肠。她忍不住冲着镜子里的自己眨了几下眼睛,盈盈一笑,道:“大傻瓜,喜欢我就大声说出来啊,安排会说话的媒婆上门提亲啊,你再拖拖拉拉,放不下面子,我就被胆子更大的男孩子带走了。”

    她站了起来,手提精致的绣花鞋,赤着双脚走出卧室,悄悄拨开后院门闩,从家里溜了出去。走到门外,才穿上鞋子。她今年刚满十八岁,一个十八岁的姑娘,晚上偷偷从家里溜出去,除了和情人约会,还能干甚么?十几岁的女孩子,正是最容易动心的年纪。

    她就像一只准备自立门户的燕子,一会儿落到这家人屋檐下,一会儿飞到那家人横梁上,谁家对她友善温和,她就在谁家筑巢落户。

    她的情人是位勇敢正直的少年英雄,他虽然敢单枪匹马从强手如云的土匪窝里救出人质,敢从戒备森严的皇宫中盗来九龙杯。但是在她面前,他就是块不开窍的榆木疙瘩,既不敢对她说出她想听的话,难道她比杀人不眨眼的强盗还可怕么?比铜墙铁𤩹的皇宫还难以接近么?

    今晚她就逼他表明态度,要么明天跟她去家里见父母,把关系确定下来。要么一拍两散,各走各的路。哪有一直暧昧不清,把一个人吊在那里的道理?

    她又不是没人要,非得这辈子粘着他,跟他过日子。大好青春浪费在不值得的人身上,便是一辈子也羞于开口的奇耻大辱。

    乔麦翻过一个小山坡,就看到了坐在柳树下的他。

    他身穿洗得发白的衣裳,一口苗刀搁在膝上,红色的刀穗随风飘扬,像极了他那颗不畏艰难,热情洋溢的勇敢的心。柳枝摇摆,把月光撩拨得支离破碎。

    落在他身上既有皎洁的月光,又有柳树枝叶的影子,他一会儿浑身散发出神圣纯洁的光芒,一会儿似是坐在黑暗之中的邪神,给他平添了一份朦朦胧胧,看不得太清楚的感觉。

    乔麦心里叹了口气,既然他男子汉大丈夫,抹不下脸面开口,那么就由她这个让爱情冲昏了头脑的小女子,捅破窗户纸。她深吸几口气,让呼吸均匀下来,以种淑女的步姿慢慢走了过来,挨着他身边坐下,一只手搭在他肩上。

    他却似只踩到了尾巴的大花猫,心里慌张得不行,腰部抬起,便要跳了起来。乔麦手上使劲,将他生生按了下去,格格笑道:“莫非我这只手是根烧红的铁棍?”他急道:“可是……可是……”

    乔麦道:“你没娶妻,我没嫁人,我们坐在一起,任何人见了都会送上祝福,谁会取笑你呢?”他道:“我……我……”乔麦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叹息道:“哎哟,你害怕什么呢,你杀人放火的胆量去哪里了?”

    他面红耳赤,叫道:“我害怕什……什么?我为什么要……要害……害怕?”乔麦忍住笑,板着脸孔,道:“明天中午到我家吃饭,我们认识了这么久,你应该和我父母见个面,好让他们知道我选人的目光是不会差的。”

    他正想开口分辩,忽然听到有人冷笑道:“好小子,居然敢勾引我的女人,是不是活得不耐烦了?”来者有四个人。

    走在前头的是个面白无须,痴肥臃肿,衣饰华贵的大胖子,另外三人满脸谄笑,如三只跟屁虫般的走在他身后,手里皆提着东西。

    他皱了皱眉,沉声道:“这人是谁?”乔麦道:“他是石大少,整天坐在我家店里,跟我说些不三不四的话,我都快给他烦死了。”

    他沉吟片刻,冲着走到近处的大胖子问道:“莫非是‘视金钱如粪土,视美人如珍宝’的飞狐谷石大少?”

    大胖子仰面大笑道:“你认得我,我也认得你,你是江湖上大名鼎鼎‘长了十个胆,不鸟阎罗王,骨头硬如铁,脾气比屎臭‘的白马小霍,是不是?”

