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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二章 良将配良驹啊

    眼睛却忍不住,有意无意的,看着奥黛丽手中的红色液体,生生的又咽下口水。

    奥黛丽和梦露都一怔,然后“噗呲”一下笑出声音了。

    奥黛丽:“你还没有摆脱人类的肠胃饮食习惯,你确定想要”?

    靳云有些艰难的点点头道:“我想”!

    奥黛丽点点头,示意旁边的女仆。

    那女仆手捧着一个玻璃瓶子,用力拔下瓶口的塞子,为靳云斟了一杯红色液体。

    靳云看着这鲜血一样的液体,有种周身沸腾的冲动,口腔里的唾液蒸腾着。

    靳云心里有一把火,将靳云的喉咙肠胃都炙烤的干裂无比,他什么也不想就想把这火用这红色的液体浇灭。

    就想用这红色液体滋润自己的口腔咽喉肠胃,他举起这杯,奥黛丽刚想提醒他,就见靳云已经举起杯子迫不及待的一口闷入。

    奥黛丽的:“等等”!

    还是让靳云听见了,还没有多想,就感到一股浓郁的血腥。

    这是发自灵魂的腥气,从肠胃口腔鼻孔喷涌而出,似乎血雾一样喷出数尺开外。

    靳云呕吐恶心的,一会功夫,就见他再也吐不出什么东西了。

    只有肠胃心肺在抽动着,毕竟他一周没有进食了。

    也没有什么东西可吐的,要吐只有把肠胃吐了。

    奥黛丽看着靳云爬在地上抽搐着呕吐状,幽幽的开口:“你看,你怎么这么着急。

    这是冰葡血酒,连我都需要一点点轻抿着喝,你一口全喝了”。

    靳云暗想,她绝对故意的。

    停了一会,她盯着趴在地上全身瘫软,目如死灰的靳云。

    她叹息着对梦露道:“他已经吐晕了过去,他现在的肠胃还吸收不了鲜血,只能吞服我动脉里的血液。”

    说罢,手轻扶起靳云,伸出自己的手腕,手轻轻一划,鲜血流淌而出,一点点的输送到靳云体内。

    很快靳云脸上就恢复了点血色。

    梦露对血族许多还是一知半解的,就问道:“靳云为什么不能直接饮用鲜血”?

    奥黛丽:“他刚转化过来,肠胃还都不适应,当然他的灵魂是无比渴望鲜血的。

    他现在肠胃不但不能吸收鲜血,普通人类食物他也无法接受”!

    梦露好奇道:“那是不是,他还必须要重新适应普通人类是饮食”?

    奥黛丽点点头:“当然,血族也不是单纯通过吸收血液生存。

    如果遇见一些问题需要服用杂食,他无法吸收,就会危及生命,总之杂食对血族来说是有好处的”。

    梦露说道:“幸好我当时没被导师初拥,看这得多麻烦”!

    奥黛丽:“当初,早点把你转化成血族,在那个本命獠牙里收藏住你的血脉,我现在也可以重新把你肉身复活了”!

    对于血族来说,复活和吃饭一样,是很正常不过的事情。

    但是距离她们几十里外的地面上,又一场大战,一触即发。

    而就在离她们的几里地外,一场攻城战则刚刚结束。

    城墙上下尸横遍地,残肢混杂着鲜血,零落的在兵卒们的尸体间。

    共同堆积起一个沿着城墙脚下,缓缓高起的人肉斜坡。

    这些人类战士的尸体,他们再也无法复活了。

    他们每个人生前都是一个家庭的支柱,他们倒下了。

    再也无法复活,也意味着他们的家庭也倒下了,一个家庭苦难的开始。

    军营内,受伤者更是不计其数,各种哀嚎此起彼伏。

    韩日生,此时虽然面色沉静如水,心里也是异常焦虑。

    他指挥几万军队,对这内城进行了将近十日的高强度攻击。

    皇储赵元吉派来的援兵两万,也被他消耗了接近一半。

    可是,这内城的城防军,其抵抗意志却异常坚定。

    对于这内城守城将领是谁,他更是一无所知。

    而皇储一日几次的督促,让他也越发焦虑。

    他知道,皇储那里也是没有办法。

    各地勤王的部队陆陆续续的集中,他那里压力也非常大。

    他如果不能早日攻破内城,拿下皇宫,擒杀元乾、元坤。

    一但赵元吉那里顶不住了,他们就彻底功亏一篑了。

    攻城是最难打的事情,内城各种城防设施异常齐备。

    他虽然设想过不下百种方案,但是在对方居高临下,绝对实力面前,丝毫没有任何效果。

    他有种对方拥有绝对实力的无力感,如果他知道对方只有两千老弱病残的士兵,不知作何感想。

    如果他知道指挥这些老弱病残的人,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白面书生,他一定会更加惭愧吧!

    一个从来没有打过仗,半个月前还是陪老皇帝下棋的侍从。

    这个侍从叫陈庆,已经四十多岁,此时他才有机会学习骑马。

    吸引人眼球的不是他,而是一匹白色的骏马。

    这匹马,高头大马,纯白色,胸部宽厚,背至臀部宽且平实,头骨前面窄,侧面骨骼梭角分明,颚骨削瘦,耳朵小、鼻孔大,眼睛清亮有神。

    脖子像弯弓一样昂起,马蹄边缘整齐清晰,大小与马腿的粗细且长短及马的重量都比例适中,怎么看都充满了轻灵之感。

    这些不是关键,关键是这马胸部宽厚,臀腹部,甚至马头都经过拍打训练可抗枪剌。

    如果按照人类实力划分,至少也是炼体二层以上。

    此前陈庆学骑的任何马匹,马儿还没跑起来,他人已经摔倒在地。

    将领怎么能没有良驹呢?

    可陈庆现在有了骑马恐惧症,一听骑马就摇头不干。

    无奈之下,赵元乾将心爱的几十匹骏马拿出来,让他挑,挑中那匹就赠送给他。

    陈庆难以拒绝赵元乾的好意,只好假作挑马,却专门穿了一身素白的长袍,来表示只挑马,不骑马。

    他本意就是随意挑中一匹马,也算领了赵元乾的心意。

    没想到一身白色长袍的陈庆,一见此马,就迷上了,怎么也不肯挪开眼睛。

    一跨上此马,就风驰电掣的跑了起来,而且还稳稳当当的,谈笑风生。

    赵元乾心疼这马,要知道这马,可是无人能驾驭的了。

    谁骑,摔谁。

    你能想象,一个炼体四层的武将,骑上它的时候。

    被它一个后空翻,翻了个筋斗,一个背压。

    害的那武将躺在地上差点背过气去,如今半年还没下床吗?

    不然他也不会如此捉襟见肘,在此次战争中,无人可以。

    此时养在自己的马厩里已经三年了,每日,上好的饲料伺候着。

    如果不是因为这马,太漂亮,令人不忍心下手,早就变成马肉了。

    看到如此珍贵的良马,载着白衣飘溢的陈庆,驰骋往里,纵意狂奔的契合感。

    赵元乾只好叹息着“良将配良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