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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挖心、剐肉、刻骨…

    挖心之旅,只是上山的第一步。

    想见白骨夫人,这路上的考验还多着呢。

    到了半山腰乃是一座暗红色的高台。

    这座高达数丈的陡峭高台,便是白骨岭上最险恶的关卡。

    血肉舍身台!

    血色高台之上,一排的百姓正手持冰冷寒芒,一寸寸削着身上的血肉。

    先是掏出肝脏,继而削下皮肉,挥洒鲜血。

    血肉高台之下,无数的妖兽正在那贪婪地吞食着血肉。

    “诶!那个小伙子!你一刀才削去那点血肉!你何日才能得见白骨夫人?”

    “男人嘛,对自己就要狠心点!”

    望着高台之上的那些百姓,下方的妖兽纷纷出言讥讽。

    “你算什么男人!”

    “你算什么男人!!”

    听着下方妖物的讽刺,那台上的男人眼睛陡然一红。

    “我对夫人的爱,超过了一切!”

    “你们又懂什么!”

    举起柴刀,一刀削下。

    鲜血淋漓之间,男人嘴角咧出一丝癫狂的笑容。

    他非但没有感受到半点的苦痛,反倒是觉得内心舒畅至极。

    果然!

    白骨夫人说的没错!

    肉身才是枷锁,血肉都是阻碍。

    唯有白骨,方可永恒。

    越发笃信,越发畅快,滚烫鲜血的沐浴之中,男人笑声如魔。

    男人在笑,下方的妖魔也在笑。

    那肆意的笑容极具有感染力。

    不一会儿,整个血肉高台之上,狂笑不止。

    缓缓站起身来,男人此刻已经变成了一具鲜血骷髅。

    最后,男人一把扣下自己的一对眼睛。

    鲜血淋漓之际,男人直接将自己的眼睛丢入了下方的兽口之中。

    既见大道,要这双血肉眼睛有何用处?

    不如舍弃。

    丢弃血肉眼睛,男人那双骇人的眼睛之中,缓缓升起一簇小小的火苗。

    火光虽然暗淡,却暗藏着磅礴的生机。

    见到男人如此蜕变,舍身台上的百姓纷纷不再犹豫。

    刀光闪烁之间,片片血肉飘落高台。

    高台上下,山呼海啸。

    “白骨夫人!”

    “白骨夫人万岁!”

    血肉台上,无数的百姓正在那舍弃周身血肉。

    血肉台下,无数野狗、妖物正在大快朵颐。

    “多谢白骨夫人!”

    那些妖物一边大口吞噬着凡人血肉,一边高诵着白骨夫人。

    如此地狱场景,却依旧没有阻碍那些自愿舍弃血肉之躯的百姓。

    血肉之道,乃是外道,血肉会衰老、会腐败,岂能长久?

    唯有白骨之道,才是正途!

