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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红甘南

    雨落。

    溅起一层白雾,宛如轻纱飘曳在风里。斜斜打入房顶,树梢,还有那片青石砖上。

    那是鸢庭唯一的一条古街,年代超远不下百年有余,甚至每块石缝间,还能看到几颗被雨水冲刷而抬不起头的小草。

    它们奋力地抵抗着,就像本来的绝处逢生,拼命地摇曳着。

    哪知刚刚仰头,突然一脚,又紧贴着地面再也站不起来。

    那双脚就像一对铁锤,每走一步,鞋底下的草叶就此萎靡,不再坚持。

    因为那脚不是一对,而是有好几双各式各样的鞋子,从它们身上踩过,即使它们有毅力,又哪有什么回转的机会。

    旋即一抹清风夹杂着水柱般的雨水,径直打在那已经湿漉漉的脚踝上。

    那人总算微微弯腰,拍了拍裤脚。

    长裤的脚踝处早已经淋湿,清风徐过,倒让人觉得寒冷了些。

    那人站起身,摸了摸光秃秃的脑袋,手里依旧举着伞,只是双眸却紧盯着街道边,刚刚扬长而去的小车。不时,一抹怒容又将先前的忧思给彻底笼罩下来。

    换做以前,他一定会让身后的几位拼了命也要拦下那辆车,并把那人给揪到自己面前,然后让他好好地洗个冷水澡。

    如果有可能,一定会让那不长眼睛的,好洗到病死为止。

    可今天没有,甚至那份怒气只是转瞬即逝,就变得平淡无奇,然后带着几人就这样穿过了街道,往另一条巷口钻了进去。

    雨势未减,出行的人变得少了,甚至连经常可以看到,打着雨伞在水中嬉戏的几个小孩,这时也没有出现在那条小巷子里。

    反而这里除了大雨,就只有那一滩一滩,堵着难以及时排泄的积水。

    或者说这样的场景,在这个虽为古街,而地势较高的小巷里,已经很久没有见过了。可谁曾想这场暴雨,似乎连歇息的机会,也只是稍纵即逝呢。

    举着伞,那人缓缓向着深处走着,他清楚那条巷子有些天没有来了,只是没想到今日再来,竟会如此难以行走。

    确实。一条拥挤的巷子里,囤积到能形成一汪汪的水时,再想往里走,几乎只有被打湿的可能。

    所以他们走进那条巷子后,无论鞋子多好看,这时也只能试探地,艰难地往下走着。

    一步…如溪流,一步…如浅河,高低不一,错乱无秩。

    也不知多久,身上除了那一件件短袖还能豁免,其它直至裤腰带,基本都是湿的。

    “为毛要选这么个破地方?”

    湿透了下身,光头那位依旧撑着伞,只是眉头紧锁,脸上更是一抹难解之色,不由破口骂了一句。

    然则,一人骂,有人却听了正着。

    “怎么?赵老板。是觉得这水深了,就看不清路了?”

    没错,行在水中,淋在雨里,有些愤恨的光头,就是赵启龙。

    他从洛神出来以后,并没有回去,而是直接来到了这个破巷子里。

    挪了挪伞,第一眼他没有看见已经被淹的门前有人,而第二眼才发现那座小石楼的二层窗台上,有位看起来比他壮实几倍的中年人,正盯着自己。

    赵启龙脸色回逆直至一抹笑容出现,说到。

    “来啊!要不你下来试试?”

    “算了吧,我喜欢干爽的天气,再说这一场大雨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停呢。”楼上的人仿佛有些不屑,嘴角一弯,就宛若洒着寒光的弯月。

    “要不,觉得冷的话,就上来暖和暖和。”

    “我觉得成,至少还得备件衣服才好。”

    楼上那人眉粗如同狼毫,形如行书走字的一捺,破显得锐气,只是脸上坑洼不少,比起沧桑倒不劣几分。

    他没有说话,也没有回答,就回头坐在桌子旁,安静地等待着。

    不久。赵启龙独自上楼,把那些跟着他来的人留在了楼下。

    “有酒吗?”

    进屋后,赵启龙只是淡淡瞥了一眼那独树一帜的石楼,也没有细看。

    终究是来过几次,其实要说这楼,在他眼里也不过就是些石头拢在一起,而形成的简单居所罢了。

    所以对此他完全没有兴趣。

    不过,这么些天没见,要说最想念的,恐怕还就真的只有这石楼里唯一的烈酒…红甘南了。

    小杯浊酒,再配了一盘花生米。

    看似简单粗暴,楼上的那位却是情有独钟。

    也不知是早就料到赵启龙会来,还是因为平常就喜欢酌酒一杯,这时一杯酒早就准备好了。

    “酒可不能贪,这红甘南只怕就我这有了。”

