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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斩马刀

    福顺点了点头背对着自家公子,深怕东方少卿听见了是的,小声说道:“世间独一份,那不就在哪坐着么!”

    随着福顺手指着前面的东方少卿,方华又重新打量了一遍这位美男子。风吹动东方少卿的长发,那一袭白衣也跟着舞动,他的坐姿很优雅,优雅到挑不出毛病。

    视线往下移,方华注意到他腰间的佩剑。那是一柄水蓝色宝剑,大概猜测应该是一柄银级上品宝剑。之前太过于关注东方少卿的样貌,也偷看了几眼他的剑,却没发现细节。这次仔细打量,才发现原来他手中的剑大有门道。

    单单是剑的品级,银级就很难见得。再到剑柄剑鞘,东方少卿的剑鞘很新,剑柄也是如此,剑穗飘逸如红日,条条红丝整齐划一,这很不合理。这剑的种种迹象表明,它没怎么被用过,甚至挂在东方少卿的腰间有点像摆设。事实也是如此,这把剑从东方少卿五岁那年,就被东方城主拿来送给了这个宝贝儿子。十五年里碧海剑没有被东方少卿用过,若不是带着好看,可能他都不会把碧海剑带出来。

    但是这把剑发生在东方少卿,又应征了他说的话,一切为了善字。方华注意到这些的时候,心中也是感到疑惑。要知道剑不拿来杀人,还不入丢在剑池里,让它自身自灭。这世间又有谁没杀过人呢?

    年幼的乞丐为了吃食,会拿起棍子敲死同街的乞丐。年长的老人为喂了讨一口酒喝,甚至会半夜里偷偷跑到酒家的窖子里偷酒,再被发现的那一刻,老人会毫不犹豫的拿起酒坛子砸向酒贩。修仙者们也是如此,为了一本秘籍法器,杀人屠村都是常事。弱肉强食,强者为尊,狠者为尊。反倒是在这麻木不仁的世道,心存善念者少之又少。可东方少卿偏偏就是这样一个人,不仅善良如初,而且天真无邪。

    “这东西可是会要致命的!”方华说着,从袖袋里拿出俩瓶小酒,递给福顺一瓶,自己也慢慢喝了起来。

    福顺喝了一口辣的呲牙咧嘴,他没想到当地的烧刀子会那么烈,不过再喝第二口,口感就有点缓和。福顺越喝越起劲,不过一会双双脸蛋挂红,他放下酒瓶,对方华轻轻一拂手致了个谢,低声暗叹道:“是啊,善这种东西,在这个吃人不吐骨头的世界,真是会要人命,可谁让他是我公子呢!”

    “若不是公子太善,恐怕我也活不到今日!”福顺说着说着,烧刀子已经见底,他捣鼓着酒瓶子,暗自感叹,心里有惆怅也有庆幸,“我是公子年幼的时候,从死人堆里抱回来的,我不知道自己姓什么,出生在哪里,但是我现在知道我叫福顺,是公子的仆人,这就足够了,所以不管公子干什么,做什么,不管他日后如何,我都会支持他,我的命是他给的!”

    福顺说到这,眼神不自觉的看向东方少卿的背影,心里的想法再次被肯定。他微笑着,笑着公子的傻,好像也是在笑自己的傻。

    方华没有想到福顺还有这样的经历,他不为东方少卿的所作所为感到敬畏,反倒觉得这主仆二人的可笑。这世道容不下心善之人,也就说明容不下他们主仆二人,就算现在看起来没什么事,到了日后二人必定要为自己的善心而拖累。方华拿着酒壶也喝了一口,某种回忆再次涌上心头,也许在心里他也有一丝赞同东方少卿的性格,但也只是一丝丝的赞同。在那日林远被夺舍的时候,他心底里仅存一丝心善,已经被他自己狠狠掐灭。

