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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新的生活

    街道上行人熙熙攘攘,每一个人都看似很忙碌,而唐凌,就站在人群中一动不动,看着他们从身边流走。

    又经过三天仔细的了解,之前在京洲城中,以一个游人身份,看待京洲城,一切都繁华。

    这三天,算是深入去了解了他们的生活,又发现了不一样的地方。

    以一个乞丐的角度,发现了更多平时看不见的。

    这里的人,完全以生活为主,他们没有太多的梦想,他们做生意,想的不是成为一方富人,而是为了穿得好,吃得好。

    一切都是为了生活。

    难怪这么多年来,依旧发展不起来,保障基本生活,在这儿深入民心。

    农业为主,商业为辅,多数人,在家中只是男耕女织。

    街道上的商品淋漓满目,但多数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无论是布匹还是柴米油盐,灯油火腊,乃至人死后的棺材铺,义庄等,俱应有尽有,一应俱全。

    客栈、酒楼、酒馆这些,每个街道都有两三家,里面的东西都很便宜,七八文钱就能吃一碗素面,二三十文钱,就能吃上一碗馄饨,外加一壶酒,一碟下酒的黄豆。

    街道上贩卖的,包子铺,多是馒头,没有肉包,一文钱能买两个,能吃个半饱。

    除了这些,还有街头卖艺的武人,卖字、卖画的,算命起名的,说书唱戏的。

    总之,一切都围绕着保障基础生活在发展着,与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造成了一副异常热闹之景象。

    按理来说,这么繁荣的地方,做些什么都可以。

    但是,唐凌却发现,花钱容易,但挣钱却不容易,即使能挣钱,也只是保障了一个人乃至两个人日常的开销,想发财基本不可能。

    没有工作的地方,是一个问题,常见的酒楼食肆,完全不招聘员工,小二的工作,也是由家人充当,一个食肆是夫妻档,在这方面找工作,没点亲戚关系是没有指望了。

    唐凌力气大,想找些搬运的活来干,但哪里找?这里没有码头,船什么的,加上这些赶马车的,装货卸货的,是很多,但早已经没有空缺,也没有影视剧中,需要一个人扛五六包大米的情形。

    他也发现,不是这里的人不比地球上聪明,而是这里的环境,农耕社会,注定你可做之事,唯有耕田。

    或是做下人,帮别人干活,维持自己的生计。

    如若能跟随在一个大人物身边做事,算是一个极好的差事了。

    唐凌有些苦笑,不亲自去看一看,很多时候还真是只是幻想罢了。

    哪怕他来自地球,一个繁华的社会,来到这里,唯有一词能形容。

    就是。

    无用武之地。

    现在方才明白,为何在古代,每一次变革,都会这么困难。

    他想到了商鞅,想到了王重阳。

    这些,还真算是历史的伟人。

    这里的人,即使是做生意,也是为了一日三餐,这种思想早已经根深蒂固。如若与一个人谈论什么商业发展,别人当先会当你是一个傻子,随后是疯子,因为他们脑子里根本没有这些概念。

    你想发展商业,首先面对的就是那些大财主,大家族,他们绝不愿意让你有什么改变,如若有所变动,他们还如何去奴役他人?如同商鞅一般,只会成为全天下的敌人。

    想要有所作为,唯一可做的,便是当官。

    发展不起来,完全是人们根深蒂固的思想,这一点,唐凌看得清楚,难的不是有没有学识,难的是改变所有人的想法,并让他们认同你。

    如想做生意,想用现代的营销策论,当先要做的,就是改变他人的消费观念,例如用什么免费戳头来招揽生意,在这儿根本行不通,他们的钱是用来维持自己的日常衣食住行的,而绝非是要填补空内心的空虚寂寞。

    在这一刻,唐凌睁开了眼睛,完全放弃了走不一样的路子,一个现代人,来到古代利用现代知识成为古代的一方巨头什么的,这些只是小说,完全是不理会别人,满足自己内心的幻想。

    商鞅是一个伟人,可惜唐凌没有勇气成为商鞅。

    他已经想清楚,想要崛起,就要顺从这个世界,而不是依靠自身去改变这个世界。

    唯一能做的,便是当官。其次是奴役他人,成为一方财主,建立自己的家族。

    两条路,哪一条对唐凌来说,都不是太容易的。

    还有一条路,唐凌知道,但没考虑过,就是练武。

    要说练武,以他现在的能力,街道上的行人完全不是他对手,但练武做什么,难道要一拳杀了他们,或是抢夺他人财物?打打杀杀,他不喜欢。

    这时,远处走来了三名衙役,混在了行人中,向他这边走来,他走到一边,让开了路。

    “还真是清闲啊。”直到看着他们走远了,唐凌才叹道,随后离开了这里。

    因为他知道再这样下去总不是办法,得做些什么。现在出来了十多天了,带的十多斤米也剩下不多,只有两三斤了,再不做事,就真要饿死街头了。

    “哪怕想要做杂役,当一个下人,在这里都没有门路,想要站稳脚,要么学钓鱼老人钓鱼,要么就是当个乞丐了。”

