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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玉佩

    那四人早年在巫山阳谷修行,故而又被称作阳谷四灵。

    脸上无腮蛤蟆眼的猕猴人名唤地葫芦,瘦削男子名唤天葫芦,长相妖媚的女子名唤玉葫芦,壮汉名唤金葫芦。

    因其修为小成,故而常年走江湖卖艺营生,地葫芦自来爱财,见王临瑶腰间玉佩色泽透润,不是凡品,便顺手将其抢走。

    四人来到一处破庙,好巧不巧,因中秋节宵夜无禁,金吾卫士兵便来到这山中庙里看灯火,见有四人窜进庙里,上前逮了个正着,玉葫芦受了重伤,四人久战不敌,被金吾卫捉了个正着,将其当场押入了刑部大狱。

    第二天搜身时搜出一枚玉佩,见其玉质细腻,便上交参军,那参军乃是琅琊郡人氏,其舅父一支因祖上跟随先帝征战有功,授明仙殿十八武圣之位,官至武侯将军,封琅玡王,世袭罔替,到他舅父这里已是第三代琅玡王了。

    “王临瑶,王临瑶……”

    他沉吟着,想了很久,忽然灵光一闪,想起舅父早年生有一女,起名叫王临瑶,也不知什么原因,他那个小妹就莫名失踪了。

    琅玡王氏,在整个大宁是极为显赫的大家族,要说王府的女儿丢了,那还不闹得整个琅琊郡满城风雨,可他的那个小妹自打没了消息,舅父除了每逢月初去山里拜佛以外,就再没追究过,似乎这一切都跟寺里那个叫做燃灯大师的和尚有关系,但究竟当年发生了什么,恐怕除了天地,也就舅父和燃灯和尚知道了。

    “奇怪了,奇怪了。”

    坐在刑部官衙内,望着窗外廊檐下一串串写着狱房位置的牌子,他陷入了沉思。

    身边一个长相英武的侍卫问道:

    “大人,这玉佩有什么奇怪的?”

    他长舒一口气,摇了摇头,他心里推测,当年小郡主降生,舅母难产而死,莫非因为这个原因,舅父才不愿意多追究小郡主的下落?

    “大人,这不就是一块玉佩,你别老是摇头叹气的,搞得我心里没底。”

    王参军一下将玉佩紧抓在手里。说道:

    “牢房那自称是四个葫芦的,不能轻易放过,这玉佩价值不菲,现在还没有失主来认领,我们只能从他们身上找线索。”

    “是!”

    一间宽大的牢房内,身上沾满泥土的四个人一起打着秋千。

    只听那瘦一点的天葫芦抱怨道:

    “老二你个王八蛋,等老子出去了弄死你,我们三个都被抓了,你他娘的还想着往土里钻。”

    如猴子般灵活的地葫芦此时低垂着头,一声不吭。

    美艳女子玉葫芦往地上啐了一口,摇头顺开挡在眼前的头发。

    “什么鬼地方,梁上的土他娘的跟尿坑里的墙皮一样,老娘平生行善积德,受的这哪门子的罪。“

    金葫芦壮汉沉声道:

    “斯文,斯文。”

    “老五,就你读书多,就你斯文,三十多的人了,走上街去,哪个姑娘家正眼瞧过你。”

    玉葫芦说完,吊着金葫芦的那根绳子便有些不堪重负,要是放在往常,他免不了要抱头痛苦一场。

    “四娘说话别那么伤人,咱老五别的不说,就读书那一块,县衙里的师爷见了,那都得佩服的投地五体——五地体投——体五投地——我呸,去他娘的。”

    只听一声闷响,金葫芦一下摔了个五体投地。

    响声引起了狱卒的注意,便丢下一桌子酒菜,不耐烦地走向关押四人的地牢。

    两个狱卒打开狱门,把一张脸沾满灰尘哇哇直叫的金葫芦架起来,费了好大劲才重新栓到梁上。两人拍了拍手上的灰尘,转身就要回去继续喝酒。

    “狱卒大哥,行个方便,放我们几个下来。”

    一听这话,这二人想起昨天差点被地葫芦钻地逃走,幸好兵参军会禁地术,那猴子似的家伙一个倒栽葱没能逃出去,头上到现在还鼓着一个包。

    因此参军大人特别吩咐他们几个到这刑部大牢来,在这潮湿阴暗的地牢里待了整整一个晚上,想想这些都是拜他们所赐,两个狱卒便气不打一处来,上去拿刀把子给了那天葫芦一击,疼得天葫芦直翻白眼。

    “还想下来?老子他娘的还想回家抱媳妇呢,不好好过节,鬼鬼祟祟往山庙躲,一看就是惯犯。听好了,都给我老实点,要是敢耍什么花招,休怪老子长刀不长眼。”

    “大哥说的是,我们吊着挺好,有劳费心。”

    那两个狱卒见四娘有几分姿色,露出痴醉的表情,轻轻往脸上一摸。

    “小娘子怪懂事,要不我放你下来陪我哥俩吃酒?”

