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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六、异世界总有无故找茬的

    凌云处理上次哥布林事件,除开护送人类,光处理其他人族人就花了有一周的时间。

    等到凌云与最后一波人——魔族人挥手告别的时候,凌云赶紧的就往回跑。刚才他看见了一只极好的交通工具。那是一只大鸟,光臂展就有十米宽,大鹰的名字凌云不知道,其名字其实叫长冠鹰,原因是因为这种鹰有着一个长长‘鸡冠’,不同鸡冠,这个鸟冠长长的如同刘海一般,从头顶到背部中间,长度也有个三四米,身体如正常的鹰一样,流线型,身上棕白相间。

    凌云跑着跑着,看到了那只长冠鹰正在一个大树树枝上用脚踩着一只血肉模糊的魔物,用尖嘴撕开猎物,叼肉进嘴了。

    “抱歉,打扰你了。”

    凌云摆出枪的手势,集中一点,电光一射,噼里一下,鹰身体被电麻了,随后想走,但是看到下面是个小人打扰了自己的进食,并且还做着国际友好手势,这只体长近十米的鹰被激怒了,也不想放弃手中的食物,便向凌云下冲去。凌云不禁一笑……

    哥布林,是大家都讨厌的存在,凌云,是单枪匹马毁灭了一个哥布林部落的存在,光是知道这点,足够引起人们的关注了。但是,故事主人公,一直没回来,而相关人员早就拿着一份冒险者协会给的抚恤金,各自回家乡或者找个什么没那么引人注目的地方住去了,热度已经大大降低了。如今八天已经过去,原本以为这件大事再无热度起来,而在这种时候,一个男人手里握着藤条,藤条驾驭着一只巨型大鸟来了,在到达了城门的时候,凌云割断了藤条,抓起了自己满满的包裹,腰间还挂着自己那一把雁翎刀,在一百米高空从天而降。大鸟也赶紧往着飞走了。

    凌云回到了冒险市,在诸多人异样的目光下进行了入城登记,结果门卫认出了这个名字,“凌云!你是凌云,那个在一万哥布林中单刀进阵,七进七出,拯救了三十三个人类的凌云!”

    “哇……”然后就是围观群众的探讨声和吃瓜声,凌云像是耳聋了一样,直接往旅馆去。这一路上,凌云带了一些珍稀的草药和半路击杀的魔物材料,相信可以卖不少钱。

    当当!现在是游戏模式。因为猎杀魔物之后,尸体太麻烦,运输和管理都是,那么就统一猎杀后,会掉魔物材料了,就像是游戏一样。

    周围全是人,跟着自己问,凌云一一不管,直到有人拦住了自己,“喂,你就是那个新出来的冒险者吧?什么单枪匹马,什么一万哥布林,牛皮吹的也太大了吧,不过是个16岁的小孩罢了。”凌云眼前是一个红发男人,他用头带绑住了头,他的发型像是无数山丘,就是头发都束起了,至于他的脸,算是个帅哥吧。不过这个世界好像也没什么丑的人,毕竟二次元,个个都自带磨皮,没有那么多瑕疵,只要五官正常,气质好一点都算得上帅哥了。

    “不是的,我叫云灵。”

    “云灵,笑了,说起来东玉也提过你一开始用了假名。”

    “东玉是谁啊?”

    “别装傻了,来跟我决斗吧!”

    那个男人,凌云越看,越觉得是杀马特。想着自己的要事,凌云又得先处理这个人,于是说道,“那个,多少钱?”

    “哈~什么多少钱,凭什么我要给钱你,再跟你决斗?你的意思是,跟我用钱赌谁输谁赢吗?”

    “一万块,你给我一万块我就跟你打。”

    “我现在哪来的一万块?”

    “那么走了。”

    凌云绕过了这个男人,用小跑,红发男当然不乐意,直接挡在了前面,这让凌云很无奈。

    “来决斗吧,不然你是逃不掉的?”

    “你想证明什么?”

    “我比你强。”

    “为什么不跟其他人打,比如拥有勇者称号的。”

    “你做的事情足够勇者称号了,我要看你有没有资格?”

