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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记忆里,有段青春懵懂

    梦里,是昨夜。白日的谈笑风生终于在梦中消散。脸上依旧火辣辣的疼,嘴巴里有血腥味,她感受到男人用力地撕咬她的嘴唇,她感受着那一份让人恶心的触感。

    李默紧紧的抓着被子,额上沁出了细细的汗珠。

    “默默,默默。”

    有人在叫她。是谁呢?

    李默想要睁开眼,但眼皮太重,她怎么也睁不开。

    “默默,默默。”

    声音很熟悉,她知道是谁的,她应该知道的。

    李默在哭,她很害怕,她不知道有谁能来救她。

    “默默,默默。”这道声音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眼前突然出现一道光,那光刺眼夺目。

    李默看见了,是余喻。

    “余喻。”李默从梦中醒来,眼中,是余喻担忧的眉眼。

    “我在,我在。”

    拍着李默的背,余喻安慰着。第一次,这是他第一次看到李默这般脆弱的模样。一直以来,她在别人眼中都是笑着的、坚强的。唯有在梦中,她才能卸下盔甲,做一个如她人一样需要被人保护的女孩吧。

    可是,她的泪让他心疼。

    那一滴滴泪,落在他的心上,灼伤了他的心。

    听到李默受伤的时候,余喻整颗心都慌了。

    伤了?她怎么了?他不敢去想。

    来到医院,远远地看着她坐在轮椅上,他的心都要碎了。也是那一刻,他更加坚定了以后要保护这个女孩的想法。往昔的爱在这一刻熔炼成深情,余喻知道,他的余生将刻上李默的名字,此生不败。

    李默的心在看到余喻的那一刻静了。这世上有很多人,我们擦肩而过无数,唯有一人可以让我们心安。

    茫茫人海,去哪里可寻?无处可寻。

    曾经,李默一颗心放在徐之砚身上,她以为那就是往后余生。她用十年无怨无悔,用三年明白强扭的瓜不甜。如今,在这个男人身边,她感受到了温暖,感觉到了心的跳动。

    “余喻。”李默嗫嚅着,泪从眼角滑落。一滴滴,落在余喻的心上。

    “没事了。”余喻拍着她的背,终于是将她揽进怀里。

    无需多言,李默在这个拥抱中感受到了所有。

    世界在眼中,她在世界里。拥抱她,就是整个世界在心上。

    “默姐,你没事吧。”阿芒看着病床上的李默,眼眶泪汪汪。

    “没事。你怎么过来了?谁告诉你的。”

    “我听到主编给你打电话了,怎么会发生这种事?那人抓到了吗?”

    “是意外,已经抓起来了。这两天杂志社怎么样?k的出版安排的怎么样了。”

    “你就好好休息,不要再想工作的事了。k的新书按预定时间后天发售,目前进展都很好。只是韩信。”

    “韩信怎么了?”

    “他昨天去了公司,是主编让他过去的,好像是在谈续约的事情。”

    “续约?他不是还有一年才到期吗?怎么现在谈续约?”

    “不清楚。不过我旁敲侧击了一下,好像是主编让他写关于历史方面的书,韩信有别的想法,两人就不欢而散了。主编的意思是目前k是我们重点关注的,韩信作为杂志社一手捧起来的作家,应该为杂志社服务。如果韩信不愿意的话,他可能。”

    话已至此,李默怎会不知道主编的想法。作为内部人员,主编这样想无可厚非。但作为了解韩信的人以及韩信的读者来言,李默很希望韩信能够保持自我。他的文字清新别致,总是能带给读者不一样的感受。

    “韩信怎么说?”

    “他说要当面跟你说。”

    李默皱眉,门恰在此时被人推开。是韩信。

    “是他自己跟过来的。”阿芒忙摆手解释道。她当然看的出来韩信对默姐有意思,只是默姐什么想法她也不知道,所以自然是不能乱点鸳鸯。当下看着李默微微敛起的眉头,她只希望默姐不要误会她才好。

    “嗯,我跟过来的。”韩信承认的倒是很快,看着李默的样子,心一阵阵发疼。

    他在书中,写了无数次男主对女主的心疼。曾经他以为那很真实,直到此刻才知道,现实有多疼。

    “都站着干什么,坐吧。”李默指了指椅子,又指了指桌子上的果篮,“阿芒,你最喜欢的香蕉。”

    阿芒笑笑,视线在两人之间打转,竟有些不明所以的尴尬。即便是看着最喜欢的香蕉,也无从下手。

    “默姐,我去给你打点水。”关上门,阿芒长吁了一口气。

    “主编的话你别在意,他也是为了出版社考虑。”

    韩信抬眉,看了李默一眼,将椅子往床边拖了些许距离。

    “李默,你把我当什么人。”

    “朋友。”

    “只是朋友?”

