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小说 » 历史军事 » 惊天大案淮安府 » 104

104

    左忠保心中大喜,这正瞌睡呢马上有人递过来枕头。

    “刘鹗,何以称他们为证人?你又从何得知?”

    “禀大人,小人刘鹗数月前奉淮关阿克大帅密令,暗中调查李玉昌被害一案主要疑犯,即查找李玉昌秦路等四个长随,其中历经千难万苦,终得峰回路转,恰巧今日得以聚齐这四人,请大人发落。”

    左忠保大吃一惊,原来上面早有人注意此事,只不过是一直暗中调查罢了。

    那王圣汉和王毂更是魂飞魄散,原来他们的罪行早被侦查,只不过自己还蒙在鼓中。

    那林勇生也是惊恐万分,这次是彻底完了。为了两个小钱,毁掉大好前程,这小命能不能保全还两说呢。

    此时周六已经带到,李玉昌四个长随全部到案。

    左忠保一拍惊堂木,正想喝问秦路他们,没想到这顾小五率先开了口,“大人,我招,我招。”

    “快快说来,本大人算你悔过立功。”

    顾小五看看旁边的王圣汉,用手一指,“就是他山阳王大人,指使我们害死李玉昌大人的。”

    “我们几个长随跟着新科进士李玉昌,本希望李大人步步高升,将来我们也跟着吃香的喝辣的,没想到这李大人是个清官,到了淮安山阳这边,每天都带着我们下乡调查户口核实灾情,劳累不说,还不让我们捞一点儿油水。“

    “更有让我们不高兴的事,那就是李大人把他带来的二十两银子都给了灾民,让我们跟他一起吃糠咽菜,我们几个私下里都议论过他,甚至骂他是个傻子。“

    “几个月内,这王县令多次贿赂我们李大人,都被严词拒绝,为了避开打扰,李大人还带我们避居善缘庵。”

    “秦路认为李玉昌在官场没有后台,现在还准备上报王圣汉他们贪污赈银,最后肯定吃大亏,多次规劝李大人识时务者为俊杰,千万不可做傻事,都被李大人怒斥,秦路早已怀恨在心。”

    “中秋节王县令又假仁假意来送米,李大人命秦路送回去,就是那天,他接受了王圣汉的银子,跟我们串通害死李大人。”

    “我们也不想害死李大人,除了秦路,一开始我们三人都不同意,可最后秦路分给我们每人一百两银子,我们的眼睛便蒙上了灰尘。”

    “那天王圣汉又一次力邀李玉昌李大人去饮酒,说有事要谈。李大人烦他,本不想去的,但听说有事要谈,便去了。”

    “那天李大人喝多了,是被秦路和周六背回来的。很快李大人口渴,要茶喝,秦路就把王圣汉给的毒药放进了茶水当中,让李大人喝了。”

    “很快,李大人便疼痛难忍,他好像明白了什么事,瞪大眼睛看着我们,还喊救命,我们怕善缘庵人听到,便用被子捂死了他,然后伪造自缢现场,等凌晨时分开始假装噪哭喊,引来他人观看。”

    王圣汉突然坐起来,“你,你血口喷人,胡说八道。”

    顾小五也不管他,“大人,小人知道这事早晚得捂不住,趁秦路他们不注意,偷偷带走当初王圣汉给的毒药小瓶,埋在善缘庵后面土丘下面。”

    秦路自知事到临头,倒是硬气,“大人,顾小五所说句句不错。自从害了李大人之后,我是寝食难安,一闭眼李大人就出现在眼前,这些天来,饱受折磨,悔不该当初。秦路认罪,秦路伏法。”

    王圣汉一指秦路,“你真不是什么好东西,背叛东家不说,还私吞银两,我明明给我一千两,你只给他们每人一百两,真能贪啊。”

    那黄三和周六一听,这秦路真不是东西,马上都喊起来,“大人,我们认罪。”

    ……

    李玉昌一案经左忠保突审,上报军机处合议,奏明嘉庆,龙颜大怒。“江南竟有此奇案,可见吏治败坏已极。”

    嘉庆皇帝痛骂江苏各级官员:“督抚大员,毫无觉察。朕知人不明,误用汝辈,诚朕之咎,不知汝等尚有何颜上事天子,下对万民?地方偶遇偏灾······不肖州县多有捏开侵冒,私肥己橐。其查赈委员贪图分润者,即与之通同作弊,是直向垂毙之饥民,夺其口食,已属毫无人心。不意山阳县查办赈务,因委员秉持公正,不肯扶同,畏其禀揭,竟至谋命灭口,实为从来未有之事!”

    两江总督铁保和江苏巡抚汪日章自行议罪,除去汪日章顶戴花翎。

    没想到铁保不清楚李玉昌一案到底有多严重,竟上书坚持自己的意见,彻底激怒了嘉庆,“自补放该职以来,不能详慎精勤而怠情玩忽,办河工则河工日见颓坏,讲吏治则吏治日见废弛,且听任所属之职员藐视法纪,贪戾残忍,己却醉生梦死,实不胜封疆重任,着令革职,发往乌鲁木齐效力赎罪。”

    最终查明王圣汉侵吞赈银四万九千两,其中一万三千两银子被王圣汉用来上下打点。

    嘉庆要求查抄王圣汉的家产。他的家产不足贪污数额部分,均由铁保、汪日章、王毂、林勇生四人“摊赔”。

    王圣汉、王毂斩立决。

    林勇生革职,杖一百,发往乌鲁木齐效力赎罪。

    都察院副御史张忠谋玩忽职守县私收王毂一千两银子,革职发配云南。

    此案其他大小人等皆相应伏法。

    追封李玉昌知府衔,按照知府例赐恤;按四品官例给予全葬银二百两,一次致祭银五二两,并把李玉昌的事迹宣付史臣,列入循吏传。

    加恩赏李玉昌长子李振春举人功名。

    山东地方府、道官员捐资一千两,作为李玉昌遗孀李郑氏和子女日后的生活所需。

    此时李玉昌遗孀李郑氏已到京城,大悲,大喜,大喜,大悲!

    这真是:

    山间小溪出清泉

    黄沙泥土濯清莲

    万世芳名留不住

    人间已是万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