    也唯有白骨之道,方可长陪夫人左右。

    只是,即便是成了白骨之躯,想见夫人还是千难万难。

    血肉舍身台之后,还有那白骨之池。

    白骨池中,虔诚祈祷,方可得见夫人啊。

    虽名叫白骨池,实则乃是蠕虫之海。

    蠕动的细长白虫,好似波浪一般,将周围的血肉骷髅全部卷入其中。

    蹚过这白骨池,受得万虫啃食之苦,方才算得上是一具真正的白骨之躯。

    据说将夫人的姓名刻在骨头上,刻得越多,见到夫人的机会就越大。

    也不知道这个传闻是从何兴起的,反正入白骨池的血骷髅都会随身带上一柄小匕首。

    没事就给自己的骨头刻上那么几下。

    而这便是白骨岭上的三道考验。

    挖心、剐肉、刻骨……

    没有理会下方的那副地狱场景,乌鸦张开翅膀径直朝着那上头的白骨洞飞去。

    那高处的白骨洞,可是有军队戍守的。

    浩瀚的军阵,没有十万,也有八万。

    那一具具高大的白骨,身披甲胄,手持各色武器。

    更有甚者,身下还骑着骷髅巨马。

    纵马驰骋之间,山河欲碎。

    很难想象,这样足以攻灭一国的庞大军队,只是这白骨洞前的戍卫。

    乌鸦飞到军阵的上头,瞬息便被数个巨弩牢牢锁定。

    尖锐的箭矢,闪耀着冰冷的寒芒。

    军阵之中,更有几只巨大苍鹰抬升而起。

    瞅到这一幕,那乌鸦浑身一抖,差点连屁股都没夹紧。

    “瞎了你们的狗眼!是我!是我啊!你们连我也不认识了?”

    听着乌鸦的高呼,下方顿时传来一阵哄笑之声。

    听到这阵哄笑之声,那乌鸦哪里还不知道,它这是被人家耍了。

    哼!

    真就应该把这群白骨磨成灰!

    拿去做肥料!

    没空理会那些兵痞,乌鸦继续向上飞去。

    说是白骨洞,不如说是白骨宫。

    白骨洞中,金碧辉煌。

    就连那看门的骷髅身上都镶嵌着黄金玉石。

    白骨洞的中央,乃是一个无比巨大的红纱玉床。

    玉床之上,依稀可见一个妙曼无比的身影。

    透过那摇晃的红纱帷幕,依稀可见一抹极致的雪白。

    青山秀水,说不尽的妩媚。

    “夫人!夫人!大事不好了!”

    “嗯?怎么了?看你慌慌张张的。”

    帷幕之中传来的声音甚是温柔。

    “夫人,您派去取人参果的那两个憨货被人截住了!”

    “有意思,仔细说说。”

    听着那陡然变得魅惑的声音,乌鸦身躯顿时一怔。

    “夫人,他们一行三人,还牵着一匹白马,一头黑猪妖,嘴巴大如门!獠牙长似剑!一个和尚,瘦长脸,长得就人样,还有个身着黑袍的杂役,平平无奇。”

    “我道是谁,原来是金蝉子来了。”

    金蝉子?

    听着这个陌生的名字,乌鸦眼睛转个不停。

    片刻之后,他又突然想起了什么。

    金蝉子!

    竟然是金蝉子!

    那可是行走的大药啊!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据说有位妖圣推演天机,算出昔日佛门逆徒金蝉子的百世轮回之身,将要朝圣大西天。

    企图借着那灵山余晖,再塑金身,成就果位。

    那金蝉子的轮回之躯可是不简单啊。

    轮回之躯其中内蕴金蝉子轮回百世之积淀,若是能吃下他,可平添百世之阅历。

    乃是领悟大道,锤炼道心的不二良选啊。

    知道这个消息,很多大妖都颇为意动,这样的宝贝,谁不想啃上一口。

    可是这金蝉子的身份又极为特殊,他本就是世尊的二弟子,与那大西天诸位妖圣都有渊源。

    于是乎,大西天诸圣便一起立下契约,诸位妖圣不得主动截胡金蝉子。

    他本就是大西天佛子,他想朝圣,便让他朝圣,到谁的地界了,尽可肆意诛杀。

    如此一来,既保住了诸位大圣的脸面,又守住了他们的威严。

    但是,若是没到你的地界,你动他,那便是不给大西天诸圣脸面。

    到时候,就别怪大西天诸圣手下不留情了。

    昔日佛门的那些大圣,现如今可是强大到可怕,又有几个敢惹他们。

    况且说了,能惹得起他们的,又岂会在乎区区一个金蝉子。

    诸位大圣的颜面,可比一个金蝉子珍贵多了。

    这大西天啊,已经死寂太久了。

    来了这么一个金蝉子,也算是一味上佳的调剂品了。

    诸圣作壁上观也算乐事一件。

    斗蛐蛐谁不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