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小说 » 其他小说 » 龙族:路明非的长生之旅 » 第七十五章 青铜色火焰

第七十五章 青铜色火焰

    在死侍的头颅炸开后,路明非顺势一刀将其身体切断。

    “嗯?这是”

    那死侍布满鳞甲的身体一分为二,在其胃部,一团青铜色的火苗正在幽幽燃烧着。

    伸出手去触摸,并没有温度,可是路明非发现他手心的皮肤被灼烧的发黑了。

    这是什么火?

    为何触摸起来没有温度却能烧焦我筑基期的皮肤。

    路明非不敢大意,他一摸储物戒指,一个白玉小瓷瓶出现在手中。

    该瓷瓶上刻画这繁复的花纹与阵法,没人催动却一直发出微光。

    这是用墨海玉髓打造的瓷瓶。

    打开瓶口的白玉塞,一股吸力传来,那青铜色火焰当即就被吸入瓶子中。

    随着这火焰离开死侍的身体,龙化的混血种当即分崩离析化为一捧黑烟消散在这天地间。

    把色欲放回剑匣,进而收起七宗罪后路明非走进雷阵劈出来的大坑中看了下,那些尸骸也变成了黑灰消散了,并没有青铜色火焰留下。

    也就是说,只有带头的这个人才有青铜色火焰吗?

    这火焰到底是什么来头。

    突然,陷入沉思中的路明非猛的抬起头望向远处,一个生着黄金瞳,浑身布满黑色鳞甲的人在黑暗中看着他,下一刻,平静的空间消失了,喧闹的声音再次出现。

    “小伙子,这是你的摩托车吗?不要挡在路中间啊,你把路堵死了我们怎么走啊,这还着急回家呢。”

    “是啊,有没有素质,你把车挡路上我们怎么走,再不挪开我报警抓你了啊。”

    “虽说这是我们纳税人出钱修建的公路,但是你也不能堵在这不走吧,你知不知道公路是用来走人的不是用来停车的啊。”

    远处,不少人从汽车中探出头来对着路明非喊道,有的人甚至不满的按起了喇叭,催促路明非离开。

    “知道了,这就去挪车,不好意思。”

    路明非懵逼的站起身,向着远处的摩托车走去。

    刚刚雷阵劈开的沥青路复原了,满地的死侍黑灰也消失了,仿佛一切都没发生过,这是怎么一回事?

    握在手中的白玉瓷瓶告诉他,刚刚发生的事情并不是梦。

    我这是被操控了精神还是进入了某个未知的平行世界?

    如果没记错的话,人群消失这个现象是经过刚刚的公路分叉口后出现的,那我再走一遍的话,是不是还能进入斩杀死侍的世界?

    路明非在周围人群的不满声中,骑上摩托车,向着来时的路开去。

    阻拦自己去路的是死侍,看起来好像不怎么厉害。

    是来的这群人不行?还是死侍本身的实力就这样?

    打头阵的那个死侍我的雷符一下竟然没把他劈的灰飞烟灭,防御力倒是挺高的,就是不知攻击如何?

    刚刚杀的太快了,完全没体验一下他们的攻击手段,大意了,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直接秒很难收集到情报啊。

    为首的死侍身体内有一缕青铜色的火苗,虽然感觉不出来温度但是灼烧力度却是很强,就是不知是它体量太少所以没有温度还是它本身的特性就是这样。

    不过这火焰一消失,死侍就灰飞烟灭了。

    看起来好像是火焰操纵了死侍一般。

    说起来,路鸣泽好像说过,死侍是尝试进化成龙类但是失败的混血种,他们神智残缺喜好杀戮,往往会变为龙类的侍从,那这么说,刚刚那群人也是龙类的侍从了。

    如果按照这条道理来推断的话,死侍体内的青铜色火苗一离开身体就会灰飞烟灭,那这青铜色火苗很有可能就是控制死侍的东西,而死侍又是龙类的仆从,那这青铜色火苗就是属于龙类的了。

    说起火苗,根据课本上所说,龙类主要跟随着四大君主划分为四大类,火、水、地、风,掌管火的不就是青铜与火之王吗?

    召唤他们来这的是龙王诺顿?龙王康斯坦丁?

    这两只龙王找我干什么?

    我回到正常的世界之前,看到了一个拥有黄金瞳的男人在看着我,那就是幕后黑手吗?

    不对,我对龙类的知识了解的还不够全面,能掌控死侍的不一定只是龙王吧,也不知次代种之类的纯血龙类能不能掌管死侍。

    我没得到更多的信息之前,不能轻易的下结论。

    路明非骑着摩托车,再次来到了道路的分叉口,左右看了下,没变化,他调转车头,再次驶入了分叉路。

    这一次,预想中的道路忽然安静没有再出现。

    看来幕后主使的目的达到了,他认为没必要再让我进入那个空间了,他的目的是什么?

    试探我的实力?让我杀死死侍?

    还是说,路明非目光一沉。

    想要借助这杀掉死侍的方法把青铜色火焰给我?

    还是单纯的想杀死我?

    这个世界的谜题越来越多了。

    芬格尔打开了房门,看到一位身材火辣,一头及腰金发的女子带着墨镜站在门口。

    “你找谁啊?”

    他梳了下头发,摆出一个自认为很英俊的笑容,微笑到。

    “你是路明非?”

    女人的声音很好听,清冷中带着上位者的沉稳,这时,那女人的身后探出一个小脑袋,看了看芬格尔后,俏生生的说道:“小姐,不是他,这人是和路明非合租的室友芬格尔,已经留级好几年了。”

    见自己的底细一下就被人拆穿,芬格尔的脸垮了下来。

    搞什么啊,哪有一见面就揭人老底的。

    这怎么能友好的共处呢,这还怎么做朋友!

    安娜没去管芬格尔犹如黄瓜的脸色,她拍了拍小秘书的脑袋,“做的不错。”

    当即,迈开大长腿就要往里走,只是芬格尔眼疾手快的撑住的门框,没让她进门,“等一下,你们是来找路明非的?”

    “没错,我们是来找路明非的。”

    怎么路明非师弟身边全是美女!还有没有人性啊,和他对门的大美妞师姐谈恋爱也就罢了,楼上的金毛小公主不对他设防也就罢了,这怎么又来了个金发御姐啊。

    可恨,可恨。

    既生路何生芬?

    “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真的来找路明非师弟的,你给他去个电话,他让你进门你就能进门,不然不好意思了。”

    必要的自保意识还是要有的,不然万一这群人是强盗或者搞仙人跳的怎么办。

    “路明非并不认识我们。”

    “哈哈,果然是..”

    芬格尔的心中一喜,不知是高兴自己没放这群骗子进家门还是高兴这大美妞不认识路明非。

    “但我们认识他,我是加图索家的人。”

    芬格尔闻言一愣,这个加图索是我觉得的那个加图索吗?

    仿佛看出了他的疑惑,小秘书点了下脑袋,“就是卡塞尔学院校董会之一的那个加图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