    乔麦美丽的眼睛睁得大大的,目不转睛地看着小霍,脸上充满了崇拜神色。有几个少女不崇拜英雄呢?小霍淡淡道:“江湖中的事,你知道得挺多,我还以为你是个草包饭桶。”

    石大少用斜眼瞪着他,冷笑道:“我还知道你穷得要命,天底下的铜板都讨厌憎恨你,非常不愿意跳到你的口袋里。口袋一个子儿都没有,连包零食也买不起的人,也好意思约姑娘出来?谁都知道,想钓条大鱼,至少要准备挖几条蚯蚓,再不济也得去采几朵南瓜花当诱饵。直钩钓鱼,你以为你是姜太公?”

    乔麦翻起了白眼,咬着嘴唇冲着他叫道:“莫欺少年穷,他又不是不会翻身!”石大少笑道:“莫怪我说得太难听,他真的翻不了身,会一直穷到死。人分三六九等,木分花梨紫檀,肉有五花三层。上无人拉他,下无人抬他,你何时见过脚着不了地,头碰不到的天的孤魂野鬼,能有得道升天的一天?”

    他又斜眼瞪着小霍,道:“我说句更难听,即使我一辈子躺平摆烂,也比你一辈子努力拼搏,过得舒服快活。时代发展不是光靠努力吃苦就有用的,如果别人几代人的努力就让你一无所有的穷小子轻轻松松干翻了,这世道不就乱套了么?只有严格区分出门户等级,给予不自量力的超越者设置相当高的难度,才算得上是真正的公平竞争,令人向往的世界。”

    小霍脸色忽然变得煞白,石大少的话,像扎在他心里的刀。石大少目光落在乔麦脸上,面上露出温柔的笑容,道:“你跟我是糠箩里跳到米箩里,算是时来运转,步步高升,你跟他是米箩跳到糠箩里,越挑越差。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走,你应该明白这个道理。”

    他一边说话,一边举起一只手。一个随从揭开所提食盒盖子,见得上面几层装的是各色干果蜜饯,下面几层是几样小菜,几瓶酒。

    石大少笑道:“我觅了个僻静冷清的地方,咱们对月举杯,卧看人间,天茫地茫,一醉方休。”

    说到此处,另一个随从打开提着的箱子,见得里面有铺在地上,柔软舒适的羊毛毡毯,可以折叠的矮椅,摆放食物的桌子,金银酒器,散发着异香的蜡烛。

    石大少道:“我们喝醉了,就在帐篷里相拥而睡,早上醒来,你倚在我肩上看日头升起,我给你梳头,画眉,化妆,这么浪漫的夜晚,难道你不喜欢么?”

    第三名随从解开拎着的包袱,见得里面有顶淡黄色的牛皮帐蓬,顶部是用特殊的透明材料做成的,不必走出帐蓬,就能看到天上的月亮和星星。

    乔麦气得满脸通红,怒道:“谁踉你赏月喝酒了?滚!”石大少不气不恼,笑嘻嘻地道:“你爸妈喊我跟你赏月喝酒,该滚的人应该是他。”乔麦怒目相向,叫道:“你放屁,我爸妈怎么可能说出这种不要脸的话?”

    就在此时,听到有人说道:“石大少说的不错,就是我们喊他跟你赏月喝酒的,我们明明是为你好,怎么就不要脸了?”乔麦跳了起来,叫道:“爸妈!”

    只见一对中年男女从一块巨石之后走了出来,冷冷盯着手足无措的小霍,齐声说道:“你混得差劲,穷到死也就罢了,何必要来害乔麦呢?”

    小霍嘴里像含了块黄莲,脸上青一块,红一块,说不出话来。乔麦道:“他没害我,是我自愿的。”

    父亲见她目不转晴的望着小霍,脸带温柔,目光含情,不由得脸色铁青,怒喝:“住口,你跟我是糠箩里跳到米箩里,算是时来运转,步步高升,你跟他是米箩跳到糠箩里,越挑越差。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走,你应该明白这个道理。”

    母亲走到石大少身边,轻声说道:“我把乔麦交给你了,她未经人事,请石公子对她多些温柔,多些体贴。”石大少冷笑道:“我花了大价钱买来的东西,想怎么使就怎么使,你是不是管得太多了?”

