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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老唐

    老唐是路明非在星际里认识的家伙。

    老唐在美国纽约住,是个华裔,大概是姓唐,所以大家都叫他老唐,但是年纪并不大。

    路明非和他见过唯一的那一面,其实看着那家伙并不大,最多也就比他大个两三岁的样子。

    据说老唐从小就在美国长大,所以中文说得不太利索,不过上网打字还是可以的。

    老唐这个人除了自我感觉有时候太好没有其他毛病,人生目标是成为一个印第安纳·琼斯。

    实际上,在初中这会儿,路明非已经认识老唐了,现实世界的路明非运气衰的不像话,星际里可是叱咤风云的高手。

    QQ里一个欠揍的熊猫头像跳动起来,老唐的字眼从屏幕一跃而出。

    每当打完几局,这家伙都会直接跳出来和他商量战术,一来二去,其实他们已经很熟络了。

    “老唐,你其实是赏金猎人吧?”

    路明非也不客气,直接开口问道。

    他能想象到这家伙几乎错愕的表情,那双很有喜感的眉毛惊讶又感叹,其实看起来蛮搞笑的。

    那边似乎是愣了好久,才缓缓发来,“你怎么知道?”

    “知道福尔摩斯吗?”

    “知道啊,难道你是?”

    “跟他没关系。”

    “。。。。。”

    路明非知道屏幕后面那家伙一定会跳起来想打人,不由得放肆的笑了笑。

    “放心吧,哥们儿可没那闲工夫调查你,只不过我也在里面,一不小心和你联想到一起了。”

    “刚才就是诈一下,没想到你直接上钩了。”

    看着大头熊头像跳动起来的几句话,老唐差点把键盘摔了。

    他气的很想摔桌子,刚才差点儿以为自己被佛伯乐监视了,这群孙子向来对监控人很有一套。

    合着没想到自己被炸着出来了。

    其实这玩意儿挺不值得推敲,但是老唐那个脑子哪里能想明白什么弯弯道道的,就是有人诈骗图他啥,图他只能做灰狗?

    不至于不至于。

    “明明你小子,我记得才初二吧,就搞赏金猎人了?你可得把握好分寸,这是上面的水很深。”

    老唐直接把刚刚的事情抛在脑后,俨然像一副老前辈的样子,提醒着新手。

    路明非直接想特么的你以为我想吗,本来就是想练个体能什么的,结果酒德麻衣说光练不实战没什么用,当即给他申请了个赏金猎人账号。

    嘿,接什么任务全由她来定,你说气不气人?

    说实话,这个网站看着神秘,但有些内容也奇葩,路明非居然能在里面找到送外卖的任务,居然有20万美刀。

    这饭是用金子做的?

    路明非当即傻了眼,要不是远在北美,说不定还真接起来先转他点外汇为国家做贡献。

    但其实说着说着,路明非情绪就有点低落了。

    毕竟网上那么多年的好友,最后一刻,居然是死在自己手上。

    虽然在那个时候属于老唐的人格已经消失了,无论怎么样,他的样子依旧印刻在路明非的脑海。

    这是挥之不去的梦魇。

    老唐,还未从觉醒的青铜与火之王,青铜王座上的双生之子,龙王诺顿。

    当初他的弟弟康斯坦丁死在他的面前,促成了他的觉醒。

    在暴怒之下,觉醒了他的悲伤无法抑制,甚至连化卵都没有准备,与白帝城参孙融合,龙王诺顿正式重现人间。

    路明非时常在想,若是没有小恶魔的刻意引导,这些事情究竟会怎么样变化呢?

    若不是康斯坦丁在他面前死去,老唐可能终究这一辈子仍旧是老唐。

    但是他开启与小恶魔融合的时间也会就这么拖延,最终遇上那终结之事,可能就会被毁灭掉。

    “唉。”路明非叹了口气,不再去陷入旧事的回忆,他揉了揉酸痛的胳膊,就想倒头就睡。

    一想到这几天的训练经历,路明非简直感觉自己做了一个十分错误的决定。

    不是,你要是一个初二的小朋友,每天跑十公里是怎么回事?

    你练体能也不能把人往死里练吧!

    虽然自己有特殊的能力,能亮起黄金的龙瞳,驾驭着超自然的力量,但这会儿他也太小了吧?

    酒德麻衣这个女人就这么狠心?

    路明非绝对不会想到,因为有零这个前车之鉴,加上路明非那一晚装逼过头用的能力,导致酒德麻衣早就不把他当做正常人看待了。

    要不是好在路明非自己还剩那么一点龙族的变态恢复力,以他初中那种弱不拉几的体质,早就口吐白沫了。

    楚子航在学校里显示的倒是很平静,毫无波澜,就像丝毫没有当初的事件一样。

    不过,令路明非比较欣慰的是,楚子航那种从前冷冷冰冰让人生畏的状态没有了。

    实际上,他还是老样子,虽然说生人勿近,但也不至于像从前那样只是站在那里,就让人感觉到心寒。

    总结来说就是比那个世界线的楚子航更有人情味儿。

    路明非有着预感,夏弥似乎快要出现了,或者说耶梦加得将重新化成人类。

    彼时大地与山之王和人类的恋爱,将会从这里浇灌出最初的萌芽。

    一想到这个,路明非就变得很有危机感,老实说,他想让楚夏这段恋爱有一段美好的结局。

    但是嘛,也要同时想办法阻止耶梦加得吸收双生子的力量,将分裂的权柄合一。

    以他这种弱鸡形态直接找上门,无疑是找死的。

    更别说地铁站上还有那个大家伙。

    人家那么听“姐姐”的话,那随便放个大,他可受不了。

    严格意义上来说,他的巨人之力在城市中很难放出来。

    现在的科技已经算是很发达了,他变成那么大只,就算国家难以发现,但是诺玛一定能找到他。

    万一卡塞尔倾巢而出,把他当龙屠了,那他可受不了。

    所以说啊,这力量看似很强,也就最多在尼伯龙根打打架吧。

    不过再怎么样,他一个小小巨人跟大地与山之王掌握了极致力量的权柄的家伙打架,这不是直接找死。

    要不得,要不得。

    路明非深刻明白一个道理,苟才是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