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他的家
“余喻。”
“嗯。”
“这是办公室。”
“没人敢进来。”
是有人进不进来的担心吗?李默想再说什么,却被余喻吻的意乱情迷。当他终于放开她,依旧不满足地在她唇上轻点。
水莹莹的唇,像是染了蜜一样诱人。
余喻摸了摸,这才拉着她坐到沙发上。
“想喝什么?”
“白开水。”
“好。”
“吃饭了吗?”
“你还没吃饭吗?”看看时间,已经下午两点了,李默怀疑道。
“有些忙。”余喻笑,“陪我一起。”
“好。”
这是第一次,陪男人吃饭,以女朋友的身份。
即便有意忽略,但探视的目光还是太多,直到走进电梯,李默才吐出一口气。
“紧张了?”
“没有。”李默摇头,“只是从没经历过,有些不适应。”
余喻在这话里心头一颤,不知是为她还是为这话。
一直以来,他不是没有后悔过。
后悔三年前的轻易放弃,后悔她的婚礼他只是一个过客。
但如今,他务必无比庆幸。
庆幸他回来了,来到了她身边。
庆幸她让他走进了她的生活,成为她人生的一部分。
庆幸此刻,他可以在大庭广众之下握住她的手,肆无忌惮的看她的笑。
无数个庆幸,抵消曾经的悔。
时光亦短,只争朝夕。
当下,是他的幸运。
余喻带李默去了一家常去的餐厅,格外大众。
“很意外?”看到她眼中一闪而过的诧异,余喻问道。
李默点头,毫不掩饰。
余喻给她拉开椅子,笑着开口,“有一天开会到下午三点,虽然很饿但不知道该吃什么。出来转的时候路过这家,当时店里也没人,只是老板老板娘在前面晒太阳。就是突然想尝尝,没想到。”
“喜欢上了。”
“与其说是喜欢这里的味道,倒不如说是喜欢这里的温暖。”
随着余喻的视线看过去,老板老板娘一人在后厨忙碌,一人在前面招呼客人。偶尔间几句谈笑,眉宇间的幸福如三月花开,灿烂如霞。
余喻的声音如泉,温凉清澈,在耳边轻轻。他说,看着他们,就在想自己以后会有这样的幸福吗?如果有幸,那个人会是李默吗?
如果我没有离婚呢?
李默开口,目光温柔。
他说,没有如果。
没有如果,即便你没有离婚,我的幸福依旧是你。我不敢保证这份幸福会持续多久,但在我能想到的未来,只有你。
蒸腾的热气熏着了眼,李默低头一笑,拨开了热腾腾的面。
“好吃。”
“好吃。”
”姑娘,你是他女朋友吧。“余喻结账的空当,老板娘笑眯眯地上前。
”嗯。“
”果然。“
”什么。“
”我原来是想将自家侄女介绍给他的,说起来我家侄女也不差,研究生毕业,法律专业,长得也蛮好。你看,我还有照片呢。“老板娘果真从围裙口袋中掏出手机,三两下调出照片来。
的确很好看。
”然后呢?“像是听故事的小孩一样,李默看着照片,又看向老板娘。
”哪还有然后呀,他直接拒绝了。不过我看得出来他没有女朋友,每一次来这里都是一个人,而且从没有在正经吃饭的点来过,一看就是个工作狂。我也是好心,又给他说了一次,而且还将我侄女带来了。“
”人也来了?“
”来了。我寻思看照片可能没有啥感觉,看到真人就不一样了,我家侄女不是我吹,那是真的不错,你说是不是。“
”是。“
”可惜,他还是拒绝了。他说有喜欢的人了,这么长时间,这还是他第一次带女孩子来,我想,你应该就是他喜欢的人吧。“
李默抬头,看着老板娘身后在打包的男人,点点头,道是。
“姑娘,这可是个好小伙,你有福了。”
“是啊,我有大福了。”
“聊什么呢?”