    酒过三巡,酒瓶见底,俩瓶仅有的烧刀子都以下肚。烧刀子很烈,喝酒的人不会感觉到苦涩,只会被它烈酒下的纯度酒精所影响,一瓶烈酒不需要高端的人去品,喝它的人,只求烈酒带来的浓烈酒味。

    喝过烧刀子,方华眼睛有些打眯,眼皮低垂,他眼神瞟了一眼福顺腰间的佩刀,眼睛猛的睁开,又开始打量起来。

    福顺腰间佩戴的不是百兵之君的剑,而是一把宽厚的斩马刀,斩马刀算不上铜阶凡品,只是把普通的大刀,刀身长七尺,刀刃三尺,刀柄占四尺,握起来四平八稳,用刀之人力度足够,刀落物断。斩马刀是杀人器,不是像东方少卿拿来当装饰品,它握在福顺的手中也是一样的杀人器。

    前不久姜城调令还没下来,东方少卿就带着福顺前来劝俩派和解,结果可想而知,东方少卿的俊脸被唐堡的二长老扇了一个耳光,红红的巴掌印在白脸上特别明显。介于从姜城来,二长老没把东方少卿怎么样,只是打完人就赶了出去。后来到了封剑门,东方少卿才算安分的住了几天。

    东方少卿殊不知当夜,福顺以买包子为借口,又来到唐堡门内。那夜没有门派愁怨,只有仆人为主子出气。福顺来到唐堡什么都没说,只是慢慢拔出那把斩马刀,唐堡内二长老和三长老,各有黄阶二重天的修为,但是抵不过刀起刀落的一瞬,二人人头双双落地。唐堡的堡主,萎缩在案桌低下不敢露头,福顺拿刀背敲了敲桌子,留下简单的一句话,“我家公子,不喜打打杀杀,谷牛大岗有我公子的地方,别再让他看见血腥。”

    那夜福顺洗净了手,提着包子送到了公子房内。那夜包子很香,那夜过后谷牛大岗很安静。

    次日,调令下来了。可谷牛大岗早以平安无事,没有争斗,没有屠戮。利严才师和唐堡主同时撤回弟子,无人敢再动手。没人知道俩大掌门在怕什么,也没人想知道。只有俩人心中各自明白,若是再战下去,可能门派还在,掌门人就要换人了。

    刀刃有几处小小缺口,这是经常用刀的人留下的。只有砍过无数硬物,才能让钢铁锻造的大刀,留下痕迹。方华观察的很仔细,他也大致猜到这个书童可不像东方少卿一样,是个善茬。但是他也不觉得意外,必定像东方少卿这种人实在太少。

    善是初衷,经历过无数的人情世故,还能保持初衷的人,确实可贵,也确实可笑。

    “结善因得善果,看来你家公子说的也有道理,至少他还能得到一个了不起的书童。”方华看出了福顺的伪装,调侃道。

    福顺嘿嘿一笑,回道:“仙师高看我了,我家公子也不是全得善果,他那种人跟个傻子一样,事事为他人着想,活的多累!”

    方华眉头一挑,惊讶道:“这话你也敢说?”

    “有何不敢,反正他也没什么脾气,我虽是他书童,平日里我也没少骂他!”福顺摆了摆手,显得很随意。

    “当真?”方华说后,想来也是如此,顿时觉得这主仆二人还真是有趣,小小书童抓住主子的弱点,肆无忌惮,关键主子就是这么个人。

    “当真。”

    “那我逮试试!”方华哈哈一笑,福顺忽然觉得有些后悔,知道仙师这是要欺负自己公子了,心中悔过,看来酒多误口是真的。日后酒不能多喝了,特别是这烧刀子,下次绝对不能再碰。

    “仙师切莫言语太过!”福顺把酒瓶从百米高空,用力甩入湖里,言语中带着点些许哀求道。

    方华轻轻摆了摆手,表示自己有分寸,对着前面的东方少卿喊道:“东方小娘子,你怎么瑟瑟发抖啊,若是冷就跟哥哥说说,哥哥药童衣服可厚着呢!”