    “……”凌云想溜,面对这种人真的是很无语,挂着所谓热血的态度,明显就是寻衅滋事。凌云的沉默很久,周围的吃瓜群众都开始捉急了,有的劝快点打,有的希望红发男给凌云一个教训,有的相反,只有少数的好心希望红发男不要打扰别人,不过这些人并没有为凌云发声。

    凌云想了很久,终于有了理由。

    “怎么了,是怕了吗?”

    “你是什么身份,等级?”

    “高级。”

    “你没有资格跟我打。”

    “什么!”红发男已经要出手了,魔杖也掏出来了,还退了好几米。他想出手,却被凌云的手势阻止了,凌云这个时候严肃地问周围的人:“这里是可以随意打架的吗?”

    众人纷纷汗颜,以为要问什么呢……“当然可以,只要双方认同就行。这里是冒险市,只要别打严重了,随便你挑哪里战斗,只要不是会打扰到别人的地方。”

    “小子,害怕了吧?”

    “那如果他的手脚断了呢,我还是要负责任的是吗?”

    凌云说出这番话,一丝情绪也没有,像是聊天一样,周围的人纷纷表示,还是别了。

    “你……真的能办到吗?别口处狂言了!”红发男其实心里有点不保底了,还补充了一句,“我是东玉的冒险者伙伴。”然后他就拿着魔杖对着凌云。

    “火之魔法——急速烈焰爆弹!”“屏障。”

    凌云如箭射出,展开了屏障就是跑,脚下也生着魔法提速,火焰爆弹打在凌云的魔法屏障上,凌云的速度看起来毫不减弱。才十米距离而已,凌云很快就到了,同时他也想吐槽这样火爆性格的人为什么会拿着魔杖作为武器,而不是近身。

    凌云一句话没说,吟唱也没有吟唱,一拳带有火焰击中红发男的腹部,顺利得很,红发男被打飞两米多,腹部衣服也稍微被烧到了,不过痕迹不明显。只能说是,有钱就是好,穿的衣服竟然还能防火。

    “唔额……”红发男呻吟,凌云似乎不给机会,就这个时间,凌云已经到了近身处,本来要补一拳脸的,结果被人给抓住了。

    “朋友,别太过分——啊欸呃哦哦!”那个人赶紧又松开了握住凌云的带着雷魔法的手。

    那个人更为高,比凌云还高,明明是男的却一身长发,穿着一件长袍,手里拿着一把扇子。此刻,他正在微笑着,眼睛笑成眯眯眼,而刚才的电击让他有点心不甘,所以现在的表情也有些恼火,看上去笑容倒是没有什么友善的意思。

    “就这样,再见。”

    “没想到,东玉说的家伙竟然是这样的一个人。”那眯眯眼说道。

    “……”凌云转过头来,他的脾气都快被磨没了。周围的人开始叽叽喳喳的,凌云面对这样的场景,冷静的说道:“我不认识你们,别再打扰我了,没事找事的陌生人。”凌云将要走,刚迈开一步,转念又想,为了自己的名气变大,好在自己的书卖出去,如果能够扩大影响,或许就能够影响到老家了。(凌云之前写的魔法教材书交由一个人出版了,有名气也意味着销量会好吧)

    凌云笑了,笑得很友善,看起来就人畜无害,是一个单纯的少年。

    “如果你们想要通过踩我的方式抬高自己,不如多多去消灭一些哥布林,多做一些好人好事,那时候不用我承认你们都会令人敬佩。”

    凌云的说话腔调像是一个大哥哥一样,温柔的让人感到意外、甚至震惊。

    “对了,”凌云笑道,还用手捂嘴,扭屁股,他说:“我就是那个与东玉一起,摧毁了整个哥布林部落的,凌——云——,哈哈哈哈哈,记住我哦。”

    “为了展示一下本人的事迹并不是假的,接下来为大家演示一招。”

    凌云笑嘻嘻的,调用起体内法力,背过身,对着无人的地方,瞬发式的调用法力,一巴掌甩出去,“嘭!”的一声,感觉空气都要被震开了,一股猛风兴起,不知名的吃瓜群众们都稳住身子才不被吹出去,人群里自然也有着站不住的,倒下了地。

    “再见了,大家。”凌云笑了笑,然后转身就狂奔,这速度任现场谁也追不上。

    红发男和长袍男都瞪大了双眼,呆住了。

    现场,只有资深一点的冒险者才能明白了,凌云随手的一击魔法难度是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