“没什么。”李默摇头,起身主动牵住男人的手,”走吧。“
九月,下午四点的阳光依旧刺眼。
暖,依旧动人心。
男人西装革履,一手牵着她,一手提着打包的面条。
是的,面条。
不过是她一句好吃,他竟然到后厨将人家刚擀出来的面条买了。
也不知道他是怎么说的,总之,现在这面就在他手上。
”怎么了?“
”没事。“被爱的感觉很好,有个人将你放在心上,时时刻刻守护,真幸福。
老板娘说得对,她有福了。
回公司的路上,一路注视,李默突然就接受了。
她看懂了那些目光,是羡慕是妒忌。的确,拥有余喻,怎能不让人羡慕嫉妒呢?
这样想来,被男人牵着的手反倒是更用力地握紧了男人的。
不是宣誓主权,只是想让别人知道,这个男人是她的。这份幸福,是她的。
李默原本以为他是要加班的,事实上,她已经做好了陪他加班的准备。但没想到,他进了办公室,只是关了电脑,整理好桌面,然后就离开。
”去哪?“
”回家。“
”回家?“
”嗯。“
李默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虽然是老板不受上下班时间限制,但怎么也不应该在这一天吧。
这可是她第一次来公司,老板就提前下班,在外人眼里怎么看都有些不对劲。
“不好吧。”
“嗯?”
余喻有种魔力,哪怕只是一个鼻音,都可以让人心动。
李默从未觉得自己是花痴,即便是迷恋徐砚的时候,但现在,她真觉得自己有那方面的潜质。
“没事,走吧。”
李默似乎忽略了一个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回家?这个家是哪里?
所以,当车子进了陌生的小区,停在陌生的地方的时候,李默这才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
“这是?”
“我家。”余喻慢悠悠道,“以后,也会是你家。”
电梯缓缓上升,李默脸上的红晕因为那一句话久久不止。
电梯镜子里,余喻看着女人脸上的红,眼角眉梢都染上了笑意。
和余喻在一起后,李默经历了很多第一次。
第一次约会,第一次接吻,第一次让异性留宿......太多的第一次,让她和他成为最亲密的一对。
余喻的家和他人一样,简单,大气,莫名的有些徐之砚的感觉。但和徐之砚那里又不一样。
徐之砚家里的装修大气又带着一股冷。生人勿近的冷。
那种冷,是她用三年试图温暖的。
后来,房子逐渐温暖,但人依旧不暖。
可这里,不一样。
处处,透着生活的气息。
阳台处的花,墙上的画,冰箱里的食物,都是人的温暖。
余喻给她拿了拖鞋,一双粉色的女士拖鞋。
”37码的,应该可以。“
”给谁买的。“
蹲着的人抬头看着他,眼底有笑。
李默在这笑里得到了答案。
“你先坐,饿了柜子里有零食。”
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李默看到了那柜子。
这不就是一个小卖部吗?
拐角处,便利店式样摆放着许多零食。有很多是李默叫不上名字的,这里,和整个家是那么违和。
但偏偏,出现在这里。
李默想起小时候的梦想,长大之后要将小卖部搬回家。
现在,在家里了。
其实,李默已经很久没有吃零食了。
也许是长大了,小时候喜欢的零食也没有那么喜欢了。可现在,李默突然有了胃口。
房间,李默一间间看。
其实也没看什么,陈设很简单,属于一眼就看到边底的。
但李默前所未有的认真。
他有很多书。
李默看到自己喜欢的,抽出来,随意一翻,入眼是他硬朗的字迹。
和她一样,有做笔记的习惯。
余喻的字很好看。
其实李默小时候也练字来着,但不知道真的是天赋异禀还是咋回事,练了几年,字依旧是没有一点长进。
都说字是人的第二张脸,李默的这第二张脸着实不易。
放下书,李默的视线被书桌上的照片吸引,那是她,三年前。
彼时,余喻只是追着她跑的认识的人,怎么也想不到三年后的今天他会成为的身边人。
只是,这张照片是什么时候拍的?她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
“嗯。”
“这是办公室。”
“没人敢进来。”
是有人进不进来的担心吗?李默想再说什么,却被余喻吻的意乱情迷。当他终于放开她,依旧不满足地在她唇上轻点。
水莹莹的唇,像是染了蜜一样诱人。
余喻摸了摸,这才拉着她坐到沙发上。
“想喝什么?”
