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骑兵长
没想到,这场决战竟然以这种方式收场了。
李嗣源不但将敌人劈成了两半,还在所有人面前表演了一次断刀术。
剩下的唐兵纷纷丢下武器,选择投降,沙陀勇士的武勇彻底征服了他们。
在汉人的文化中,往往向往和崇拜深谋远虑、诡计多端之人。在历史上,也往往都是这些人能走到最后,他们不但可以得到高官厚禄,还可以用计谋和隐忍来打败敌人,成为人生大赢家。
而勇者。在汉人的文化中,几乎就是莽夫的代名词。
就算武力再强大的人,往往也会败于奸人之手,最后落得个身首异处的下场,那些稍微有些头脑的将领,能求得一个善终就已经算是不错的了。
跟帝王、谋士比较,武将要逊色很多。
这似乎是历史的规律,但人都是有血有肉的生命,当真正看到勇猛异常之人,也都有从心底发出一股或是佩服,或是嫉妒的原始情绪。
眼前的李嗣源,就引动了人心底的这两种情绪。
李克用属于前者,他是一个心中宽阔之人。
袁翰则是后者,他的情绪既有不屑、看不起,又有一股深深的嫉妒。
李嗣源利落地斩杀赵丰,无疑是给他们这支沙陀军带来巨大好处。
李克用趁此时机,命令手下亲信将降兵收编,几百训练有素士兵的加入,让他们的兵力达到了一千三四百人。
他命令手下,将老兵和刚刚招募来的几百新兵,还有这些新城降兵平均分开,然后重新编队。
投降唐兵的亲人几乎都在新城,李克用还向他们保证,不会伤害他们任何一个人的亲人。
这样一来,用不了多久,这些人就会抛弃戒心,彻底忠诚于自己。
军队原地整编,用了不到半个时辰就基本完成,李克用不想在等,趁着夜色行军,到了第二日中午的时候,沙陀军来到了新城城外。
远远望去,新城上飘扬着李克用的军旗,这意味着高文集这边也取得了胜利。
等进城后,李克用和高文集有详查了得到的钱粮,这一战异常顺利。
当高文集知道了沙陀军是如何获胜时,心中对李嗣源更是敬佩有加,李嗣源虽只有十三岁,但此时在高文集心中,已经把他当成了跟自己身份平等的兄弟来看。
军功自然也是少不了的,由于这次战斗之前,没有什么连升五级的许诺,所以李嗣源的官职只升了一级,成为了百夫长。
当上百夫长后,李嗣源自然也不会在亲兵中呆着了,而一个普通百夫长的职位,跟他的身份也是不相符的。
后来经过李克用和高文集商议,外加李嗣源自己的提议,他成了沙陀军中的骑兵队长。
之前的二十匹战马,外加在新城得到的三十匹,一共五十匹战马,都归李嗣源管辖。五十匹战马虽然听起来很少,但是在那个年代就已经不是一个小数目了。
可叹的是,死去的赵丰在有三十匹战马的情况下,竟然选择了隐蔽偷袭的战术,结果根本没用上就饮恨归西,这等自作聪明的愚蠢战术,成就了沙陀军的胜利。
接下来的日子,就是在新城整军练兵,新城百姓足有七八千人口,李克用为了备战,还拿出钱粮雇佣百姓和士兵一起加固城防。
这都是将军层面考虑的事,李嗣源现在还接触不到。
成了骑兵长,他的心里乐开了花。
闲来无事的时候,李嗣源选了一匹浑身漆黑的高头大马,每日以练习马术为名,在城外车马飞奔。
李克用对他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先前李嗣源立了大功,但他毕竟还是个少年,军中难得有这种清闲的时候,李克用觉得还是让他玩去吧。
但李克用并没有彻底让他放飞自我,他送给了李嗣源一把适合骑兵使用的角弓,让他在练习骑术的时候也要开始练习弓箭,此外,李克用觉得李嗣源既然热衷骑术,那么马上的功夫也必须要练,今后的日子里李嗣源必然会逐渐成长为带兵的将军,马上功夫是必须要练的。
他还特意吩咐,让李嗣源有时间去兵器库挑选一把适合骑马用的兵器。
古代军营中的弓箭,常用的有长弓和角弓两种。
