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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回忆2:何为浪漫

    舍友上午陆续出现在宿舍,各自脸上露出满足的表情,看得出昨晚也都是全垒打满分击溃对手,不知道昨夜又有哪个女孩惨遭毒手。

    当我告诉他们我遇到咖喱了。

    “恭喜恭喜,昨夜还有如此艳遇?这不得开个酒庆祝一下?”

    开玩笑,喝酒会误事的。下午约好和咖喱继续聊天。

    “也对,等你失恋的时候,我们再喝。”舍友们说到。

    “挖槽,你们好像是在诅咒我!”我大喊。

    “干嘛是好像,我们就是在诅咒你!”上铺的室友补刀。

    艹!要不是打不过他们,我早让他们血溅五步了。

    “大林子,别生气,我们用的是心理学上的步步为营战术,当你期待的时候,狠狠的泼冷水,这样你才能攻城掠地,无坚不摧!”舍友们略有深意的调侃。

    其实也对,要不是这桶水,我真的有点得意忘形了。

    我从初中的时候就养成了午睡的习惯,美术研究生的课程松散,加上我大学后养成了熬夜的习惯,下午如果不补觉我会习惯性当机。为了确保我下午可以神志清醒的,我提前一小时吃了午饭开始补觉,可怎么也睡不着。

    午后三点,准时上线。

    “板栗,这么巧...”

    “是啊,这么巧!”

    女孩子真的是奇怪的动物,明明是早就约好的事情,偏要装作一副偶尔邂逅的样子。大概是爱情小说看太多的原因吧。他们总觉得靠邂逅的男生最美好,而且男人的美好程度跟邂逅的浪漫程度成正比。

    “板栗,你在鬼扯~”

    鬼扯?好,那我给你扯一段,远处骑着白色骏马的英雄,身穿白衣白甲英雄,粗狂的长相,古铜色的皮肤,豪气般的笑声。

    他一边呼喊着女主角的名字,一边朝她飞奔而来,再抱起她放在马后,骑向远方。

    “板栗,你接着扯~”

    不喜欢英雄?那咱们换个诗人。

    秋天落叶的街道,一个脸色略显苍茫的男子,带着眼睛,有这书卷气息,手中抱着一本诗集,踩在金黄的落叶上沙沙作响。

    他轻轻的吟着徐志摩的诗,深情的告诉女主角,她比诗还美。

    “板栗,你也太能乱掰了吧!”

    乱掰?那我们换个。

    喧闹的酒吧,邂逅一个中年男子,他有一些胡渣,略显颓废,嘴里叼着香烟,喝着金黄色的威士忌,最好眼神冷峻。

    这时候女主角被醉酒的路人调戏,他拔刀相助打跑路人。

    “这些都很浪漫呢...”咖喱回复。

    浪漫吗?我确实和浪漫无缘。浪漫也只会出现在小说和电视剧的情节里。

    生活中,可能女主角太重,白马太老,根本驮不动两个人。英雄尴尬的下马甩下女人独自前行。秋天里的诗人,因为路上树叶太厚,看不清路上的狗屎,一脚踩上去,因为太臭,诗念不下去,开始骂三字经。而酒吧胡渣男,可能钱不够,喝完酒只能留下洗碗还债,又或者被人打跑了。因为没有理由,好人就一定会赢。

    “板栗...你跟浪漫有仇吗?”

    我当然不是跟浪漫有仇,只是以现实的角度得出结论。

    英雄和诗人,没有白马,鲜花,美酒,诗歌,巨屏告白的时候,别人就会认为他们是大老粗。理论上以上各类型的男子,无论哪个类型,都是高、帅、多金。因为我都没有,所以我要抗议。

    “板栗,抗议驳回。”

    我真不是一般的无聊乏味,竟然在网上和咖喱讨论这些。

    我们一直聊到了晚上。

    “板栗,你肚子饿吗?”

    “我有点,那你呢?”我感觉有机会见面了...

    “嗯,确实该吃晚饭了。”咖喱回复。

    “那我们是否应该?”我有点激动。

    “板栗,我只是问问,没有要请你吃饭的意思哦。”隔着屏蔽她应该感受不到我那一点点小失望。

    很好,我不浪漫,你也没浪漫到哪去。

    晚上和舍友出去吃饭,聊到了我和咖喱的聊天。

    舍友劈头盖脸就是一顿臭骂,“我们的脸都被你丢光了,以后别说你是101宿舍的,你真的是白痴!”舍友恨铁不成钢的骂我,当然我可能连铁都不是。

    “你怎么能强调自己不浪漫呢?脑子坏掉了吗?”舍友蹲着一碗汤,气的发抖,仿佛那碗汤就要沸腾出来了。

    所以浪费这套理论,就是我之前在聊天房里那套,其实都是当年舍友的真言。大学时候的我当时听完才懂。

    难怪我一直孤家寡人,而舍友的身旁女人总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我想我终于可以瞑目了。。。。。。

    “换言之,女人不介意不够高,不在乎你长得不帅,忍受你不够体贴,包容你的粗心,宽恕你不聪明,但是绝对不能原谅你不够浪漫!”

    舍友拿出那套浪漫哲学,让我五体投地。

    难怪每次舍友和我吃火锅的时候,都说菜好吃,我就会吃菜,他却一直夹肉。

    但是...我大错已铸成,还有挽回的机会吗?

    “大林子,没关系,反正到时候我们还会陪你喝酒的,你有没有想过,正因为你经常失恋,酒量锻炼的很好,换个角度想想就不会太难过了,正所谓有得必有失,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我已经不想再听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