“白开水。”
“好。”
“吃饭了吗?”
“你还没吃饭吗?”看看时间,已经下午两点了,李默怀疑道。
“有些忙。”余喻笑,“陪我一起。”
“好。”
这是第一次,陪男人吃饭,以女朋友的身份。
即便有意忽略,但探视的目光还是太多,直到走进电梯,李默才吐出一口气。
“紧张了?”
“没有。”李默摇头,“只是从没经历过,有些不适应。”
余喻在这话里心头一颤,不知是为她还是为这话。
一直以来,他不是没有后悔过。
后悔三年前的轻易放弃,后悔她的婚礼他只是一个过客。
但如今,他务必无比庆幸。
庆幸他回来了,来到了她身边。
庆幸她让他走进了她的生活,成为她人生的一部分。
庆幸此刻,他可以在大庭广众之下握住她的手,肆无忌惮的看她的笑。
无数个庆幸,抵消曾经的悔。
时光亦短,只争朝夕。
当下,是他的幸运。
余喻带李默去了一家常去的餐厅,格外大众。
“很意外?”看到她眼中一闪而过的诧异,余喻问道。
李默点头,毫不掩饰。
余喻给她拉开椅子,笑着开口,“有一天开会到下午三点,虽然很饿但不知道该吃什么。出来转的时候路过这家,当时店里也没人,只是老板老板娘在前面晒太阳。就是突然想尝尝,没想到。”
“喜欢上了。”
“与其说是喜欢这里的味道,倒不如说是喜欢这里的温暖。”
随着余喻的视线看过去,老板老板娘一人在后厨忙碌,一人在前面招呼客人。偶尔间几句谈笑,眉宇间的幸福如三月花开,灿烂如霞。
余喻的声音如泉,温凉清澈,在耳边轻轻。他说,看着他们,就在想自己以后会有这样的幸福吗?如果有幸,那个人会是李默吗?
如果我没有离婚呢?
李默开口,目光温柔。
他说,没有如果。
没有如果,即便你没有离婚,我的幸福依旧是你。我不敢保证这份幸福会持续多久,但在我能想到的未来,只有你。
蒸腾的热气熏着了眼,李默低头一笑,拨开了热腾腾的面。
“好吃。”
“好吃。”
”姑娘,你是他女朋友吧。“余喻结账的空当,老板娘笑眯眯地上前。
”嗯。“
”果然。“
”什么。“
”我原来是想将自家侄女介绍给他的,说起来我家侄女也不差,研究生毕业,法律专业,长得也蛮好。你看,我还有照片呢。“老板娘果真从围裙口袋中掏出手机,三两下调出照片来。
的确很好看。
”然后呢?“像是听故事的小孩一样,李默看着照片,又看向老板娘。
”哪还有然后呀,他直接拒绝了。不过我看得出来他没有女朋友,每一次来这里都是一个人,而且从没有在正经吃饭的点来过,一看就是个工作狂。我也是好心,又给他说了一次,而且还将我侄女带来了。“
”人也来了?“
”来了。我寻思看照片可能没有啥感觉,看到真人就不一样了,我家侄女不是我吹,那是真的不错,你说是不是。“
”是。“
”可惜,他还是拒绝了。他说有喜欢的人了,这么长时间,这还是他第一次带女孩子来,我想,你应该就是他喜欢的人吧。“
李默抬头,看着老板娘身后在打包的男人,点点头,道是。
“姑娘,这可是个好小伙,你有福了。”
“是啊,我有大福了。”
“聊什么呢?”