长弓适合步兵的弓箭手使用,劲力大,射程远;而角弓则相对小一些,适合骑射,跟长弓比较起来角弓的射程就没那么远了,但是由于躬身中间带着一个驼峰的状的弯曲,所以射箭的时候精度要比长弓高。
李克用送的角弓是桑木制作,弓弦是用牛筋经过特殊的工艺炼制而成,名字叫做桑角弓。
李克用本身就是一个弓箭高手,他手中珍藏的弓自然是很珍贵的。
结合融入的记忆,过了不到十天,李嗣源就成了一个骑马的高手,上马下马的时候直接跳跃,他手拿桑角弓,背着两个箭筒,看见野兔一类的小型动物,就拉弓搭箭去射,虽然基本一只也没射中,但接触到骑马和射箭,还是给李嗣源带来了不少喜悦。
……
这天,李嗣源照例骑马在野外游猎。
新城附近的荒野和丛林,都他走了个遍,这次他出来的很早,一路上向西飞奔,到了下午已经跑出了十几里路。
他来时带的水已经喝光,这时口渴难耐,见前方刚好有几户人家,便策马赶了过去。
来到一户人家前,见院子里一男一女正在劳作,而一个跟自己年纪相仿是少年正在读书,这引起了他的注意。
按照常理,百姓家的孩子,到了十几岁的年纪,不是帮父母干活,就是从军谋一个前程,像这般捧着书看,父母干活帮也不帮的着实少见。
李嗣源有些不屑,他决定讽刺这少年几句。
他下马来到院外,突兀地开口道:“似你这般死读书,不帮父母劳作,是为不孝。人若不孝,就算是读了再多的书,又有何用?”
男女一脸淳朴,见有人说话,便放下手中的锄头,笑道:“这位公子,我家清儿很孝顺的,这院子里的活其实也不多,平日我家里那十亩地耕作的时候,清儿可没少出力,自己院子这点活,确实也用不着他,他爱读书也是好事,多读些书也好。”
李嗣源点了点头,心想也是,自家院子里这点活,确实用不着三个人,刚刚自己似乎有些冒失了。
他脸上随即也就出现了释然的表情。
正在他准备开口讨水时,那少年却悠然开口,道:“不分青红皂白,上来就给人家扣一顶不孝顺的帽子,以我看,这似乎也不像是君子的作为啊。”
李嗣源不但将敌人劈成了两半,还在所有人面前表演了一次断刀术。
剩下的唐兵纷纷丢下武器,选择投降,沙陀勇士的武勇彻底征服了他们。
在汉人的文化中,往往向往和崇拜深谋远虑、诡计多端之人。在历史上,也往往都是这些人能走到最后,他们不但可以得到高官厚禄,还可以用计谋和隐忍来打败敌人,成为人生大赢家。
而勇者。在汉人的文化中,几乎就是莽夫的代名词。
就算武力再强大的人,往往也会败于奸人之手,最后落得个身首异处的下场,那些稍微有些头脑的将领,能求得一个善终就已经算是不错的了。
跟帝王、谋士比较,武将要逊色很多。
这似乎是历史的规律,但人都是有血有肉的生命,当真正看到勇猛异常之人,也都有从心底发出一股或是佩服,或是嫉妒的原始情绪。
眼前的李嗣源,就引动了人心底的这两种情绪。
李克用属于前者,他是一个心中宽阔之人。
袁翰则是后者,他的情绪既有不屑、看不起,又有一股深深的嫉妒。
李嗣源利落地斩杀赵丰,无疑是给他们这支沙陀军带来巨大好处。
李克用趁此时机,命令手下亲信将降兵收编,几百训练有素士兵的加入,让他们的兵力达到了一千三四百人。
他命令手下,将老兵和刚刚招募来的几百新兵,还有这些新城降兵平均分开,然后重新编队。
投降唐兵的亲人几乎都在新城,李克用还向他们保证,不会伤害他们任何一个人的亲人。
这样一来,用不了多久,这些人就会抛弃戒心,彻底忠诚于自己。
军队原地整编,用了不到半个时辰就基本完成,李克用不想在等,趁着夜色行军,到了第二日中午的时候,沙陀军来到了新城城外。
远远望去,新城上飘扬着李克用的军旗,这意味着高文集这边也取得了胜利。
等进城后,李克用和高文集有详查了得到的钱粮,这一战异常顺利。
当高文集知道了沙陀军是如何获胜时,心中对李嗣源更是敬佩有加,李嗣源虽只有十三岁,但此时在高文集心中,已经把他当成了跟自己身份平等的兄弟来看。
军功自然也是少不了的,由于这次战斗之前,没有什么连升五级的许诺,所以李嗣源的官职只升了一级,成为了百夫长。