    那四娘本是烈性子,哪忍得了这样的侮辱。

    “我呸,狗娘养的东西。”

    两人登时大怒,拿起旁边柜子上的皮鞭,正要往四娘身上抽去。听得铁门吱呀一声,连忙停手,正要出门,撞见迎面而来的参军大人。

    “大人,这四个江湖人十分狡猾,不给他们几样刑具,他们是不会招供的。”

    参军大人直视前方,咳嗽一声,两人会意,这就要去地牢搬刑具。

    这二人跟随他有些年头,平常干事得力,一些毛毛躁躁的手脚他也清楚,便吩咐道:

    “行了,退下吧。”

    二人面面相觑,躬身领命,出了地牢。

    参军和侍从二人步入牢房。

    “大人问话,如实招来,如有隐瞒,小心吃刑罚。”

    侍从说完,便退到参军大人身后。

    “该说的我们我们都说了,大人您行行好,放我们下来。”

    金葫芦这会儿喘过气来,告饶道。

    参军大人拿起那块玉佩,问道:

    “这块玉佩从何而来。”

    “大人,是小的们街上表演技艺的时候顺手偷来的,是我们见财起意不识好歹,我们几个甘愿领罪。可我们四个真不是神羽司的人,请青天老爷明察。”

    参军大人看过刑部卷宗,几人是初犯,他也曾听闻江湖上有个阳谷四灵,常年卖艺为生,一挥大袖,那四根身子齐齐断开,四人掉落地面,解开绳套,那地葫芦弯腰掬笑道:

    “大人,您还有什么吩咐。”

    “你们可记得玉佩主人的长相?”

    侍从厉声问道。

    “记得记得。”

    地葫芦连忙说道。

    说着侍从出门端来纸墨笔砚,让地葫芦画出女子相貌。

    这阳谷四灵当时夺了王临瑶玉佩,急于遁走,哪里还记得王临瑶的长相,那地葫芦一顿抓耳挠腮,只记得一个凶神恶煞的娇俏娘子,剑法高绝,让她吃了不少苦头,一提笔就把安玲珑画了出来,由侍从呈给参军大人。

    接过画像,一脸书卷气的参军大人眉头不觉皱了起来。手里摩挲着那块质地光滑的玉佩。沉默许久。

    “大人,画像已经给你了,我们四个可以走了吧?”

    “找到失主,你们几个才能走,好好在这里待着。”

    男子将画像交给侍从,转身除了房门,侍从小心翼翼地将画纸卷起来,锁上牢门。

    “我会吩咐手下每天送饭给你们,老实待着等消息,还有,这地牢设了禁制,最好别动歪心思,不然可没什么好果子吃。”

    四人连声应诺,侍从这才安心离去。

    自从王临瑶丢了玉佩,便整日无精打采,那颗躺在手帕上的鸟蛋,被太阳一照,发出绿莹莹的光芒。她蹲下身子,将它捧在手里,目不转睛地注视着。

    “鸟儿鸟儿,你要是真像卦上说的那么神奇,那就告诉我玉佩的下落,小姑娘一定感激不尽。”

    那颗鸟蛋绿色的光芒一闪,接着就没了下文。

    王临瑶有些泄气,坐在草地上,看着远处走来的人影,正是安九黎。

    刚从县衙出来的他,因为玉佩的事情行程不得不延后。好在李剑山倒也没有意见,坐在亭子里悠哉游哉地喝着酒。

    “玉佩有下落了吗?”

    安九黎知道那块玉佩对王临瑶来说很重要,是唯一可以证明她身世的物件,如果丢了,那就意味着连她仅剩的那个名字也失去了意义。从此以后,她的身世就成为了永远的谜团。只能一辈子待在安九黎身边,给他做个贴身丫鬟。

    老夫人不会有意见,老爷不会有意见,甚至连她自己都不关心这些,只是觉得常年带在身上的玉佩丢了,心里空空落落,如同小时候乳牙脱落后的不习惯,可如果真的找不到了,一辈子跟着自家少爷也没什么。

    可安九黎他在意,他想给她一个交代,给她一份代表惊喜的礼物,真有一天他如愿找到了她的父母,那她该有多高兴。

    是啊,那个少年所希望的又何尝不是如此,给他在意的人弥补哪怕一丝一毫的亏欠,也足以让他含笑九泉。

    安九黎盘腿坐在王临瑶身边,头顶的榆树被风吹过,连仅剩的几片叶子都落入了泥土里,两人就那么坐着,秋风吹拂而过,吹动他锦带轻拢的头发。发梢粘在安九黎肩膀上,他也不舍得拂去。

    “少爷,我是谁很重要吗?”

    安九黎抬头望着天空,蓦然一笑,说道:

    “对你来说很重要。”

    “可我不在乎。”

    安九黎长舒一口气,捡起地上一片落叶,捏在手心里揉碎,又抛向空中。

    “小玉,你难道真要像无根的树叶一样,在风里漂一辈子?”

    王临瑶痴痴地笑着,像是一个懵懂的孩童。

    “树叶有什么不好,今年落了明年又能长出来,永远围着这棵树,多好。”

    安九黎无语,长久的沉默……

    亭子里的李剑山取出怀里温好的酒,倒在杯子里,一边摇头一边喝了下去,享受着微醺的醉意。精通占卜之术的他深刻明白一个道理,这世间文字有千万个,唯有情字最是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