“没什么。”李默摇头,起身主动牵住男人的手,”走吧。“
九月,下午四点的阳光依旧刺眼。
暖,依旧动人心。
男人西装革履,一手牵着她,一手提着打包的面条。
是的,面条。
不过是她一句好吃,他竟然到后厨将人家刚擀出来的面条买了。
也不知道他是怎么说的,总之,现在这面就在他手上。
”怎么了?“
”没事。“被爱的感觉很好,有个人将你放在心上,时时刻刻守护,真幸福。
老板娘说得对,她有福了。
回公司的路上,一路注视,李默突然就接受了。
她看懂了那些目光,是羡慕是妒忌。的确,拥有余喻,怎能不让人羡慕嫉妒呢?
这样想来,被男人牵着的手反倒是更用力地握紧了男人的。
不是宣誓主权,只是想让别人知道,这个男人是她的。这份幸福,是她的。
李默原本以为他是要加班的,事实上,她已经做好了陪他加班的准备。但没想到,他进了办公室,只是关了电脑,整理好桌面,然后就离开。
”去哪?“
”回家。“
”回家?“
”嗯。“
李默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虽然是老板不受上下班时间限制,但怎么也不应该在这一天吧。
这可是她第一次来公司,老板就提前下班,在外人眼里怎么看都有些不对劲。
“不好吧。”
“嗯?”
余喻有种魔力,哪怕只是一个鼻音,都可以让人心动。
李默从未觉得自己是花痴,即便是迷恋徐砚的时候,但现在,她真觉得自己有那方面的潜质。
“没事,走吧。”
李默似乎忽略了一个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回家?这个家是哪里?
所以,当车子进了陌生的小区,停在陌生的地方的时候,李默这才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
“这是?”
“我家。”余喻慢悠悠道,“以后,也会是你家。”
电梯缓缓上升,李默脸上的红晕因为那一句话久久不止。
电梯镜子里,余喻看着女人脸上的红,眼角眉梢都染上了笑意。
和余喻在一起后,李默经历了很多第一次。
第一次约会,第一次接吻,第一次让异性留宿......太多的第一次,让她和他成为最亲密的一对。
余喻的家和他人一样,简单,大气,莫名的有些徐之砚的感觉。但和徐之砚那里又不一样。
徐之砚家里的装修大气又带着一股冷。生人勿近的冷。
那种冷,是她用三年试图温暖的。
后来,房子逐渐温暖,但人依旧不暖。
可这里,不一样。
处处,透着生活的气息。
阳台处的花,墙上的画,冰箱里的食物,都是人的温暖。
余喻给她拿了拖鞋,一双粉色的女士拖鞋。
”37码的,应该可以。“
”给谁买的。“
蹲着的人抬头看着他,眼底有笑。
李默在这笑里得到了答案。
“你先坐,饿了柜子里有零食。”
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李默看到了那柜子。
这不就是一个小卖部吗?
拐角处,便利店式样摆放着许多零食。有很多是李默叫不上名字的,这里,和整个家是那么违和。
但偏偏,出现在这里。
李默想起小时候的梦想,长大之后要将小卖部搬回家。
现在,在家里了。
其实,李默已经很久没有吃零食了。
也许是长大了,小时候喜欢的零食也没有那么喜欢了。可现在,李默突然有了胃口。
房间,李默一间间看。
其实也没看什么,陈设很简单,属于一眼就看到边底的。
但李默前所未有的认真。
他有很多书。
李默看到自己喜欢的,抽出来,随意一翻,入眼是他硬朗的字迹。
和她一样,有做笔记的习惯。
余喻的字很好看。
其实李默小时候也练字来着,但不知道真的是天赋异禀还是咋回事,练了几年,字依旧是没有一点长进。
都说字是人的第二张脸,李默的这第二张脸着实不易。
放下书,李默的视线被书桌上的照片吸引,那是她,三年前。
彼时,余喻只是追着她跑的认识的人,怎么也想不到三年后的今天他会成为的身边人。
只是,这张照片是什么时候拍的?她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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