当上百夫长后,李嗣源自然也不会在亲兵中呆着了,而一个普通百夫长的职位,跟他的身份也是不相符的。
后来经过李克用和高文集商议,外加李嗣源自己的提议,他成了沙陀军中的骑兵队长。
之前的二十匹战马,外加在新城得到的三十匹,一共五十匹战马,都归李嗣源管辖。五十匹战马虽然听起来很少,但是在那个年代就已经不是一个小数目了。
可叹的是,死去的赵丰在有三十匹战马的情况下,竟然选择了隐蔽偷袭的战术,结果根本没用上就饮恨归西,这等自作聪明的愚蠢战术,成就了沙陀军的胜利。
接下来的日子,就是在新城整军练兵,新城百姓足有七八千人口,李克用为了备战,还拿出钱粮雇佣百姓和士兵一起加固城防。
这都是将军层面考虑的事,李嗣源现在还接触不到。
成了骑兵长,他的心里乐开了花。
闲来无事的时候,李嗣源选了一匹浑身漆黑的高头大马,每日以练习马术为名,在城外车马飞奔。
李克用对他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先前李嗣源立了大功,但他毕竟还是个少年,军中难得有这种清闲的时候,李克用觉得还是让他玩去吧。
但李克用并没有彻底让他放飞自我,他送给了李嗣源一把适合骑兵使用的角弓,让他在练习骑术的时候也要开始练习弓箭,此外,李克用觉得李嗣源既然热衷骑术,那么马上的功夫也必须要练,今后的日子里李嗣源必然会逐渐成长为带兵的将军,马上功夫是必须要练的。
他还特意吩咐,让李嗣源有时间去兵器库挑选一把适合骑马用的兵器。
古代军营中的弓箭,常用的有长弓和角弓两种。
长弓适合步兵的弓箭手使用,劲力大,射程远;而角弓则相对小一些,适合骑射,跟长弓比较起来角弓的射程就没那么远了,但是由于躬身中间带着一个驼峰的状的弯曲,所以射箭的时候精度要比长弓高。
李克用送的角弓是桑木制作,弓弦是用牛筋经过特殊的工艺炼制而成,名字叫做桑角弓。
李克用本身就是一个弓箭高手,他手中珍藏的弓自然是很珍贵的。
结合融入的记忆,过了不到十天,李嗣源就成了一个骑马的高手,上马下马的时候直接跳跃,他手拿桑角弓,背着两个箭筒,看见野兔一类的小型动物,就拉弓搭箭去射,虽然基本一只也没射中,但接触到骑马和射箭,还是给李嗣源带来了不少喜悦。
……
这天,李嗣源照例骑马在野外游猎。
新城附近的荒野和丛林,都他走了个遍,这次他出来的很早,一路上向西飞奔,到了下午已经跑出了十几里路。
他来时带的水已经喝光,这时口渴难耐,见前方刚好有几户人家,便策马赶了过去。
来到一户人家前,见院子里一男一女正在劳作,而一个跟自己年纪相仿是少年正在读书,这引起了他的注意。
按照常理,百姓家的孩子,到了十几岁的年纪,不是帮父母干活,就是从军谋一个前程,像这般捧着书看,父母干活帮也不帮的着实少见。
李嗣源有些不屑,他决定讽刺这少年几句。
他下马来到院外,突兀地开口道:“似你这般死读书,不帮父母劳作,是为不孝。人若不孝,就算是读了再多的书,又有何用?”
男女一脸淳朴,见有人说话,便放下手中的锄头,笑道:“这位公子,我家清儿很孝顺的,这院子里的活其实也不多,平日我家里那十亩地耕作的时候,清儿可没少出力,自己院子这点活,确实也用不着他,他爱读书也是好事,多读些书也好。”
李嗣源点了点头,心想也是,自家院子里这点活,确实用不着三个人,刚刚自己似乎有些冒失了。
他脸上随即也就出现了释然的表情。
正在他准备开口讨水时,那少年却悠然开口,道:“不分青红皂白,上来就给人家扣一顶不孝顺的帽子,以我看,这似乎也不像是君子的作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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