    “不然呢?”

    韩信嗤笑一声,而后道,“既然是朋友,为什么不告诉我。”

    “不是什么大事没必要闹得人尽皆知。而且,我也没事了。”

    “是吗?”韩信看着她,道了一句,“究竟不是什么大事还是不想告诉我。李默,我们不是朋友吗?”

    李默看着他,没有说话。如果说今天以前她可以只把韩信当成自己的朋友,但在听了阮夏和徐之楠那一番话后,朋友似乎被贴上了另一层标签。

    李默不想撕开标签,不想看到那之下的让人措手不及。

    虽说李默从前一颗心都放在徐之砚身上,但男性朋友也是有的。

    旁人都说青梅竹马,李默很幸运,也曾有过竹马,但也只是曾经。

    那是老家的小哥哥,李默13岁以前很喜欢他。13岁以后,遇到徐之砚,她的喜欢独属他一人了。

    不是没有再见过,李默高中的时候,那个小哥哥也转到了隔壁高中。李默还记得再见是在怎样的场景。

    高一的某一天,李默踩着月光踏在回家的路上,正哼着小曲优哉游哉的时候,身后突然传来一阵脚步声。

    李默再是个胆大的,在这夜黑风高的时刻,心也是慌的。

    但李默毕竟不是旁人,迂回之法还是懂得。只见她一会快,一会慢,一会转身,一会前奔。可不管她怎么改变,脚步声依旧如影随形。

    李默真的是怕了。

    怕了的后果就是李默下一秒躲进一条小巷子,在那人急忙走来时出其不意地一拳打了过去。

    李默这一拳终究没有落到人家身上,自己反倒没收住力,直接跌倒了。

    李默坐在地上,正在抱怨自己运气差的时候,那人的手伸了过来。

    李默不是不识好歹的人,自然是抓住了这根稻草。可是,那根稻草在她起身之后也没有放开的打算。

    “干嘛?放手。”

    “我看看,还是和以前一样。”说着看看的人突然低下了身子,那是第一次,李默和异性有这么近距离的接触。月光清淡,那样进的距离,她都看到了他的眼睫毛,好长呀。

    “干什么?”李默推开那个人,嫌恶的将手擦了又擦。

    “默默,你不会不认识我了吧。”

    默默,这么亲密的称呼,对方何许人也?

    李默皱着眉,借着月光再一次看向那人。迷迷糊糊中,很熟悉。李默在沉默的大脑中搜索着,终于想到了,是他。

    “谈歌。”

    “哟,小丫头长大了,不再叫探戈了。”

    “真的是你,你怎么在这里?”

    “你觉得我这样为什么会在这里。”

    李默看了看他身上的校服,这才了然,原来是隔壁学校的。

    李默的竹马13岁以前是她追随的对象。那个时候,谈歌在的地方总会有李默。李默身体力行地诠释了什么叫做跟屁虫。

    后来,爷爷奶奶相继去世,老家李默回的少了,谈歌也逐渐从生活中淡去,终于成为一段记忆。

    没想到,记忆回来了。

    后来,谈歌成为李默家里的常客,那段时间,徐之楠甚至以为李默终于不在徐之砚一棵树上吊死了,后来她才知道,李默就是死脑筋。

    谈歌自然表白过,但李默是怎么说的。她说,谈歌,如果是13岁以前,我或许会很开心,因为那个时候我应该也是喜欢你的。可现在,我16岁了,我遇见了让我时刻放在心上的人,所以,你的喜欢我不能接受。

    她说,谈歌,如果可以,我想和你做一辈子的朋友。

    可以吗?李默觉得是可以的,但旁人不这么认为。

    后来,他们依旧在同一座城,在各中活动上甚至也遇见过,但他的眼中,再没有她的身影。青梅竹马,只是他们的过往。

    徐之楠问李默何必呢。

    李默说,既然给不了他要的喜欢,何必再给他无端的希望。

    她在爱情中沉沦,不想再拉旁人下水。

    这般,就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