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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如此难堪

    毅恒昌见村民们都同意了,他也就接过李兰娟递过来的笔,开始奋笔疾书的抄写起来。

    不得不说,毅恒昌的字确实漂亮,是那种刚毅中透着几分柔情的好字,连想给他下马威的李长生都忍不住暗暗夸赞起他来。

    李长生现在只恨自己没有个老闺女,不然两个人便是佳偶天成,自己收毅恒昌为己用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了。

    毅恒昌写字快,抄起来也认真,天快黑时,他已经抄完全书的三分之一了,甚至还把李长生自己偷加进去的族规给整理好了,乍一看这些新规矩的措辞一点也不比族规内原版的差。

    李长生虽在村里霸道惯了,但真碰上他欣赏的人也是可以放下身段,真心去喜欢的,于是毅恒昌的晚饭,便由玉米面窝头升级成了白面馒头加土豆炖狗肉。

    还顺便把在树下抄族规的毅恒昌给请去了自己家内,专门安排他坐在火炉旁抄。

    这待遇变化,让毅恒昌有种天生掉馅饼的错觉。

    “恒昌啊,我是真心欣赏你的字,漂亮耐看,并且你的措辞也让我很是满意,特别是牲口皆归族长家统一分配这段,真的很有大家风采。”

    李长生越看毅恒昌越喜欢,他再次试探,想拉拢对方,但毅恒昌就像听不懂一样,继续埋头写字,完全没有接李长生的话茬。

    “恒昌啊,有没有兴趣做村里与外面沟通的货郎?”

    李长生知道毅恒昌这是在装听不见,便换了个方式套路毅恒昌。

    此话一出果然有用,毅恒昌马上提笔抬头看向李长生。

    “是像李大富那样,把村里的东西倒出去,再倒进新东西来吗?”

    “嗯,村里人老实,出门容易被骗,总得需要个人做中间人,才能帮助大家都有饭吃。”

    李长生眼看毅恒昌要上套,正要加大诱惑力度,毅恒昌却突然问起了李大富:

    “我若当了货郎李大富怎么办?”

    “他毕竟是外村的,你只要保证自己一辈子不离开村子,这货郎你便可以干一辈子,不比你今天提着个锤子无从下手靠谱的多吗?”

    毅恒昌毕竟是从北平来的,见过大世面,野心还是有的,被李长生这一诱惑,他更加心动了,也就把这事答应下来了。

    没两天族规便抄完了,李长生叫来了李大富,让他带毅恒昌去镇上将誊抄的族规装裱起来,顺便告诉毅恒昌该如何当好一个货郎。

    李大富明白这是李长生不想用自己了,这才找毅恒昌来当接班人。

    下野村这么大的赚钱渠道,李大富自然是舍不得让给毅恒昌,便在去的路上询问毅恒昌的意思。

    “喂,姓毅的,你算的过账来吗?真要当了货郎,别把自己赔里头。”

    “算账还不简单,有手就行,我还会打算盘呢,你要看看不?”

    “你倒也不用跟我显摆,我的意思是…你若当了货郎知道怎么孝敬李长生吗?”

    “……”

    李大富都没想到自己居然歪打正着,让毅恒昌沉默了,因为毅家家规只有一条,就是绝对不会为了五斗米而攀附权贵。

    虽说李长生不是权贵,但他也是一村之长,一旦当了货郎和他之间的关系搞不好就要受限,就算能衣食无忧,那也是低着头过日子,腰杆一辈子别想直起来。

    毅恒昌被李大富问的瞬间清醒,他立刻就决定这货郎自己不当了,可自己要靠什么才能谋生呢?

    “喂,你到底在想什么呢?我问你话,你怎么不回呢?”

    李大富等不到毅恒昌的回应,一巴掌拍在他的脑袋上。

    毅恒昌这才回过神来,喃喃说道:

    “我不会驾车,其实也没那么想当货郎,可我除了字写的还行外,也没有别的谋生手段了。”

    “谁说没有,你会写字就够了!镇上书画斋的老板最喜欢会写字的人帮忙誊抄书本了。”

    下野毕竟太闭塞了,就算有写字赚钱的活也传不进去,李大富身为货郎走南闯北什么活都见过,有他做中间人,毅恒昌很快便被书斋的老板认识了。

    帮下野村装订族规的功夫,毅恒昌和书画斋老板聊了一会,原本还很融洽,都订好了要留在书斋内当学徒了,但毅恒昌偏偏多嘴问了一句:

    “老板,这兵荒马乱的,您抄书卖给谁啊。”

    老板也是实在,没藏着掖着的,便有话直说了:

    “还能卖给谁,不懂行的小鬼子们呗,他们只想收藏些手抄版的古董书,可这镇子就这么大了,那来那些古籍卖给他们,眼看收不到,他们就挨家挨户去抄家去抢,我做旧些书卖给他们也算是这乱世中的自保手段了。”

    每个人的选择都不一样,书斋老板也只是为了活着才出此下策,毅恒昌的反应却比吃了苍蝇还恶心。

    毅恒昌不想自己抄的东西了小鬼子们的东西,他将自己家是如何落魄的,父亲又是如何被小鬼子刺成重伤的事全说了。

    书斋老板也是同情的不得了,但也只限于同情了,因为毅恒昌拒绝了这份工作,甚至还劝书斋老板不要与与虎谋皮最后害了自己。

    因为修族规在镇上耽搁了三天,李大富到处跑着进货,毅恒昌没地方住,只能在书斋老板的店里帮着干杂活换了个冻不着能睡觉的地方。

    等第四天要返程回下野村的的时候,镇上正好碰上赶集,李大富为了帮李长生找纯手绣的布,便也带着毅恒昌一起去了集市。

    这镇上的集市连北平集市一半都没有,不足百步便走到头了,李大富却像是显摆一样,不断询问着毅恒昌:

    “臭小子,看看这集市,这糖葫芦,这拨浪鼓,这大竹筐子,你都没见过吧!一会我带你看看这镇上的一绝,一根线绣一件衣服!”

    “以前没少见,但确实是至少两年没见过了。”

    毅恒昌坐在马车上,对路两旁的东西根本不感兴趣了,甚至有些敷衍的回应李大富。

    直到马车行至街尾,一阵风刮过,一方手帕正好被刮飞到毅恒昌脸上。

    毅恒昌慌乱的扯下脸上的手帕,那是一方桃红色的手帕,手帕一角绣着一对蝴蝶绕兰花而飞,绣工平整,绣的也活灵活现。

    毅恒昌看到手帕第一眼便心动了,他想买下手帕回去送给李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