    父亲横了乔麦一眼,冷冷道:“你可要好好把握住机会,别给机会你都不中。”说罢两人便即转身离去,再也不看乔麦一眼,转眼间消失在长草石头之中,不见了踪影。

    石大少哈哈大笑,道:“父母之命,你敢不听么?”伸出一只胖胖的手,便要来拉乔麦。她大吃一惊,躲到小霍身后,道:“小霍救我!”

    小霍举手拦住石大少,道:“乔麦姑娘不喜欢你,请你莫再纠缠她!”石大少笑道:“她父母已经她作价一千两银子卖给我了,由不得她了。穷鬼,让到一边去!”踏步上前,伸手推他。小霍大怒,踏上一步,几乎与石大少撞在一起,手按刀柄,厉声道:“你别欺人太甚!”

    石大少笑道:“莫非你想杀我?”肩膀往小霍心口撞去,便要将他顶到一边去。小霍退了几步,“唰”的一声,拨出苗刀,咬牙道:“你以为我不敢么?”石大少挺胸凸肚,向小霍走来,笑道:“有本事来杀我啊……”

    他声音忽然停顿,眼睛里充满了恐惧悲愤之色,嘴角不停地抽动,他慢慢扭转脑袋,瞪着跟来的三个随从,喉咙里“格格”的响,嘶声道:“为什么……为什么……”小霍的刀已经从他心口刺入,从他后背突出。

    小霍一脸惊诧,道:“我没有杀你!”石大少道:“你不是凶手……我……是被他们利用的……工具……具人。”眼珠子向上翻了几下,再也说不出话了。原来三个随从在他背后掌推脚踢,石大少没有防备,往前冲去。竟让一刀穿透身躯。

    三随从阴森森的道:“我们都看到了,小霍杀了石大少。”小霍道:“我知道你们想做什么。”突然往后倒纵,冲下山坡,头也不回的飞奔而去。三随从抓住乔麦,狞笑着把她往草丛深处拖去,道:“我们替石大少陪你喝酒赏月。”

    小霍足不停顿,翻山越岭,冲入某个山谷竹林深处中的一幢石头房子。房子里坐着一个仪表威严,一身正气的中年男子,他眼睛一直盯着外面,因为他整个晚上都在等待小霍。

    他看见小霍冲了进来,登时脸现喜色,迎了上去,握住小霍的手,急声问道:“鱼上钩了么?”小霍沉声说道:“一切皆按照南大哥你的计划进行。石大少的三个淫贼朋友杀了他,掳走了乔麦。”

    他声音中有淡淡的哀伤,乔麦真心爱他,他却利用乔麦的单纯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他更知道此刻乔麦一定活在地狱之中,𠄘受着难以想象的折磨。南大哥道:“你心里很难过?因为乔麦?”小霍点点头,道:“她完全不知情,她是无辜的。如果能有选择的机会,我一定不会害她。”

    他声音哽咽,泪水情不自禁流了下来。南大哥搂着他的肩膀,缓缓道:“我理解你的心情。斗争是冷酷无情的,它不是花前月下,卿卿我我,它是要掉脑袋,死人的。这些年我们死的兄弟姐妹,哪个不是人中龙凤,天之骄子?如果需要我献出性命的一天,我会毫不犹豫将它交出去。”

    小霍道:“嗯。”南大哥道:“我们只有把这些投机者彻底清除,我们的队伍才能保持绝对的干净忠诚,从而赢得民心,赢得天下。现在我让你失去了乔麦,改天我一定赔你一个好姑娘。嗯,我家小梅今年十六岁了,你觉得怎么样?”

    小霍的心忽然跳得飞快。他只觉满嘴甜蜜,好像喝了几大碗糖水。倘若他娶了南大哥的女儿,他就可以鲤鱼跃龙门,完成阶级转换,成为站在大多数人头上的上等人,假如牺牲爱情能让他收获更多,他为什么要感到内疚忏悔呢?

    人的一生,不就是和这个人,和那个人做利益交换么?乔麦又算什么呢?要怪就怪她太傻太天真,被人出卖了还浑然不知。这种单纯得如一张白纸的蠢女人,死就死了,为什么要替她难过呢?