    事实上当乞丐只是不至于饿死罢了,之前他也在路旁看了一个乞丐半天,基本上没有人给他钱,但也会有路人丢给他一文钱,或是在下午黄昏时,一个少女从一处院子开门出来,端来了一只碗,碗中有两个馒头,给了那个乞丐。

    “生活不易啊,现在明白了,为什么老是听说那些古时候的书生,家中总会有一个娘子之类的家人干活,而书生只是读书什么都不做,一个秀才中不了举人,就成了落魄秀才了,如今自己也是这样,无可奈何。”唐凌苦笑地叹气,回到他睡觉的时候地方。

    但是,他回到去时,却愣住了。

    因为他的东西,被别人动了。他的席子,被人随意踢了出去,他快步来到墙角,破烂的箩筐也倒了。

    唐凌在杂物里翻找,焦急道:“我的米呢!”

    不会吧,他的东西被偷了!

    “还是人吗?我不偷别人的,别人却要拿我的!难道他不知这是我活命的东西?他拿走的是别人的性命?”

    “你怎么了?”这是,一名女子路过,见唐凌一副落寞,大着胆子问道。

    “我吃的东西不见了。”

    “你住这儿?”那女子又问。

    女子年龄大概二十六七般样子,携着一只篮子,篮子被布害羞,看不出是什么。

    唐凌看了她一眼,无奈点点头。随后他就在地上坐了下来,心情特别郁闷。

    “你莫急,你不见了什么。”女子又问道。

    唐凌叹了一口气,摇头道:“没事,只是几斤米而已,没什么。”

    “娘。”这时候,在巷子一头,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走来。

    “大丫头别到处疯玩了,回家去吧。”女子不再理会唐凌,向着她女儿走去,唐凌看着她走出巷子。

    这女子应该是住这附近的,那小女孩是她女儿,小女孩唐凌见过她几次,与一群孩子经常在这附近玩耍。

    唐凌看了一眼后,就不再理会她们,坐在地上不知想什么,还真的是人倒霉起来,喝水都会塞牙。

    “叔叔。”这时,唐凌抬头,看见了那个小女孩来到他身边。

    唐凌这十多天没刮胡子,衣服也好几天没换了。

    “叔叔,娘给的。”小女孩伸出手,手中托着一个布包。

    唐凌没有接,而是看向了巷子那头那名女子,她微笑着点了点头。唐凌不由接过小女孩手中的东西,有些温热,随后小女孩蹦蹦跳跳离开。

    唐凌打开一看,里面是六只馒头,随后他发现,在馒头缝隙里,还有两文铜钱。

    他抬头,再次望去,小女孩拉着她娘的手,消失在了视线中。

    唐凌征征地看着手中馒头很久很久。

    第二天,他便离开了那一条巷子,离开了哪一处暂时的家。

    十天后,唐凌出现在了一处田间,冒着烈日。在他旁边,还有一个十三四岁大的小女孩,蹲在另一块菜地上除草。

    地里的庄稼已是青了一片,那边稻田碧波荡漾,新钟的秧苗绿油油的,风悄悄地吹拂,似欢愉地跳舞。

    唐凌弯下腰盛了一瓢水,随后向着脚下的菜地里浇去。

    不一会,他挽着水桶,去了不远处那条小溪边,他放下水桶,看着不远处下游那四个在河边玩水的小孩子,喊道:“你们小心些,别掉水里去了。琳儿回去了。”

    “大牛哥哥我再玩玩,一会就回去。”一个五六岁大的小女孩喊道。

    “你不听话你姐又要揍你了。”唐凌笑道。

    “包琳你快走吧,等下你姐来了我们也一块儿揍。”一个八九岁的小男孩站起身。

    “是啊包琳,你姐她太凶了,你快回去吧。”另一个小孩子看着包琳也说。

    “我知道啦!”包琳气呼呼的瞪了她的小伙伴一眼,然后很不情愿上了岸边,向着唐凌走来。

    唐凌摇了摇头,又挽了一桶水,带着小包琳向田地里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