    “莫庄,酒是不该贪,可我有时候还就想你这一口,你说你这红甘南,为何就不愿意卖给我配方呢?”赵启龙坐下,手里端着酒杯,仔细看着那只名叫小酒杯的酒杯,不由微微笑着。

    他清楚这小酒杯,也是这位锐气锋利,喜欢藏酒品酒的莫家老大,最为喜欢的小酒杯。

    也不知道是何手艺,竟然可以用泥土烧制成色泽光亮的白色,再加细娟花海扶笔之上,确实是难得的好东西。

    就像那红甘南,甚至对于莫庄本人,赵启龙有时候都觉得这家伙不出世,实在是一大经济损失。

    两人碰杯一起饮了一口。

    入口甘甜,微微刺喉,随之下肚,在这种全身几近湿透的情况下,犹如一抹暖流,浑身都暖和起来。

    对于赵启龙曾经的几次三番,至今莫庄一概地都回绝了,他不是不喜欢金钱,只是觉得这种东西只有自己有,别人无,那才珍贵。

    要是如赵启龙所说,将来遍天下的红甘南和小酒杯,那岂不是一点乐趣都没有。

    所以莫庄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双眼盯着窗外延连大雨,滂沱至极。

    不知为何,一股莫名的伤感油然而生,莫庄叹了口气,问到。

    “赵老板,这雨如果一直下下去,你说还有这条常龙巷吗?”

    看了一眼那人脸上升起的涟漪,赵启龙一饮而下,端着酒壶又酌了一杯,突然哼笑一声,说到。

    “就像你说的,这水深了,就看不见这常龙巷了?”

    两人互瞧了一眼,没急着再说什么,而是再次对饮。

    “说吧,赵老板,你来我这儿,今天也太不凑巧,雨下这么大,不能就是只来喝酒的吧。”

    再酌一杯,莫庄便把酒壶收了回去,赵启龙也不再伸手,只是会心一笑。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你就这点破花生米不说,还这么小气这点红甘南。”

    莫庄不去理睬他的讽刺,犹然骂到。

    “去,你别吃。”

    说着,赵启龙刚想要伸手拈一颗花生米,不料这莫庄实在是小气到家,竟直接把盘子给挪到了他自己的怀里。

    也不知道他一脸的锐气,究竟是怎么修炼出来的,赵启龙实在是不能理解。

    “行,不吃就不吃。不过,这话还是得讲。”

    见莫庄又将盘子推回,赵启龙这才拾来一粒放在嘴里咀嚼起来。

    “上次…你答应的事,最近要准备准备了。”

    莫庄没出声,也丢了一颗扔到嘴里,等到吃完,他才缓缓开口。

    “在之前,我得回去一次。”

    “怎么…酒又不够了?”赵启龙又瞟了一眼莫庄手里的酒壶,说实在的,那酒对于赵启龙来说,还真是难得一见的好酒。

    甚至有时候家里市值千百万的珍藏,在这红甘南面前,就像一杯是白开水,而另一杯才是真正的酒一样,实在是物以稀为贵,白水当不了真酒喝啊!

    “我家还有三位老弟,虽说这些年我在外面,可这事我想回去带着他们一起。”

    松开酒壶,莫庄亲自又为赵启龙满了一杯。

    “就不知道这酒,以后还能喝上几回,希望回来的时候,能多带点吧。”

    “我说了吧!你们家若能教了我红甘南的法子,还怕没个酒喝。”

    摇了摇头,莫庄似乎并不认同赵启龙的话。

    “不贪才是贪。这是当年我们家老头说过的,酒也是一样,不喝才是喝。”

    赵启龙听着,也只好摇了摇头,他不是学问人,也不是嗜酒成性之人,对于莫庄所说的这句话,他只能领略半分。

    或者说,在他看来,认为莫庄的酒,可能找一个不贪嗔痴的人来继承为更好,这样才能续保求真,酿出最为纯粹的烈酒红甘南吧。

    说到这时,莫庄与赵启龙,忽然对视一笑,随即一饮而尽,仿佛就这样能一饮浇愁。

    是的,有些愁。

    谁能没个愁呢!

    赵启龙心里其实也很苦涩,借着这酒不知怎的也有一股悲天悯人的感触,只是他这人一直不愿去说,去讲。

    有时候都不知道,做这些是为了谁!

    他在心里,其实问自己问了不下百遍千遍了。

    或许唯一能有个答案的,也无非是那个至今仍旧躺在病榻上,只有头颅能动的她吧。

    那年他们一见钟情,可没想到天无眷恋,不久的一场旧疾,致使她全身肌肉萎缩,再无重新站起来的机会。

    于是赵启龙狠心搏命,终究以自己之所力,将她的痛苦减弱了不少。

    可是这样仍旧不是个办法,最后只能找到那位深不见底的亲戚,因为只有以他贵族的身份,才能通过贵族上层的技术,将她的头颅置换到机器里。

    因此赵启龙想让她得以永生,想让她不用凋零,而做一支永远盛开的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