    南大哥看着他渐渐露出笑容的脸庞,道:“你能想通就好。大丈夫拿得起,放得下。只要闯出一番名堂来,何必担心娶不到好的妻子?”小霍道:“是……”他倒了下去,肚子上赫然插着一把短刀。

    他凸出来的眼珠死死瞪着南大哥,嘶声叫道:“你……你……”南大哥把他推倒在地,一只脚踏在他胸膛上,冷笑道:“到下面跟乔麦相会吧。我看你怎么对她解释?你和她一样,连棋子都算不上,都是用完即弃的工具人。”小霍用尽最后力气喊道:“你卑鄙龌龊,阴险奸诈,你和投机者有什么区别?”

    南大哥道:“公平正义只不过是我拉拢人心的人设而已。事实上正义的人也有肮脏的一面,他为了达到目的,他也会不择手段。现实就是这么残酷,只要你赢了,谁管你的手段干净或者肮脏?”他一刀割下小霍脑袋,冷冷道:“秦啸风,我看你这下怎么和稀泥?你不做出选择,你就要众叛亲离!”

    当秦啸风看到送来的小霍的人头,石大少和乔麦尸体,他知道两个阵营向他摊牌的一天终于来临了。他心里忽然没有大难临头的恐惧,反而有无法形容的轻松。他不可能一直在几个鸡蛋上跳舞,两边讨好。

    如果他想做傀儡,他大可留在武林盟里。他之所以反出武林盟,因为他想实现自己的抱负。古往今来,拥有绝对权力,绝对权威,每件事都在自己控制中,决不允许被别人掣肘,是真正强者的必备条件。

    以前他力量不够强大,不得不放低姿态,委屈求全,接受两个阵营各种无理要求。现在他羽翼丰满,大权在握,已经具备解决遗留问题的能力。即使他们今天不向他摊牌,他也会很快向他们表达立场。强硬至极,不容对方提出半点异议的立场。

    要么接受他的收编改造,做真正听命于他的部属,要么拍屁股走人,大家井水不犯河水。谁还妄想用合作的名义,勒索他付出额外的代价,作出不必要的让步,等待那些人只有无情的刀剑。经过多年的历练,他对权力有着独特看法:“穷则相互合作,共商国是,达则政由己出,独揽大权。”

    山下人嘶马鸣,号角声声,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杀气。两个阵营已经给他下了最后通牒,必须在天亮之前给出满意答复,要不然他们将按自己方式解决问题。秦啸风看着任惊蛰,微笑道:“两个阵营该留哪个?我想听取你的意见。”

    任惊蛰道:“留下任何一个都对你有害无益。萧老大那帮人虽然有钱,但是道德败坏。况且我们这些年广开财源,生意兴隆,收入颇丰,萧老大如今对我们的贡献几乎忽略不计。清除萧老大,既能彰显你营造风清气正,对于害群之马决不姑息的环境的决心,又能提高你的声望,为什么不做呢?”

    秦啸风沉吟道:“南老大相对来说,为人比较正直,就没有动他的必要了吧?”任惊蛰道:“正因为南老大比较正直,他更是非死不可。他以正直做人设,谋取得到更大的权力。醉心权力的人,必然不甘心屈居于他人之下。你留着他,无疑是养虎为患。”秦啸风道:“我该给他戴顶怎样的帽子才算合适?”

    任惊蛰道:“谋反叛乱,无论再正直的人,只要扣上这顶帽子,他几乎死定了。”秦啸风道:“忠心于我们的文人准备好了么?”任惊蛰道:“萧老大,南老大人头落地之时,效忠我们的笔杆子就会立刻行动起来,发布大量揭露他们罪证的文章,营造出他们罪大恶极,必死无疑的气氛。”

    秦啸风道:“我们的人做好突击他们的准备么?”任惊蛰道:“我们的人已经圈定好需要消灭的目标,就等你一声令下。他们的队伍已经让我们渗透得千疮百孔,真正和我们作对的并没有几个。”秦啸风道:“在发起突击之前,我们还是要摆出通过对话和平协商解决分歧的姿态,使得他们麻痹松懈。”

    他忽然想起一件事情,补充道:“你让文人在文章上加上几句‘秦盟主抱着不放弃任何一个兄弟朋友的念头,多次与他们彻夜长谈,希望他们悬崖勒马,回心转意,然而他们仍旧执迷不悟,逆潮流而动,最终自取灭亡‘,我对他们仁尽义至,没有半点对不起他们,都是他们自己作死,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