    白雾消失不见,但是寒气还在侵袭东方少卿的身体,只是他在强忍着,不失体面。手脚还是忍不住的微微颤抖,颤抖的样子看起来确实如方华所说那样。东方少卿保持着优雅的坐姿,白衣被他拉紧了一点,盖住了颤抖的双腿,他稳住手臂摆了摆手,表示没事,也没生气也没回话。

    被方华这么一说,福顺也很快察觉到公子的异样。福顺把箱笼又从背上取下来,在里面不停的翻找,方华好奇的看了一眼,里面乱七八糟什么东西都有。可能之前是整齐的,但是现在被福顺翻了好几次,乱的不成样子。

    翻找了好一会,一个巴掌大小的小盒子,被福顺从箱笼里拿了出来。福顺看着小盒子有些欢喜,随即又急切的向东方少卿身边移动,他打开盒子,拿出里面的东西,对东方少卿轻语道:“公子吃个蜜饯压一压吧!”

    蜜饯红里透亮,颜色光滑艳丽,看起来甜蜜可口。这蜜饯是福顺昨夜见东方少卿犯病,一连找了好几家干果铺子才买来的。他记得公子遇到烦心事,就爱吃一颗蜜饯,也不知道现在吃管不管用。

    东方少卿面对着福顺,还是没能掩盖住痛苦的表情,他接过蜜饯放入口中,慢慢吃了起来,吃过一个蜜饯后,他的脸色有些缓和,露出微笑道:“小顺子,有心了!”

    一笑倾人城,可对福顺来说看多了也就觉得平凡了,再笑倾人国,东方少卿的笑容谁又能抵挡的住呢!他还是没能平凡对待。不管如何,福顺也没像封剑门的女子一样,被误的不明所以。他见公子笑了,自己也跟着笑了,只是自己的笑容看起来有点憨傻。

    把装蜜饯的盒子递到东方少卿的手中,东方少卿吃了俩粒蜜枣,就不在吃了,他微笑着把盒子又递给福顺,福顺接过盒子知道公子是让自己把剩下的吃了,但是他没有,也许留着公子还能在吃,只有他知道这蜜饯可不好买。

    福顺又坐了回来,三人都没有再做过多的交流,只因福顺指着前方的高峰,说了一句:“灵气山脉,快到了!”

    雀鸟兽飞行速度真的让方华震惊,从封剑门到灵气山脉的路程还不过一个时辰,已经能看到灵气山脉的雏形。按照乌雀来算,没有三四个时辰几乎到不了,所以雀鸟兽的速度可能比乌雀快三倍不止。这让方华打心底里有些羡慕东方少卿的坐骑,想着要是有机会定也要找一只来玩玩。

    万事有因有果,雀鸟兽这种难驯服的鸟兽,自尊心很强,既使快濒临死亡也要把自己的羽毛拔下,不让外人得到自己身体一部分。所以当东方少卿发现它时,它躯体被别的妖兽撕咬的不堪入目,但是它身上的羽毛却是自己拔下来的。可能这只雀鸟兽觉得大限将至,无路可走下做出的下下之策。就在心灰意冷之际,一束光照了进来,把它带到了温房,疗养好了身上的伤。

    纵使有人救了它,它也觉得救自己的那个人,可能是凡脉大路上最英俊的人,可是它还是保持着高傲的自尊心。人类向它投食,它用人类看不懂的眼光,鄙视着他们。直到那个人的出现,那个救了自己的人,用足耐心向它喂食,它才慢慢张嘴吃了几口。吃过之后雀鸟兽觉得还不错,于是它用人类看不懂的声音,愉快的鸣笑一声,“嗷!”

    从那一刻起,雀鸟兽有了主人,这种妖兽一旦认主,终身不改,只是那位除善良与美貌除外的东方少卿,并不知道自己的善道已经得到了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